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元力股份
  • 企业英文名: Fujian Yuanli Active Carbon Co., Ltd
  • 实际控制人: 王延安,卢元健
  • 上市代码: 300174.SZ
  • 注册资本: 36585.286 万元
  • 上市日期: 2011-02-01
  • 大股东: 王延安
  • 持股比例: 16.59%
  • 董秘: 罗聪
  • 董秘电话: 0599-8558803
  •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会计师事务所: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刘延东、陈攀峰
  • 律师事务所: 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福建省南平来舟经济开发区
  • 概念板块: 化学制品 养老金 创业板综 深股通 融资融券 股权激励 超级电容 节能环保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福建
  • 成立日期: 1999-05-21
  •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611069146L
  • 法定代表人: 许文显
  • 董事长: 许文显
  • 电话: 0599-8558803
  • 传真: 0599-8558803
  • 企业官网: www.yuanlicarbon.com
  • 企业邮箱: dm@yuanlicarbon.com
  • 办公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朱熹路8号
  • 邮编: 353000
  • 主营业务: 活性炭、硅酸钠、硅胶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经营范围: 生产活性炭系列产品【含食品添加剂、植物活性炭(木质活性炭)】;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药用辅料(药用炭)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74,股票简称:元力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横跨活性炭、水玻璃、白炭黑等业务领域的企业集团。公司坚持技术创新和资源整合战略,不断做大做强。活性炭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它在全国有六个基地。凭借技术、品牌、市场三大核心竞争力,成为全球最大的木质活性炭生产企业。公司的技术水平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其研发实力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引领了行业改革的方向。水玻璃和白炭黑是公司的优势业务。2006年,通过与全球领先的特种化学品公司赢创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面战略合作,深入参与高度分散的白炭黑产业链,分享绿色轮胎产业的利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协调发展。未来,公司将立足活性炭产业链,向健康医药、环境能源、新材料等高端产品拓展;以“绿色轮胎”为契机,拓展高分散二氧化硅市场。成为集生产、服务、应用于一体的综合性、创新性、国际化企业。
  • 发展进程: 公司系由福建省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7月22日,元力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2009年6月30日母公司的净资产50,519,430.65元,按1:0.95012947的比例折成4,800万股。2009年8月7日,经南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35070010000438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卢元健。
  • 商业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工行业),化工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化工产品与人类的生产、生活联系非常紧密,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公司聚焦于活性炭、硅酸钠、硅胶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营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工业、医药供应、化学工业、水处理、空气治理、冶金行业、白炭黑行业、硅橡胶工业及新能源碳材料等国民经济多个领域,相关产业的发展受宏观经济、国家政策及行业上下游的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一)行业发展情况1、全球活性炭的传统生产大国包括中国、美国、日本及荷兰等国家,自从20世纪90年代起,北美、西欧等发达国家受原材料制约及生产成本不断上升的影响,其活性炭产业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我国是世界最大的木质活性炭生产国,但大多数是年产几百吨到上千吨的小企业。除本公司及其他几家较大型的木质活性炭企业外,国内绝大部分木质活性炭企业的整体生产技术水平和研发实力均远落后于欧美企业。在全球范围内,木质活性炭行业形成了以国内大厂与欧美企业为主导、众多中、小企业共同参与的市场竞争格局。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环保政策日趋严格,清洁生产、能源综合利用是活性炭行业未来发展方向,这将加快产业资源向以公司为代表的技术水平先进的活性炭企业集中,公司的行业优势地位日益显著。同时,不仅受益于食品饮料等传统领域的刚性需求以及环保治理领域的高增速,活性炭应用领域也一直在深化拓展,不断带来更为广阔多维的行业空间。如新能源产业如动力电池、储能行业持续发展、技术更新步伐加快,对碳材料提出了新的需求,这给活性炭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尤其是以公司为代表的技术水平先进的活性炭企业会获得下游新能源电池企业更多的青睐。2、公司生产的硅酸钠主要用于生产沉淀法白炭黑。我国白炭黑行业已经有60多年的发展历史,白炭黑产能、产量位居世界首位。白炭黑主要用于生产轮胎和其他橡胶制品。随着各国“绿色轮胎”法规、政策的推出,“绿色轮胎”市场将迎来高速发展阶段。白炭黑作为“绿色轮胎”的关键原材料之一,将持续受益。3、2021年9月,公司通过受让三元循环,将硅酸钠产品向下游延伸至硅胶的生产。我国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硅胶产品的研究和工业生产,进入21世纪,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成为硅胶行业发展的强劲动力,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行业发展,我国硅胶产业进入蓬勃发展时期。未来,硅胶产业资源将逐步向具有成本、技术优势的地区和企业集中。公司将以建设循环产业园为抓手,创新驱动节能降耗水平的提升,以低成本、高质量的硅胶产品开拓国内外市场,持续提升行业市场知名度。(二)行业政策环境公司主要产品兼具节能环保性能、资源循环利用属性,是良好的新型功能材料,并且随着技术的进步及迭代,应用领域逐步扩展至新能源碳材料领域;同时公司研发能力突出,具备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将显著受益于国家节能环保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等的发展规划。1、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木质活性炭所处行业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第一类“鼓励类”第一条“农林牧渔业”第7项“林产化学品深加工”“次小薪材、沙生灌木及三剩物深加工、产品开发及能源化”以及第四十二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1项“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属于鼓励类行业;同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还将“以木材、伐根为主要原料的土法活性炭生产”列为落后生产工艺,以上指导内容将有力推动活性炭行业整合,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第40号《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对以综合利用“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沙柳、玉米芯”等生产销售的活性炭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90%的政策。该文件是2001年以来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延续,体现了国家鼓励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环保基本政策取向,长期利好木质活性炭行业。3、二十大重点强调“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出“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二十届三中全会也明确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要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国务院、有关部委陆续发布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以及《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等文件,对环境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长期利好活性炭需求增长。同时,随着我国在安全生产及污染治理方面的不断加强,对污染物排放标准、产品卫生安全标准的逐渐收严,要求具备企业排污许可、《药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一方面促进行业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方向发展,同时促进公司活性炭产品的推广应用;另一方面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有利于公司竞争优势的发挥,也将鼓励公司向规模化、集约化、技术产品创新化发展。公司以“技术创新”为引领,在低碳循环发展方面在行业中脱颖而出,在生产工艺、生产装备等各环节向绿色发展方式转型。4、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领下,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一系列政策大力支持相关产业发展,如《“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等,对产业绿色转型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公司一贯遵循的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促进公司加快打造“林产化工循环产业示范园”的步伐;公司以可再生的生物质材料生产活性炭产品,相较煤质活性炭,将具备绿色、低碳方面的显著优势。围绕“双碳”目标,我国正在全力支持和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相继发布《“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指导意见。其中,新能源设备、电网建设、交通运输、消费电子等行业将持续快速发展。对此,公司对新型储能碳材料如超级电容活性炭、生物质硬碳、多孔碳等产品的开发及产业化推进将更加坚定。(三)行业地位1、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木质活性炭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利用上市和再融资契机,一方面打破资金瓶颈,依托先进的连续化、清洁化、自动化生产技术扩大规模的同时,通过并购实现了原料基地的战略布局,进一步发挥公司技术、品牌优势,行业领军地位日益巩固加强;另一方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和产业要求的经营管理体系,公司运营水平不断提升。公司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公司的规模生产能力、创新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实现快速增长。公司木质活性炭的产销量从1999年建厂时500吨左右的规模发展到如今超过12万吨规模。公司作为国内木质活性炭行业领军企业的地位得到不断巩固和加强,品牌影响力、市场号召力得到极大增强。随着公司综合实力和技术水平的不断增强,在活性炭领域持续朝着全品类、高端化的方向发展。除强势品类粉状活性炭,公司逐步开发出竹基颗粒活性炭、果壳活性炭、蜂窝活性炭、超级电容活性炭、生物质硬炭、多孔碳等新品类,并朝着大规模产业化方向迈进。2、公司现拥有质量稳定、成本较低的硅酸钠的年生产能力16万吨,居于行业前列,除部分供应三元循环生产硅胶实现无缝衔接外,已经很好地辐射拓展了周边白炭黑、铸造等行业市场,推动相关产业集约化发展并拓宽利润来源。3、公司现有2.6万吨硅胶的年生产能力,凭借低成本、高质量的竞争优势,已打开市场局面,并逐步丰富产品品类,加快拓展国内外市场。(四)主要经营模式1、采购模式公司设有采购部,负责原辅材料及燃料的采购事宜。(1)活性炭业务采购模式公司活性炭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锯末等林产“三剩物”和外购半成品炭,辅助材料为磷酸、煤、包装袋等。根据林产“三剩物”大量分散在各木材加工基地即各林场、木材加工厂中、分布零散的实际情况,公司采取区域布点、培育个体供应商的模式。经过不断的优化筛选,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覆盖广泛、通畅有序的林产“三剩物”原材料供应网络,并与各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使公司原材料的充分、及时供应得到有力保障。公司每年根据各供应商不同的组织货源能力、运力保障、运价水平、信用等级等标准对其按片进行划分,每年年初与各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意向合同,每月根据采购订单执行采购计划。公司辅料、燃料的采购一般根据全年的生产计划按月下达采购订单。基于公司具有行业内先进的后道除砂、洗涤、研磨、调质工艺和设备,自2008年开始向附近的一些活性炭厂家采购已经炭化、活化、酸回收后的木质活性炭半成品,再对其进行后道加工后出售。(2)硅酸钠业务采购模式元禾水玻璃硅酸钠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为石英砂、纯碱,其主要原燃料均为常见的大宗商品或化工产品,市场供应充足。(3)硅胶业务采购模式三元循环硅胶生产所有主要原料为硅酸钠、硫酸,主要能源为蒸汽。硅酸钠全部由元禾水玻璃直接供应。硫酸是常见的化工产品,市场供应充足。蒸汽由其全资子公司三元热电提供:通过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集中供热,其次通过生物质热能回收利用及热能梯级利用技术将公司在活性炭生产过程中副产的热能应用于硅胶的生产。2、生产模式(1)活性炭业务生产模式由于活性炭产品的专用性较强,公司主要采取按订单生产的生产模式。销售部门根据对客户订单需求状况和市场预测情况提出市场需求信息,制定《产品安全库存表》和《生产通知单》并交于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按《生产通知单》中所列产品的种类、交货期、产能及生产适应状况安排生产。当顾客需求或生产计划出现调整或变更时,生产部以插单形式下达生产任务,安排工厂进行生产。为加强对订单的管理,公司根据客户对产品不同技术指标的要求,将订单分为批量订单和特殊订单分别进行管理:A、批量订单:生产部门结合既定任务与产能匹配情况审查订单的生产可行性,合理搭配各订单规格、数量和交货期进行排产,组织落实生产,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计划。B、特殊订单:相关部门在进行特殊订单评审时要审查订单的技术可行性、生产可行性和经济价值。通过评审的订单,形成生产计划,落实生产计划。未能通过评审的订单,由销售部门根据市场应用部的反馈信息,与客户进行沟通。(2)硅酸钠业务生产模式公司硅酸钠产品分为液态硅酸钠产品和固态硅酸钠产品。其中,液态硅酸钠产品主要供应给三元循环,三元循环每年在下一个公历年度开始前向元禾水玻璃提供下一公历年度所需的水玻璃年度预计数量。元禾水玻璃据此提前安排备货和生产。固态硅酸钠产品面向其他客户的销售,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根据下游客户订单和预计的未来市场需求来安排生产计划。(3)硅胶业务生产模式硅胶主要根据下游客户订单和预计的未来市场需求来安排生产计划。3、销售模式(1)活性炭产品的销售模式公司的活性炭产品以国内销售为主,部分产品出口外销。①国内市场的销售模式A、直销模式直接面向终端客户的直销模式是公司最主要的内销模式。这种模式下,公司根据直接客户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技术要求、产品数量、交货地点、包装方式等要求组织生产并进行交货。根据不同客户确定不同的货款结算周期;销售定价在销售部、财务部联同生产部、市场应用部对不同规格产品进行成本预算和价格初定的基础上,最终由销售部根据订单具体情况在保持合理利润的情况下与客户协商确定。直销模式下,公司与直接用户建立了稳定的供应关系,在国内活性炭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使产品在行业内始终保持较高的、稳定的市场占有率;在新领域新客户的开发方面,直销模式有利于公司与用户的直接沟通,公司可以有针对性地对客户进行技术支持以及了解市场信息,在不断开拓新领域新客户的同时更好开发出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B、经销商模式公司木质活性炭产品的特点之一是下游用户分布广泛且单一客户购买量较小,因此,为减少营销人员成本支出和管理压力,也为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通过多年合作并综合比较,在个别行业上选择了若干经销商,与公司合作开发及维护该区域或该行业内的相关客户。经销商模式是公司内销中的重要辅助模式,公司经销商团队保持长期稳定,通过近年的培植与合作,经销商团队逐步成长。公司根据经销商信用等级、合作年限等因素采取不同的结算方式。对信用等级较低、合作期限较短的采用“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降低了公司的资金风险;对信用等级较高、合作期限长的经销商公司根据采购量给予一定期限的信用额度,提高了经销商开拓市场的积极性。在销售方式上主要采用“订单制”,各地经销商确定产品订单后,公司根据经销商的订单实施定向生产,从而使得公司始终保持高效的库存管理,减少资金占用。②国外市场销售模式国外市场的销售由公司国际贸易部自营出口,采用产销一体化模式。根据木质活性炭终端用户分散的特点,公司外销时主要采取与国际专业分销商合作的销售模式,借助国际分销商的网络,强化公司销售能力。国际专业分销商一般拥有完善的仓储物流系统和先进的检测技术体系,熟悉进口国当地严格的监管规则,因此通过分销商强大的分销网络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公司产品可以直接进入进口国市场,并获得最终用户的认可。在结算方面,按照国际惯例的要求,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和长期合作的信用记录,采用多种灵活结算方式,如即期L/C、远期L/C、T/T、D/P等方式,并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合作对新开发客户和具有一定风险的客户进行全面的资信调查评估,以化解收汇风险。(2)硅酸钠的销售模式公司硅酸钠产品的销售全部为直销模式,公司直接向客户销售产品。元禾水玻璃生产的液态硅酸钠产品大部分销售给三元循环,元禾水玻璃生产的硅酸钠产品直接通过输送管道输送到三元循环的工厂。固态硅酸钠产品根据销售合同中与客户的约定地点进行货物交付。(3)硅胶的销售模式公司的硅胶全部为直销模式,直接向客户销售硅胶产品。根据销售合同中与客户的约定地点进行货物交付。客户类型包括终端硅胶应用客户及贸易商客户。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王延安 34,212,799 50.31%
2 卢元健 10,212,800 15.02%
3 福建中保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4.41%
4 缪存标 2,042,514 3.00%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 1,100,000 1.62%
6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00,000 1.62%
7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0 1.62%
8 林金宝 510,629 0.75%
9 黄涛 510,629 0.75%
10 许文显 510,629 0.75%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