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固体废物治理;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成立于江苏省张家港市(总部)。
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成功上市,(股票简称:华盛锂电,股票代码:688353),是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公司专注于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产品主要有电子化学品及特殊有机硅两大系列,已高度覆盖中国国内市场,同时出口日本、韩国、美国、欧洲、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华盛锂电现拥有八个生产基地和两所研究院:张家港一厂、二厂、三厂、四厂以及全资子公司泰兴华盛;设立研究院两个:华盛锂电总部研究院和苏州华赢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三美股份合资建立了浙江盛美锂电材料有限公司;湖北华盛祥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江苏华盛联赢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多年来坚持自主创新,注重研发投入,研究院省级以上各类研发平台4个,与中科院化学所、苏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密切合作,助力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生产。
华盛锂电现已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管理体系,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ATF16949汽车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业绩增长提供强有力的保障,逐步实现未来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
2025年是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行业的关键发展拐点,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3C产品及具身智能、人工智能(AI)数据中心、低空经济等新兴业态的蓬勃发展带动锂电材料市场需求持续旺盛,行业景气度稳步回升。
公司紧扣行业发展机遇,聚焦电解液添加剂核心主业,推进产能建设、技术研发、产品布局与治理优化等各项工作,核心产品产销量创历史新高,新项目稳步落地,经营业绩实现扭亏为盈,整体盈利能力与行业竞争力持续提升。
同时,公司提前布局下一代锂电材料技术,培育新兴业务增长点,规范公司治理运作,为后续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2025年度经营业绩概况报告期内,公司抢抓行业发展机遇,依托成熟的技术体系、稳定的产能供给与丰富的产品矩阵,实现经营业绩稳步增长,成功实现业绩扭亏。
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86,948.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5.66万元,核心产品碳酸亚乙烯酯(VC)、氟代碳酸乙烯酯(FEC)作为锂电池电解液核心成膜添加剂,受益于下游动力电池与储能电池需求的快速增长,产销量均创下历史新高,成为公司经营业绩的核心支撑,整体盈利水平较上年实现显著改善。
(二)核心经营工作开展情况1.聚焦主业深耕细作,产能与产品布局持续升级公司始终坚守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核心赛道,依托现有技术与产能优势,保障核心产品稳定供应,牢牢把握行业需求增长红利。
同时,公司积极推进产能扩建与产品矩阵丰富工作,加快新兴业务布局,推动从单一电解液添加剂供应商向多元锂电材料服务商转型。
报告期内,“新建年产500吨LiDFOB、2000吨MMDS项目”与“年产20万吨低能耗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一期5万吨)”均顺利进入试生产与客户评价阶段。
上述项目的稳步推进,不仅助力公司在电解液添加剂领域进一步丰富产品品类,更成功实现向负极材料领域的业务拓展,有效扩大市场份额,为公司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也为后续项目建设与规模化运营积累了宝贵的实操经验。
2.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新质生产力培育成效显著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发展动力,聚焦行业技术前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研发团队建设与激励体系,重点开展新型添加剂、下一代锂电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新质生产力培育取得实质性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保持合理水平,累计授权专利数量稳步增长,研发团队规模持续扩大,人员结构不断优化。
2025年公司成功推出HSI003、S1521、S1522三款电解液添加剂新产品,其中HSI003采用多极成膜机制,显著提升电池循环与存储性能;S1521、S1522可实现原位除水除酸,有效延长电池使用寿命,三款产品均为高电压电池体系提供了差异化解决方案,彰显公司突出的技术创新能力。
同时,公司在前沿锂电材料领域取得重要进展,在硫化锂制备技术上实现突破并制备出合格样品,建成年产2吨硫化锂中试线,为固态、半固态电池材料领域的布局奠定技术基础。
3.落实投资者回报理念,利益共享机制不断完善公司坚守“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在实现经营业绩扭亏的基础上,通过股份回购、完善分红策略等方式,切实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5年,公司顺利完成2024年股份回购计划,并启动2025年股份回购计划,全年合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262,120股,合计支付回购资金69,957,379.5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进一步绑定各方利益。
为彰显公司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2026年1月公司将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32.00元/股大幅调整至150.00元/股,以实际行动维护投资者长远利益。
并于2026年3月23日完成了2025年股份回购计划。
此外,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落地,报告期内为158名激励对象办理70.68万股股票归属,并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万股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有效绑定股东、公司与核心员工利益,激发研发与经营团队的活力与创造力,为技术创新与业务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4.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与沟通效率提升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通过多渠道、多形式与投资者开展全方位沟通,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由核心管理层及独立董事亲自参会,就经营业绩、产能建设、研发进展等核心问题与投资者深入交流;结合市场需求召开12场投资者交流会,通过实地调研、线上会议等形式累计接待投资者调研超100人次,并及时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保障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与透明度。
同时,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专线及邮箱等渠道及时回复投资者咨询,将投资者意见与建议反馈至管理层,主动响应市场诉求,构建良性的投资者互动关系。
5、夯实管理根基,治理与质量体系双升级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与品质管控并重,推动治理体系与质量体系同步优化,为经营发展筑牢双重保障。
治理层面,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及新《公司法》要求,优化治理结构,顺利取消监事会并由审计委员会承接相关职责,完成董事会换届并增设职工董事;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制度,规范三会运作,全年召开3次股东会、8次董事会、5次监事会,保障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同时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提升治理规范化、透明化水平。
质量层面,以顾客满意为导向,坚守既定质量方针,按体系标准实施全过程质量管控;严格供应商准入与定期绩效评估,从源头把控原料质量,常态化开展内外部质量审核,推动问题闭环整改,并通过管理评审、专项审查等质量改进活动,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夯实产品竞争力。
张家港市华盛纺织助剂厂(以下简称“华盛助剂厂(股份合作制)”)于1997年8月成立,2000年9月,华盛助剂厂(股份合作制)更名为张家港市华盛纺织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有限”)。
2019年6月24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6381号),华盛有限截至2019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4,678.83万元。
2019年6月24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江苏长园华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020265号),确认华盛有限截至2019年5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53,001.54万元。
2019年7月2日,华盛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华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5日,华盛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同意华盛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7日,华盛锂电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制定股份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
2019年7月17日,华盛锂电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同日,华盛锂电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9年7月18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华盛锂电的设立出资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9]6798号),确认全体发起人股东的出资额已按时足额缴纳。
2019年7月30日,华盛锂电完成本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018年12月2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江苏长园华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8]011737号),以2018年9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确认华盛有限净资产为41,228.41万元。
2019年1月10日,中水致远出具《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江苏长园华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8]第020485号),以2018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确定华盛有限评估值为71,500.00万元。
2019年1月30日,长园集团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长园华盛80%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其持有的华盛有限80%股权作价57,600.00万元人民币分别转让给金农联实业、东金实业、敦行创投、敦行二号、敦行三号、汇璋创投、中鼎天盛。
2019年1月31日,长园集团公告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019年1月30日,华盛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议:(1)同意长园集团将其持有的华盛有限25,104,150元(占注册资本33.4722%)股权作价241,000,000元转让给金农联实业;同意长园集团将其持有的华盛有限5,208,300元(占注册资本6.9444%)股权作价50,000,000元转让给东金实业;同意长园集团将其持有的华盛有限4,166,700元(占注册资本5.5556%)股权作价40,000,000元转让给敦行创投;同意长园集团将其持有的华盛有限8,645,850元(占注册资本11.5278%)股权作价83,000,000元转让给敦行二号;同意长园集团将其持有的华盛有限8,541,675元(占注册资本11.3889%)股权作价82,000,000元转让给敦行三号;同意长园集团将其持有的华盛有限5,208,300元(占注册资本6.9444%)股权作价50,000,000元转让给汇璋创投;同意长园集团将其持有的华盛有限3,125,025元(占注册资本4.1667%)股权作价30,000,000元转让给中鼎天盛;(2)华盛有限股东沈锦良等18位自然人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9年1月30日,华盛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9年2月26日,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向华盛有限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2021年2月8日,转让方汇璋创投与受让方比亚迪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汇璋创投将其持有的公司49.2万股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6%)作价9万元转让给比亚迪。
2021年2月8日,转让方中鼎天盛与受让方比亚迪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中鼎天盛将其持有的公司8.2万股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1%)作价1万元转让给比亚迪。
2021年2月8日,转让方敦行二号、敦行三号与受让方比亚迪签署《股转让协议》,约定敦行二号将其持有的公司54.3906万股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6633%)作价994.95万元转让给比亚迪;约定敦行三号将其持有的公司50.5694万股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6167%)作价925.05万元转让给比亚迪。
2021年2月8日,转让方敦行二号与受让方创启开盈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敦行二号将其持有的公司1.64万股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02%)作价30万元转让给创启开盈。
| 变动人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 | 成交均价 | 变动后持股数 | 董监高职务 |
|---|---|---|---|---|---|
| 张先林 | 2026-04-01 | -165000 | 120.96 元 | 431060 | 核心技术人员 |
| 黄振东 | 2025-08-28 | 15000 | 33.85 元 | 209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沈鸣 | 2025-08-28 | 30000 | 33.85 元 | 59012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沈锦良 | 2025-08-28 | 45000 | 33.85 元 | 17440726 | 董事 |
| 林刚 | 2025-08-28 | 15000 | 33.85 元 | 144795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李伟锋 | 2025-08-28 | 15000 | 33.85 元 | 20080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张先林 | 2025-08-28 | 15000 | 33.85 元 | 596060 |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任国平 | 2025-08-28 | 15000 | 33.85 元 | 937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黄振东 | 2024-07-01 | 5900 | 17.25 元 | 5900 | 高级管理人员 |
| 沈鸣 | 2024-07-01 | 22000 | 17.37 元 | 58712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沈锦良 | 2024-07-01 | 24871 | 17.3 元 | 17395726 | 董事 |
| 林刚 | 2024-07-01 | 10000 | 17.09 元 | 143295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李伟锋 | 2024-07-01 | 11500 | 17.22 元 | 19930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张先林 | 2024-07-01 | 8600 | 17.32 元 | 581060 |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任国平 | 2024-07-01 | 6200 | 17.1 元 | 78700 | 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