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睿立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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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深圳睿立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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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睿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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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英文名:
SHENZHEN SMART CUBIC TECHNOLOGY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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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朱利伟,沈若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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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Q160810.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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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090.9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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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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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朱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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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35.6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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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童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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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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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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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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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温安林、吴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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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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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同乐村中山园路西君翔达A楼4楼Q区(办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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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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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09-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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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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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9710094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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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朱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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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朱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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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755-8656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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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755-86938877-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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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www.smart3.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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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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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模块化数据中心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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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电力电子产品、精密设备环境控制系统及配件(包括专业用恒温恒湿环境控制系统、电源系统、精密能源控制配电系统、环境监控系统、标准及定制的电源产品、不间断电源(UPS)、蓄电池、柴油发电机组、户外通信机房及机柜、楼宇自动化监控系统、低压自动切换和配电系统、中高压配电系统)的设计、研究、开发、推广和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软件产品的研究、开发及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机器设备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精密仪器、精密设备、节能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与销售;机电及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技术咨询、方案设计和施工(涉及经营资质的,凭资质许可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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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模块化数据中心技术研发和推广的创业型高科技公司,公司拥有完整的专家团队,致力于模块化数据中心的推广、应用和建设,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完整IT信息化全面解决方案,同时涉足提供基于云计算架构的数据中心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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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2009年12月3日,深圳睿立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有限公司由两位自然人(李素兰、杨剑)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10万元,实缴出资10万元。2009年11月30日,深圳中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中茂验资报字[2009]第3086号),经其审验,截至2009年11月27日止,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10万元整,其中李素兰投入6.5万元,杨剑投入3.5万元,均为货币出资。2009年12月3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深圳睿立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并核发注册号为44030110439508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1年3月29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如下:一致同意公司股东杨剑将其持有的公司30%的股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柯文焰,另将其持有的公司5%的股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李素兰,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上述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同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了编号为JZ20110329106的《股权转让见证书》,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见证。2011年4月1日,新股东签署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2011年4月2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2011年10月21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如下: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0万元增至300万元,新增290万元注册资本分别由股东李素兰以货币203万元认购,由股东柯文焰以货币87万元认购。同意公司章程按本次股东会决议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有限公司当时未就该次增资进行验资。2015年8月19日,深圳正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正声(内)验字[2015]38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1年10月21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2,900,000元,均以货币出资。截止2011年10月21日止,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2011年10月2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上述增资事项并换发了营业执照。2013年4月22日,李海翔、钱静与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投资协议书》。2013年7月1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如下: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由352.94万元增至1,000万元,其中增加部分由原股东曾李青认缴317.06万元,由新股东钱静认缴220万元,由新股东李海翔认缴11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有限公司当时未就该次增资进行验资。2015年8月19日,深圳正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正声(内)验字[2015]39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3年7月29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曾李青、李海翔、钱静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6,470,600元,均以货币出资。截止2013年7月29日止,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2013年8月13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上述增资事项并换发了营业执照。2013年10月9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如下:(1)一致同意公司股东钱静将其持有的公司18%的股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朱利伟;(2)一致同意股东李海翔将其持有的公司9%的股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朱利伟;(3)一致同意股东曾李青将其持有的公司2.5430%的股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朱利伟,将其持有的公司5.643%的股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柯建兴,将其持有的公司3.957%的股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彭建岗,将其持有的公司4.857%的股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余远恒,将其持有的公司4.905%的股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架桥富凯,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4)同意根据上述变更相应修改公司章程。2013年10月9日,上述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日,深圳公证处出具了编号为(2013)深证字第145512号的《公证书》,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见证。
2015年8月2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以发起设立的方式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有限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孙凤勇为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5年9月8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股份公司章程,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中的非职工代表监事,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同日,各发起人股东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书》。2015年9月2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股份公司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697100940A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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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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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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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朱利伟 |
3,887,000 |
35.63% |
2 |
沈若曦 |
1,905,000 |
17.46% |
3 |
曾李青 |
1,333,000 |
12.22% |
4 |
深圳市和信智健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909,100 |
8.33% |
5 |
深圳市架桥富凯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667,000 |
6.11% |
6 |
余远恒 |
552,000 |
5.06% |
7 |
彭建岗 |
533,000 |
4.89% |
8 |
柯建兴 |
523,000 |
4.79% |
9 |
钱静 |
400,000 |
3.67% |
10 |
李海翔 |
200,000 |
1.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