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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 - 000690.SZ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1997-01-28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实际控制人
叶华能
企业英文名
GUANGDONG BAOLIHUA NEW ENERGY STOCK CO.,LTD.
成立日期
1997-01-20
董事长
邹锦开
注册地
广东
所在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宝新能源
股票代码
000690.SZ
上市日期
1997-01-28
大股东
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17.73 %
董秘
江卓文
董秘电话
0753-2511298,020-83909818
所在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刘晶;柯海洋
律师事务所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4414006179309884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注册地
广东
成立日期
1997-01-20
法定代表人
邹锦开
董事长
邹锦开
企业电话
020-83909818,0753-2511298
企业传真
0753-2511398
邮编
514788,510623
企业邮箱
bxnygd@sina.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3层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新能源发电,金融投资

经营范围:洁净煤燃烧技术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新能源电力生产、销售、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新能源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服务。房屋建筑、公路、桥梁、市政等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承揽与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新能源产业投资,对外直接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受托投资、受托管理投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整理、咨询服务;企业信誉评估服务、企业资质服务;租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宝新能源000690),以“新能源电力+新金融投资”为双核心业务。

自上市以来,宝新能源秉承“立足主业求规模、稳健经营求效益”的经营方针,践行“运营卓越、追求完美、宗旨友善、和谐发展”的企业文化理念,发扬“精品意识、人文关怀”的企业文化精髓,在中国资本市场一直以绩优、成长、蓝筹的良好形象,广受市场认同。

先后入选中证500、富时罗素、标准普尔等多个重要指数样本股,连年名列“中国上市公司综合绩效百强榜”、“上市公司整体价值百强排行榜”、“最佳成长上市公司50强”、“中国新能源行业最具影响力品牌”,多次获得“广东十大和谐企业”、“广东省模范集体”、“广东省先进集体”、“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十佳董事会”、“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董事会建设特别贡献奖”等荣誉称号。

廿五载风雨兼程,九万里风鹏正举。

宝新能源将不断创新经营,全力打造“宝新能源+宝新金融”两大业务板块,实现产业发展和资本运营的良性互动,实现公司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品牌化,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顽强拼搏、努力奋进的精神,勇往直前、无限挑战的激情,成就新梦想,绽放宝丽华。

我们会努力做得更好!

商业规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经济顶压前行、向新向优发展,展现出强大韧性和活力,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

受益于煤炭价格中枢整体下行,火电企业成本压力缓解,但受新能源发电增长等因素影响,火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下降,火电企业盈利改善但增长空间受限。

公司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保持战略定力,发扬奋斗精神,以稳健运营、高效决策夯实电力主业,以严控风险、优化整合提升投资质效,以合规管理、优化治理筑牢治理基础,持续锻造新质生产力,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34亿元,同比增长9.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4亿元,同比增长45.21%,实现了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的目标。

1.以发展为本,聚焦电力主业,筑牢发展根基报告期内,在电力市场化改革逐步深入、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火电出力增速下行的发展环境下,公司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持续聚焦电力主业的环保安全生产与盈利能力提升,对内强化设备优化升级,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对外紧密关注市场动态,灵活调整经营策略;千方百计稳生产促销售、降费用促增长,扎实筑牢梅县荷树园电厂发展基础,优化提升陆丰甲湖湾电厂增长驱动效应,创新发挥宝新售电灵活运营优势,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实现发电量同比增长23.78%的运营成果,进一步筑牢电力核心主业发展的基本盘。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的陆上工程已基本完工,其他涉及用海审批的工程正在按规定履行用海审批手续,公司将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推进审批工作,推动项目进展。

2.以稳健为要,提升投资效率,助力盈利增长公司始终坚持审慎投资,持续优化整合存量资产,致力提升资产运营效率。

报告期内,在防控风险的基础上,公司密切关注国家政策、研究产业发展、跟踪市场动态,通过科学的资产配置和稳健的投资策略,实现二级市场投资的合理盈利及委托理财的稳定收益。

公司发起设立的梅州客商银行扎根苏区、融入湾区,紧扣金融“五篇大文章”发展规划,秉持“科技赋能、金融向善”经营理念,坚持走“特、专、精、美”的差异化发展道路。

截至报告期末,梅州客商银行资产总额430.20亿元,同比增长2.94%;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1.42亿元,同比增长25.43%;拨备后净利润2.52亿元,同比增长0.77%;客户总数突破1,000万户,继续稳居梅州本土规模最大、客户数量最多的法人金融机构地位。

公司参股投资的东方富海作为专业性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参照国际模式建立运营机制,管理严格细致,投资决策高效,致力于投资具有成长性和上市潜力的目标公司,并积极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帮助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2025年实现净利润3.83亿元。

3.以合规为核,优化治理结构,夯实治理基础报告期内,公司以党建引领、完善制度、优化治理、合规培训为抓手,多措并举完善治理体系,充分发挥规范治理在企业稳增长、促发展、提质效中的基础作用。

公司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建引领,扛牢职责使命,促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对照合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制订及修订公司制度21项,在董事会中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不设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构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治理体系;持续开展合规培训,组织管理层及核心业务人员参加监管培训12批次,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意识,为新形势下公司高质量发展夯实治理基础。

发展进程

公司原名为"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1996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办函[1996]654号"文批准,由广东宝丽华集团公司(2005年整体改制为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梅县金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梅县东风企业集团公司、梅州市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梅州市广基机械土石方工程公司(后更名为广东华银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07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下同),注册地址位于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宝丽华综合大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4400001006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