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歌华有线
- 企业英文名: Beijing Gehua CATV Network Co.,Ltd.
- 实际控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上市代码: 600037.SH
- 注册资本: 139177.7884 万元
- 上市日期: 2001-02-08
- 大股东: 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 19.09%
- 董秘: 丁颖磊
- 董秘电话: 010-62364114
- 所属行业: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许培梅、顾欣
- 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4层409
- 概念板块: 文化传媒 北京板块 破净股 证金持股 沪股通 融资融券 预亏预减 央企改革 数据中心 广电 虚拟现实 阿里概念 北京冬奥 国企改革 在线教育 大数据 智慧城市 云计算 物联网 网络游戏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北京
- 成立日期: 1999-09-29
- 组织形式: 央企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002336492
- 法定代表人: 郭章鹏
- 董事长: 郭章鹏
- 电话: 010-62364114
- 传真: 010-62364114
- 企业官网: www.bgctv.com.cn
- 企业邮箱: bgctv@bgctv.com.cn
-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
- 邮编: 100007
- 主营业务: 主要负责北京市广播电视网络的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并从事广播电视节目收转传送、网络信息服务、视频点播业务,以及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等
- 经营范围: 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广播电视节目收转、传送;广播电视网络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中的第三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制作(不含采访)、播出服务;第五项: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第六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4月20日);设计、制作电视广告;利用有线电视自有界面发布广告(不得在收费点播节目中发布广告);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设计、安装;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3月31日);经营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08月01日);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设备租赁;出租办公用房;销售电子产品、通信产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家用电器、门窗。(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歌华有线”)于1999年9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网络的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并从事广播电视节目收转传送、网络信息服务、视频点播业务,以及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等。 歌华有线于200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37),是国内有线电视网络首家上市公司、国内第一批三网融合广电试点企业、北京市第一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被中宣部等四部委评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先后四次被评为全国文化企业30强,连续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企业和上交所上市公司治理样板企业。2020年12月,歌华有线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暨控制权变更,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国有文化企业,歌华有线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推动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在确保安全传输前提下,公司积极推动有线电视“由模拟到数字、由单向到双向、由标清到高清超高清、由看电视到用电视”转变,不断推进公司由“单一有线电视传输商”向“高品质文化服务运营商”和“智慧广电服务提供商”战略转型。 歌华有线公司积极创新面向“政府、行业、企业、家庭、个人”的智慧融媒体业务,构筑“首都全媒体综合服务平台”。公司网内传输电视直播频道202套,其中高清频道69套、4K频道3套、8K频道2套,另提供回看服务频道132套。歌华有线高清交互平台提供电影、电视剧、综艺、少儿、年华、教育、生活、健康、营业厅等多种栏目和应用,坚持有线电视公共文化服务属性,上线“重温经典”一级免费栏目,让用户在经典影像中品读红色经典、重温流金岁月;大力引入互联网优质内容,推出“快点”产品,涵盖卫视大剧、院线新片、热门综艺及全球顶级少儿动画,大幅提升平台内容服务品质及用户体验。 为了顺应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歌华有线公司始终致力于服务首都数字经济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目前,公司已拥有互联网、数据传输、固定语音、数据中心、云服务等多业务平台,能够为各类政企用户提供“安全可靠、云网一体、专属定制、多业协同”的全业务服务能力。 歌华有线公司全力打造"首都文化产业发展投融资平台"。先后完成四次大规模融资,用于网络整合、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推广,新媒体优质版权内容平台建设、全媒体云服务平台建设等,有力推动了首都广电产业的快速发展。以资本运作为重要抓手,积极布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整合资源,为促进可持续健康发展建立良好的产业生态环境。 在广电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的大背景下,歌华有线公司将始终秉承中国广电“改革、创新、融合、开放”的发展理念,践行“圆心战略”,紧抓广电5G建设一体化发展重要机遇,持续深耕广电特色服务,持续建设智慧广电网络,进一步加大内容、渠道、平台建设和资本运作力度,全力向媒体、信息和科技融合型企业转型,服务首都数字经济繁荣发展,满足首都用户高品质文化视听新需求。
- 商业规划: 上半年,歌华有线公司在中国广电领导下,坚持党建引领,坚守意识形态主渠道主阵地定位,着力巩固有线电视基本盘,借助“双治理”工作、“重温经典”频道开播等契机,结合固移融合等产品套餐,通过多种方式努力留住、拓展用户;继续推进广电5G高质量发展,紧抓政企业务,坚持降本增效,实现公司平稳发展。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情况如下:(一)全力办好“重温经典”频道,实现良好社会效益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指导和中国广电统筹下,重温经典频道于2024年2月1日正式开播。为保障频道有序平稳运转,歌华有线积极落实节目组织工作,开展频道审编播传、宣传推广等工作,并先后承办“经典进校园·文化共传承”首场进校园活动、“银龄赏经典助老敬芳华”首场进养老机构等线下活动,获得媒体广泛关注与好评。重温经典频道取得良好收视效果,频道首播时段(18:00-24:00)收视率在全部卫视频道中排名最高为第8名,不含央视排名最高为第1名。(二)落实总局酒店专项治理,推进酒店客户业务快速发展公司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酒店电视操作复杂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成立酒店电视治理专班,全面摸排酒店客户信息,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治理工作;同时,公司积极争取与酒管集团的洽谈机会,选取试点酒店开展有线电视和宽带融合业务,制定酒店IP化软终端实施方案。2024年上半年,公司一是加强集团固网代理渠道的拓展,引入了具有行业经验的代理商,探索更多商机;二是加强对分公司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客户经理的谈判效率;三是酒店营销管理系统正式启用,力求更为有效的支撑分公司市场营销工作。(三)积极推进散在网整合相关工作公司在2023年底完成航天网整合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信源切割、BOSS对接、客服服务、缴费渠道迁移、点播信源延续、网络改造、机顶盒发放等工作,并抓紧推进其他散在网的整合工作。(四)制定超高清先锋行动计划,落实广电惠民行动为持续提升超高清服务用户触达,更好推进广电惠民服务,根据《北京市超高清视听先锋行动计划(2024-2026)》相关工作要求,完成2024年-2026年4K超高清机顶盒推广方案的制定工作。(五)紧抓重点项目建设,政企业务实现增长2024年上半年,公司政企业务收入与同期相比有一定程度的增幅。一是完成北京市应急广播市级平台建设。按照“全国城乡一体化应急广播试点地区”的项目要求,在7个区部署了36套试点终端,试点终端通过歌华有线光传输专网和广电5G网络直联市级平台。已完成与国家应急广播平台、市应急预警中心、有线数字前端、房山转播站、移动电视测试系统的对接工作;二是文化数字化项目。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文化数字化项目,落实制定文化数据专属标识解析系统,并建设标识解析注册代理服务;与故宫出版社合作开发故宫文化龙年视频彩铃;三是创新开展并积极推进物联网卡项目。此外,公司2024年继续深化改革创新,规范上市公司治理,持续降本增效提高管理效能,多措并举狠抓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公司科学化运营管理水平。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主要股东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265,635,026 | 19.09% |
2 | 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 255,217,966 | 18.34% |
3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9,868,200 | 2.15% |
4 |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 20,311,442 | 1.46% |
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1,892,901 | 0.85% |
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1,530,100 | 0.83% |
7 | 李皓城 | 10,961,822 | 0.79% |
8 | 北京广播集团有限公司 | 7,944,721 | 0.57% |
9 | 北京有线全天电视购物有限责任公司 | 6,973,323 | 0.50% |
10 | 中国广电江西网络有限公司 | 6,770,480 | 0.49% |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