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吉星智能
  • 企业英文名: FuJian JiXing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rp.,Ltd.
  • 实际控制人: 杨红玉,刘华松
  • 上市代码: 836195.NQ
  • 注册资本: 2100 万元
  • 上市日期: 2016-04-06
  • 大股东: 杨红玉
  • 持股比例: 54%
  • 董秘: 曾巧妹
  • 董秘电话: 0591-87272168
  • 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会计师事务所: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陈航晖、雷晶
  • 律师事务所: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A区28号楼三层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福建
  • 成立日期: 2000-09-02
  •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0724202062X
  • 法定代表人: 杨红玉
  • 董事长: 杨红玉
  • 电话: 0591-87272168
  • 传真: 0591-87272168
  • 企业官网:
  • 企业邮箱: mygps100@163.com
  • 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4号楼15层
  • 邮编: 350003
  • 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有两类,分别是物联网在线监测技术在两个行业的应用:一类是航标助航设备及遥测遥控系统解决方案,另一类是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及运营服务。公司的航标助航设备及遥测遥控系统解决方案的主要客户是各地航道局、海事局等,航标维护人员可通过航标遥测遥控系统实时了解航标当前运行状态和工作参数,及时发现故障和快速进行航标恢复工作。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及运营服务的主要客户是环保局,报告期内的业务主要是为福州市重点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提供社会化运营服务。
  • 经营范围: 航标、航标灯器、雷达应答器、航标助航设备及遥测遥控、船舶识别导航设备、电子海图(航道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电池、太阳能电池板、仪器仪表、环境监测仪器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水文服务;水污染监测服务;生态监测、环境监测服务;环境自动监控系统运营;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机房装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航道工程、港口与航道设施安装工程、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环保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工程劳务分包;航标及助航设施的维护与保养;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批发、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公司自成立伊始就开始开展航标助航设备及遥测遥控系统解决方案的业务,是国内最早使用GPRS/GSM公用无线网络替代专用网络实现航标遥测遥控数据传输的企业。公司的航标遥测遥控系统经过多次改版和完善,已经形成海上和内河两大系列多个型号的成熟系统产品,遥测监控终端产品也已由第一代发展到现在的第六代产品,承建的航标遥测遥控工程已经在全国主要江河和沿海正常运行并被交通运输部列为“数字航道”建设示范工程。目前,公司在航标遥测遥控领域已经成为技术水平先进和市场占有率领先的企业,是该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未来仍将在水上智能交通领域精耕细作,致力于“数字航道”、“智能航道”和“E-航海”等技术研发和整体解决方案。
  • 发展进程: 吉星有限于2000年09月02日由自然人股东刘华松、张宝捷、林涛出资设立;设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刘华松以货币出资1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8.00%;林涛以货币出资1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2.00%;张宝捷以货币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2000年08月28日,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2000)榕会师审二古开字第200号),确认截至2000年08月25日,吉星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货币出资50.00万元。 2000年09月02日,吉星有限取得了福州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1002006263)。2015年09月06日,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闽华兴所(2015)审字F-090号),确认吉星有限截至2015年7月31日净资产为23,987,822.85元。2015年09月09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评估报告》(编号: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3782号),确认吉星有限截至2015年7月31日净资产评估值为3,140.7074万元。2015年09月09日,吉星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吉星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截至2015年7月31日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值23,987,822.85元,按1:0.8754比例折合股本2,100万元,净资产折股后余额2,987,822.85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同日,吉星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签订了《发起人协议》,明确各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2015年09月24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设立股份公司的议案,同意以吉星有限截至2015年07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23,987,822.85元,按1:0.8754比例折合股本2,100万元,净资产折股后余额2,987,822.85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吉星有限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以其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认购股份公司股份。 2015年09月25日,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编号:闽华兴所(2015)验字F-010号)。经审验,截至2015年09月09日,公司(筹)已根据折股方案,将吉星有限截至2015年07月31日止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人民币23,987,822.85元中的21,000,000.00元折合股份总额2,100.00万股,每股1.00元,共计股本人民币2,100.00万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余额转为资本公积。 2015年10月09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本次变更登记并向其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100724202062X)。
  • 商业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计34,795,577.77元,同比增长1.58%,负债合计974,623.23元,资产负债率为2.80%,较2017年的5.89%下降3.09%;营业收入12,308,314.45元,同比降低2.79%,主要是由于公司营业收入来源受政府财政预算批复及政府项目招投标的影响,业绩稍显波动,公司将通过增加销售人员及商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等措施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扩大销售范围,抢占市场份额;同时公司也不断加大产品研究开发力度,报告期内新增发明专利3件,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净利润2,949,441.62元,同比减少20.15%,主要是由于利息收入及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总体上看,公司资金充足,资产负债率偏低,偿付能力良好,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并能够实现一定程度的盈利。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不断加强企业管理,完善公司风险控制机制及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公司继续加强了人力资源整合,优化部门结构和人员配置,提高人力资源效率,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体系和激励体制。(二)行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航标遥测遥控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主要为“数字航道”、“智能航道”和“航行安全保障系统”提供信息服务,应用领域为水运交通智能化行业;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及服务应用领域为环境监测行业。1、水运交通智能化行业为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我国政府将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行业列为鼓励发展的行业,为行业发展营造了优良的政策环境。2006年2月,国务院出台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将“交通运输业”列为我国11个重点领域之一,并将“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确定为优先主题。国务院2014年9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加快推进长江干线航道系统治理,整治浚深下游航道,有效缓解中上游瓶颈,改善支流通航条件,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加强集疏运体系建设,发展江海联运和干支直达运输,打造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黄金水道。同时指出,要建设畅通的高等级航道。按照内河水运“十二五”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以及《长江干线航道总体规划纲要》的要求,加快长江干线航道系统治理,相应建设其他航道及界河航道,进一步延伸航道通达和覆盖范围。交通运输部《加快推进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行动方案》(2013-2020年)部署了“推进内河水运信息化建设。加快长江干线数字航道建设,积极启动其他高等级航道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应用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内河水运信息综合采集和服务水平”。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促进智能交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明确了“建设智慧航道,提升内河高等级航道运行状态在线监测能力”。对已存在碍航、断航问题的内河航道,要在充分论证通航价值和可行性的基础上逐步建设通航设施。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长江经济带”的规划和建设必然对于水运智能化的要求逐步提升。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和大数据、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终端的普遍应用,为水运智能化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和技术平台。“数字航道”、“智能航道”、“E-航海”和“互联网+航运”等新应用不断涌现,出现了巡航无人机、无人测量船、水下机器人等新产品,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在水运交通智能化这一行业,公司现有的业务主要集中在航标遥测遥控细分领域。近年来,随着公司在这一领域的深耕细作,以及随着国家对于水运智能交通、智能航道的关注增加,相关部门对包括航标遥测遥控领域的投入不断加大,释放的市场需求开始吸引部分公司进入这一领域。由于航道细分领域具有一定专业性,航标遥测遥控细分领域内行业企业数量不多,竞争总体来说相对缓和。同时,行业内不少涉足的企业也并未以航标遥测遥控系统作为主业,缺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能力;而行业内少数已有一定数量案例和实施经验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在竞争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2、环境监测行业在2015年通过的新《环保法》推动下,以及随着排污权交易、环境税、碳排放交易等政策背景中,环境监测指标将从单一指标监测发展到多指标、多维度水平,指标限值、监测范围将更加严格。以水质监测为例,“十二五”规划期间注重提升区域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开展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等典型环境问题特征污染因子排放源的监测,鼓励将特征污染物监测纳入地方日常监测范围。“十二五”期间,地表水将评价因子由12项增加到21项。2016年《“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要求排污企业全面实行在线监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超标排放和异常报警机制,逐步实现工业污染源排放监测数据统一采集、公开发布,不断加强社会监督,对企业守法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9年底前,建立全国工业企业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同时,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统一规划、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国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总体覆盖80%左右的区县,人口密集的区县实现全覆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实现全覆盖。对1436个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96个区域站和16个背景站,2767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419个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监测点和30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40000个土壤环境国家监控点位,承担管理职责,保障运行经费,采取第三方监测服务、委托地方运维管理、直接监测等方式运行,推动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共享与统一发布。规划的实施将为“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更能促进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取得更大的新的进展。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监测指标的扩容和监测广度、深度的提升,将会导致未来环境监测的投入大幅增加。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污染防治取得更大成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原有环境保护部,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以及水利等部门环境管理职责予以整合,组建了生态环境部。“生态管理”成为新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环境管理也将由单一的污染要素约束上升为系统化的调控。未来几年,“环境大建设”仍将是环保产业的主题,环保行业将继续高速发展,公司在环境监测监控这个细分领域发展发展也将面临更多的机遇。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杨红玉 11,340,000 54.00%
2 刘华松 6,300,000 30.00%
3 蔡声镇 1,470,000 7.00%
4 吴允平 1,470,000 7.00%
5 应海芳 420,000 2.00%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