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威信达技术(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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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同威信达技术(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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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同威信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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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英文名:
Tongwei Xinda Technology (Jiangsu)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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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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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874144.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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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5448.997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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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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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同威信达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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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9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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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朱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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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0519-8821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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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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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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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于建松、杜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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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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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晨风路10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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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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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1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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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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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3MA1Y7ADD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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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韩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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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韩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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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19-8821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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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519-8821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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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www.tongweixind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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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zhengquan@tongweixind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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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晨风路10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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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21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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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电子加速器辐照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辐照应用加工服务,包括对农产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用品等产品的灭菌工作,以及高分子材料的改性工作等;辐射运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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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应用系统软件及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系统软件的销售;核仪器仪表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设备安装服务;高新技术转让和服务、高新技术项目咨询;计算机系统的运行维护、维修、数据处理;基础软件的开发、设计服务;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经济、贸易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及管理方案的策划、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业务;市场调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翻译服务;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Ⅱ、Ⅲ类射线装置生产;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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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同威信达技术(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致力于电子束技术的辐照应用研发、推广,通过不断研发电子加速器相关设备以及辐照加工相关工艺,满足客户定制化需求,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公司综合辐照加工系统、检验检疫辐照系统、邮件辐照灭菌系统、科研应用辐照系统、中能辐照系统、低能电子帘系统、方舱辐照灭菌系统。其中,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为“以加速器辐照系统为核心,以中控及人机交互系统为枢纽,辅以物品传送及其控制系统、辐射防护安全系统、数字化综合管理”的综合辐照加工系统。在制造综合辐照加工系统基础上,形成覆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技术咨询等全流程、全周期的业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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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同威信达技术(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江苏同威信达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设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同威信达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认缴3,000万元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为100.00%,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2019年4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91320413MA1Y7ADD48)。就此次设立,同威有限已相应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022年12月8日,同威有限召开股东会作出如下决定:(1)同意公司的企业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同威信达技术(江苏)股份有限公司”;(2)整体变更的基准日为2022年10月31日,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2022年10月31日净资产按原持股比例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共计折合股本5,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3)同意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公司原有的资产及现有的债权、债务将由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公司现有员工全部进入股份有限公司,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由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履行。2022年12月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0月31日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2)第0019094号《审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值为5,520.52万元。2022年12月7日,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有限公司此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涉及的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卓信大华评报字(2022)第84124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7,758.86万元。2022年12月24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22]001011号《验资报告》,对股份公司股本进行审验确认。2022年12月24日,同威信达召开创立大会暨2022年首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威信达技术(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整体变更设立同威信达技术(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同威信达技术(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情况的议案》《关于制定<同威信达技术(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选举同威信达技术(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同威信达技术(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股份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事宜的议案》等。2023年2月3日,常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413MA1Y7ADD48的《营业执照》,同威有限就上述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2年11月11日,同威有限股东同威北京股份做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3,000.00万元增加到3,030.00万元,其中,常州艾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8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认缴30万元注册资本,并已于2022年10月31日以货币方式全部缴足。2022年11月15日,同威有限取得常州市金坛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91320413MA1Y7ADD48)。就此次增资,同威有限已相应办理工商变更登记。2023年3月24日,同威信达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并购河北核力同方辐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同方辐照60%股份,发行的总股数为448.9974万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448.9974万元。2023年3月24日,同威信达与霍旭东、保定赢凯、宿玉霞、李焕香、许向静等5名出售方签署了《股份收购协议》。霍旭东、保定赢凯、宿玉霞、李焕香、许向静等5名出售方将其合计持有的同方辐照900万股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公司,公司受让该等标的股份,并以新增股份作为本次交易对价。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霍旭东等自然人拟转让河北核力同方辐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河北核力同方辐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3]第8401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同方辐照账面净资产评估价值3,839.07万元。根据标的股份评估价值及各方协商,本次转让标的股份的交易价格为2,244.99万元,同威信达本次新发行股份448.9974万股,新股发行价格5元/股。2023年3月30日,同威信达取得常州市金坛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91320413MA1Y7ADD48)。就此次增资,同威信达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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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1 |
同威信达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49,504,950 |
90.85% |
2 |
霍旭东 |
3,086,567 |
5.66% |
3 |
保定赢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609,381 |
1.12% |
4 |
宿玉霞 |
547,612 |
1.01% |
5 |
常州艾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5,050 |
0.91% |
6 |
李焕香 |
225,947 |
0.41% |
7 |
徐向静 |
20,467 |
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