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飞乐电子元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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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苏州飞乐电子元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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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苏州飞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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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英文名:
Suzhou Feile Electronic Components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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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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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871978.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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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4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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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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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郑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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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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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郑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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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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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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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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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叶慧、李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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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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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南和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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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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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199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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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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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74068690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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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郑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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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郑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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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12-6385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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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512-6376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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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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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wjfeilo@aliy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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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南和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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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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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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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加工:电容器零件(腐蚀化成铝箔);制造加工:电子元件、无线电通用元件、电子器件、超级电容器,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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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铝电解电容器的电极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进出口并在国内铝电解电容器用阴极箔的细分行业中占据领先地位。公司主要从事阴极电子铝箔、阴极化成电子铝箔、高压引出导箔、低压阳极化成电子铝箔、超级电容器集流体和锂电池用集流体等电子材料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产品提供给铝电解电容生产厂家作为电极或者集流体材料。公司不仅能够为电容器制造企业提供电极材料和电极技术应用方案的指导,而且与传统工艺相比,公司技术在产品创新、成本和效率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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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1994年04月,上海电子元件二十一厂与七都外贸签署了《章程》及《合营合同》,约定:(1)同意共同设立上海电子元件二十一厂分厂,双方各出资250.00万元,并各持股50.00%;(2)设立董事会并有权决定工厂的一切重大事宜,其中上海电子元件二十一厂委派四名董事,七都外贸委派三名董事。1994年05月18日,就上海电子元件二十一厂与七都外贸共同申请设立上海电子元件二十一厂分厂事宜,吴江市七都工业公司及吴江市七都镇人民政府作为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同意上海电子元件二十一厂分厂的设立。1994年05月24日,上海电子元件集团公司出具函,同意其下属上海电子元件二十一厂在吴江市设立上海电子元件二十一厂分厂。1994年05月28日,上海电子元件二十一厂出具函,同意该厂与七都外贸在吴江市七都镇通过联营方式设立上海电子元件二十一厂分厂。1994年05月24日,经吴江工商局批准,上海元件二十一厂与七都外贸共同组建成立上海元件二十一厂分厂,住所为吴江市七都镇,法定代表人为陈麂光,注册资金500.00万元,经济性质为集体与集体联营,经营范围为电容器零件(腐蚀化成铝箔)(主营)、电子元件、无线电通用元件、电子器件(兼营)。根据1994年5月24日吴江市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吴江市工商企业注册资金验资证明书》,核实注册总金额为500万元整,其中固定资金300万元,流动资金200万元。二十一厂出资设立二十一厂分厂已经取得二十一厂上级企业上海电子元件集团公司于1994年5月24日向吴江市工商局出具的说明,同意设立二十一厂分厂。1994年05月24日,吴江工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苏中会查(2001)字第0085号《验证报告》中对评估报告的引用可知,2000年10月20日,二十一厂分厂委托吴江市农村集体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了企业转制评估,经评估二十一厂分厂总资产为2,330.78万元,负债为1,879.36万元,净资产为451.42万元。2001年01月04日,转让方七都外贸和受让方陈麂光签署了《上海电子元件21分厂七都方资产转让合同书》,合同书约定:―企业在甲方资产转让后的性质,由原来的集体联营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考虑到转制企业更快更好发展,甲方同意,将上海电子元件21厂中甲方所占的全部资产、负债以人民币405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出资人民币405万元受让企业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此次转让后,陈麂光持有二十一厂分厂50%的股权。2001年01月05日,吴江市公证处出具(2001)吴江证经内字第10号《公证书》,确认双方签订的《上海电子元件21分厂七都方资产转让合同书》合同内容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鉴属实。2001年03月01日,苏州中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证报告》(苏中会查(2001)字第0085号),《验证报告》显示二十一厂分厂委托吴江市农村集体资产评估事务所于2000年10月20日进行了企业转制评估,评估后的资产净值为4,514,291.35元。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01年03月01日,上海电子元件二十一厂分厂经转制评估调整后的所有者权益为8,743,266.19元,其中:实收资本账户余额为810.00万元,其中陈麂光405.00万元,汇龙仪表405.00万元。”2001年09月27日,上海市资产评审中心出具了《关于上海电子元件厂二十一厂分厂整体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通知》(沪评审[2001]721号),确认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沪东洲评报字[2001]第244号)的的评估结果。该评估报告结论为:在评估基准日2001年05月31日,二十一厂分厂评估的净资产为8,685,048.61元。上海飞乐与七都外贸共同出具了《关于净资产数据的补充说明》,根据上海市资产评审中心的评估,二十一厂分厂的净资产评估值为8,685,048.61元,现双方认定为810.00万元,其余585,048.61元作为应收账款的风险剔除。2001年10月11日,上海飞乐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收购汇龙仪表所持有的二十一厂分厂50.00%的股权。2001年10月11日,出让方上海汇龙仪表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与受让方飞乐股份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出让方同意将所拥有的二十一厂分厂50.00%股权及其代表的所有权利和利益有偿转让给受让方,以评估值868.50万元为依据,减扣待处理流动资产195.65万元,减扣长期待摊费用124.77万元,按转让方投资比例(50.00%),受让方应就受让股权向出让方支付股权转让金274.04万元。2001年11月23日,上海产权交易所就上述股权转让出具了《产权转让交割单》(028247号),证明实际支付价款为274.00万元。2001年10月20日,七都镇人民政府向二十一厂分厂出具了《关于同意上海电子元件21厂分厂改制的批复》,同意二十一厂分厂改制为股份制企业,更名为吴江飞乐电子元件有限公司,厂址及原法人代表不变。同时七都外贸与上海飞乐出具了《产权界定书》,认定七都外贸持有二十一厂分厂的405.00万出资转让给自然人陈麂光,上海飞乐仍持有二十一厂分厂405.00万出资,陈麂光、上海飞乐两名股东合资组建吴江飞乐电子元件有限公司。2001年11月19日,陈麂光与上海飞乐签署了《股东协议书》,决定设立吴江飞乐,注册资本总额为810.00万元。陈麂光拟投资额为405.00万元,占比50.00%;上海飞乐拟投资额为405.00万元,占比50.00%。2001年11月25日,上海飞乐召开董事会,同意二十一厂分厂改制为吴江飞乐电子元件有限公司。2001年11月26日,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吴江)名称预核[2001]第42号),同意预先核准公司使用名称“吴江飞乐电子元件有限公司”。2002年01月25日,苏州信成会计师事务所对吴江飞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信所验[2002]字第92号)。经审验,截至2001年12月31日,吴江飞乐注册资本为810.00万元,其中上海飞乐投资405.00万元,陈麂光投资405.00万元。2002年01月30日,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09月28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6]第15317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05月31日,吴江飞乐的净资产为45,406,038.36元。2016年09月29日,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沪财瑞评报(2016)1172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为:截至2016年05月31日,吴江飞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75,204,699.59元。仪电集团于2016年11月22日出具《评估备案表》(备沪上海仪电201600033)对上述事项予以确认。2016年10月25日,吴江飞乐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改制基准日为2016年05月31日,以截至2016年05月31日账面净资产值人民币45,406,038.36元作为折股基础,按1.0090:1的比例全部折为股份公司的股份。其中,人民币4,500.00万元作为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折股溢价人民币406,038.36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00万元,股份总数为4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吴江飞乐更名为“苏州飞乐电子元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1月0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出席,一致通过了《关于吴江飞乐电子元件有限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2016年11月16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9740686909B的营业执照。2016年11月02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职业字[2016]17034号《验资报告》,对公司的股东出资进行了验证。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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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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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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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郑德良 |
15,750,000 |
35.00% |
2 |
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15,750,000 |
35.00% |
3 |
蝶理株式会社 |
13,500,000 |
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