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广东
  • 成立日期: 2007-05-11
  •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799386302M
  • 法定代表人: 徐延铭
  • 董事长: 徐延铭
  • 电话: 0756-6321999
  • 传真: 0756-6321900
  • 企业官网: www.cosmx.com
  • 企业邮箱: investor@cosmx.com
  • 办公地址: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209号(A厂房首层南区),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1号
  • 邮编: 519100
  • 主营业务: 消费类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和销售动力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高技术绿色电池、相关设备和原材料,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 企业简介: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总部位于珠海,拥有珠海、重庆、浙江三大生产基地,并在印度设立工厂。珠海冠宇是全球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长期服务于全球知名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电动工具、无人机等领域客户。在动力电池领域,珠海冠宇经过多年积累已成为多家汽车厂商的合格供应商。目前已进入高端电动摩托车、汽车启动电池、储能等领域,将逐渐步入乘用车BEV和高压储能等领域。同时,公司拥有一批专业技术人才,涉及电化学、材料学、物理化学、机械及自动化、计算机、电子信息等多个学科领域,对公司发展形成了有力的支撑并积累了丰富的技术成果,多次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奖项。
  • 发展进程: 本公司前身冠宇有限于2007年5月11日由哈光宇电源、佳运科技、光宇国际投资设立。2007年3月30日,哈光宇电源、佳运科技、光宇国际签署《合资经营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合同书》和《合资企业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章程》。2007年4月10日,珠海市斗门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作出《关于设立合资经营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合同书及章程的批复》(斗外经字[2007]58号),同意哈光宇电源、佳运科技、光宇国际合资成立冠宇有限。2007年4月25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向冠宇有限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珠合资证字[2007]0023号)。2007年5月11日,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冠宇有限设立,并向冠宇有限核发注册号为企合粤珠总字第008318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8年3月18日,珠海德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07)DH总字506号-ZXM-验138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7年7月6日止,冠宇有限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372.5585万元,其中哈光宇电源出资350万元,光宇国际出资7.3653万元,佳运科技出资15.1932万元,均为货币出资。2008年5月14日,珠海德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08)DH总字347号-ZXM-验7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8年5月12日止,冠宇有限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127.4415万元,其中光宇国际出资42.6347万元,佳运科技出资84.8068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20年4月24日,冠宇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将冠宇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冠宇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决定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编号为致同审字〔2020〕第351ZA3176号审计报告,以冠宇有限截至2020年2月29日的账面净资产2,446,878,412.52元折为公司股份96,614.2169万股,其余计入公司资本公积。2020年4月23日,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大学评估评报字〔2020〕920017号《珠海冠宇电池有限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对发行人截至2020年2月29日资产情况进行了评估。致同会计师以致同验字〔2020〕第351ZC010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0年4月29日,公司已收到全体发起人以冠宇有限截至2020年2月29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2,446,878,412.52元折合缴付的注册资本96,614.2169万元,账面净资产超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020年5月6日,珠海冠宇在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400799386302M的《营业执照》。 1、光宇国际集团科技转让其持有冠宇有限全部股权的情况报告期期初,发行人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光宇国际集团科技的附属公司哈光宇电源的全资子公司。(1)2017年9月,哈光宇电源转让其持有冠宇有限57.83%股权的情况为改善哈光宇电源现金流,进一步发展和壮大光宇国际集团科技的核心业务,2017年7月4日,哈光宇电源、光宇国际集团科技、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易科汇”)、徐延铭及其指定的其他管理层签署《关于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哈光宇电源将其持有的冠宇有限57.83%的股权以72,624万元转让给北京易科汇等主体。2017年9月,哈光宇电源将其持有的冠宇有限57.83%的股权转让至江西合力泰、共青城浙银、易科汇华信二号、易科汇华信三号,转让完成后冠宇有限不再属于光宇国际集团科技附属公司。针对上述转让,光宇国际集团科技履行了如下程序:(1)于2017年7月4日发布上市公司公告,披露上述交易事项;(2)于2017年7月24日发布上市公司公告,披露就上述交易事项已取得控股股东宋殿权先生之书面股东批准,以代替举行股东特别大会批准该交易协议、出售事项等;(3)于2017年8月25日发布有关上述交易事项之上市公司通函,再次确认光宇国际集团科技已取得控股股东宋殿权先生之书面股东批准,以代替举行股东特别大会批准上述交易协议、出售事项等,并确认上述交易事项已获豁免遵守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2)哈光宇电源转让其持有冠宇有限剩余股权的情况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哈光宇电源先后向徐海忠、宁波旋木、珠海冷泉、珠海普瑞达、王振江、华金阿尔法三号、珠海科创投、重庆普瑞达转让持有的冠宇有限剩余股权,上述转让完成后哈光宇电源不再持有冠宇有限股权。针对上述转让,光宇国际集团科技履行了如下程序:(1)于2018年9月3日发布上市公司公告,补充披露该等交易事项;(2)于2018年9月18日发布上市公司公告,披露该等交易事项应与哈光宇电源转让所持57.83%股权及哈光宇蓄电池出售冠宇电源全部股权合并计算,构成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并计划寄发有关上市公司通函;(3)于2018年10月至12月期间多次发布上市公司公告,披露因需额外时间落实将载入通函之财务资料,故延迟寄发该等交易事项之通函;(4)于2019年3月8日发布上市公司公告,披露有关该等交易事项及哈光宇蓄电池出售冠宇电源全部股权的最新资料;(5)于2019年3月29日、2019年5月31日发布上市公司公告,再次披露因需额外时间落实将载入通函之财务资料,故延迟寄发该等交易事项之通函;(6)于2019年6月21日发布有关该等交易事项之上市公司通函,披露该等交易事项及发出股东特别大会通告;(7)于2019年7月9日发布上市公司公告,披露2019年7月9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获出席股东100%通过,同意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交易事项等。(3)光宇国际集团科技转让其持有冠宇有限全部股权程序的合法合规情况根据方纬谷律师事务所(与通力律师事务所联营)(香港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就上述哈光宇电源转让冠宇有限57.83%股权事宜,光宇国际集团科技已履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所要求的通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刊发公告、取得股东批准及向股东发通函的程序;就上述哈光宇电源转让冠宇有限剩余股权事宜,虽然从时间上履行有关申报、公布、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存在不及时或延迟,但是光宇国际集团科技已补充履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所要求的相关程序。根据Walkers(Bermuda)Limited(百慕大律师)出具的备忘录,光宇国际集团科技转让其持有的冠宇有限全部股权未违反光宇国际集团科技注册地百慕大群岛的法律、法规以及光宇国际集团科技章程。综上所述,(1)光宇国际集团科技通过其附属公司哈光宇电源转让持有冠宇有限全部股权已履行或补充履行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所要求的相关程序;(2)光宇国际集团科技通过其附属公司哈光宇电源转让冠宇有限全部股权未违反百慕大群岛的法律、法规及光宇国际集团科技章程。2、2017年12月,珠海普瑞达通过增资控股冠宇有限的情况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哈光宇电源将其持有的冠宇有限57.83%的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后,徐延铭及其指定的其他管理层将对冠宇有限增资3亿元取得冠宇有限20,983万股股权,占冠宇有限注册资本的30.82%,新增注册资本全部以货币认缴。2017年12月26日,徐延铭及其指定的其他管理层设立的持股平台珠海普瑞达与冠宇有限及其股东签署了《增资协议》;同日,冠宇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增资事宜,并针对本次增资冠宇有限取得珠海市斗门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2017年12月26日,珠海普瑞达持有冠宇有限30.82%的股权,为冠宇有限的控股股东;徐延铭持有珠海普瑞达60.72%的股权,为珠海普瑞达的实际控制人。同时,发行人董事会成员变更为徐延铭、林文德、文璟、李俊义、徐海忠、盛亚滨和付小虎,其中徐延铭、林文德、李俊义和付小虎4人均为珠海普瑞达股东,超过董事会成员人数的半数。因此,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普瑞达成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徐延铭成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 商业规划: 2024年上半年,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以及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积极应对多重挑战,动态调整业务规划,持续推进客户开拓,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使得公司锂电池出货量同比维持稳定增长;另一方面,由于原材料价格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随之下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34,720.9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1%。另外,由于去年同期汇兑收益带来较高的利润基数,同时公司为开发新项目导致本期费用增长较快,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178.7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53%。(一)固本拓新,不断挖掘市场潜力,巩固消费类业务领域优势地位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稳健的经营态势,通过技术创新、产品迭代、性能提升等举措,不断增强产品竞争力。同时公司全面推进数字化变革,搭建可视化、智能化的业务流程,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并持续提供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不断提升公司产品市场份额。笔电类产品业务方面,根据分析机构Canalys发布的报告,2024年上半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约0.95亿台,同比增长4.12%。在此背景下,公司基于多年的战略布局和技术储备,不断巩固在现有客户如惠普、联想、戴尔、苹果、华硕、宏碁、微软、亚马逊等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厂商中的供货份额。报告期内公司笔电类锂电池销售量同比增长10.51%。手机类产品业务方面,根据Canalys发布的报告,2024年上半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约5.85亿台,同比增长10.81%。在此背景下,公司依托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严格的生产制造管理体系以及突出的产品质量,与现有客户小米、苹果、华为、荣耀、OPPO、vivo、联想、中兴等智能手机厂商持续开展深度合作。报告期内公司手机类锂电池销售量同比增长13.09%。消费类PACK业务方面,公司的PACK自供比例持续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的消费类电芯PACK自供比例为39.84%,同比上升7.87个百分点。同时公司更大范围地拓展市场业务诸如智能穿戴设备、无人机、智能清洁电器、电动工具等新兴消费类电子产品,不断丰富公司的客户群体,业务实现快速增长,有效提升产品附加值。产能方面,公司在马来西亚拟投资建设电池项目。本次在马来西亚投资新建生产基地,旨在更好地开拓国际市场并满足海外消费类客户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全球化制造的布局。同时该投资建厂举措也有助于公司更贴近国际客户,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以及整体抗风险能力,确保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和稳定增长。(二)审时度势,业务聚焦初现成效,动力类核心业务占比大幅提升在不断巩固公司消费类业务领域优势的同时,公司对动力及储能领域持续进行探索,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低压系统、行业无人机、储能、通讯备电、电动摩托等。而面对市场的急剧变化,公司及时调整战略规划,集中现有资源和技术优势,聚焦汽车低压锂电池和无人机电池业务,力争成为汽车低压锂电池领域头部企业。同时,公司审慎把握汽车高压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其他业务的机会,严格控制产能释放节奏,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动力类电池业务方面,公司将汽车低压锂电池定位为自身优势项目和差异化竞争的核心业务。经过前期的投入与深耕,公司开始陆续为国内外头部电动车企业批量供应汽车低压锂电池,报告期内汽车低压锂电池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30.35%,并成为动力类电池业务营收的主要来源之一;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汽车低压锂电池产品通过多家车企的体系审核,目前已经获得Stellantis、GM以及某德系头部车企定点,未来将陆续实现量产供货。行业无人机电池为公司传统优势项目,公司持续保持与客户的深度合作,销量稳步提升,报告期内行业无人机电池营收同比增长56.36%。储能类电池业务方面,公司精选优质客户和项目,积极把握海外高盈利业务和国内大储系统业务机会。公司作为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之一,深度参与了国家新型储能创新中心的筹建工作,并与牵头方南网科技达成多方面合作。2024年年初,粤港澳大湾区规模最大的储能电站、也是我国一次性建成最大的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佛山宝塘储能站投入运行,19/213公司参与该储能站的50MW逆变升压一体舱项目。公司在多个标杆项目上取得了良好进展,未来将继续把握海外户储品牌、国内外工商业储能项目以及源网测大型储能系统等领域的业务机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动力及储能类业务的子公司浙江冠宇实现总营业收入为4.06亿元,其中汽车低压锂电池和行业无人机电池合计占收入比例为69.33%。在行业竞争加剧和产能宽裕的背景下,为适应市场的快速变化,公司及时调整动力和储能电池项目的建设进度,严格控制产能释放节奏。截至报告期末,浙江年产2.5GWh的产线正常量产供货,浙江年产10GWh锂离子动力电池一期项目已完成主体部分建设。浙江年产10GWh锂离子动力电池二期项目、重庆年产15GWh高性能新型锂离子电池项目及德阳一期25GWh动力电池生产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缓,现已暂停项目建设,后续将结合市场需求动态、综合评估项目的实施条件再决定是否恢复建设。(三)创新进取,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产能充裕的背景下,市场需求将进一步向具备高质量产品、强大技术实力及可靠交付能力的企业倾斜。公司始终秉承以技术、创新构建产品核心竞争力的理念,坚持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为产品量产和市场开拓奠定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66,405.7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2.42%,研发投入同比增加37.24%。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已授权有效国内专利1,997项,其中发明专利614项,实用新型专利1,361项,外观设计专利22项;境外授权专利20项。在坚持自主研发的同时,公司与众多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开展合作研发,实现科研资源的高效整合。报告期内,公司“准固态动力锂电池PACK模组”、“准固态动力锂电池电芯”项目获评为“2023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此外,公司的硅基负极的技术研发获得重要进展,公司的“新型硅基负极锂离子电池研究中心”被认定为“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四)重视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和价值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2024年7月29日,公司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2,606,947.71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7.92%。公司将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让股东切实感受公司的发展成果。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充分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4月16日,公司完成回购,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519,830股,占公司总股本1,121,857,176股的0.5812%,回购最高价格20.02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1.67元/股,回购均价15.3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99,999,281.11元(不含交易费用)。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珠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 199973600 17.83
2 安义浙银汇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9636900 7.99
3 共青城浙银汇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9094900 7.94
4 珠海普瑞达二号投资有限公司 64235943 5.73
5 重庆普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64235943 5.73
6 深圳拓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拓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7891800 4.27
7 珠海拓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冷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7511300 3.34
8 共青城拓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冷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7511300 3.34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0448230 2.71
10 杭州长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923482 2.22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