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拓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北京拓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拓美传媒
  • 企业英文名: Beijing TooMee Media Co., LTD
  • 实际控制人: 余静涛
  • 上市代码: 831764.NQ
  • 注册资本: 3547.5 万元
  • 上市日期: 2015-01-12
  • 大股东: 余静涛
  • 持股比例: 37.65%
  • 董秘: 于晓舟
  • 董秘电话: 010-64173733
  • 所属行业: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会计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赵永春、谭宪才
  •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西里13号4层东区4002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北京
  • 成立日期: 2011-08-29
  •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2582593693J
  • 法定代表人: 余静涛
  • 董事长: 余静涛
  • 电话: 010-64173733
  • 传真: 010-64167002
  • 企业官网: www.toomee.cn
  • 企业邮箱: weizixuan@toomeead.com
  •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西里13号4层东区4002
  • 邮编: 100010
  • 主营业务: 互联网广告整合营销服务
  • 经营范围: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企业策划;营销策划;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推广;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利用信息网络经营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事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客户在互联网上提供广告营销服务,通过分析相关数据,使广告投放的精准度更高,服务效果更好。公司与CNTV、乐视、优酷等视频门户网站合作,拥有这些互联网平台上的广告位媒介资源。公司依托强大的媒介团队在2013年独家代理了CNTV央视网部分广告位的游戏行业广告投放权,建立了互联网视频投放矩阵,覆盖更多受众。
  • 发展进程: 1、2011年8月,九宝国际设立。 2011年8月29日,张萌萌出资设立北京九宝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住所为北京市通州区北苑15号院2-1幢4单元2层201,法定代表人为张萌萌。 2011年8月26日,北京捷勤丰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捷汇验通字[2011]1572号),验证截至2011年8月26日止,九宝国际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10万元整,全部以货币出资。 2011年8月29日,公司依法完成了此次工商登记注册,并取得了北京市通州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12年9月,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年8月24日,九宝国际股东张萌萌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其持有的九宝国际的10万元股权中的6万元股权转让给余静涛所有,剩余的4万元股权全部转让给陶鑫所有。 2012年8月24日,九宝国际股东张萌萌与新股东余静涛、陶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张萌萌将其持有的九宝国际的股权10万元中的6万元转让给余静涛所有,剩余4万元转让给陶鑫所有。 2012年8月24日,九宝国际新股东余静涛、陶鑫作出股东会决议,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拓美无限广告有限公司”;2012年9月7日,北京市工商局通州分局下发《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并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九宝国际更名为拓美无限;法定代表人为余静涛;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2012年12月,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2年12月18日,拓美无限股东余静涛、陶鑫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拓美无限注册资本增加至100万元,本次增资90万元由余静涛一人出资;变更后的股权结构为:余静涛货币出资96万元,占注册资本96%;陶鑫货币出资4万元,占注册资本4%。 2012年12月18日,北京东易君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东易验字(2012)第3-2754号),验证截至2012年12月18日止,拓美无限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90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 2012年12月19日,北京市工商局通州分局下发《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并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拓美无限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为100万元。 4、2014年1月,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 2014年1月23日,拓美无限股东余静涛、陶鑫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拓美无限注册资本增加至500万元,其中余静涛以货币方式增加出资104万元,陶鑫以货币方式增加出资116万元,张君以货币方式出资60万元,魏航以货币方式出资120万元。 2014年1月24日,北京捷勤丰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捷汇验通字[2014]0108号),验证截至2014年1月23日止,拓美无限已收到余静涛、陶鑫、张君、魏航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400万元整,全部以货币出资。2014年1月24日,北京市工商局通州分局下发《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并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拓美无限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为500万元,新增魏航、张君为公司新股东。 5、2014年6月,有限公司第二次及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4年6月23日,拓美无限股东余静涛、陶鑫、张君、魏航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张君将其持有的公司12%的股权转让给余静涛。 2014年6月23日,余静涛与张君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君将其持有的拓美无限12%的股权转让给余静涛。 2014年6月26日,拓美无限股东余静涛、陶鑫、魏航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吸收岷江资产为新股东;同意股东余静涛将其持有的公司出资15万元(占注册资本3%)转让给岷江资产。 2014年6月26日,拓美无限股东余静涛与新股东岷江资产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余静涛将其在拓美无限所持有的公司部分出资15万元(占注册资本3%)的股权转让给受让人岷江资产所有。 2014年6月30日,公司依法完成了此次工商变更登记,拓美无限的股东变更为余静涛、陶鑫、魏航、岷江资产。 6、2014年8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4年7月22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定按照截至2014年7月31日的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7月31日的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并于2014年8月8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4]10758号《审计报告》,审计截至2014年7月31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6,398,604.60元。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7月31日的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并于2014年8月18日出具了《北京拓美无限广告有限公司拟股改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沃克森评报字[2014]第0237号),截至2014年7月31日,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639.86万元,评估值为640.30万元。 2014年8日19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约定将拓美有限按照截至2014年7月31日的原账面净资产6,398,604.60元,按照1:0.781420比例折合股份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0日,天职国际出具天职业字[2014]1083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4年7月31日止,公司已经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北京拓美无限广告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折合的注册资本500万元整。
  • 商业规划: 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报告期内,变动较大的资产负债项目有:(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819.32万元,较年初减少928.87万元,减少33.80%。同时,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为3,228.44万元,较年初增加1,915.48万元,增长145.89%。货币资金的减少和预付账款的增加,主要是随着公司广告业务的发展,媒介采购量不断增大,且媒介现多采取预收款结算模式合作,因此对媒介的垫款增多,导致资金的支出与预付的增幅较大。(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3,554.30万元,较年初增加2,588.76万元,增长12.35%。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新增客户应收广告款3,428万元。由于2017年与客户签订的大额合作合同账期大都为6-12个月,因此上半年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略显滞后。(3)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1,770万元,较年初增加469万元,增长36.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缓解媒介采购垫款的资金压力。(4)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596.95万元,较年初增加1,237.77万元,增长344.62%。针对媒介垫款增多的局面,公司采取以部分预收款方式与客户进行合作,保障公司资金持续高效运转(5)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44.46万元,较年初减少68.11万元,减少60.50%。主要原因为往来款的减少及清退客户保证金。2.2、盈利能力分析报告期内,主要变动项目有:(1)随着广告和游戏业务的不断增多,营业收入、媒介采购和游戏分成成本也随之增大。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5,620.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540.90万元,增长40.98%,营业成本为11,359.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93.98万元,增长40.84%。(2)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的合计金额为2,718.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47.20万元,增长62.66%。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员工数量及员工薪酬的增加,导致人工成本增加986.17万元。(3)财务费用当期为39.34万元,其中利息支出40.29万元。(4)根据实际与客户确认,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前期所欠我公司广告款预计三季度可以收回,故本期冲销2017年末计提的坏账准备58.68万元。(5)由于年初广州灵希控股子公司注销,因此上半年母公司确认对其投资收益-59.84万元。(6)营业外收入为55.28万元。主要由东城区政府2016年巨石大厦房屋补助52.48万元构成。(7)由于北京拓美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在新疆霍尔果斯成立二家子公司,享受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故当期计提并预缴企业所得税10.99万元。3.3、现金流量主要指标分析报告期内,主要变动项目有:(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42.54万元,上年同期为-119.22万元,与上年有所下降。一方面:公司上半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6,467.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078.36万元,增长32.92%,但是由于2017年与客户签订的大额合作合同账期大都为6-12个月,因此上半年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略显滞后。另一方面:收入的增长必将带来成本费用的增加,2018年上半年人工成本增幅较大,员工数量增长速度较为迅猛,因此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有所增长。由于本期产生的增值税、个税及其他税种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支付的各项税费金额为579.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33.96万元,增长主要分布在北京拓美母公司及霍尔果斯两家子公司。(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向净额的变化原因为:取得相关银行贷款1,370万元,偿还相关银行贷款901万元,支付银行贷款利息40.29万元所致。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余静涛 13,356,000 37.65%
2 陶鑫 5,400,000 15.22%
3 魏航 5,400,000 15.22%
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做市专用证券账户 2,467,000 6.95%
5 浙江新三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方际八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2,355,000 6.64%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