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深规院
  • 企业英文名: Urban Planning & Design Institute of Shenzhen Co., Ltd
  • 实际控制人: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市代码: A23173.SZ
  • 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
  •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 大股东: 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 50%
  • 董秘: 俞露
  • 董秘电话: 0755-83806969
  •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 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王焕森、蔡晓东
  • 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0楼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广东
  • 成立日期: 2007-12-24
  •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70012414B
  • 法定代表人: 司马晓
  • 董事长: 司马晓
  • 电话: 0755-83806969
  • 传真: 0755-83788339
  • 企业官网: upr.cn
  • 企业邮箱: ir@upr.cn
  • 主营业务: 公司聚焦于城市规划设计领域,专注于应对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具体形成以规划设计为主,工程设计和运维服务为辅的业务结构
  •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区域和城市规划咨询;风景园林规划;名城保护规划;村庄与集镇规划;城市设计;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研究与应用;城市设计应用研究;城市规划(标准/规范)编制与管理;土地利用规划及相关业务;市政工程规划与设计;城市规划信息服务;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咨询;交通规划设计研究(含专项调查)、轨道交通规划设计咨询、智能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开发;环境规划技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测绘乙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地理信息软件开发;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市政工程测量、线路与桥隧测量、矿山测量;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图编制:地形图。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企业简介: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规院”),起步于1990年高速发展的深圳,作为具有雄厚技术实力的城市规划咨询研究设计机构,在长期全方位参与深圳的宏观政策研究、城市发展研究、规划设计和工程咨询过程中,积累、形成了深厚的学术理论功底、丰富的项目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攻坚能力,已经成为中国城市规划建设的一支重要技术力量。深规院根植改革开放前沿,面临中国快速城镇化进程中的各种机遇与挑战,开拓创新、与特区共同成长,并以持续的自我革新与完善,不断适应不同城市和城市的不同发展阶段,致力于提供最行之有效的规划设计与咨询方案。
  • 发展进程: 深规院有限的前身为深圳规划院,系根据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1990年2月13日下发的《关于组建城市规划设计院的批复》(深编[1990]26号)成立的事业单位,开办资金35万元,成立时名称为“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院”,主管单位为深圳市建设局,该院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各种规划设计及建筑设计、市政工程设计等工作。1994年3月23日根据《关于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更名问题的批复》(深编办[1994]023号)更名为“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06年7月5日,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深圳市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和〈深圳市事业单位转企社会保险有关问题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办[2006]34号)。根据《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及其附件名单,包括深圳规划院在内的深圳市市属124家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撤销事业建制,收回事业编制,同时按照《深圳市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对本次事业单位改革涉及的在编人员进行分流、安置。2006年7月5日,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深圳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转企事业单位划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办[2006]35号),决定将深圳规划院等124家市属转企事业单位的市属国有权益划转市国资委系统。2006年12月25日,深圳市规划局(移交方)与深投控(接收方)、深圳规划院(被划转单位)、市划转工作组第四组(监交方)签署了《关于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划转和移交工作备忘录》,根据深办[2006]35号文件的要求,确认200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2006年11月30日为划转日,上述备忘录还约定,深圳规划院正式员工233名,临聘员工144名,编外人员3名,随同资产划转移交深投控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2007年3月5日,深圳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办理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转企事业单位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通知》(深国资委[2007]69号),决定将包括深圳规划院在内的246家划转单位的国有产权划转给深投控,要求深投控尽快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2007年3月25日,深圳普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深普所审字﹝2007﹞第031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06年12月31日,深圳规划院的净资产为3,617.66万元。2007年6月12日,深圳市工商局核发《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007]第946896号),核准深圳规划院改制后的企业名称为“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07年12月11日,深圳市工商局核发《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007]第946896号),将名称保留期延续至2008年6月11日。2007年12月3日,股东深投控签署了《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章程》,根据该章程,深规院有限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出资来源为原事业单位深圳规划院截至2006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留存的净资产。2007年12月13日,深圳振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振兴内验[2007]100号),审验截至2006年12月31日,深规院有限(筹)已收到深投控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500万元,以深圳规划院经审计的截至2006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出资。2007年12月24日,深圳市工商局向深规院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44030110308162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7年进行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深圳规划院相关资产、业务、人员由深规院有限承接,深圳规划院不再经营。2016年11月15日,深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出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通知书》,核准同意注销深圳规划院。2020年3月2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企业注销通知书》核准深圳规划院注销登记。①深圳规划院国有资产划转时未履行评估程序;深圳规划院改制时将国有资产划转至深投控,未进行整体评估,不符合《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应当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的规定,存在程序瑕疵。针对上述程序瑕疵,深规院有限聘请了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追溯性评估。2022年9月1日,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有资产划转及移交所涉及的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净资产追溯性资产评估报告》(鹏信咨询字[2023]第012号),确认截至2004年12月31日,深圳规划院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634.83万元。经评估,深圳规划院国有资产划转时的净资产评估价值大于账面价值。同时深圳规划院改制过程是在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统筹部署和深圳市国资委主导推动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历史背景下发生的,改制前后均为国有全资,具有合理性。因此,深圳规划院改制过程有效且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②以净资产出资设立深规院有限时未履行评估程序;深规院有限设立时深投控以深圳规划院经审计净资产出资且货币出资比例低于30%,不符合《公司法》(2005年修订)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对非货币出资应当评估作价及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的要求,存在程序瑕疵。针对上述瑕疵,深规院有限聘请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追溯性评估。2022年9月10日,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净资产追溯性资产评估报告》(鹏信咨询字[2023]第013号),截至2006年12月31日,深圳规划院的净资产评估值为4,055.00万元。现行有效的《公司法》(2018年修正)已取消对货币出资比例的硬性规定,且深规院有限已进行了追溯性评估,净资产评估价值高于深规院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该出资瑕疵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深规院未因该等瑕疵受到行政处罚,该出资瑕疵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实质性障碍。 2022年10月19日,天健对深规院有限截至2022年4月30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天健粤审〔2022〕1595号),经审计确认的深规院有限2022年4月30日净资产为73,161.81万元。2022年10月20日,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深规院有限截至2022年4月30日的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2]第227号),经评估确认的深规院有限2022年4月30日净资产的评估值为77,403.82万元。2022年11月29日,特区建发集团出具《关于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改工作相关事项的批复》(深特建司〔2022〕266号),同意深规院有限的股改总体方案。2022年12月14日,特区建发集团、深规人投资、长江环保、华侨城资本、深创投5位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决定以2022年4月30日为股改审计基准日,以截至2022年4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73,161.81万元扣除现金分红款8,000.00万元后折股,按5.4302:1的比例折股,共折合为12,000万股,剩余部分53,161.81万元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设立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2022年12月14日,天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137号),对本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进行验证。2022年12月1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670012414B的《营业执照》。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00 50.00%
2 共青城深规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6,000,000 30.00%
3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12,000,000 10.00%
4 深圳华侨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400,000 7.00%
5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600,000 3.00%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