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车载充电机(OBC)、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等车载高压电源系统,同时包括液冷超充桩电源模块、智能直流充电桩电源模块等非车载高压电源系统
经营范围:生产:智能充电机、电池管理系统、电力电子产品。服务: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机电系统、储能机电系统、监控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电力设备、机电设备、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成果转让;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力设备,机电设备(除小轿车),通讯设备(除专控);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它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生产基地位于湖州市安吉县,研发中心位于杭州市西湖区、西安市高新区,是一家专注于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新能源汽车车载充电机及车载DC/DC转换器的主要供应商。
公司现主要客户包括雷诺、Stellantis、长城、广汽、蔚来、易捷特、小鹏、小米、比亚迪、长安、零跑等国内外知名主机厂。
目前公司战略股东有广汽资本、蔚来资本、安吉产投、小米长江产业基金等知名企业、政府。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所处市场地位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一流的数字能源专家,以可迁移、可扩展的底层技术与强大的研发团队为基石,以完善的体系化能力为系统性驱动,持续赋能车载电源、非车载电源等业务,并以此撬动数字能源的未来。
在车载电源领域,公司紧跟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方向,在技术预研、技术开发、产品开发等方面持续加大投入,坚持自主研发,实现了车载充电机(OBC)、车载DC/DC变换器、通信控制器(EVCC)、智能电子保险丝(eFuse)、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深度集成产品等产品布局,持续为客户提供领先性的产品。
同时,依托电力电子与数字控制等核心技术平台,培育车网协同(V2G)等能源管理业务,持续推进V2G等相关技术的研发与商业化应用,为未来智慧能源互联体系奠定应用基础。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车载充电机(OBC)、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深度集成产品等车载产品,以及液冷超充桩电源模块、智能直流充电桩电源模块等非车载产品。
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不断优化的车规体系建设以及经验丰富的研发管理团队,公司的新能源汽车车载产品在转换效率、功率密度、可靠性水平和集成化水平等关键技术指标方面处于行业内先进水平。
公司的客户结构丰富,涵盖国内传统汽车厂商、国内造车新势力厂商以及海外汽车厂商等,是我国少数配套国际一流整车企业和高端品牌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零部件企业,公司已与广汽集团、蔚来汽车、小鹏汽车、小米汽车、零跑汽车、长安汽车、雷诺汽车、Stellantis等知名车企建立了稳定合作关系,在细分领域具备一定品牌知名度,销量位居国内第三方供应商前列。
(二)公司经营模式1.研发模式公司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以市场技术发展趋势和车企客户需求为导向,平台化和定制化产品开发相结合的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活动包括“技术预研、平台开发、项目开发”三大模块。
技术预研是指对关键技术和前瞻技术进行专项研究,公司会密切关注行业前沿技术动向,重点探索新技术在产品层面应用的可行性和技术方案的验证,利用公司现有技术基础,主动布局,保证底层技术储备和长期技术领先,为未来开发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产品提供支撑。
平台开发是指平台化产品的功能开发,包括平台产品的目标设定、技术方案设计和开发,在该活动中,公司研发团队紧密配合,与车企客户进行深度交流,了解技术动态和客户需求,并结合新能源汽车市场和细分领域产品发展趋势,进行平台产品的策划、开发排布。
项目开发是指以商业化应用为目的的定点项目开发,包括平台产品为基础和正向全新开发两种模式。
在该活动中,公司依托车规级产品开发体系,遵循统一管理的研发流程,根据整车企业的整车设计需求、产品开发节点等要求进行项目整体策划和开发管理,其中以平台产品为基础的项目开发可以有效缩减开发周期、降低开发成本。
具体的研发流程包括项目立项、产品设计开发、产品设计验证、产品过程开发、产品过程验证等环节。
公司的研发模式实现了公司技术的持续创新、快速迭代,保证了公司的产品符合客户需求及行业趋势,实现质量可靠、成本最优、长期技术领先的研发目标。
2.采购模式公司主要原材料采用“以销定采”的采购模式,根据客户的预测订单确定采购计划。
采购活动主要由供应商管理部与采购部共同负责,其中,供应商管理部主要负责供应商的筛选与考评,采购部主要负责落实采购订单。
为保证采购渠道通畅、质量稳定,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录》。
供应商管理部从产品技术符合性、供应商交付能力、品质保障能力等维度进行评估,选定目标供应商范围。
对于必要的供应商,由质量管理部牵头,供应商管理部、技术中心协同,一同对目标供应商进行现场正式审核,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正式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于供应商的评价考核工作,不断改善供应链体系。
3、生产模式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的预测订单组织生产。
新能源汽车车载产品专用性较强,因此公司需要根据客户订单和订单预测安排生产。
生产部门依据下游整车厂商定期发出的滚动订单,并综合考虑客户订单数量、交付时间、生产产能、原材料供应状况等因素,制定生产计划。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车规级生产体系流程,规范公司的生产业务,通过对生产全流程进行管控,确保生产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
4、销售模式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下游客户主要为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及配套企业。
在收到整车企业的报价请求后,公司与其进行产品方案论证、商务谈判,取得项目定点。
随后将进一步配合客户进行产品开发,得到客户认可并完成生产线审核后,进入正式量产,随后按客户发布的预测安排生产,按订单进行交付,并依据合同规定,向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公司的车载产品在销售中对部分客户存在寄售的情形。
在寄售模式下,公司将产品运抵寄售仓,客户按需进行领用,并且定期于系统上传结算单等单据,公司根据客户单据相应确认收入。
主要系公司新能源车载产品大规模放量,公司将产能等相关资源集中配置在车载产品上。
零部件销售模式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下游客户主要为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及配套企业。
在收到整车企业的报价请求后,公司与其进行产品方案论证、商务谈判,取得项目定点。
随后将进一步配合客户进行产品开发,得到客户认可并完成生产线审核后,进入正式量产,随后按客户发布的预测安排生产,按订单进行交付,并依据合同规定,向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公司的车载产品在销售中对部分客户存在寄售的情形。
在寄售模式下,公司将产品运抵寄售仓,客户按需进行领用,并且定期于系统上传结算单等单据,公司根据客户单据相应确认收入。
1、概述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9,246.15万元,同比增长111.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00.19万元,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为22,575.1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1)精耕国内市场,持续开拓国际市场2025年,在国内市场,新能源汽车行业延续高速增长,全年销量达1,649万辆,同比增长28.2%。
其中领先车企表现尤为突出,例如蔚来全年交付32.6万辆(同比+46.9%),零跑交付约59.65万辆(同比+103%),位居造车新势力销量榜首。
受益于国内头部客户放量及份额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来自车载电源业务的收入同比增长超118%,增速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凭借精准的市场策略与快速响应能力,在与现有主要客户保持稳定合作的同时,持续提升在新增量产客户中的供货份额,进一步夯实了国内业务基本盘,推动了市场占有率的稳步提升。
在海外市场,公司的长期战略布局进入收获期。
根据EVTank数据显示,欧洲市场同比增速为30.5%,其中雷诺集团全球新能源车销量约59.4万辆,其纯电动车型销量同比增长76.7%。
公司成功配套雷诺R5、Megane-E、Scenic-E等多款主力电动车型,带动境外收入占比提升至17.75%。
其他海外定点项目也正按计划推进,预计将于2026年起逐步量产。
尽管海外项目存在定制化要求高、开发周期长、研发投入大的挑战,但其带来的客户合作也更深入、长期,市场空间更具潜力,是公司提升整体业绩和品牌影响力的重要途径。
持续推进国际化,不仅有助于平衡市场结构、降低单一区域风险,更能使公司融入全球产业创新体系,构建长远的竞争优势。
未来,公司将继续在此方向稳步投入,把握全球市场增长机遇。
(2)平台产品迭代放量,核心优势加速兑现2025年,应用公司第五代平台的项目产品大规模进入量产阶段,平台化战略的价值进一步显现。
通过“技术预研-平台开发-项目开发”的层级体系与“量产一代、研发一代、预研一代”的梯队化开发策略,公司实现了产品快速迭代与质量持续提升。
第五代平台在体积、器件数量等方面较上一代显著优化,不仅强化了产品核心竞争力,也为客户带来了更优的性能与成本优势。
平台化模式大幅提升了研发效率,缩短了项目开发周期,使公司能够更快响应市场需求,加速客户项目落地与份额提升。
目前,基于第五代平台的产品已为蔚来、广汽、零跑、小鹏等多家主流车企多款车型配套,成为推动公司年度营收增长的重要动力。
(3)安吉二基地产能释放,智造能力再进阶2025年上半年,公司安吉第二基地正式投产。
作为公司推进智能制造转型与成本领先战略的核心载体,该基地有效突破了原有产能瓶颈,显著提升了订单响应速度与大规模交付能力。
全年公司生产入库量同比增长125.01%,其中安吉二厂贡献产量超100万台。
顺应行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公司以安吉二厂为示范,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与精益管理,通过实施智能化仓储、MES、WMS等一系列项目,持续提升运营效率。
2025年下半年,安吉二厂智能仓储系统顺利建成投运,成为公司数字化转型的标志性成果。
该系统深度融合立体库、物联网与自动化控制技术,覆盖全厂仓储区域,依托AGV自动搬运、智能物流输送线与仓储管理系统的高效协同,实现了原材料收发存、成品入库及出货全流程智能化管控,构建起“货到人”拣选、自动化出入库、跨楼层精准配送的一体化物流体系。
系统投运后,仓储整体空间释放超100%,效率提升超40%,物料备货周期显著缩短,大幅降低了对传统人力的依赖,同时作业准确度与响应速度均得到明显提升。
安吉二基地产能释放与智能仓储系统全面赋能,标志着公司制造端能力迈入新阶段,也为后续业务扩张与客户交付提供了更坚实的产能保障。
(4)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赋能业务协同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信息化体系建设,系统能力实现多维提升。
新增QMS质量管理系统,统一质量管理平台,实现采购、制造、交付全流程质量数据的完整可追溯。
同时,公司对原有WMS、MES及SRM系统完成优化升级,全面覆盖安吉二厂仓储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强化各业务环节的协同运作,提升执行效率。
在体系认证方面,公司于2025年通过ISO26262功能安全管理体系ASILD认证。
ASILD是汽车功能安全的最高完整性等级,该认证标志着公司已建立起符合功能安全最高标准的开发流程体系,具备为客户提供更可靠、更高安全等级产品解决方案的能力。
同期,公司还获得TISAX信息安全评估最高等级AL3标签。
这一认证显著降低了公司进入国际主流车企供应链时的重复审计成本,充分印证公司已建立起符合TISAX标准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能够满足全球汽车厂商对信息安全的高标准要求,并为其提供与之匹配的通用及定制化产品与服务。
综上所述,公司通过持续完善信息化系统与关键体系认证,进一步夯实了数字化运营根基,提升了质量管控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为公司高效交付与客户信任构筑了坚实壁垒,同时也为后续拓展全球主流车企配套体系提供了重要准入支撑。
发行人前身富特有限系由李宁川、姜桂兰和亚丁投资于2011年8月10日共同出资设立。
设立时富特有限的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其中股东李宁川以货币出资100.00万元、以专有技术出资300.00万元,姜桂兰以专有技术出资200.00万元,亚丁投资以货币出资400.00万元。
2011年6月25日,浙江中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浙中评报〔2011〕029号”《李宁川、姜桂兰拟作价出资的专有技术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以2011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富特有限设立时李宁川、姜桂兰用于出资的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智能充电模块专有技术的评估价值为510.97万元。
2016年6月10日,坤元评估出具“坤元评报〔2016〕324号”《关于“浙中评报(2011)第0029号<资产评估报告>”的复核报告》,经复核评估,确认前述《资产评估报告》就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智能充电模块专有技术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合理。
2011年7月20日,李宁川、姜桂兰、亚丁投资签署了《专有技术作价入股协议》,“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智能充电模块专有技术”评估价值510.97万元,协议作价500.00万元。
同日,李宁川、姜桂兰、亚丁投资签署了《非货币财产转移确认书》,确认将经评估的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智能充电模块专有技术移交给富特有限(筹)。
2011年8月8日,杭州英杰会计师事务(普通合伙)出具“杭英验字(2011)第127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确认,截至2011年8月8日,富特有限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1,000.00万元。
2011年8月10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拱墅分局向富特有限核发了营业执照。
2016年4月10日,富特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富特有限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2016年3月31日为改制审计、评估基准日。
2016年5月10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天健审〔2016〕6107号”《杭州富特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1-3月审计报告》,确认经审计富特有限截至2016年3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为17,144.49万元。
2016年5月10日,坤元评估出具了“坤元评报〔2016〕251号”《杭州富特科技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相关资产及负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富特有限截至2016年3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9,050.99万元。
2016年5月10日,富特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确认上述审计、评估结果,并同意以富特有限截至2016年3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7,144.49万元,折合股本5,700.00万股,每股1元,超出部分净资产11,444.49万元列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6年6月15日,李宁川、长高电新、姜桂兰、广证盈乾、星正磁厚、亚丁投资、刘晓松、翌升投资、金航宇、星正垒誉、金镒泰、陈宇、倪斌、张尧、章纪明、章雪来、郑梅莲、饶崇林、一创资本共同签署了《杭州富特科技有限公司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书》,对股份公司的名称、住所及注册资本、组织形式、经营范围、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筹备小组及其职责、发起人责任、债权债务的处理、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了详细约定。
2016年6月18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天健验〔2016〕245号”《杭州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经审验确认,富特科技(筹)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16年3月31日富特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17,144.49万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的折股方案,将前述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5,700.00万元,资本公积11,444.49万元。
2016年6月18日,富特科技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杭州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关于制定<杭州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起人抵作股款的资产作价报告》《关于公司筹备费用开支情况的说明》《关于创立杭州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并选举李宁川、梁一桥、林林、陈宇、倪斌、沈建新、沈玉平、俞小莉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选举章纪明、陈骥为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日,富特科技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丽芬为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16年6月29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富特科技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2021年11月19日,长高电新与广东栖港签署《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与广东栖港蔚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长高电新将其所持公司144.14万股股份以4,5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东栖港。
2021年12月13日,姜桂兰与其子梁一桥签署了《股份赠与协议》,约定姜桂兰通过无偿赠与的方式将其代梁一桥所持公司842.90万股股份全部还原至梁一桥名下。
自前述股份赠与完成后,姜桂兰与梁一桥之间的委托持股关系完全解除。
富特科技已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份转让;同意《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通过设立合伙企业形式的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拟向激励对象合计授予的股份数量318.20万股(占计划实施后已发行股份的3.82%),授予价格为6.50元/股,其中富特管理认购的股份数量为197.19万股(占计划实施后已发行股份的2.37%),安吉协同认购的股份数量为109.79万股(占计划实施后已发行股份的1.32%),安吉争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为11.22万股(占计划实施后已发行股份的0.13%);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
2021年12月31日,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富特科技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同日,公司将企业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且依照《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了外商投资信息,并取得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吉县支局核发的业务编号为16330523202204246198的《业务登记凭证》。
2022年3月17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验〔2022〕24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确认,截至2021年12月30日,公司已收到富特管理、安吉协同、安吉争先货币出资合计2,068.30万元,其中318.2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750.1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变动人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 | 成交均价 | 变动后持股数 | 董监高职务 |
|---|---|---|---|---|---|
| 张尧 | 2026-03-02 | 5800 | 49.1 元 | 885100 | 高管 |
| 章纪明 | 2026-02-03 | -82500 | 51.73 元 | 925100 | 董事 |
| 张尧 | 2026-02-02 | -60000 | 49.1 元 | 879300 | 高管 |
| 陈宇 | 2026-01-20 | -42200 | 51.18 元 | 892800 | 高管 |
| 倪斌 | 2026-01-20 | -68000 | 51.03 元 | 902000 | 董事、高管 |
| 陈宇 | 2026-01-15 | -110000 | 48.62 元 | 935000 | 高管 |
| 章纪明 | 2026-01-15 | -109000 | 48.77 元 | 1007600 | 董事 |
| 张尧 | 2026-01-15 | -69700 | 48.4 元 | 939300 | 高管 |
| 倪斌 | 2026-01-15 | -65100 | 48.82 元 | 970000 | 董事、高管 |
| 张尧 | 2026-01-08 | -55200 | 43.84 元 | 1009000 | 高管 |
| 陈宇 | 2026-01-06 | -84300 | 46.35 元 | 1045000 | 高管 |
| 章纪明 | 2026-01-06 | -63400 | 46.28 元 | 1116600 | 董事 |
| 张尧 | 2026-01-06 | -105800 | 46.41 元 | 1064200 | 高管 |
| 倪斌 | 2026-01-06 | -43700 | 46.6 元 | 1035100 | 董事、高管 |
| 陈宇 | 2025-12-24 | -49700 | 44.3 元 | 1129300 | 高管 |
| 倪斌 | 2025-12-24 | -101200 | 44.77 元 | 1078800 | 董事、高管 |
| 陈宇 | 2025-12-09 | -1000 | 43 元 | 1179000 | 高管 |
| 张尧 | 2025-12-07 | -10000 | 43.34 元 | 1170000 | 高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