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广州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广视传媒
-
企业英文名:
Guangzhou Media Co., Ltd
-
实际控制人:
广州市广播电视台
-
上市代码:
Q164007.NQ
-
注册资本:
4200 万元
-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
大股东:
广州市广播电视台
-
持股比例:
51%
-
董秘:
陈新志
-
董秘电话:
-
所属行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
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梁修武、王春华
-
律师事务所: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号第14层04、05单元
-
注册地:
广东
-
成立日期:
2008-12-29
-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683289260F
-
法定代表人:
崔颂东
-
董事长:
崔颂东
-
电话:
020-38049998
-
传真:
020-38049000
-
企业官网:
-
企业邮箱:
13332870710@163.com
-
主营业务:
电视剧及电视节目的投资、制作与发行;广告经营;电视剧版权
运营;境外电视媒体运营等。
-
经营范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具体经营范围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准);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营业性文艺表演;演出经纪代理服务;影视经纪代理服务;音像经纪代理服务;文学、艺(美)术经纪代理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数字动漫制作;文化艺术咨询服务;广告业;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美术展览经纪代理服务;动漫(动画)经纪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公司及其子公司、孙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电视剧及电视节目的投资、制作与发行;广告经营;电视剧版权运营;境外电视媒体运营等。自成立以来,公司及其子公司、孙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其中,公司业务以电视剧及电视节目的投资、制作与发行,以及广州市广播电视台影视频道的广告经营为主,此外还包括电视剧版权运营等其他业务。子公司东阳广视主要从事电视剧的投资、制作与发行。子公司美国广视主要从事境外企业的投资活动,目前已投资天下卫视、天下传媒两家美国公司。天下卫视与天下传媒分别从事美国华语电视台“天下卫视”在美国洛杉矶地区和旧金山地区的经营。
-
发展进程:
公司前身为广州高度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12月29日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2008年11月14日,中共广州市电视台委员会出具穗视党[2008]37号《关于报送<广州电视台深化体制改革方案>的请示》,拟以“制播分离”为原则,以影视频道为依托,组建广州影视文化传播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11月17日,广州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穗文改(2008)6号关于对《广州电视台深化体制改革方案》的批复,同意《广州电视台深化体制改革方案》。
2008年12月24日,广州市电视台签署公司章程,决定单独出资设立广州高度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分期缴纳,首次实收资本为500万元。同日,广州市电视台填写《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并于2008年12月25日获得广州市财政局审批。2008年12月26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广会所验字[2008]第08001740019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设立时的首期出资500万元已到位。2009年4月22日,广州市电视台出具穗视[2009]36号《关于重组成立广州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的请示》,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及市文改办的全面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部署,加快推进制播分离的体制改革,广州市电视台党委研究决定,拟与北京拾陆比玖合资(广州市电视台51%,北京拾陆比玖49%)对台下属的高度影视进行重组,成立广州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2009年4月24日,广州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穗文改办(2009)16号《关于重组成立广州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的请示》的批复,同意成立广州影视传媒有限公司。2009年5月18日,公司股东决议,同意公司名称由广州高度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广州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规定。2009年5月18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企业名称变更。2016年8月3日,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广州市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穗宣复[2016]39号《关于广州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原则上同意《广州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同意广州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在完成股份制改造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挂牌。
2016年8月11日,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向广州市广播电视台出具《关于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穗文广新复(2016)157号文):“经市委宣传部和市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同意你台报送的《关于广州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方案》,同意广州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在完成股份制改造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挂牌。”2016年8月5日,兴华会计出具的[2016]京会兴审字第58000062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3月31日,广视有限的经审计净资产值为62,139,196.43元。
2016年8月12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编号为国融兴华评报字(2016)第010271号《广州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评估项目评估报告》,截至2016年3月31日,广视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6,700.30万元。2016年8月24日,广视有限的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2016年9月22日,广视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以整体变更发起方式设立股份公司;2016年8月31日,广州市财政局穗财资[2016]300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报送广州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筹)折股方案的复函》同意广州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筹)折股方案。2016年9月22日,广东省财政厅出具《关于广州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同意公司的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2016年9月26日,兴华会计出具了编号为[2016]京会兴验字第58000017号《验资报告》验证,股份公司(筹)收到的与上述投入股本相关的净资产为62,139,196.43元,该净资产折合注册资本为42,000,000.00元,其余部分20,139,196.43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9月23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2016年9月26日公司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1 |
广州市广播电视台 |
21,420,000 |
51.00% |
2 |
东阳拾陆比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3,020,000 |
31.00% |
3 |
广东青米投资有限公司 |
3,360,000 |
8.00% |
4 |
广发纳斯特高杰1号产业投资基金 |
1,751,400 |
4.17% |
5 |
广发纳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608,600 |
3.83% |
6 |
珠海大伟汇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40,000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