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信沃思财务顾问(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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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大信沃思财务顾问(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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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沃思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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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英文名:
Worth Financial Consultant (Wuhan)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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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梅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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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Q163612.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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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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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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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梅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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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7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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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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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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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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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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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田伟、黄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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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湖北卓创德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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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武汉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项目B、C、D区研发楼B1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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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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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0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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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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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79632862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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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彭艺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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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梅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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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27-8759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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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7-8759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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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www.wosic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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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wosicw@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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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代理记账和财务顾问(推荐挂牌和财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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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代理记帐、会计顾问、财务管理咨询、数据分析;财务外包服务、工商代理、税务代理;软件开发;统计调查;数据处理;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务调查)。(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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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公司是专注为中小创新型企业提供综合性财务服务提供商,根据用户所处的发展阶段,分别提供组织架构设计、工商代办、代理记账、投融资咨询、常年会计顾问、清理账务和区域股权市场挂牌推荐等专业服务, 公司致力于为中小创新型企业提供一站式、保姆式和全方位的财务服务,满足其在会计核算、预算管理、财务预测、内控管理、风险控制和资本运营等多层次的需求,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助推科技创新创业。公司用户已覆盖湖北省各产业园区和孵化器,常年服务用户超过 1000 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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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沃思有限成立于2007年1月12日,前身为武汉康丰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由自然人梅佑轩、杨彬和曹燕辉共同出资设立。梅佑轩出资人民币7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2%,其中以货币出资人民币27.6万元,实物资产出资人民币44.4万元;杨彬出资人民币1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4%,其中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2万元,实物资产出资人民币12.8万元;曹燕辉出资人民币1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4%,其中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2万元,实物资产出资人民币12.8万元。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万元。2006年12月31日,武汉方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武汉方正评报字[2006]第041号《实物出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经评估,截至2006年12月25日,公司股东梅佑轩、杨彬和曹燕辉用于出资的电脑、财务管理软件等实物账面价值72.00万元,评估值72.00万元。2007年1月6日,武汉方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出资事项出具武汉方正验资(2007)第00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止至2007年1月5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0万元,梅佑轩缴纳注册资本72.00万元,杨彬缴纳注册资本14.00万元,曹燕辉缴纳注册资本14.00万元。根据2007年1月5日,武汉康丰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筹)的《实物移交清单》,股东梅佑轩、曹燕辉、杨彬已将其所拥有的电脑、财务软件等实物资产移交给武汉康丰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股东梅佑轩、曹燕辉、杨彬以实物出资到位。2007年1月12日,有限公司取得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420100218267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7年9月4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变更公司名称为“武汉沃思财务外包服务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为“代理记账、会计培训、会计顾问、财务管理咨询、数据分析;财务外包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2007年9月12日,有限公司取得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42010000002051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5月1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的议案》。2016年6月16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6]京会兴审字第04010364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5月31日公司账面净资产为13,316,907.71元。2016年6月17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国融兴华评报字[2016]第060036号《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16月5月31日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382.69万元。2016年6月2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以上述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数据为基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7月8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2人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约定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同意有限公司以2016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1.36:1的比例折股9,800,000股,每股1.00元,股本为980万元,扣除股本外的净资产余额3,516,907.71元计入资本公积。各股东以各自所持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作为在股份公司的持股比例。2016年7月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议案,同意以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截至2016年5月31日公司账面净资产值为基础,以不高于经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且不高于审计报告中确定的审计值的净资产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6年7月8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6]京会兴验字第04010100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7月8日公司全体股东已将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为公司股本9,8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余净资产3,516,907.71元进入资本公积。2016年7月19日,公司取得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0796328625P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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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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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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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梅佑轩 |
7,199,492 |
73.46% |
2 |
武汉明哲汇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600,508 |
26.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