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威迈斯
  • 企业英文名: Shenzhen VMAX New Energy (Group) Co., Ltd
  • 实际控制人: 万仁春
  • 上市代码: 688612.SH
  • 注册资本: 42095.7142 万元
  • 上市日期: 2023-07-26
  • 大股东: 万仁春
  • 持股比例: 19.23%
  • 董秘: 李荣华
  • 董秘电话: 0755-86020080-5181
  • 所属行业: 汽车制造业
  • 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余龙、陈硕京
  • 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501之一
  • 概念板块: 汽车零部件 广东板块 沪股通 融资融券 预盈预增 低空经济 飞行汽车(eVTOL) 液冷概念 华为概念 新能源车 充电桩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广东
  • 成立日期: 2005-08-18
  •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75566106A
  • 法定代表人: 万仁春
  • 董事长: 万仁春
  • 电话: 0755-86020080
  • 传真: 0755-86137676
  • 企业官网: www.vmaxpower.com.cn
  • 企业邮箱: vmsss@vmaxpower.com.cn
  •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501之一
  • 邮编: 518000
  • 主营业务: 从事新能源汽车相关电力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DC-DC模块电源、AC-DC模块电源、电子、电气控制设备的设计、生产(凭环保批文经营);能源转换设备、节能产品及自产产品的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企业简介: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总部位于中国深圳,致力于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威迈斯与众多汽车制造商合作,为客户提供优良的汽车动力域产品和高效的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车载电源的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电驱系统的电机控制器、电驱总成,以及液冷充电桩模块等。公司以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力电子技术为基础,以快速响应客户的定制需求为主要经营模式,实现企业价值与客户价值共同成长。我们以客户需求和客户利益为中心,满足全球客户差异化的需求以及快速的创新追求,获得了行业内客户的普遍认可。公司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GR201744202135),在深圳和上海、大连建立了国内优良的研发中心,拥有高端的电力电子变换技术、电源结构工艺技术,高质量的产品设计能力和高水平的技术研究能力。有着业界优良的研发团队,完善的企业流程体系,高效的管理结构,先进的软硬件系统,具备行业优良的研发设计技术和测试能力。公司通过不断的技术研发与创新,形成了16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截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取得授权专利360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45项、境外发明专利17项),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02项。专注于快速响应定制化的需求,为客户提供灵活的电源解决方案。VMAX公司是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的电源解决方案的主流供应商。威迈斯的愿景是致力于成为世界优良的电动汽车动力域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
  • 发展进程: 2005年7月1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发商外资粤深南外资证字[2005]008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核准威迈斯有限设立,投资总额为3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30万美元,经营年限为50年,经营范围为“加工生产电源产品、通信设备用的DC-DC电源模块系统产品,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投资者为威迈斯(开曼)。2005年7月15日,深圳市南山区经济贸易局出具深外资南复[2005]0387号《关于设立外资企业“威迈斯电源(深圳)有限公司”的通知》,同意威迈斯(开曼)在深圳市设立外资企业威迈斯有限的申请,威迈斯有限投资总额为3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30万美元。2005年8月18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威迈斯有限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8年10月19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京审[2018]1938号《审计报告》,威迈斯有限截至2018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6,915.40万元。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第1880号《资产评估报告》,威迈斯有限截至2018年7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31,616.50万元。2018年11月5日,威迈斯有限全体股东审议通过《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威迈斯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威迈斯有限截至2018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6,915.40万元为基础折股,股本7,500.00万元,剩余9,415.40万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威迈斯有限原全体股东共同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并按照其原有出资比例持有公司相应比例的股份。2018年11月21日,威迈斯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书》,就拟设立股份公司的名称、股份总数、股本设置、出资方式、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2018年11月21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天健验[2018]1-7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11月13日止,威迈斯有限以2018年7月31日的经审计净资产16,915.40万元为基础折股,将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7,500.00万元,资本公积9,415.40万元。2022年4月20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天健验[2022]1-57号《净资产折股补充验证说明》,对该次净资产折股情况进行了验证。2018年11月21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全体发起人签署了《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8年12月14日,公司就上述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 2019年2月21日,根据公司全体股东审议通过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深创投集团、人才基金与威迈斯及其全体股东签署《增资合同书》,公司注册资本由7,828.8101万元增加至8,001.1424万元,新增172.3323万元注册资本分别由深创投集团、人才基金认缴,其中深创投集团以1,100.00万元的价格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3.8510万元,人才基金以4,500.00万元的价格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38.4813万元,其余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股东放弃上述新增注册资本优先认购权。2019年2月25日,威迈斯就上述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2019年3月8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天健验[2019]1-19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19年2月25日,公司已收到深创投集团、人才基金缴纳的增资款项5,6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72.3323万元,剩余5,427.6677万元投资款计入资本公积。2021年3月17日,刘钧与佛山尚颀签订《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刘钧将其持有的公司0.7143%的股份(对应260万股股份)以2,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佛山尚颀。2021年11月22日,根据公司全体股东审议通过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辰途华迈、辰途十四号、三花弘道与威迈斯及其全体股东签署《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合同书》,公司注册资本由36,400.00万元增加至37,885.7142万元,新增1,485.7142万元注册资本分别由辰途华迈、辰途十四号、三花弘道认缴,其中辰途华迈以10,000万元的价格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19.0476万元,辰途十四号以2,000万元的价格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23.8095万元,三花弘道以12,000万元的价格认缴新增注册资本742.8571万元,其余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股东放弃上述新增注册资本优先认购权。同日,万仁春分别与谢广银、辰途十三号和辰途十五号签署《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0.0817%的股份(对应30.9524万股股份)以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谢广银,0.2451%的股份(对应92.8571万股股份)以1,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辰途十三号,0.6536%的股份(对应247.6191万股股份)以4,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辰途十五号;广州智造与辰途十三号、丰北天一签署《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0.2451%的股份(对应92.8571万股股份)以1,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辰途十三号,0.5383%的股份(对应203.9430万股股份)以3,294.483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丰北天一。2021年12月27日,威迈斯就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办理了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手续。2022年1月5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天健验[2022]1-7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21年11月25日,公司已收到辰途十四号、三花弘道和辰途华迈缴纳的增资款项24,0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485.7142万元,剩余22,514.2858万元投资款计入资本公积。 2024年5月31日,公司名称由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商业规划: 2024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5,998.94万元,同比增长21.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613.07万元,同比增长2.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7,125.80万元,同比增长2.24%。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得益于2024年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持续增长,公司业务规模亦随之持续扩张,其中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作为新能源汽车主要零部件,2024年1-9月,公司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实现营业收入28,674.18万元,同比业务规模持续快速扩张。根据NETimes数据显示,2024年8月公司在中国乘用车车载充电机市场的市场份额为19.6%,排名第二,在第三方供货市场自2020年以来持续保持排名第一;公司于2024年9月与上汽奥迪正式建立合作,为其智能数字平台首款纯电车型提供技术支持和车载电源产品,据悉该车型预计于2025年上市;公司也于2024年第三季度获得长城汽车某热门车型的项目定点,是公司第四代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得到市场认可的重要标志。在海外市场,公司继获得Stellantis2023年度“中国区年度供应商奖”之后,于2024年9月获得Stellantis2024年度“全球供应商质量奖”,并同时获得2024年度“全球动力总成供应商提名奖”。此次荣获该奖项,是对公司持续创新能力和追求卓越的充分肯定,是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的性能与品质在海外市场深受客户好评的重要体现,对公司产品“走出去”,参与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竞争起到积极作用,对于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上述定点情况及获奖事项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万仁春 80,934,338 19.23%
2 深圳特浦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469,396 7.71%
3 深圳倍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469,396 7.71%
4 刘钧 27,379,309 6.50%
5 胡锦桥 21,076,003 5.56%
6 蔡友良 21,047,939 5.00%
7 深圳市同晟金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996,844 5.54%
8 深圳森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173,964 4.27%
9 李秋建 14,266,990 3.77%
10 宁波丰图汇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2,968,378 3.42%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