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公司金融、零售金融、金融市场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总部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是“苏州人民自己的银行”。
目前荣获吴江区十大纳税企业,连续2年获评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
苏州农商银行是农村金融改革的领航者。
1996年与农行“分门”独立运作,2004年改制组建吴江农商银行,是全国第四家农商银行,也是银监会成立后,在新监管框架下批准开业的首家农商银行。
2007年开始跨区域经营,在苏州以外的异地,设立1家分行、13家支行,作为主起人发起设立两家村镇银行,投资入股江苏射阳、东台、如皋、启东四家农商银行。
201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全国第四家A股上市农商银行,2019年更名为苏州农商银行,2022年东太湖新总部正式启用。
自2020年下半年以来,我行明确“重整行装,再燃激情,力争五年再造一个苏农银行”、打造成为“走在行业前列的标杆银行、社会倍加认可的价值银行、员工更多获得的幸福银行”两大目标,开启了全行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2023年,全行将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逐项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一丝不苟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和各级监管部门工作要求,守住风险底线,积极改革创新,统筹发展安全,以“四敢”精神,加快打造“三个银行”,以优异成绩做好新时代的“赶考人”!
2026年上半年,本行坚持党管金融,深入贯彻落实“三一五”发展战略部署,紧扣支农支小主业定位,深耕实体经济,以金融活水浇灌地方产业,各项业务稳中有升、发展质效持续优化。
报告期内全行经营情况表现概括如下:(一)经营底盘持续夯实。
主要经营指标保持增长,资产总额达到2403.92亿元,较年初增加94.85亿元,增长4.11%;各项存款总额1883.18亿元,较年初增加53.58亿元,增长2.93%;各项贷款总额1465.60亿元,较年初增加71.21亿元,增长5.11%。
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3.03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2.14亿元,同比增长3.02%。
不良贷款率降至0.86%。
拨备覆盖率340.05%,资产质量健康稳定。
(二)零售金融富民便民。
财富中收有所提升,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长30.79%;占营收比重达2.63%,较去年同期提升60BP。
零售非存AUM较年初增长17.90亿元;保险销量3.42亿元,超去年全年销量;贵金属销量近1亿元,接近去年全年销量;信托保有规模达到11.51亿元,较年初净增1.05亿元。
信贷供给优化升级,完善零售信贷转续贷体验,新增一键提额、无感续期功能,简化存量优质客户审批流程;全面升级特色消费贷款业务政策,优化组合担保方式,提高授信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助力居民消费提质升级。
场景生态持续延伸,深化47家“江村驿站”运营的同时,落地运营10家“苏农驿站”,依托积分体系形成场景引流、产品转化闭环,新增人防资金监管、阳光物业等业务场景,深入推进“三基协同”赋能乡村振兴,为全区54个行政村派驻金融顾问。
(三)公司金融赋能实体。
信贷投放稳步扩容,上半年对公贷款总额达到984.15亿元,较年初增加78.65亿元,增长8.69%;公司信贷客户8840户,较年初增加489户。
协同联动凝聚合力,依托“同盟链”供应链拓客体系精准服务链属企业,上半年累计投放贷款4.26亿元;投行业务发挥带动效用,累计落地投行业务规模27.97亿元,开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30个,监管资金达35.38亿元。
特色金融纵深推进,首次发布自然相关财务信息披露(TNFD)报告,获授牌吴江地区首个“政银企‘双碳’人才培训基地”,绿色贷款余额81.14亿元,较年初新增14.37亿元,增长21.52%;落地银保合作“科创贷”业务、新版首单“科贷通”业务,苏农研究院完成对半导体、AI产业链、储能等前沿领域的深度研究。
(四)金融市场稳健投资。
把握机遇增厚收益,灵活调整资负结构,精准研判资金面和利率走势;主动对标先进同业学习借鉴关键领域系统,扎实推进债券交易、外汇自营、外汇代客衍生品业务协同发展,积极参与江苏省地方债承分销工作。
资金管家品牌提质,丰富理财产品多样性,在售代销理财产品达50款,满足不同客群需求,荣获2026年第六届“金誉奖”之“卓越资产管理农村商业银行”称号、“锦鲤鱼绿水青山ESG主题按周开放”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获评第六届“金誉奖”之“优秀社会责任产品”。
深耕投研赋能决策,梳理国内外宏观变量,构建美债发行结果预测模型,完善细分产业深度研究梳理,前瞻研判中美国债及黄金关键点位,信用库体系高效运行、完善扩充产业量化评分模型库,全方位支撑业务经营与投资决策落地。
农村信用社,是指经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2000年8月,根据江苏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意见,江苏省开始进行将各为法人的农村信用社与县联社合并为一个法人的改革试点工作。
2000年10月1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常熟市等六家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分别与所辖农村信用社合并为一个法人的批复》(南银复[2000]573号)、吴江市人民政府吴政发[2000]91号文批准,吴江市农信社与其下辖的23家农村信用社和5家城市信用社合并为一个法人实体。
2000年11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作出《关于合并法人后常熟市等六家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开业的批复》(南银复[2000]641号),同意合并后的吴江市农信社开业。
2000年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吴江市支行下发《关于合并法人后吴江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开业的批复》(吴银发[2000]136号),批复合并后的吴江市农信社正式开业。
2001年3月1日,苏州江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瑞会资内(2001)字第3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1年2月28日止,吴江市农信社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4,083.45万元。
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决定在试点范围内开展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经济比较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信用社资产规模较大且已商业化经营的少数地区,可以组建股份制银行机构。
根据该精神,2003年11月2日,吴江市人民政府以吴政函[2003]10号文同意将吴江市农信社改制组建为吴江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0月,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以组建农村商业银行为目的,对吴江市农信社以2003年9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了清产核资和评估,于2004年2月1日出具了《固定资产评估报告书》(天中评字[2004]第015号)并于2004年2月2日出具了《清产核资审计报告》(天中审字[2004]第134号)。
2004年3月4日,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江苏银监局验收意见,提交了调整补充报告(天中审字[2004]第134-2号)。
2008年4月10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固定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了复核,复核结论为:天中评字[2004]第015号报告符合出具报告时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对资产评估报告的有关规定;承担该项目的评估机构当时具有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在报告书中签章的评估人员为原评估机构的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原评估报告评估方法选用基本恰当,评估方法合理,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评估的基本原则。
评估复核差异合计16.55万元,占评估价值的0.10%,对评估结果影响较小。
2004年3月18日,江苏银监局以《关于筹建吴江市农村商业银行的请示》(苏银监发[2004]第32号文)确认,吴江市农信社于基准日(2003年9月30日)之净资产合计15,477,657.45元,其中股金14,029,966.50元。
按照自愿原则,对原吴江市农信社社员股东按1:1.10319的比例均以现金方式清退了股金。
2003年10月22日,经吴江市农信社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吴江市农信社改制组建为吴江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筹建工作小组和吴江市农信社理事会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验证。
2004年3月16日,银监会苏州监管分局对吴江市农信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验收;2004年3月18日,江苏银监局以苏银监发[2004]32号文确认了《吴江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清产核资工作验收报告》与《清产核资工作复验报告》。
2004年4月14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下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筹建吴江市农村商业银行的批复》(银监办发[2004]103号),原则同意江苏银监局对吴江市农信社的清产核资验收意见,同意筹建吴江市农村商业银行及筹建方案。
2003年12月至2004年4月,111户法人单位和1,545户自然人签署了发起人认购协议,拟出资30,000万元发起设立吴江农商行。
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行设立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天中字(2004)第095号验资报告,确认111户法人单位和1,545户自然人实际出资30,000万元,本行的出资足额到位。
2004年7月4日,本行召开创立暨第一届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本行全体发起人共同通过了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筹建方案。
2004年7月15日,江苏银监局出具《关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材料的审核报告》(苏银监发[2004]114号),认为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制定有关章程、资本金已募集到位、拟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等,已具备申请开业的条件。
2004年8月12日,银监会下发银监复[2004]118号文,同意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2004年8月23日,银监会苏州监管分局下发苏州银监发[2004]200号,同意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26家支行、48家分理处开业。
2004年8月25日,本行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2019年3月14日起,公司名称由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将于2019年3月26日起由“吴江银行”变更为“苏农银行”,证券代码“603323”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