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太阳能
- 企业英文名: CECEP Solar Energy Co.,Ltd.
- 实际控制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市代码: 000591.SZ
- 注册资本: 391362.6724 万元
- 上市日期: 1996-02-08
- 大股东: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 31.25%
- 董秘: 郭毅
- 董秘电话: 010-83052461
-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会计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梁轶男、代振强
- 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31号希尔顿商务中心19楼G
- 概念板块: 电力行业 重庆板块 破净股 标准普尔 富时罗素 MSCI中国 深股通 中证500 融资融券 深成500 机构重仓 央企改革 绿色电力 碳交易 国企改革 西部大开发 太阳能 智能电网 成渝特区 新能源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重庆
- 成立日期: 1993-04-12
- 组织形式: 央企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202819532B
- 法定代表人: 张会学
- 董事长: 张会学
- 电话: 010-83052461
- 传真: 010-83052465
- 企业官网: www.cecsec.cn
- 企业邮箱: cecsec@cecsec.cn
-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
- 邮编: 100082
- 主营业务: 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光伏电池组件的制造销售
- 经营范围: 太阳能发电及电力储备;太阳能技术及相关配套产品研发、应用、转让及销售;太阳能应用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设计、组织建设、维护与经营管理;太阳能发电电子系统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储能技术设备和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农业、光伏林业、光伏牧业、光伏渔业项目开发、组织建设与经营管理;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组织建设及经营管理;能源智能化经营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国内第一家以太阳能发电为主、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为辅的上市公司(证券简称:太阳能,证券代码:000591)。公司专注于太阳能综合应用,致力于光伏电站、光伏制造两大主营业务的投资、建设、运营、生产,通过新技术、高效能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有效促进主营业务全面提升。公司具备强大的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能力,积累了丰富的投资经验,目前包括地面、水面、滩涂及分布式、光伏农业等多种光伏电站模式,截至目前包含运营、在建、拟建或已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规模合计约10.682吉瓦。公司在江苏镇江投资建设了光伏电池和组件制造基地,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改升级和合作模式创新,其太阳能产品产能合计5吉瓦,其中光伏高效电池年产能1.5吉瓦,光伏高效组件年产能3.5吉瓦,并努力成为行业主流高效电池制造商。公司拥有优秀的技术人才、科学的维护管理机制、完善的企业文化体系,秉承高水平的运营管理能力和“拼搏奉献、求实创新、雷厉风行、团结协作”的阳光精神,旨在成为国内一流的新能源综合利用的领军企业。
- 商业规划: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1.行业市场和产业链情况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我国2024年1-6月份,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102.48GW,同比增长30.68%;截至6月底,我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713.5GW,同比增长51.6%。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1-6月份,我国光伏企业共生产太阳能电池270.24GW,同比增长15.21%。根据中国海关数据,2024年上半年,我国光伏主材(硅片、电池、组件)累计实现出口额达189.79亿美元,在出口量有所上升的前提下,出口额同比下降35%。产业链制造端,各环节产品产量大幅度提高30%以上,但产品价格下跌导致产值下降。2024年上半年,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组件产量分别约为106万吨、402GW、310GW、271GW,同比增长分别为60.6%、58.9%、37.8%、32.2%。2024年上半年,多晶硅、硅片价格下滑超40%,电池片、组件价格下滑超15%。2024年上半年国内光伏制造端(不含逆变器)产值约5,386亿元,同比下降36.5%。行业发展体现为:一是产品价格跌破成本,多晶硅价格跌破成本线。二是产能增速放缓。全国范围内相关企业多个项目宣布终止或延期,行业开工率较低。三是电网配套相对滞后,存在并网消纳问题。自2024年以来,全国多地出现不同程度的限电,西北地区比较严重。新能源电网建设尚无法配套跟进。四是新能源市场化交易比例逐步扩大。虽然行业体现上述情况,但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及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在碳中和碳达峰大背景下,光伏产业整体发展前景良好。2.行业重点政策报告期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等部委发布多项政策支持光伏行业发展。1月15日,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常态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6号),根据文件,将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常态化规范管理。文件要求,电网企业应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审核和拨付补助资金,并依据补贴清单调整、项目核查检查等情况,及时做好已拨付补助资金的调整和收回等工作。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该文件提出,保障新能源和新型主体接入电网。监管电网企业公平无歧视地向新能源项目提供接网服务,开展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重点跟踪分布式光伏备案、并网、交易、结算等情况;指导电网企业进一步优化并网流程、提高并网时效,推动“沙戈荒”风光基地、分布式电源、储能、充电桩等接入电网。2月6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文件指出,电力市场信息按照年、季、月、周、日等周期开展披露,预测类信息在交易申报开始前披露,运行类信息在运行日次日披露。文件提出,将信息披露相关工作进行整合,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全市场、全品种、全周期、全主体”电力市场信息披露体系。2月29日,根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新能源技术与我国的能源安全进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指出,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应对我国能源发展系列挑战出路就是大力发展新能源。3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指出,到2025年,配电网网架结构更加坚强清晰,供配电能力合理充裕;配电网承载力和灵活性显著提升,具备5亿千瓦左右分布式新能源;智慧调控运行体系加快升级,在具备条件地区推广车网协调互动和构网型新能源、构网型储能等新技术。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正式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文件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保障性收购电量是指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比重目标等相关规定,应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承担收购义务的电量。市场交易电量是指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的电量,由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电力市场相关成员共同承担收购责任。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指出,持续夯实能源保障基础,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高质量发展。巩固扩大风电光伏良好发展态势。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有序推动项目建成投产。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在条件具备地区组织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4月19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绿色能源生产消费的市场体系和长效机制,满足电力用户购买绿色电力需求。文件明确指出,绿色电力交易是指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电力交易品种,交易电力同时提供国家核发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用以满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出售、购买绿色电力的需求。5月1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根据文件,电力市场成员中,新纳入了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在内的新型经营主体,市场注册管理制度大范围推广。容量交易也首次囊括进电力交易范畴,成为与电能量交易、电力辅助服务交易并行的三大交易类型之一。5月17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关于有序推进光伏治沙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推进荒漠化防治与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建设,促进光伏产业和防沙治沙融合发展,因地制宜、科学有序实施光伏治沙项目。5月29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文件提出,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中提到,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加快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6月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文件指出,科学确定各地新能源利用率目标,部分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适当放宽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原则上不低于90%,并根据消纳形势开展年度动态评估。6月5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数据局制定并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7年,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制定发布与国际接轨的国家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制定出台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初步构建,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和分级管理制度初步建立,重点产品碳足迹规则国际衔接取得积极进展。6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发布《关于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文件,将选择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西藏、青海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试点地区,以县域为单元,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摸排重点是各地区开发现状,包括发电能力、用地类型、光伏板下种植、生态环境敏感性等,同时评估各试点地区的风能、太阳能等资源禀赋以及发电能力。6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启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的公告》,定于2024年6月30日正式启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文件指出,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每月以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基础,对已建档立卡项目的上月发电量核发绿证,尚未建档立卡的需尽快完成,避免影响绿证正常核发。综上所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等部委就可再生能源补贴、电网接入、电力市场、配电网、可再生能源电量收购、绿色电力交易、光伏治沙项目、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新能源消纳、碳足迹管理、绿证核发等方面发布政策支持光伏行业发展。工信部发布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文件向企业释放了避免单纯追求规模化、谨慎扩产的信号,将推动光伏产业整体健康、可持续发展。光伏行业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未来发展前景良好。(二)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简述公司业务以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为主,主要产品为电力,该产品主要出售给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同时,公司还从事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的生产销售,产品主要用于国内外市场销售,海外主要销往欧洲、亚太市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没有售电业务,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专注于太阳能综合应用,致力于光伏电站、光伏制造两大主营业务的投资、建设、运营、生产和销售,通过新技术、高效能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有效促进主营业务全面提升。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太阳能光伏发电及太阳能产品制造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方面,公司致力于持续增加光伏电站规模,截至2024年6月底,公司运营电站、在建电站、拟建设电站及已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规模合计约11.582吉瓦。公司在光资源较好、上网条件好、政策条件好的地区已累计锁定了约17吉瓦的优质自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和收购项目规模,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后续公司将加快项目投建进度,进一步提升公司光伏电站装机规模。此外,在存量电站方面,公司目前有109家电站已接入智能运维平台,实现基础数据自动采集,为运维数据分析打下良好基础,计划2024年底前公司100%存量电站接入智能运维平台;同时公司正在开发智能运维管理及故障诊断系统,将实现电站设备故障实时捕捉、定位及快速解决;加快全面开展无人机智能巡检的工作进程,推广智能清洗机器人应用,提高发电效率。在增量电站方面,推广柔性支架技术应用,增强电站场景的多样化,加强新型先进储能新技术应用,加强安全防控、降低度电成本。太阳能产品制造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太阳能产品产能合计5吉瓦,其中光伏高效电池年产能1.5吉瓦,光伏高效组件(兼容P型和N型生产能力)年产能3.5吉瓦。与此同时,公司实施轻资产降本运营策略;加强市场信息调研,寻找优质上游产业链企业代工合作,重点尝试发展N型电池代工,探索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业务创新,降低供应链合作伙伴之间的成本,助力公司生产管理水平和技术研发能力的持续双提升;优化调整存量产能,实施技术改造升级,研判技术路线,积累并储备关键技术;密切关注N型电池技术,筹划适时扩产,提升公司科技竞争力。公司积极开展晶硅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已完成轻质组件、黑色组件、TOPCon组件产品研发,正在开展海上光伏组件、无主栅组件、矩形电池组件等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促进产品差异化发展。公司的主业光伏电站业务始终保持在行业第一梯队。光伏发电行业发展无明显的周期性,自然条件原因会使光伏发电效率每季度存在差异。太阳能组件产品处于行业主流技术水平。(三)2024年半年度公司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43亿元,同比下降19.57%,主要由于太阳能产品受市场影响,虽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略有增加,但本期售价持续走低,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4亿元,同比下降9.37%,主要由于本报告期电网消纳不足,同时电力交易市场化规模扩大、平均电价下降;截至2024年6月底,公司总资产为480.39亿元。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光伏电站板块销售收入21.76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67.09%,较去年同期减少3.62%;太阳能产品销售收入10.61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32.70%,较去年同期减少40.06%。公司持续推进光伏电站高质量投资建设,截至2024年6月底,公司运营电站约4.944吉瓦、在建电站约2.2吉瓦(其中已全容量并网、暂未转为固定资产的电站规模约0.096吉瓦,已完成首次并网、暂未全容量并网的电站规模约1.098吉瓦,计划到年底全容量并网的电站规模约0.916吉瓦、实现部分并网的电站规模约0.798吉瓦)、拟建设电站约2.659吉瓦(其中预计下半年可开工建设的规模约1.23吉瓦)、已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规模约1.779吉瓦,合计约11.582吉瓦。公司太阳能产品产能合计5吉瓦,其中光伏高效电池年产能1.5吉瓦,光伏高效组件(兼容P型和N型生产能力)年产能3.5吉瓦。2024年上半年,电池产量约1.32吉瓦,主要用于自用;组件产量约1.26吉瓦,销售量约1.23吉瓦。公司的光伏电站业务分布于全国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别由7个大区和1个公司进行运维管理。公司装机规模区域分布情况为:西中区运营电站731.8兆瓦;华东区运营电站1,289.29兆瓦,在建电站150兆瓦;华北区运营电站600.089兆瓦,在建电站450兆瓦;西北区运营电站889.4兆瓦,在建电站96.4兆瓦;华中区运营电站517.2兆瓦,在建电站498兆瓦;新疆区运营电站750兆瓦,在建电站306兆瓦;华南区运营电站100兆瓦,在建电站700兆瓦;镇江公司运营电站66.428兆瓦。公司2024年上半年全部销售电量约33.9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约2.24亿千瓦时,增幅约为7.07%。上半年售电含税均价为0.724元/千瓦时。上半年公司各大区及镇江公司销售电量情况如下:华东区约7.39亿千瓦时,西中区约5.47亿千瓦时,西北区约6.97亿千瓦时,华北区约3.19亿千瓦时,新疆区约6.42亿千瓦时,华中区约2.87亿千瓦时,华南区约1.27亿千瓦时,镇江公司约0.4亿千瓦时。未来公司将不断深挖提升各电站运行效率的措施,加强对光伏电站技术改造,提高电站发电量。报告期内,公司华北区、华中区、西北区、西中区、新疆区、镇江公司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2024年上半年公司市场化交易总电量14.9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3.55亿千瓦时,约占公司上半年总销售电量的约44.00%;公司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平均电价约0.2083元/度(该电价不含补贴,公司参加市场化交易的含补贴电站仍享有补贴,按补贴政策执行)。2024年上半年公司参与绿电交易电量约为3,411.14万度;公司累计申请绿证共46.86万张,绿证平均销售价格约为3.22元/张。2024年上半年,公司共计收到电费补贴1.45亿元,其中国补1.00亿元,国补结算较上年同期减少2.33亿元。期末尚未结算的电费补贴金额119.94亿元,其中国补115.9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3.46亿元。2024年,公司持续推进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目前已完成两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相关审核材料已持续更新数据至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债发行项目审核因项目审计机构所办其他公司业务受到处罚被暂停业务,目前处于“中止”状态,待聘任新的审计机构并出具相关文件后,向深交所申请恢复审核。本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5亿元(含),全部用于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本次可转债发行仍在深交所审核中,待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同时,公司为保障项目建设资金开展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相关事项已于2024年7月17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主要生产经营信息注:发电厂平均用电率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发电厂节能降耗;发电厂利用小时数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弃光限电率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未来公司将紧抓行业发展机遇,持续扩大光伏电站装机规模,巩固光伏发电行业地位,扩大太阳能产品的产能,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技术及市场竞争力,努力实现战略发展目标。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主要股东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1,223,169,548 | 31.25% |
2 | 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134,165,987 | 3.43% |
3 | 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90,200,000 | 2.30% |
4 | 苏运江 | 61,778,808 | 1.58% |
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3,796,281 | 1.37% |
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8,186,600 | 1.23% |
7 |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9,725,000 | 0.76% |
8 | 常州东方锦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9,607,343 | 0.76% |
9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8,161,275 | 0.72% |
10 | 中新互联互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吉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076,698 | 0.69% |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