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宇林德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大同宇林德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宇林德
  • 企业英文名: Datong YuLinDe Graphite New Material Co.,Ltd.
  • 实际控制人: 赤九林,赤义德
  • 上市代码: 870170.NQ
  • 注册资本: 9796.6 万元
  • 上市日期: 2016-12-20
  • 大股东: 赤九林
  • 持股比例: 27.51%
  • 董秘: 赵志超
  • 董秘电话: 0352-3156399
  • 所属行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张淑静、闫海瑞
  •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大安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花园屯乡花园屯村北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山西
  • 成立日期: 2012-05-14
  •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200595332388Y
  • 法定代表人: 赤九林
  • 董事长: 赤九林
  • 电话: 0352-3156399
  • 传真: 0352-3156399
  • 企业官网: www.sxyld.com
  • 企业邮箱: dtyldxin@126.com
  • 办公地址: 大同市新荣区花园屯乡花园屯村北
  • 邮编: 037002
  • 主营业务: 从事石墨新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等业务
  •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炼焦;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烯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大同宇林德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位于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大同宇林德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位于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园屯新材料工业园区,注册资本9796.6万元,资产总额5.5亿元,占地面积300余亩,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公司现有员工230余人,其中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100余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60余人。公司专业从事石墨新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等业务,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锂电池正负极材料、光伏、航空航天、原子能、化工、电子等领域。销售网络不仅覆盖国内20多个省、市、自治区,同时还出口南美、欧盟、中东、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公司秉承“创新铸魂,科技兴企”的研发理念,将科技创新与企业发展深度融合,先后与湖南大学、大同大学、中科院山西省煤化研究所等高校科研单位建立了“先进材料研究与开发合作”关系,并建有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大同市石墨新材料电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拥有4项发明、126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多项研发成果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参与主导《石墨电极企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等9项国家标准及2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公司全面对接工业4.0和中国制造2025,“数智引领”持续深化,智能制造赋能公司发展,与华为“黑湖”合作开发的智能制造信息化管理系统覆盖全工序,2022年公司被授予山西省省级智能制造试点企业。公司战略规划高远,管理体制流畅,生产设施先进,全面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中国制造冠军企业、山西省“专精特新”企业副会长单位、山西省“四新”中小企业、山西省优秀企业、山西省模范单位、“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状”获得企业。2016年,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上市(股票代码870170),2022年,公司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北交所上市辅导协议,转板上市工作迈出坚实一步。奋进新时代,逐梦新征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能源“双控”,激发“双碳”潜力,不断延伸石墨新材料产业链条,矢志打造一个数字化、平台化、产融化、绿色化、国际化,具有国际竞争力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企业。
  • 发展进程: 2012年5月14日,有限公司经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并取得该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40200100037645,设立时公司名称为大同市宇林德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邢利芬,住所为大同市新荣区新材料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销售石墨材料及制品、负极材料‖。有限公司由上海惠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邢利芬、张志忠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全体股东约定注册资本分两期缴纳,首次出资时间为2012年5月7日,由上海惠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缴纳600万元,邢利芬缴纳200万元;张志忠缴纳200万元;其余出资将于公司成立后的两年内由全体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缴毕。大同平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7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同平诚验【2012】0011号):截至2012年5月7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上海惠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自然人邢利芬、张志忠缴纳的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2016年2月16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6)京会兴审字第69000055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12月31日,大同市宇林德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67,302,331.54元。2016年3月7日,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大正海地人评报字(2016)第36D号)确认,以201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大同市宇林德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7,050.67万元。2016年3月5日,大同市宇林德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16年3月8日,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召开股份公司发起人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2月16日出具的《审计报告》((2016)京会兴审字第69000055号)审计的账面净资产67,302,331.54元,折合股份总66,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折合股本后超出股本部分的余额人民币1,302,331.54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并选举产生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中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6】京会兴验字第6900003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3月8日,大同宇林德石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筹)全体发起人已按照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整体变更的决议、整体变更后公司章程(章程)的规定,以原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不高于审计值且不高于评估值得净资产,折合成6,600.00万股作为股份公司股本,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折股后净资产中的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属全体股东享有。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取得了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200595332388Y)。 公司全称于2019年6月26日由“大同宇林德石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大同宇林德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商业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在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下,公司经营业绩保持了持续、稳健的发展态势,报告期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6.4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5%,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利润1.4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1.26%。报告期内,公司加强营销团队建设与培训,经过多层次和多领域培训,团队综合素质得到大幅度提升,销售心态和销售技能改变巨大,战斗力不断增强。公司国内业务在产品质量上的不断提升和销售模式上的不断拓宽,盈利能力稳步提升;国外业务订单量显著增加,盈利能力有较大水平的提高,公司的收入和利润均呈现了较大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的工作重心围绕开展的长期发展战略与年度经营计划,通过精益求精的精细化管理和持续不断的工艺创新,不断提高石墨电极的品质,大大提升了我公司生产的石墨电极在全球市场的品牌效应,且公司管理层始终坚持加大力度发展主营业务,注重人才吸收与培养,注重技术研发创新,不断提升工艺业务水平,持续扩大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2018年完成了公司既定的经营目标。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赤九林 26,953,960 27.51%
2 张惠兵 12,100,000 12.35%
3 张志忠 12,100,000 12.35%
4 袁慧斌 10,750,849 10.97%
5 赤义德 8,628,641 8.81%
6 张罡 7,287,500 7.44%
7 大同市欣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050,000 6.18%
8 任淑林 4,400,770 4.49%
9 田博 2,860,000 2.92%
10 秦浩斌 2,010,212 2.05%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