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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 - 688772.SH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21-10-15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徐延铭
企业英文名
Zhuhai CosMX Battery Co., Ltd.
成立日期
2007-05-11
董事长
徐延铭
注册地
广东
所在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珠海冠宇
股票代码
688772.SH
上市日期
2021-10-15
大股东
珠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17.66 %
董秘
刘宗坤
董秘电话
0756-6321988
所在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蔡志良;颜呈海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440400799386302M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注册地
广东
成立日期
2007-05-11
法定代表人
徐延铭
董事长
徐延铭
企业电话
0756-6321999,0756-6321988
企业传真
0756-6321900
邮编
519100
企业邮箱
investor@cosmx.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209号(A厂房首层南区),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1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消费类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冠宇”,股票代码:688772),是全球领先的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深度融入全球高端制造产业链,长期服务于全球知名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电动工具、无人机等领域客户,并稳步拓展至动力、储能领域。

冠宇汽车低压辅助电池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国内外多家知名整车品牌的多款畅销车型。

冠宇始终坚持自主研发,在珠海、重庆、浙江及马来西亚、墨西哥、印度六大生产基地,构建覆盖全球的制造与服务体系,持续为全球客户提供安全、可靠、耐用的能源产品与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推动能源进步的重要力量。

未来,冠宇将继续以技术创新为基石,驱动能源转型,赋能世界前行。

商业规划

(一)2025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2025年,面对上游原材料由跌转涨、国际贸易关税波动及行业竞争加剧等多重挑战,公司凭借清晰的战略定力,专注核心赛道,深化市场拓展,经营质量稳步跃升。

一年来,公司前沿技术加速落地生根,关键项目攻关捷报频传,新兴业务版图不断拓展,核心客户份额有效提升。

面对外部环境的起伏,我们坚持将创新作为发展的第一引擎,研发投入强度不减;同时,依托精益管理的纵深推进,实现成本结构的持续优化与运营效能的全面提升。

各项战略举措协同发力,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筑牢了根基。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41,040.5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4.8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165.6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9.60%。

(二)2025年度公司重点工作1、守正创新,不断拓展增量空间,把握AI浪潮下端侧的业务机会报告期内,在行业周期波动与外部环境承压的背景下,公司持续优化产品设计、提升核心性能,产品技术始终紧跟行业前沿,为未来竞争储备充足动能。

多种AI开源模型的问世,带动了传统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厂商对本地大模型的部署热潮,同时催生出AI眼镜、AI手表、AI玩具等创新性的硬件载体,也对终端产品的功耗、续航、散热等提出更高的要求。

公司将积极把握AI浪潮下端侧的业务机会,不断提升电池性能,以满足客户日益提升的产品需求。

笔电类产品业务方面,根据分析机构Omdia发布的报告,2025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约2.2亿台,同比增长8%。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长期技术积累与战略布局,持续深化与惠普、联想、戴尔、苹果、华硕、宏碁、微软、亚马逊等全球头部电脑品牌厂商的合作,在笔记本电脑及平板电脑领域保持稳定供货份额,并通过灵活响应需求、优化服务巩固客户黏性。

2025年公司笔电类(含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产品实现总营业收入63.41亿元,销售量同比增长2.54%。

手机类产品业务方面,根据分析机构Omdia发布的报告,2025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约12.5亿台,同比增长2%。

为进一步提高手机电池的市场占有率,公司与现有客户苹果、小米、华为、荣耀、OPPO、vivo、联想、中兴等智能手机厂商持续开展深度合作,与三星就手机电池项目展开深度技术研讨,同时积极投身技术领域研究,紧跟行业前沿趋势,为公司在未来手机市场中不断提升份额奠定基础。

2025年公司手机类产品实现总营业收入44.93亿元,同比增长38.24%,销售量同比增长42.00%,主要系公司份额提升以及部分客户电池策略调整所致。

其他消费类产品业务方面,公司更大范围地拓展市场业务诸如智能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智能清洁电器、电动工具等新兴消费类电子产品,不断丰富公司的客户群体,业务实现快速增长。

2025年,公司首次实现以Cell+Pack(A+A)供货模式为三星供应高端智能手表电池,并为三星量产交付耳机扣电,在能量密度、充放电循环次数等关键指标上表现优异。

2025年公司其他消费类产品实现营业收入7.68亿元,同比增长14.45%,销售量同比增长35.1%。

消费类PACK业务方面,公司的PACK自供比例持续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的消费类电芯PACK自供比例为43.42%,同比上升2.98个百分点。

2、审时度势,聚焦高倍率场景,动力类核心业务占比大幅提升在动力和储能市场,高倍率电池主要应用在汽车启停、混动汽车、无人机、大型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电动摩托车、航模、储能调频、UPS、机器人等对大电流放电有特殊要求的场景。

公司集中现有资源和技术优势,聚焦汽车低压锂电池和无人机电池业务,力争成为汽车低压锂电池领域头部企业。

同时,公司持续探索高倍率电池的其他应用场景,审慎把握汽车高压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其他业务机会,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汽车低压锂电池业务方面,公司将其定位为自身优势项目和差异化竞争的核心业务。

经过前期的投入与深耕,公司开始陆续为国内外头部电动车企业批量供应汽车低压锂电池,报告期内汽车低压锂电池出货量约169万套;截至目前,公司汽车低压锂电池产品已通过多家车企的体系审核,先后获得上汽乘用车、智己、GM、捷豹路虎、理想、奇瑞、广汽、吉利、Stellantis、奔驰、蔚来、上汽大众、东风日产等众多国内外头部车企的定点,并陆续量产供货。

行业无人机电池业务方面,公司持续保持与大疆等客户的深度合作,销量稳步提升,报告期内行业无人机电池营收同比增长293.06%。

同时为了抓住低空经济的发展机遇,公司积极与头部物流企业推进物流无人机的产品开发,并与大型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厂商进行对接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动力及储能类业务的子公司浙江冠宇实现总营业收入为22.65亿元,同比增长130.70%,其中汽车低压锂电池和行业无人机电池合计占收入比例为81.58%。

面对行业竞争加剧和产能充裕的情况,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快速变化,公司适时调整动力和储能电池项目的建设进度,严格控制产能释放节奏。

报告期内,浙江年产10GWh锂离子动力电池二期项目、德阳一期25GWh动力电池生产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缓,重庆年产15GWh高性能新型锂离子电池项目调整为主要用于生产消费类电池产品且投资额维持不变。

该调整旨在确保产能的合理规划和利用,避免过度投资导致资源浪费,并有助于公司更加灵活地应对市场需求的变化,保持健康的财务状况和发展势头。

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综合评估项目的实施条件后再决定是否恢复建设。

3、锐意革新,深化核心实力,赋能企业长效发展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产能充裕的背景下,市场需求将进一步向具备高质量产品、强大技术实力及可靠交付能力的企业倾斜。

公司始终秉承以技术、创新构建产品核心竞争力的理念,坚持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为产品量产和市场开拓奠定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185,775.7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2.89%,研发投入同比增加27.38%。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已授权有效国内专利2,663项,其中发明专利894项,实用新型专利1,737项,外观设计专利32项。

在坚持自主研发的同时,公司与众多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开展合作研发,实现科研资源的高效整合。

报告期内,公司高硅碳负极电池设计方案实现客户批量应用;钢壳锂电池技术在智能手机领域形成量产;广东省准固态动力锂电池研发项目成功通过验收并实现装车示范;全固态电池实验线建成投运;消费类半固态电池实现规模化量产。

4、行稳致远,优化人才激励机制和资本结构,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进一步提高控股子公司浙江冠宇的资本实力和竞争力,报告期内浙江冠宇继续增资扩股并引入外部投资者。

该次增资扩股后,珠海冠宇持股比例为59.07%,进一步增强浙江冠宇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也将为动力类业务发展增添新的动能。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符合条件的137名激励对象授予1,743.3090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797名激励对象授予1,329.697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通过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平台、项目激励等多种激励方式,公司建立了长效的利益共享机制,助力吸引和留住高素质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公司凝聚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发展进程

本公司前身冠宇有限于2007年5月11日由哈光宇电源、佳运科技、光宇国际投资设立。

2007年3月30日,哈光宇电源、佳运科技、光宇国际签署《合资经营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合同书》和《合资企业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章程》。

2007年4月10日,珠海市斗门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作出《关于设立合资经营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合同书及章程的批复》(斗外经字[2007]58号),同意哈光宇电源、佳运科技、光宇国际合资成立冠宇有限。

2007年4月25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向冠宇有限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珠合资证字[2007]0023号)。

2007年5月11日,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冠宇有限设立,并向冠宇有限核发注册号为企合粤珠总字第008318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8年3月18日,珠海德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07)DH总字506号-ZXM-验138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7年7月6日止,冠宇有限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372.5585万元,其中哈光宇电源出资350万元,光宇国际出资7.3653万元,佳运科技出资15.1932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8年5月14日,珠海德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08)DH总字347号-ZXM-验7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8年5月12日止,冠宇有限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127.4415万元,其中光宇国际出资42.6347万元,佳运科技出资84.8068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20年4月24日,冠宇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将冠宇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冠宇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决定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编号为致同审字〔2020〕第351ZA3176号审计报告,以冠宇有限截至2020年2月29日的账面净资产2,446,878,412.52元折为公司股份96,614.2169万股,其余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20年4月23日,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大学评估评报字〔2020〕920017号《珠海冠宇电池有限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对发行人截至2020年2月29日资产情况进行了评估。

致同会计师以致同验字〔2020〕第351ZC010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0年4月29日,公司已收到全体发起人以冠宇有限截至2020年2月29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2,446,878,412.52元折合缴付的注册资本96,614.2169万元,账面净资产超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5月6日,珠海冠宇在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400799386302M的《营业执照》。

1、光宇国际集团科技转让其持有冠宇有限全部股权的情况报告期期初,发行人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光宇国际集团科技的附属公司哈光宇电源的全资子公司。

(1)2017年9月,哈光宇电源转让其持有冠宇有限57.83%股权的情况为改善哈光宇电源现金流,进一步发展和壮大光宇国际集团科技的核心业务,2017年7月4日,哈光宇电源、光宇国际集团科技、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易科汇”)、徐延铭及其指定的其他管理层签署《关于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哈光宇电源将其持有的冠宇有限57.83%的股权以72,624万元转让给北京易科汇等主体。

2017年9月,哈光宇电源将其持有的冠宇有限57.83%的股权转让至江西合力泰、共青城浙银、易科汇华信二号、易科汇华信三号,转让完成后冠宇有限不再属于光宇国际集团科技附属公司。

针对上述转让,光宇国际集团科技履行了如下程序:(1)于2017年7月4日发布上市公司公告,披露上述交易事项;(2)于2017年7月24日发布上市公司公告,披露就上述交易事项已取得控股股东宋殿权先生之书面股东批准,以代替举行股东特别大会批准该交易协议、出售事项等;(3)于2017年8月25日发布有关上述交易事项之上市公司通函,再次确认光宇国际集团科技已取得控股股东宋殿权先生之书面股东批准,以代替举行股东特别大会批准上述交易协议、出售事项等,并确认上述交易事项已获豁免遵守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2)哈光宇电源转让其持有冠宇有限剩余股权的情况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哈光宇电源先后向徐海忠、宁波旋木、珠海冷泉、珠海普瑞达、王振江、华金阿尔法三号、珠海科创投、重庆普瑞达转让持有的冠宇有限剩余股权,上述转让完成后哈光宇电源不再持有冠宇有限股权。

针对上述转让,光宇国际集团科技履行了如下程序:(1)于2018年9月3日发布上市公司公告,补充披露该等交易事项;(2)于2018年9月18日发布上市公司公告,披露该等交易事项应与哈光宇电源转让所持57.83%股权及哈光宇蓄电池出售冠宇电源全部股权合并计算,构成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并计划寄发有关上市公司通函;(3)于2018年10月至12月期间多次发布上市公司公告,披露因需额外时间落实将载入通函之财务资料,故延迟寄发该等交易事项之通函;(4)于2019年3月8日发布上市公司公告,披露有关该等交易事项及哈光宇蓄电池出售冠宇电源全部股权的最新资料;(5)于2019年3月29日、2019年5月31日发布上市公司公告,再次披露因需额外时间落实将载入通函之财务资料,故延迟寄发该等交易事项之通函;(6)于2019年6月21日发布有关该等交易事项之上市公司通函,披露该等交易事项及发出股东特别大会通告;(7)于2019年7月9日发布上市公司公告,披露2019年7月9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获出席股东100%通过,同意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交易事项等。

(3)光宇国际集团科技转让其持有冠宇有限全部股权程序的合法合规情况根据方纬谷律师事务所(与通力律师事务所联营)(香港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就上述哈光宇电源转让冠宇有限57.83%股权事宜,光宇国际集团科技已履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所要求的通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刊发公告、取得股东批准及向股东发通函的程序;就上述哈光宇电源转让冠宇有限剩余股权事宜,虽然从时间上履行有关申报、公布、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存在不及时或延迟,但是光宇国际集团科技已补充履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所要求的相关程序。

根据Walkers(Bermuda)Limited(百慕大律师)出具的备忘录,光宇国际集团科技转让其持有的冠宇有限全部股权未违反光宇国际集团科技注册地百慕大群岛的法律、法规以及光宇国际集团科技章程。

综上所述,(1)光宇国际集团科技通过其附属公司哈光宇电源转让持有冠宇有限全部股权已履行或补充履行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所要求的相关程序;(2)光宇国际集团科技通过其附属公司哈光宇电源转让冠宇有限全部股权未违反百慕大群岛的法律、法规及光宇国际集团科技章程。

2、2017年12月,珠海普瑞达通过增资控股冠宇有限的情况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哈光宇电源将其持有的冠宇有限57.83%的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后,徐延铭及其指定的其他管理层将对冠宇有限增资3亿元取得冠宇有限20,983万股股权,占冠宇有限注册资本的30.82%,新增注册资本全部以货币认缴。

2017年12月26日,徐延铭及其指定的其他管理层设立的持股平台珠海普瑞达与冠宇有限及其股东签署了《增资协议》;同日,冠宇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增资事宜,并针对本次增资冠宇有限取得珠海市斗门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017年12月26日,珠海普瑞达持有冠宇有限30.82%的股权,为冠宇有限的控股股东;徐延铭持有珠海普瑞达60.72%的股权,为珠海普瑞达的实际控制人。

同时,发行人董事会成员变更为徐延铭、林文德、文璟、李俊义、徐海忠、盛亚滨和付小虎,其中徐延铭、林文德、李俊义和付小虎4人均为珠海普瑞达股东,超过董事会成员人数的半数。

因此,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普瑞达成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徐延铭成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股东交易

变动人 变动日期 变动股数 成交均价 变动后持股数 董监高职务
方双柱 2025-08-25 -10000 21 元 13877 核心技术人员
彭宁 2025-08-19 -23877 18.06 元 0 核心技术人员
曾玉祥 2025-08-06 -10745 14.99 元 0 核心技术人员
钟季 2025-08-05 -8036 14.74 元 1187 核心技术人员
赵伟 2025-08-05 -10271 14.6 元 0 核心技术人员
赵伟 2025-06-24 -8000 14.92 元 10271 核心技术人员
李素丽 2025-06-24 -19102 14.66 元 0 核心技术人员
靳玲玲 2025-05-21 7163 8.69 元 7163 核心技术人员
钟季 2025-05-21 7163 8.69 元 9223 核心技术人员
郭志华 2025-05-21 11939 8.69 元 25673 核心技术人员
赵伟 2025-05-21 7641 8.69 元 18271 核心技术人员
牛育红 2025-05-21 126548 8.69 元 27212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林文德 2025-05-21 150425 8.69 元 32347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李素丽 2025-05-21 19102 8.69 元 19102 核心技术人员
李涛 2025-05-21 23877 8.69 元 51345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李俊义 2025-05-21 78794 8.69 元 138794 核心技术人员
曾玉祥 2025-05-21 10745 8.69 元 10745 核心技术人员
方双柱 2025-05-21 23877 8.69 元 23877 核心技术人员
徐延铭 2025-05-21 448888 8.69 元 96528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彭宁 2025-05-21 23877 8.69 元 23877 核心技术人员
彭冲 2025-05-21 8357 8.69 元 17971 核心技术人员
刘宗坤 2025-05-21 119385 8.69 元 256725 高级管理人员
付小虎 2025-05-21 78794 8.69 元 169438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赵伟 2025-05-06 -4000 14.2 元 10630 核心技术人员
赵伟 2025-05-05 -4000 13 元 14630 核心技术人员
赵伟 2025-04-28 8000 12.11 元 18630
赵伟 2025-04-09 -2000 13.33 元 10630 核心技术人员
赵伟 2025-04-07 2000 12.53 元 12630 核心技术人员
李俊义 2024-10-28 -30644 18.1 元 60000 核心技术人员
彭宁 2024-07-11 -31133 15.76 元 0 核心技术人员
方双柱 2024-06-27 -27468 15.23 元 0 核心技术人员
邹啸天 2024-06-17 -7691 14.78 元 0 核心技术人员
李素丽 2024-06-16 -21974 14.55 元 0 核心技术人员
靳玲玲 2024-06-02 -8240 13.9 元 0 核心技术人员
曾玉祥 2024-05-30 -12361 14.2 元 0 核心技术人员
靳玲玲 2024-05-23 8240 8.96 元 8240 核心技术人员
郭志华 2024-05-23 13734 8.96 元 13734 核心技术人员
邹啸天 2024-05-23 7691 8.96 元 7691 核心技术人员
谢斌 2024-05-23 173048 8.96 元 173048 高级管理人员
牛育红 2024-05-23 145580 8.96 元 14558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林文德 2024-05-23 173048 8.96 元 17304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李素丽 2024-05-23 21974 8.96 元 21974 核心技术人员
李涛 2024-05-23 27468 8.96 元 27468 核心技术人员
李俊义 2024-05-23 90644 8.96 元 90644 核心技术人员
曾玉祥 2024-05-23 12361 8.96 元 12361 核心技术人员
方双柱 2024-05-23 27468 8.96 元 27468 核心技术人员
徐延铭 2024-05-23 516398 8.96 元 51639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彭宁 2024-05-23 27468 8.96 元 31133 核心技术人员
彭冲 2024-05-23 9614 8.96 元 9614 核心技术人员
刘宗坤 2024-05-23 137340 8.96 元 137340 高级管理人员
付小虎 2024-05-23 90644 8.96 元 90644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