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为能源生产及利用提供高端装备及相关服务
经营范围:通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核能发电设备、风力发电设备、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等及备品备件制造、销售及研发;工业控制与自动化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环保设备(脱硫、脱硝、废水、固废)、节能设备、石油化工容器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仪器仪表、普通机械等设备的研发、制造及销售;工业气体制造及销售;电站设计、电站设备成套技术开发,成套设备销售及服务;总承包与分包境外发电设备、机电、成套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要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进出口贸易;商务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招标代理;采购代理。(以上经营范围项目不含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或许可的合法项目)。(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总部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特大型企业。
东方电气秉承“求实、创新、人和、图强”的企业精神,历经60余年的发展,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发电设备供应商和电站工程总承包商之一。
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代码600875)和香港联交所(代码1072)上市。
东方电气拥有东方电机、东方汽轮机、东方锅炉、东方重机、东方武核、东方风电、东方自控、东方阿海珐、东方印度、东方印尼等企业,分布在中国四川、广东、天津、浙江、湖北等省市自治区和印度西孟邦、印尼雅加达。
东方电气累计生产发电设备已超过7亿千瓦,继续在全球同行业中保持领先地位。
目前,东方电气的产品和服务已出口到美国、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越南、印度尼西亚、沙特、波黑、瑞典、巴西等近11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东方电气作为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基地、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拥有中国发电设备制造行业中一流的综合技术开发能力。
通过自主开发、产学研合作,形成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具备了大型水电、火电、核电、气电、风电及太阳能发电设备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设备供应及电站工程总承包能力。
可批量研制1000兆瓦等级水轮发电机组,1350兆瓦等级超超临界火电机组,50兆瓦-1750兆瓦等级核电机组,重型燃气轮机设备,直驱和双馈全系列风力发电机组,高效太阳能电站设备,氢能客、货车及公交车,大型环保及水处理设备,电力电子与控制系统,新能源电池及储能系统,智能装备等产品。
展望未来,东方电气将积极践行“绿色动力驱动未来”的使命,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以绿色动力驱动中国和世界经济发展。
2026年上半年,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持续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着力提质量增效益、推创新抓管理、谋发展强党建,全面达成预期目标,以实干实绩推动“十五五”实现良好开局。
1.产业发展方面。
2026年1-6月,公司新生效订单698.8亿元,同比增长6.71%,能源装备制造占69.46%,制造服务占20.71%,新兴产业占9.82%。
“一核”量质齐升。
煤电单位中标价格、水电投标毛利率实现同比提升。
气电市场占有率保持第一。
风电国内市场占有率进入前四,国外实现“技术许可+产品订单”双输出。
“两翼”多点突破。
制造服务板块,电站服务小浪底改造订单创水电改造规模记录,获得首个纯进口600兆瓦“W”型锅炉改造项目,综合能源实现零碳园区一体化业务突破。
新兴产业板块,电解水制氢设备获得规模化应用订单,熔盐储热系统设备集成业务取得首单,蒸汽增压机、天然气压缩机分别实现国内、国外海外市场突破,自主BMS、EMS系统成功获得市场化应用订单。
产能布局优化提升。
自主燃机核心产能提升项目正式开工,世界最高海拔格尔木风电叶片制造基地首支叶片下线。
2.科技创新方面。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有力。
扎实推动重大水电工程装备研制,扎拉500兆瓦冲击式机组完成球阀试验、定子吊装、转轮加工。
G50自主燃机完成第一轮优化设计,累计运行超1.5万小时。
创新平台建设有序。
获批建设西藏高原绿电装备及智慧运维重点实验室、福建海洋能源工程研究中心,集团智能体开发平台投入应用。
协同创新推进有效。
新增中央企业先进电力装备创新联合体任务4项,与怀柔实验室合作形成新一代煤电试点方案,清华联合创新研究院第一批合作项目立项,支撑德阳市入选国家制造业新兴技术改造城市。
创新成果不断涌现。
全球首台630℃国家电力示范项目1号机组正式投产,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首台“华龙一号”核电机组投产发电,国内首个550兆瓦F级燃机项目全容量投产发电,自主研发的国内首台新能源并网稳定器正式投运,兆瓦级天然气掺氨、燃煤掺氢燃烧技术中试成功,两个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通过工信部首批验收,“高端能源装备关键部件全链条协同智能体应用”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人工智能应用典型案例。
3.改革和管理方面。
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等问题,揭榜挂帅方式实施8个改革试点课题,大胆探索。
针对不同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一业一策”制定首批专项支持政策,切实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改革成效获得认可。
在国务院国资委2025年度“科改行动”“双百行动”专项考核中,所属东方电机、东方汽轮机、东方锅炉、东方风电获得“三标杆、一优良”优异成绩,在中央企业中名列30%。
精益管理体系化纵深推进。
启动精益管理三年行动,覆盖精益营销、精益研发、精益质量等各模块,以“强基、提升、树标”为抓手破解经营堵点痛点。
抓牢标杆载体,锚定“精品集团”目标,以东方电机、东方汽轮机、东方锅炉为试点,构建“可量化、可比较、可复制”的标杆工厂评价体系。
加速两化融合,以东方重机为试点探索形成数智融合“八步推动法”,组织制造企业现场对标互鉴。
深入推进质量管理,加强质量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4.风险防控方面。
恪守“严”的基调标尺,深入推进出资人监督“十一个方面”问题整改,制定穿透式监管体系建设总体方案,扎实推进质量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十条硬措施”筑牢安全生产底线,标准、管理、监督更加严明。
推进高风险项目处置攻坚。
健全涉敏感业务合规先行审查机制,系统梳理涉外重点项目合同风险,加强亏损合同治理,实现亏损合同“零新增”。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2)67号文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企函发(1993)100号文批准,由东方电机厂作为公司的独家发起人,将国家授权其持有的主要生产经营性资产(及其相关负债)折价入股,组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于1993年12月17日体改生(1993)214号文批准设立,于1993年12月28日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0511548-5-1号。
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于1994年4月12日以体改生(1994)42号文批准,本公司于1994年5月31日在香港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于1994年6月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于1995年7月4日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票,并于1995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995年7月19日,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