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季铵(鏻)化合物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新化学物质生产;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季铵(鏻)化合物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创立于2009年,座落在浙江省仙居县经济开发区,下辖全资子公司江西肯特化学有限公司和浙江肯特催化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浙江仙居现代工业集聚区、江西永新化工工业园建有生产基地。
公司拥有季铵盐、季铵碱、季鏻盐、冠醚等四大系列产品,致力于为医药化工、分子筛、粉末涂料、聚氨酯材料、液晶材料、油田化学品等领域的客户提供优质的规模化产品和定制服务。
2025年,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化工新材料行业竞争加剧,叠加原材料价格波动、下游需求分化等多重压力,公司保持战略定力,紧扣“技术驱动、市场引领、绿色智造”的发展思路,依托季铵(鏻)化合物核心技术与成熟市场布局,稳步推进各项经营工作,全年经营整体平稳运行。
同时,公司深度践行ESG发展理念,将环境、社会与治理要求全面融入经营管理各环节,实现了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同发展。
现将2025年全年经营情况全面分析如下:(一)全年经营整体情况2025年全年,公司顶住外部市场压力,凭借核心产品竞争力与精细化运营实现业绩平稳收官。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114.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43.38万元。
面对复杂行业环境,公司主动优化产品结构,深耕相转移催化剂、分子筛模板剂两大核心细分领域,同步推进电解液添加剂、电子化学品等高潜力新品市场铺垫。
凭借核心技术壁垒、稳定产品质量与精准市场策略,有效对冲了外部不利因素。
(二)技术研发与核心竞争力打造公司始终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发展动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与团队建设,依托“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聚焦季铵(鏻)化合物核心领域深耕研发。
2025年,公司围绕产品工艺优化、新品储备、绿色生产技术升级攻坚,攻克多项关键技术,完善核心技术体系,进一步巩固了相转移催化剂、分子筛模板剂细分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
同时,公司也高度重视研发人才的培养与引进,通过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壮大研发团队,研发人员数量及质量稳步提升,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在季铵盐领域,推进多种季铵类产品开发,持续丰富产品品类;在季铵碱领域,依托现有工业级季铵碱基础进行产品升级,开发高纯季铵碱工艺,为高纯季铵碱产业化奠定基础;在冠醚系列,进行冠醚加氢工艺的开发优化,为绿色加氢与连续化加氢技术的工业化应用奠定基础,旨在提升产品品质与生产效率;在季鏻盐系列,完成了多种季鏻类产品的开发,并持续推进老产品工艺优化等项目,不断拓宽产品矩阵与工艺成熟度。
通过持续研发迭代,核心产品纯度、稳定性与性价比持续提升,完成多款高附加值新品实验室研发与小试验证,提前布局高端化工新材料赛道,为产品结构向高端化、差异化升级,拓展新能源等应用场景夯实技术基础。
此外,公司积极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与浙江大学、吉林大学等高校围绕功能材料合成工艺、新产品开发等课题开展深度合作,形成了多项技术成果,进一步巩固了在相转移催化剂、分子筛模板剂细分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
(三)安全生产与合规运营公司坚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核心理念,将安全生产与环境合规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构建了系统完善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
结合化工新材料生产特性,公司持续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细化全流程管控标准,搭建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隐患、设备、人员操作的数字化可视化管控。
2025年,公司常态化开展安全专项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及员工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提升全员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做到隐患早发现、早整改,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筑牢生产安全防线,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企业可持续经营。
在职业健康方面,公司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为员工配备齐全的个体防护用品,定期组织职业健康体检,2025年完成年度职业健康体检,对检出的疑似职业病员工及职业禁忌证人员及时进行岗位调整,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环境合规方面,公司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与数据管理机制,对关键排放口及重点环境因素实施常态化监测,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环保违规事件,废水、废气排放均符合国家标准,为员工生命安全与企业可持续经营筑牢了坚实防线。
此外,公司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持续优化能源结构,通过节能技改、循环经济实践等举措,不断降低单位产品能耗与水耗。
(四)内部治理与运营管控优化2025年,公司严格遵循资本市场监管与现代企业治理要求,持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构建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管层权责清晰、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的规范治理体系。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大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同时,公司深化内部控制建设,重点强化财务管理、成本管控、风险防控与内部审计,优化运营流程,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与整体管理效能。
通过全年治理优化,公司运营更规范高效,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为平稳经营、合规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五)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严格恪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原则,遵守各项监管规定,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5年全年,公司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合规渠道,全面透明披露经营成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及发展规划,确保信息披露全程合规。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搭建了多渠道高效沟通机制,通过投资者热线、专用邮箱、上证“e平台”等渠道,安排专人负责回应投资者咨询;积极落实定期报告披露后的业绩说明会机制,在2025年召开2次业绩说明会,围绕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投资者关注的核心问题进行系统说明与交流;同时通过股东会、投资者调研、路演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开展广泛深入的交流,主动传递公司经营价值与ESG绩效,畅通沟通路径,搭建互信桥梁,树立了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2009年3月6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浙工商)名称预核内[2009]第040212号),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为“浙江肯特化工有限公司”,保留期至2009年9月5日。
2009年5月7日,项飞勇签署《公司章程》,出资设立肯特化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
2009年5月7日,项飞勇签署《股东决定》,选举项飞勇担任执行董事及经理,任期三年;选举张志明担任监事,任期三年。
2009年7月13日,仙居安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安洲验字[2009]128号),截至肯特化工注册资本500万元已全部到位,股东以货币出资。
2009年7月14日,仙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1024000013999),核准肯特化工设立。
2015年11月29日,肯特化工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文名称拟为“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确定2015年10月31日为评估、审计基准日;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
2015年12月17日,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国)名称变核内字[2015]第3830号),国家工商总局核准企业名称变更为“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30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5]京会兴审字第03010241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70,610,715.73元。
2015年12月5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5)第1347号《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9,377.26万元。
2015年12月5日,肯特化工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5]京会兴审字第03010241号),公司2015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70,610,715.73元,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5)第1347号),上述净资产评估值为9377.26万元;以2015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以截至2015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70,610,715.73元为基数,按1.41:1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5000万股,净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各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不变。
2015年12月5日,公司全体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
2016年1月10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6]京会兴验字第030300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12月20日止,股份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有限公司以2015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不高于审计值且不高于评估值的净资产按原持股比例折合股本人民币50,000,000.00元(伍仟万元整),股份公司(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净资产折股后余额全部记入资本公积。
2015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杨建锋、马秋芬为股份公司(筹)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15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1、以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70,610,715.73元按照1.41:1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共计折合股本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净资产大于股本的20,610,715.73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2、选举项飞勇、张志明、林永平、陈征海、李晓宇为董事;3、选举徐文良为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杨建锋及马秋芬组成监事会;4、通过《肯特催化股份有限公司(筹)章程》。
2015年12月2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项飞勇为董事长,聘任项飞勇为经理,聘任张志明、林永平、陈征海、吴尖平为副经理,聘任罗炜为财务负责人。
2015年12月20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杨建锋为监事会主席。
2015年12月31日,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4691297949N的《营业执照》,核准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5,875万元增加至6,780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905万元分别由附加值青山、崇山投资、和丰创投、杭州城锦、诸暨利锦5个股东认缴。
2020年11月26日,立信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996号),经审验增资款项已到账,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截至2020年11月18日,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6,780万元,股本6,7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