深圳市合信达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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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深圳市合信达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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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合信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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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王昌,苏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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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831848.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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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5599.999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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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201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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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苏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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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3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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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周琪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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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0755-29776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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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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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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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屈先富、扶交亮、李宛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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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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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蚝业路骏星工业园B区C栋厂房(第六层西第七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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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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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0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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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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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556747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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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王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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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王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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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755-29776660,1369185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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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755-8146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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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www.szac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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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zhouqiyuan@szac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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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蚝业路骏星工业园B区C栋厂房(第六层西第七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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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51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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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控制器、控制产品、智能家居温控产品、工业自动化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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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控制器、控制产品、智能家居温控产品、机电一体化产品、工业自动化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及决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控制器、控制产品、智能家居温控产品、机电一体化产品、工业自动化产品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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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控制器、温控器及暖通行业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下游客户以壁挂炉生产企业为主,部分为热水器生产企业。目前主要研究及生产方向为燃烧系统及暖通系统的智能控制器、温控器及控制系统。
国内首家通过欧洲EN298壁挂炉控制板认证的厂家、欧洲OPENTHERM协会国内唯一会员、国内热水器和壁挂炉高端厂商的最优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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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一)有限责任公司阶段。
1、2003年11月,合信达有限设立2003年10月29日,苏菠、王昌、林健永共同签署了《深圳市合信达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章程》,各方一致同意设立合信达有限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苏菠出资33万元,王昌出资33万元,林健永出资34万元。
2003年11月4日,深圳财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财验字[2003]第659号《验资报告》,经深圳财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截至2003年11月4日,本次出资已经全部到位。
2、2010年8月,第一次增资。
2010年6月30日,经合信达有限股东会决议,新增股东邹雄宇、黎清悦、钟智艺、张燚、杨明、田茂丹,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20万元,新增120万元注册资本分别由苏菠出资48.268万元,林健永出资30.306万元,王昌出资12.826万元,新股东邹雄宇出资6.6万元,新股东黎清悦出资6.6万元,新股东钟智艺出资4.4万元,新股东张燚出资4.4万元,新股东杨明出资4.4万元,新股东田茂丹出资2.2万元,以上增资均为货币出资。
2010年7月22日,深圳大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深大公验字[2010]097号《验资报告》,经深圳大公会计师事务所审验,截至2010年7月21日,合信达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20万元。
3、2011年5月,第二次增资。
2011年5月19日,经合信达有限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380万元由苏菠出资140.372万元,林健永出资111.074万元,王昌出资79.154万元,邹雄宇出资11.4万元,黎清悦出资11.4万元,钟智艺出资7.6万元,张燚出资7.6万元,杨明出资7.6万元,田茂丹出资3.8万元,以上出资均为货币出资。
2011年5月19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在《银行询证函》上确认合信达有限股东出资情况如下:苏菠出资140.372万元,林健永出资111.074万元,王昌出资79.154万元,邹雄宇出资11.4万元,黎清悦出资11.4万元,钟智艺出资7.6万元,张燚出资7.6万元,杨明出资7.6万元,田茂丹出资3.8万元,前述出资额共计380万元。
2012年7月10日,深圳正声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增资出具了深正声(内)验字【2012】18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1年5月19日,合信达有限已经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380万元。
4、2013年11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3年8月30日,合信达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黎清悦将其持有的合信达有限3%的股权以18万元价格转让给股东王昌。
2013年11月4日,股东王昌与黎清悦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原股东黎清悦将其持有的合信达有限3%的股权以18万元转让给股东王昌。
该项股权转让已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见证书JZ20131104025号《股权转让见证书》见证。
5、2014年4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3年3月30日,合信达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林健永将其持有的合信达有限20.00%的股权转让给王昌,将其持有的合信达有限9.23%的股权转让给林远。
2014年4月21日,林健永、王昌及林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林健永以120万的对价向王昌转让20.00%的股权,以55.38万的对价向林远转让9.23%的股权,王昌和林远自该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60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该项股权转让业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见证书JZ20140421032号《股权转让见证书》见证。
6、2014年5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4年5月20日,合信达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王昌、林远分别向林健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0%股权和9.23%股权。
2014年5月21日,公司王昌、林远及林健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王昌、林远分别向林健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0%股权和9.23%股权,转让对价分别为120万元和55.38万元,林健永自该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60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该项股权转让业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见证书JZ20140521042号《股权转让见证书》见证。
7、2014年6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4年5月30日,合信达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王昌向李小林、周琪媛、卫四安、梁文龙、高桂强等26人转让其持有的合信达有限2.9%的股权。
2014年6月18日,王昌与李小林、周琪媛、卫四安、梁文龙、高桂强等26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17.4万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合信达有限2.9%的股权。
该项股权转让已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见证书JZ20140619001号《股权转让见证书》见证。
8、2014年8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4年6月30日,合信达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邹雄宇向王昌转让其持有的3%股权,转让价格为18万元。
2014年7月25日,股东王昌与邹雄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邹雄宇将其持有的合信达有限3%股权以18万的价格转让给王昌,相关款项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60天以内支付。
该项股权转让已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见证书JZ2014072500号《股权转让见证书》见证。
(二)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日,经合信达有限股东会决议,合信达有限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同意将合信达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5日,王昌、苏菠、林健永及杨明等共计33名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以合信达有限截至2014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37,738,640.37元按1:0.1590的比例,每股面值1元,折合600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账面净资产高于股本部分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8月27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4]11273号”《审计报告》。
本次整体变更净资产值已经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该公司于2014年8月29日出具了“沃克森评报字【2014】第0282号”《资产评估报告》。
2014年9月15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4]11362号”《验资报告》对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出资情况予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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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规划:
1、报告期内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账面总资产为80,357,271.77元,较年初增加了3.75%,负债总计21,941,739.51元,较年初减少了8.24%;净资产58,415,532.26元,较年初增加了9.10%;资产负债率为27.31%,较年初有所减少。总资产较年初增加2,902,401.30元,主要系存货、固定资产增加所致;负债较年初减少1,970,012.88元,主要系增值税期末留底税额增加、其他应付款减少所致;净资产较年初增加4,872,414.18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净利润增加所致。2、报告期内经营成果201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为3,6259,093.0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57%;净利润4,872,414.1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6.01%;毛利率为33.13%,较上年同期毛利率33.19%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以“研发、生产与销售壁挂炉控制器、热水器控制以及智能房间温度控制器”为主,进一步加大了互联网温控系统、互联网温控产品的研发深度和市场推广,故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均有所上升,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上升50.72%,略高于营业收入上升比例,因而造成毛利率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基于物联网的互联网智能温控器“WIFI温控器”的市场推广反响效果良好。新产品及传统产品壁挂炉控制器的销售收入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温控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1.28%,壁挂炉控制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0.02%。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99,053.92元,较去年同期的减少了3,249,577.62元。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为58,144,000.20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6,625,505.56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长19,919,459.19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了-5,567,485.62元,主要系关联方往来款项减少所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为55,544,946.28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9,875,083.18元,主要系公司扩大业务规模、加强产品的研发与市场推广力度,从而引起支付货款、购买生产用原材料等现金支出增加所致。4、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公司管理层严格按照董事会制定的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不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强质量运营管理,有效促进了公司业绩的稳步增长。报告期内,从公司已接到订单与产品销售状况来分析,预计2016年下半年公司业绩继续呈现增长态势。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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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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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苏菠 |
13,298,400 |
36.94% |
2 |
林健永 |
10,522,800 |
29.23% |
3 |
王昌 |
8,614,800 |
23.93% |
4 |
杨明 |
720,000 |
2.00% |
5 |
钟智艺 |
720,000 |
2.00% |
6 |
张燚 |
720,000 |
2.00% |
7 |
田茂丹 |
360,000 |
1.00% |
8 |
李小林 |
144,000 |
0.40% |
9 |
卫四安 |
108,000 |
0.30% |
10 |
周琪媛 |
108,000 |
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