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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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苏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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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苏州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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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英文名:
SUZHOU INSTITUTE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 DESIGN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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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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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873926.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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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315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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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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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苏州园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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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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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钱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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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0512-807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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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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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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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欧萍、张弯弯、杨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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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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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胥江路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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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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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199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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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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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846695074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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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贺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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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贺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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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12-807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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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512-68267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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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www.szla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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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szlad@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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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胥江路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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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21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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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风景园林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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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风景园林(甲级)、建筑工程、道路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轻型钢结构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的咨询、勘测、规划、设计、修复及相应资质工程总承包业务;境外风景园林和建筑工程的咨询、勘测、设计、监理和工程总承包;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以上项目涉及资质、许可的凭相关批准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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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苏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是具有风景园林设计甲级、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文物保护工程设计乙级、城乡规划编制乙级、道路工程丙级、旅游规划丙级以及工程总承包业务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同时具有国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经营权。公司主要从事风景名胜区、城镇与古村落、城市绿地系统等规划设计;城市景观设计;风景园林和居住区环境设计;古典园林修复和仿古建筑设计;博物馆、宾馆山庄、花园别墅、度假村等特色民用建筑设计。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旅游规划;智慧城市等相关设计。公司成立40年来,以“科学管理、精益求精、诚信服务、用户至上;遵守法规、绿色环保、以人为本、持续改进”的管理方针,努力提升企业形象,开拓发展领域,运用先进的设计理念,使城市功能、建筑形象与景观环境相辅相成,创造理想的生态与人居环境。历年来获得的国家、省部级优秀设计超过百余项。同时利用自身的优势,先后在美国、加拿大、法国、马耳他、瑞典、新加坡等国家创造了经典的园林佳作,享誉海外,成功地开拓了国际市场。公司重视与大专院校合作,与北京林业大学,东南大学和苏州科技大学等多所大学建立了产学研一体化合作关系,并先后成立了"孟兆祯院士工作站"、"贺风春大师工作室",加强科研与设计实践结合,完成了多项省部级课题,获得国家多项专利证书。现有省级研究中心三个,市级三个,院级六个。公司不仅立足于苏州园林的研究与创作,同时还致力于新领域、新技术的开拓与研发。2018年公司与境外多家知名设计机构同台竞争,成功中标在雄安新区的第一标——《容东(西侧)生态绿地概念性方案》的国际招标,得到业内外专家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公司下设园林一院、园林二院、园林三院、规划院、建筑院、智慧院、贺风春大师工作室、质量部、epc、创新研究中心,同时设立了北京、西安、河北、雄安分院等分支机构。本部由一百八十多位资深设计师和多位国内外知名专家等设计精英组成,运用卓越的专业技能、先进的管理模式、丰富的设计经验为客户创作出高水准的作品。1.企业定位:中国著名园林设计公司,中国园林走向世界的著名品牌设计公司2.基本思路:专业特色化、产业一体化、业务多元化。①专业特色化——充分发扬苏州园林艺术创作特色,认真研究中国风景园林和国外风景园林发展趋势,贯彻我院严谨治学、质量第一的工作作风,体现“精、细、秀、美”的苏派园林创作特点。②产业一体化——发展园林和建筑工程建设相关产业,形成由可研咨询、项目策划、图纸设计到施工承包及施工监理,构成完整的园林产业链。③业务多元化——拓展设计业务类型,向上位宏观规划延伸,如城市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城镇区域规划、风景区规划等;向下位特色专业深化,如旅游规划、古村落保护规划、文物保护规划、生态湿地、特色文化建筑等方面;发展相关市政专业,如灯光设计、综合管线和道桥等,以及智慧城市和海绵城市设计等,完善产业链,树立品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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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2002年7月19日,苏州园林设计院提交了《苏州园林设计院申请转企改制的报告》(苏园设[2002]09号),向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党委及园林集团申请改制并递交改制方案(草案)。2002年9月20日,苏州开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苏开会审内字[2002]第254号),截至2002年8月31日,苏州园林设计院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为5,024,904.47元。2002年10月29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下发“苏府〔2002〕110号”文件,批准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州园林设计院列入确定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名单中。2002年12月20日,园林集团出具《关于苏州园林设计院转制、改制的批复》(苏园投办[2002]第54号),同意苏州园林设计院进行转、改制,并要求尽快上报具体方案。2002年12月25日,江苏仁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苏州园林设计院资产评估报告书》(苏仁评报字(2002)第176号),截至2002年8月31日苏州园林设计院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为513.55万元。对本次评估结果,苏州园林设计院于2002年12月26日填报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苏国(2003)年第0130号),并于2003年5月4日经苏州市财政局备案。2003年1月22日,苏州市企业改制办公室出具《关于同意苏州园林设计院院改企改制的批复》(苏改办复[2003]3号),同意苏州园林设计院进行整体转企改制;同意苏州园林设计院以处置后的净资产作为企业注册资本,其中49%由苏州园林设计院经营者和职工以现金一次性按7折优惠购买后入股,其余51%由园林集团作为国有股持有。2003年1月25日,苏州园林设计院提交了《苏州园林设计院申请转企改制的报告》(苏园设[2003]07号),向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党委及园林集团递交改制方案。2003年5月12日,园林集团提交了《关于撤销苏州园林设计院事业单位建制的请示》(苏园投办[2003]38号),请求撤销苏州园林设计院事业单位建制。2003年5月16日,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撤销苏州园林设计院事业单位建制的批复》(苏编办[2003]86号),同意撤销园林设计院事业单位建制。2003年5月20日,园林设计院递交了《关于转企改制中国有资产处置的请示》(苏园设[2003]21号),对公司评估后的净资产的剥离方案向园林集团提出请示。2003年5月28日,园林集团递交了《关于苏州园林设计院转企改制中国有资产处置的请示》(苏园投办[2003]42号),就评估后的净资产5,135,548.55元处置方案向财政局(国资办)提出请示。同日,园林集团与贺风春、徐阳、谢爱华、王雪春、范泉兴、屠伟军、朱涤龙、陆庆、姜绵银、陈溯、陆继延、朱红松、潘志东、周凯、吴纪明、姚凤玲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并约定:园林集团将园林设计院49%股权以1,274,762.08元的价格转让给上述人员;协议经市产权部门办理鉴证手续后生效。2003年6月2日,苏州市财政局出具《关于苏州园林设计院转企改制中国有资产处置的批复》(苏财国资字[2003]144号),同意苏州园林设计院本次转企改制的相关国有资产处置方案。同日,公司股东签署了《苏州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章程》。2003年6月4日,苏州园林设计院召开员工大会,审议通过了苏州园林设计院关于企业改制的方案。2003年6月9日,苏州产权交易所出具了《苏州园林设计院整体转企改制鉴证报告书》(苏产交鉴字[2003]第125号),就苏州园林设计院整体转企改制中国有资产转让事宜进行鉴证。2003年6月12日,苏州开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开会验内字第[2003]147号),截至2003年6月12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3,716,507.52元,其中,园林集团以经国资核准剥离后原苏州园林设计院国有净资产出资,出资额为1,895,418.84元,占注册资本的51%;贺风春等自然人股东出资1,821,088.68元,占注册资本的49%,根据改制政策,以现金一次性购买的按70%优惠后,实际出资额为1,274,762.08元。2003年6月12日,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名称变更预核登记核准通知书》(名称变更预核[2003]第06120004号),同意苏州园林设计院名称变更为苏州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2003年6月13日,苏州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2003]第125号),对本次整体转企改制进行鉴证,确认所涉及资产转让价款127.48万元已于2003年6月12日支付,并已划入市产交所监管账户。2003年6月17日,苏州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2003年6月23日,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公司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公司本次改制变更。
2022年7月18日,园林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启动将园林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各项工作,同意以2022年6月30日作为本次整体变更的基准日。2022年8月1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园林有限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净资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17158号),根据该报告,园林有限于审计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的净资产值为114,742,144.93元。2022年8月10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园林有限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2576号),根据该报告,园林有限于评估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57,973,116.25元,评估增值43,230,971.32元,增值率37.68%。2022年8月10日,园林有限召开有限公司末次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园林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拟定为“苏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经审计后的园林有限净资产人民币114,742,144.93元,按3.8247:1的比例折股形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剩余净资产人民币84,742,144.93元全部计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2022年8月10日,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将园林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8月10日,园林有限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韩君作为园林设计院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产生顾益颢作为园林设计院第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股东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一届监事会、董事会。2022年8月22日,苏州市国资委出具《苏州市国资委关于苏州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变更组织形式等有关事项的意见》(苏国资改﹝2022﹞85号),同意园林有限组织形式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2022年8月25日,园林设计院(筹)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和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审议通过了《苏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8月2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园林设计院的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568号),确认各发起人的出资额均已按时足额缴纳。2022年8月29日,园林设计院取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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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1 |
苏州园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6,090,500 |
51.00% |
2 |
苏州源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00 |
9.51% |
3 |
贺风春 |
1,829,900 |
5.80% |
4 |
屠伟军 |
1,735,250 |
5.50% |
5 |
徐阳 |
1,403,975 |
4.45% |
6 |
朱红松 |
1,403,975 |
4.45% |
7 |
谢爱华 |
1,335,000 |
4.23% |
8 |
刘佳 |
516,359 |
1.64% |
9 |
计明浩 |
516,358 |
1.64% |
10 |
沈贤成 |
516,358 |
1.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