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为直升机综合显示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专业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专用设备修理;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地理遥感信息服务;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02年11月,致力于信息可视化的融合、感知和显示,为用户提供高效的解决方案,实用、好用、耐用的产品和及时优质的服务。
公司于2021年4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965。
以产品和服务质量为核心,以行业发展和需求为指引,站在客户的角度考虑问题,以发展的思维为客户服务,依靠团队的高效协作,持续提升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能力。
(一)主要业务公司致力于信息可视化产业的感知、融合与显示方向,构建了图形图像处理及显示、综合视景及可视化导航、任务规划及模拟训练、高可靠性专用电子模块四大产品体系,广泛用于机载、舰载、车载等专业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1、图形图像处理及显示类本类产品主要为机载多功能显控设备,是航空电子系统中承担信息集中显示与任务管理的关键单元,也是实现人机高效交互的关键界面,使得飞行员能高效地获得并管理所需信息,有效减少飞行员工作负荷。
公司凭借二十余年高可靠性图形图像处理及显示技术的专业积淀,具备算法引擎、图形驱动、软硬件开发及系统构建的全链条研制能力,具备国产处理器及操作系统等优化能力,可高效匹配用户需求。
历经多代技术迭代,形成了覆盖座舱显控、任务终端、车载显示及机载光电探测的完整产品矩阵。
2、综合视景及可视化导航类本类产品基于自主研发的专用二/三维数字地图引擎,在以地理信息为基础的三维视景中进行多源数据融合,针对不同的应用场景及传感器部署,提供不同的产品和服务形态,产品支持北斗定位导航与短报文通信,具备可视化导航、航线规划、地形提示与告警、合成视景、飞行管道引导等功能,能有效提升飞机在低能见度环境下的起降与低空飞行安全性,增强复杂任务执行能力。
3、任务规划及模拟训练类本类产品基于数字化、智能化、体系化训练和作战的需求背景下,采用自研高性能信息系统框架和数字空间引擎技术,为任务出动及训练提供全流程数字化支撑。
其中,任务规划系统以图形化操作方式实现飞行任务计划、环境构建、航线/燃油/通信规划、构型管理、任务推演与冲突查找分析及多任务多目标加载管理等功能;模拟训练系统则基于网络化计算机辅助教学及LVC技术,构建高逼真度虚拟座舱环境与战场场景,为飞行员提供飞行驾驶技术、战术协同及特情处置等训练,有效支撑作战效能的生成与提升。
4、高可靠性专用电子模块本类产品主要包括高可靠性通用/图形处理模块、数据压缩/记录模块、航空总线模块、数据采集模块等专用电子模块。
该类产品采用模块化、通用化设计思路,具备高性能计算、强实时处理、高可靠性及强环境适应性等特点,不仅自用于公司系统级产品,亦可作为标准化货架产品为其他配套单位提供核心处理单元。
5.技术及维修服务公司的技术服务主要是为客户提供的专业技术支持、设备维修保养以及定制化产品的设计与研制服务。
(三)公司经营模式1、盈利模式公司依托图形图像处理及显示、综合视景及可视化导航、任务规划及模拟训练、高可靠性专用电子模块四大产品体系,面向机载、舰载、车载等防务领域开展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及维修服务,盈利来源于产品销售及定制化技术保障服务。
军工产品需经论证、研制、试验、定型等长周期环节,产品准入与验证门槛高。
在“小核心、大协作、专业化、开放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下,公司作为民营军工配套企业,向主机厂及一级配套商供应显控系统、导航设备、任务规划系统、核心电子模块等产品,经整机集成后列装部队。
公司坚持“生产一代、定型一代、研制一代”,技术迭代与型号转化高效,定型产品及规模化列装为核心盈利来源;同时为客户提供全周期技术支持、维修保养与定制化研制服务,形成稳定收益。
2、采购模式公司围绕图形图像处理及显示、综合视景及可视化导航、任务规划及模拟训练、高可靠性专用电子模块四大产品体系组织生产与材料采购,整体采用以销定产、订单驱动、按需采购模式。
根据国家军用标准及外购器材质量监督管理要求,公司以市场化原则遴选合格供应方,经公司质量部门综合评定后,编制《合格供方名录》并报驻厂军代表审核、签字确认备案。
质量部每年组织对合格供应商开展复评与综合打分,依据复评结果动态更新供方名录,确保供应链稳定可靠。
公司采购以电子元器件、结构件、核心功能模块及外协服务为主,并持续推进关键器件国产化替代,保障产品供应链自主可控与质量稳定。
3、生产模式(1)公司自行生产公司严格按照销售订单、备产计划及型号研制任务组织生产,全面执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
公司牢牢把控核心生产与技术环节,覆盖系统集成、研发设计、工程采购、产品总装、质控检测等关键节点,推行精益化、准时化、高可靠性的生产理念,持续优化生产流程、提升交付效率。
针对焊接、三防处理、部分非涉密环境试验等非核心工序,公司采用合规外协模式,在保障核心技术安全、产品质量全程可控的前提下,充分整合产业链资源,提升整体生产运营效率。
(2)产业链外协生产公司外协生产包括外协件生产及工序外协,外协件主要包括PCB板、机械加工件等。
外协件生产是加工厂商根据公司提供的图样或技术文件加工并提供产品。
公司从质量、人员、技术实力等方面评估外协加工厂商,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军用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质量控制,检验合格后交付公司。
工序外协包括三防、焊接和环境试验等。
4、销售模式公司客户主要是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最终用户为军方,客户明确且集中度高,因此公司产品采用直销方式。
基于军品定型配套、定点保障、保密管理的行业要求,军品定型后通常由原研制企业作为核心批量供货与全生命周期保障单位,采购均采用定向配套供应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参与军方及主机厂组织的项目预研、方案竞标、型号配套研制等方式获取订单,始终坚持“生产一代、定型一代、研制一代、预研一代”的产品发展战略,持续推进技术迭代与产品矩阵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前期技术积累与在研项目陆续转化为新型号定型产品,定型产品的批量销售,是公司核心盈利来源。
(四)公司产品市场地位公司深耕信息可视化产业感知、融合与显示领域二十余年,是国内航空机载设备领域的核心配套企业。
公司核心产品已覆盖三大系列、三十余型军用直升机,累计列装部队数千台/套,是该领域的核心供应商,配套深度处于领先水平。
公司产品凭借高可靠性、强环境适应性、全周期技术保障能力,连续多年被主机厂评为优秀保障单位,并多次受到军方嘉奖,在行业内树立了优质的品牌口碑并获得市场高度认可。
依托图形图像处理核心技术与全链条研制能力,公司业务已从直升机显控设备稳步拓展至固定翼飞机综合显控、舰载显控台、特种车辆显控系统、综合视景及可视化导航、任务规划及模拟训练、高可靠性专用电子模块等多个领域,形成了多场景、全链条的产品体系,市场覆盖范围与行业影响力持续提升。
1、概述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512,484.02元,同比增长11.38%;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6,066,526.31元,同比增长34.87%;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857,907.12元,同比增长40.54%。
2025年公司净利润增长主要系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4,168,718.02元所致。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恒宇有限成立于2002年10月,系由朱德泉、高灵枝、饶红松共同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朱德泉认缴40万元,高灵枝认缴30万元,饶红松认缴30万元。
2002年9月18日,北京中燕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燕验字[2002]第1-01-2577号《验资报告》确认已收到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朱德泉以货币方式出资40.00万元;高灵枝以货币出资30.00万元;饶红松以货币方式出资30.00万元。
2002年10月14日,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核准了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并颁发了注册号为110106248304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8年12月26日,恒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恒宇有限采取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18)080266号《审计报告》,以其截至2018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1,107.76万元为基准,在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为20,275.28万元,折成股本总额4,500.00万元,大于股本部分15,775.28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同日,各发起人签署发起协议。
2018年12月24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恒宇有限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众环审字(2018)080266号《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18年8月31日,恒宇有限净资产为21,107.76万元。
2018年12月26日,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恒宇有限的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编号为中和评报字(2018)第XAV1191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2018年8月31日,恒宇有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4,688.68万元。
2019年1月10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恒宇有限净资产进行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众环验字(2019)08000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9年1月10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4,500万元。
2019年1月10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对恒宇有限进行整体改制,并同意将恒宇有限净资产折合为恒宇信通股本,共计折合股本4,500.00万股,每股1元,多余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各发起人按照各自在恒宇有限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
2019年1月21日,北京市工商局顺义分局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743335987W),公司名称变更为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改,公司注册资本由4,230.00万元变更为4,500.00万元,增资金额270万元,全部来源于资本公积。
全体股东(包括淄博恒宇的全体合伙人)已按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1、2017年11月,恒宇有限增资2017年11月23日,恒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以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增加注册资本金额为2,828.5万元。
本次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100万元增至3,928.50万元。
本次转增后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发生变化。
2017年12月11日,北京市工商局顺义分局核发了本次变更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743335987W)。
2、2018年1月,恒宇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2017年12月20日,恒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饶红松将其持有的235.71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吴琉滨,将392.8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淄博恒宇。
本次股权转中,饶红松转让给吴琉斌的股权系公司对核心员工吴琉滨对公司发展过程中的历史贡献进行奖励。
饶红松向淄博恒宇转让恒宇有限的股份系为公司核心员工通过淄博恒宇间接持有恒宇有限股份的预留权益。
2017年12月20日,饶红松分别与吴琉滨、淄博恒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其中,饶红松向吴琉斌转让235.71万元出资额,股权转让价格为6.12元/出资额。
股权转让价格参考公司2017年11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5.14元/出资额,未经审计),综合考虑相关因素确定。
本次股权转让发生时,淄博恒宇的合伙人为饶红松与饶丹妮。
本次股权转让实为同一控制下对持股方式的调整。
饶红松向淄博恒宇转让392.85万元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5.14元/出资额,该价格为根据公司2017年11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5.14元/出资额,未经审计)确定。
2018年1月11日,北京市工商局顺义分局核发了本次变更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743335987W)。
3、2018年1月,恒宇有限第三次增资2018年1月8日,恒宇有限召开股东会,拟实施对吴琉滨作为核心员工的股权激励计划。
增资部分由吴琉滨出资认购,其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018年1月15日,恒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吴琉滨以6.12元/出资额的价格认购恒宇有限301.50万元注册资本并与吴琉滨签署《北京恒宇信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本轮增资价格为参考公司2017年11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5.14元/出资额,未经审计),综合考虑相关因素确定。
2018年1月24日,北京市工商局顺义分局核发了本次变更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743335987W)。
4、2018年2月,恒宇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2018年1月27日,恒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饶丹妮将其持有的203.04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王舒公,股权转让价格为1元/出资额。
2018年1月27日,饶丹妮与王舒公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8年1月31日,北京市工商局顺义分局核发了本次变更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743335987W)。
5、2019年1月,恒宇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月10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对恒宇有限进行整体改制,并同意将恒宇有限净资产(扣除专项准备后的净资产)折合为恒宇信通股本,共计折合股本4,500.00万股,每股1元,多余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各发起人按照各自在恒宇有限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
详见本节之“二、发行人设立重组情况”之“(一)发行人设立情况”之“2、股份公司设立情况”6、2020年5月,恒宇信通第一次股权转让(股份继承及赠与)2020年4月28日,公司原股东饶红松先生因病去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饶红松生前直接持有的恒宇信通50.15%的股份及淄博恒宇52.59%的出资份额系夫妻共同财产。
2020年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国信公证处作出“(2020)京国信内民证字第01893号”《公证书》:“饶红松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饶红松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母亲谢士维先于其死亡;父亲饶学良、配偶刘宁以公证方式自愿放弃对被继承人饶红松持有的恒宇信通25.075%的股份的继承权;女儿饶丹妮申请继承该部分遗产,即恒宇信通25.075%的股权。”2020年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国信公证处作出“(2020)京国信内民证字第01894号”《公证书》:“饶红松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饶红松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母亲谢士维先于其死亡;父亲饶学良、配偶刘宁以公证方式自愿放弃对被继承人饶红松淄博恒宇26.295%的出资份额的继承权;女儿饶丹妮申请继承该部分遗产,即淄博恒宇26.295%的出资份额。”2020年5月18日,刘宁与饶丹妮签署《赠与合同》,约定刘宁将与饶红松夫妻共有的恒宇信通50.15%股份中对应的属于其所有的部分(恒宇信通25.075%股份)全部无偿赠与给受赠人饶丹妮;饶丹妮自愿接受赠与人刘宁无偿赠与的上述股权。
2020年5月18日,刘宁与饶丹妮签署《赠与合同》,约定刘宁将与饶红松夫妻共有的淄博恒宇52.59%出资额中对应的属于其所有的部分(淄博恒宇26.295%的出资份额)全部无偿赠与给受赠人饶丹妮;饶丹妮自愿接受赠与人刘宁无偿赠与的上述股权。
2020年5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国信公证处分别作出“(2020)京国信内民证字第02028号”《公证书》及“(2020)京国信内民证字第02029号”《公证书》,对上述《赠与合同》予以公证。
2020年5月15日,恒宇信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选举饶丹妮为公司董事。
2020年5月22日,恒宇信通在北京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完成了上述股权赠与及继承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变动人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 | 成交均价 | 变动后持股数 | 董监高职务 |
|---|---|---|---|---|---|
| 吴琉滨 | 2025-11-30 | -561000 | 50.18 元 | 4515000 | 董事、高管 |
| 吴琉滨 | 2025-11-27 | -72100 | 58.43 元 | 5076000 | 董事、高管 |
| 吴琉滨 | 2025-11-25 | -64900 | 58.49 元 | 5148100 | 董事、高管 |
| 吴琉滨 | 2025-11-24 | -200000 | 60.39 元 | 5213100 | 董事、高管 |
| 吴琉滨 | 2025-11-23 | -200000 | 58.92 元 | 5413100 | 董事、高管 |
| 吴琉滨 | 2025-10-13 | -5800 | 65.13 元 | 5652100 | 董事、高管 |
| 吴琉滨 | 2025-10-12 | -57100 | 65.3 元 | 5657900 | 董事、高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