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中无人机
  • 企业英文名: AVIC (CHENGDU) UAS CO., LTD.
  • 实际控制人: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上市代码: 688297.SH
  • 注册资本: 67500 万元
  • 上市日期: 2022-06-29
  • 大股东: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 16.6%
  • 董秘: 杨萍
  • 董秘电话: 028-60236682
  • 所属行业: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会计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杨益明、朱永
  •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成都高新西区西芯大道四号
  • 概念板块: 航天航空 四川板块 沪股通 中证500 融资融券 央企改革 低空经济 人工智能 科创板做市股 无人机 西部大开发 国企改革 军工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四川
  • 成立日期: 2007-08-01
  • 组织形式: 央企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6653023886
  • 法定代表人: 张晓军
  • 董事长: 张晓军
  • 电话: 028-60236682
  • 传真: 028-61776375
  • 企业官网: www.avicuas.com
  • 企业邮箱: avicuasir@163.com
  •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合作路1199号
  • 邮编: 611743
  • 主营业务: 从事无人机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和服务。
  • 经营范围: 无人机系统、空天飞行器及其配套产品的设计、生产、修理、销售、租赁、售后服务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专注于大型固定翼长航时无人机系统成体系、多场景、全寿命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从事于无人机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和服务。公司坚守“航空报国航空强国”初心使命致力于服务国家安全、服务“一带一路”、服务民生福祉、服务科技创新,打造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无人机专业化公司。
  • 发展进程: 发行人系由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航空工业成都所、航空工业成飞、成都航空仪表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云马飞机制造厂、中国燃气涡轮研究院、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和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等共计11名发起人直接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5月,成都空天高技术产业基地股份公司召开首次股东大会,同意通过公司筹备小组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并一致通过公司章程。2007年6月18日,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等11名发起人签署《成都空天高技术产业基地股份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作为共同发起人发起设立成都空天高技术产业基地股份公司。公司股份总数为人民币普通股23,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100万元,由11名发起人以现金出资认购。2007年7月11日,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下发《关于成立成都空天高技术产业基地股份公司的通知》(航建[2007]513号),同意由上述11名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成都空天高技术产业基地股份公司。2007年7月31日,四川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川天会验[2007]046号),经审验,截至2007年7月30日,空天股份(筹)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2,695万元整,除发起人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外,其余出资人均已经完成实缴出资的义务,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98.25%。 2011年1月,成都空天高技术产业基地股份公司名称变更为“成都空天飞行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成都空天飞行器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重大资产重组系吸收合并中航公务机。此外,为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及独立性,公司于2021年1月向航空工业成都所购买机器设备和知识产权、向凯迪飞行器(航空工业成都所全资子公司)购买知识产权,此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中航公务机成立于2014年1月27日,截至被吸收合并前,中航公务机未开展实质性经营;中航公务机与中航无人机一同受航空工业集团控制。为抓住无人机市场快速发展的契机,增强中航无人机的资金实力,经航空工业集团批复,由中航无人机吸收合并中航公务机。此次吸收合并的基本情况及所履行的法定程序详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3、2019年12月,公司吸收合并中航公务机并第一次增资”。
  • 商业规划: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面深化中央巡视整改,持续提升治理运营、市场开拓、产品研发、客户服务、质量管理等核心能力。受市场需求变动、国内市场节奏调整及重点客户采购计划延后等影响,2024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8,524.23万元,同比下降74.2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91.6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7.8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259.32万元,同比下降121.88%。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872,890.11万元,同比上升18.56%;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568,572.62万元,同比减少2.75%。2024年重点工作情况如下:1.集聚科技创新之力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拢资源全力推进新产品研制和研发能力提升,技术与产品迭代取得突破,平台型谱更完善、应用覆盖更全面、智能应用更深化、节点协同更互补。年度内六型七机实现首飞,推出多型1000kg以下级无人机,产品谱系实现从10公斤级到6吨级量级的全覆盖,市场竞争力大幅提升;成功实现无人有人协同,研制通用指挥控制站,推动翼龙系列无人机从单一平台,逐步向体系应用方向深度发展;聚焦市场需求和技术前沿,加大研发投入,建强研发能力,全年完成多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编制的1项国家标准获批发布,逐步解耦产品开发和技术开发,激发研发与市场、供应链、客户服务的协同效应,提升核心竞争力。2.建强集成供应全链构建供应商“朋友圈”和资源池,拓展战略供应商合作深度;引入优质供应商,持续健壮供应链配套能力;推动建立敏捷化批产能力,利用自贡产业园的内循环供应能力,减少运输周期,缩短供应时间,提升供应链体系的抗风险能力与快速响应能力。强化无人机系统的总装集成、试验、试飞、交付等能力,优化无人机智能化柔性生产线,形成支持多机型、多构型的精益制造能力,推进无人机产业基地能力布局,形成年产200架的生产能力。3.提升客户服务能力构建“专业+项目”服务管理互锁机制,优化客户服务标准化流程体系,开展多国多地服务保障;聚集优势资源,共建无人机系统运维技术实验室,推进无人机属地化维修新模式;高效解决客户在售后服务中的问题,增强快速维修、备件供应等服务保障能力,产品维修周期大大缩短,装备快速保障能力快速提升;建成分类分层、高效赋能的用户培训体系,高质量达成客户培训需求,培训规模较上年大幅提升。4.促进现代产业布局大力推动能力布局建设,构建现代无人机系统产业体系。年度内,四川省无人机产业创新中心建设通过预验收,北京低成本协同创新中心完成挂牌;获批省级无人机中试平台,与多家单位合作共建混合动力实验室、无人系统与立体智能交通场景实验室,设立工程师实践基地;优化研发体系架构,培育敏捷研发“试验田”。自贡无人机产业基地一期建成,总装、试飞、交付能力全面达产,产能大幅提升,产品交付周期大幅缩短。5.不断提升管理能力一体推进全面深化国企改革与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提高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战略引领作用,持续落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专项行动,推动市值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公司价值实现和提升。狠抓质量问题归零,公司质量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持续加强降本增效系统推进,产品及服务降本成效显著。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优化大安全体系。加强重大决策法律合规两级审查;强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提升重大风险管控质效;聚焦重点业务开展内部审计项目,全面完成内外部审计问题整改。6.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推进党建与科研生产经营“双融双促”,着力打造“客户观”核心文化,推动党建工作提质增效。健全主体责任清单、约谈提醒机制,建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流程。扎实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