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品及与大气环保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矿山机械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监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船舶改装;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船舶修理;摩托车零配件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池销售;电池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节能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是一家由海归博士团队创立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专业从事汽油、柴油和天然气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并提供专业的排放检测与标定技术服务。
产品与技术适用于汽车、摩托车、通机、工程机械、船用动力、发电机组、农业机械等。
公司总部坐落于我国生态经济示范区-安徽省池州市,北临黄金水道长江,东向三十公里毗邻四大佛教名山之九华山,境内机场、高铁、高速、水运四通八达,交通便利,环境优美。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理事单位,建设有“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内燃机排放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等。
公司主导和参与制定了多项行业、团队、地方及企业标准,承担和参与了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安徽省发改委、科技厅、经信委等多个政府类科研项目,如《面向国VI的重型柴油车后处理集成技术研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
公司的主要产品先后被授予“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安徽省科学技术一等奖”、“安徽省重点新产品”、“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安徽省专利优秀奖”等称号或奖项。
(一)公司主要业务公司主营业务为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品及与大气环保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包括符合机动车国VI排放标准的柴油机和汽油机尾气净化产品、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国IV排放标准的柴油机尾气净化产品,以及符合船舶国II排放标准的尾气净化产品。
公司的核心技术为尾气后处理催化剂配方及涂覆技术、电控技术、匹配及标定技术、系统集成技术四大核心技术。
在四大核心技术的基础上,通过不同技术的综合应用,逐步布局形成了多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产品,产品符合道路柴/汽油机国VI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国IV标准、船舶国II标准及IMOTierIII排放标准。
此外,公司以核心技术能力及储备资源为基础,围绕绿色和智慧两个核心主题,陆续在相关细分领域和垂直化应用方面进行了产业拓展和布局。
其中,在道路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领域,公司客户涵盖了全柴动力、常发农装、玉柴集团、中国重汽、江西五十铃、奇瑞汽车、凯翼汽车等客户。
在船舶领域,公司已取得多国船级社认证,与广柴股份、陕柴重工、玉柴船电、中船动力、中船安柴、宁波中策等多家龙头企业开展项目合作。
在海外业务领域,公司实现了多家客户企业配套出口项目的开发及转产。
(二)经营模式1、业务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主要为发动机厂商和整车厂商进行配套,以及用于在用车的尾气治理改造。
公司的下游客户发动机厂商和整车厂商主要采取零库存管理模式,公司的生产主要根据客户的订单计划进行排产,生产完成后运送至客户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物流仓库。
公司为满足客户需要,必须根据客户需求量提供安全库存保障。
下游发动机厂商和整车厂商客户采取“上线结算”模式,在上线装机结算前,产品的所有权仍属于公司。
2、采购模式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泵体材料、载体、贵金属、尿素箱、衬垫、化学材料等。
公司一般会综合考虑订单情况、生产计划、安全库存等以制定采购计划。
对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原材料如贵金属,公司一般根据市场走势,在价格较低的情况下结合当期生产计划加大采购量。
此外,部分进口原材料的运输周期较长,公司也会根据订单计划制定备货计划。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供应商选择、开发和管理的制度和体系。
公司需要先对供应商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定,确认其具备供货的资质后双方签署开发协议,然后进行样件的提交认可、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和现场审核、小批量试制和验证,从而确定其批量供货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
公司不定期抽查供应商的现场管控水平,以及定期对合格供应商进行绩效评定,评定内容涵盖质量、价格、交期、服务、创新等多方面的内容,根据评定的结果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措施,如限期整改、调整配套份额、移出供应商体系等。
3、生产模式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根据客户提供的年度、月度采购计划制定生产预测计划,并根据每周订单制定每周实际生产计划。
4、销售与结算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为发动机厂商和整车厂商配套,以及用于发电机组尾气治理、在用车尾气治理改造。
上述产品均采用直销模式。
零部件销售模式公司生产的尾气后处理产品均通过直销模式销售,客户主要为各整车厂及主机厂,报告期内销售模式及销售渠道未发生变化。
1、概述2025年,我国商用车市场呈现“内需与出口”双增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贯彻落实“转思想、强作风、重实效”的思想理念,积极做好降本增效,努力落实“清旧账、开新局”的方针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4.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04.3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0.55%。
公司业绩变动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1)在后处理市场,公司一方面持续拓展新客户,拓宽市场覆盖维度;另一方面,深耕既有客户需求,积极承接新项目,实现了销售额及利润的增长;(2)公司船舶板块业务进一步扩张,凭借技术和服务等方面的核心优势,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销售额和利润较上年均实现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继续巩固在轻型柴油机后处理市场的龙头地位,积极向中重型柴油机领域、汽油机及混合动力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领域、船舶领域以及固定源污染治理领域拓展。
特别是面对排放升级带来的增量空间,公司积极抓住市场机遇,加大客户开发力度,客户面得到进一步拓展。
在道路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领域,新增源机开发项目19个,配套开发项目81个,获取项目公告21个,源机项目转产12个,配套项目转产166个。
报告期内,柴油板块继续深耕现有客户获取高比例份额,在全柴动力、常发农装、玉柴集团都实现大比例增长外,同时在中国重汽、江西五十铃等客户新项目顺利转产;汽油机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持续拓展新客户,拓宽市场覆盖维度;另一方面,深耕既有客户需求,积极承接新项目。
公司成功通过国内头部车企的审核,入围合格供应商名录;成功开发并取得奇瑞汽车某项目,实现在奇瑞汽车国六b量产项目配套零的突破。
在船舶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在船级社认证工作方面取得重要突破,获得法国船级社(BV)SCR产品证书22张、工厂认可证书1张,中国船级社(CCS)SCR产品证书115张、柴油机国际防止空气污染(EIAPP)证书1张、型式认可证书1张,意大利船级社(RINA)实现首次取证,获得SCR产品证书2张、柴油机国际防止空气污染(EIAPP)证书4张,为拓展国际船舶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
截至2025年底,公司已与广柴股份、镇江船厂、陕柴重工、玉柴船电、中船动力、中船安柴、宁波中策、淄柴、中船现代等多家龙头客户开展项目合作。
报告期内,中海蓝航在船舶低碳/零碳燃料后处理领域研发取得较大进展,完成船用氨氢燃料内燃机后处理系统样机开发及内燃机台架性能测试,并实现船用甲醇燃料内燃机后处理系统的批量应用交付。
在发电机组后处理领域,公司顺利中标并完成多套600KW-4500KW柴油及天然气发动机试车台架烟气脱硝治理项目;还交付了多套1300KW出口海外大型柴油发电机组后处理装置。
报告期内,公司另获取了若干套不同功率出口海外的大型柴油发电机组后处理装置合同,后续将陆续完成交付。
在海外业务配套领域,整体表现良好。
报告期内,在业务拓展与项目推进方面,土耳其配套项目进入量产阶段,公司在稳固现有客户合作的基础上,积极向外拓展市场,其他区域如日本、北美等市场也在积极开拓中,并稳步推进东南亚等市场。
(二)除继续专注尾气治理主业外,公司以核心技术能力及储备资源为基础,围绕着绿色和智慧两个核心主题,在细分领域和垂直化应用方面进行产业拓展和布局。
在绿色领域,公司在低碳/零碳燃料后处理研发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完成氨氢燃料内燃机后处理系统样机开发及内燃机台架性能测试,并实现甲醇燃料内燃机后处理系统的批量应用交付。
在智慧领域,公司围绕高性能智算和智慧+打造供应链平台、智算资源平台和科技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AI+医疗应用场景,通过与行业头部咨询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切入医疗数据处理与模拟业务,并完成了基于AI的医药数据智能标准化治理体系,显著提升了数据处理效率。
同时,公司上线了智能化数据决策支持平台,完成了从通用技术能力储备向垂直、闭环业务场景落地的战略转型,通过“小切口场景落地”验证了多个医疗相关项目的可行性,为后续商业化奠定了基础。
2025年,公司还开展了高性能定制化智算服务器组装销售业务,并根据市场需求变化,与参股公司上海燚智开展深度合作,对产品进行迭代,并针对私有化中小场景进一步优化产品,研发出炎扉集群企业版与教育版,并获得了沐曦GPU兼容的官方认证,目前正在积极适配国产化软件设备。
公司计划在2026年持续迭代优化产品,即将推出的炎扉集群企业版(Free),将进一步覆盖更多潜在客户,并扩大市场影响力。
(三)继续坚持向管理要效益的原则,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水平,强化成本管控能力,推动全员参与降本增效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梳理和优化关键业务流程,强化内部协同和闭环管理,提升运营效率;进一步加强供应链管理和资源多元化配置,提升资源保障能力;持续优化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结合数字化车间建设,提升过程质量控制和质量追溯能力;通过干部挂职锻炼、开设青干班及管培生培训等方式,为公司发展储备各类人才;积极与国内重点高校开展合作,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助力企业发展。
(四)积极开展资本运作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了125.97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1.57%。
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2009年1月8日,金桥公司与刘屹、ZHUQING(朱庆)、周洪昌签署《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安徽艾可蓝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以及有限公司章程,成立艾可蓝有限,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
根据《合同书》、有限公司章程以及2009年1月20日签订的《中外合作企业安徽艾可蓝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补充合同》约定,金桥公司以货币出资245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9%;刘屹出资115.9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56.80万元,技术出资59.10万元,合计占公司注册资本23.18%;ZHUQING(朱庆)出资69.55万元,其中货币出资34.10万元,技术出资35.45万元,合计占公司注册资本13.91%;周洪昌出资69.55万元,其中货币出资34.10万元,技术出资35.45万元,合计占公司注册资本13.91%。
2009年1月20日,池州市商务局下发《关于同意设立中外合作安徽艾可蓝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池商发【2009】9号),批复同意设立有限公司。
同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向艾可蓝有限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发证序号:3400008372)。
2009年1月21日,池州市工商局对有限公司依法予以设立登记,并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1700400001892)。
2015年11月6日,艾可蓝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艾可蓝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艾可蓝有限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均由股份有限公司承继;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7月31日账面净资产66,192,099.39元,按1:0.9065的比例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艾可蓝有限原股东在艾可蓝有限中享有的全部所有者权益相应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份。
艾可蓝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超过净资产总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由艾可蓝有限全体股东按当时持有艾可蓝有限的股权比例分别持有。
同日,艾可蓝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15年12月3日,安徽省商务厅下发《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同意安徽艾可蓝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皖商办审函[【2015】909号),同意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发证序号3400014496)。
2016年1月6日,艾可蓝取得了池州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17006836379072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
| 变动人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 | 成交均价 | 变动后持股数 | 董监高职务 |
|---|---|---|---|---|---|
| 刘屹 | 2025-10-13 | -50000 | 36.81 元 | 28746300 | 董事 |
| 刘屹 | 2025-10-12 | -83600 | 36.92 元 | 28796300 | 董事 |
| 刘屹 | 2025-10-09 | -218800 | 37.87 元 | 28879900 | 董事 |
| 刘屹 | 2025-10-08 | -42000 | 37.27 元 | 29098700 | 董事 |
| 刘屹 | 2025-09-29 | -29000 | 37.23 元 | 29140700 | 董事 |
| 刘屹 | 2025-09-28 | -212000 | 37.02 元 | 29169700 | 董事 |
| 刘屹 | 2025-09-25 | -21000 | 37.6 元 | 29381700 | 董事 |
| 刘屹 | 2025-09-24 | -11000 | 37.75 元 | 29402700 | 董事 |
| 刘屹 | 2025-09-23 | -51800 | 38.16 元 | 29413700 | 董事 |
| 刘屹 | 2025-09-22 | -39000 | 36.81 元 | 29465500 | 董事 |
| 刘屹 | 2025-09-21 | -24200 | 37.43 元 | 29504500 | 董事 |
| 刘屹 | 2025-09-16 | -5000 | 39.2 元 | 29528700 | 董事 |
| 刘屹 | 2025-08-10 | -964800 | 31.2 元 | 29533700 | 董事 |
| 刘屹 | 2025-08-07 | -610000 | 28.46 元 | 30498500 |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