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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科技A21148.SZ

广州聚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Guangzhou Pochely New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 中外合资企业 · 广东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终止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注册地
广东
控股股东
Polystar Enterprises Company Ltd.
实际控制人
谭军
股票代码
A21148.SZ

上市信息 以交易所披露为准

企业简称
聚合科技
股票代码
A21148.SZ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大股东
Polystar Enterprises Company Ltd.
持股比例
59.1814 %
董秘
吴果
董秘电话
020-32223368
所在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保荐机构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彭良俊;王小流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来源:最新年报

企业全称
广州聚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440116781238758C
组织形式
中外合资企业
注册地
广东
成立日期
2005-12-12
法定代表人
TAN JUN(谭军)
董事长
TAN JUN(谭军)
企业电话
020-32223368,020-32223368-809
企业传真
020-62868469
邮编
511356
企业邮箱
Info@pystar.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贤堂路12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 / 经营范围 / 公司概况

主营业务:风电叶片用环氧树脂、电子封装用环氧树脂、粉末涂料、有机硅树脂和其他新型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其他合成材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涂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广州聚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坐落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营业务为复合材料用环氧树脂、电子封装用环氧树脂、粉末涂料和有机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广泛应用于风力发电叶片、新能源汽车、电力、免维护铅酸蓄电池、LED、超级电容等领域,起到绝缘、保护、密封、粘接等作用。

商业规划 来源:招股说明书

(一)经营计划1.公司2018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75.22万元,较上年增长11.03%;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31万元,较上年下降80.62%;期末资产总额154,01.83万元,较期初上升1.69%;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653.46万元,较期初增长0.36%。

2.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滑主要系毛利率下降、销售费用增长以及控股子公司聚思因成立不久而发生亏损等原因所致。

3.毛利率下降,主要由于环保导致的供需方面的原因,树脂、苯甲醇等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增长,而公司考虑整体销售市场的因素未同步将所有销售的产品成本压力传导至客户导致整体毛利率下滑。

4.公司为拓展有机硅树脂业务,于2017年5月成立控股子公司聚思,报告期实现销售收入1,819.07万元,由于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上升,以及前期费用投入较大,亏损171.63万元;聚思将逐渐为公司的销售带来增长。

5.在企业社会责任感、改善员工作业环境等方面,公司诚信经营、依法按时纳税,各年持续不断的在环保方面加大投入。

(二)行业情况公司未来业务的增长主要体现在风力发电行业和复合材料领域。

1.风电产业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有望持续发展。

根据国家能源局于2016年11月印发的《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中明确了“十三五”期间风电发展目标和建设布局。

规划指出到2020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确保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风电年发电量确保达到4200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6%。

同时,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建设。

重点推动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的海上风电建设,到2020年四省海上风电开工建设规模均达到百万千瓦以上;积极推动天津、河北、上海、海南等省(市)的海上风电建设;探索性推进辽宁、山东、广西等省(区)的海上风电项目。

到2020年,全国海上风电开工建设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力争累计并网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

在国家大力发展海上风电的政策背景下,市场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出新的挑战。

目前,公司已在海上风电机组叶片树脂上加大技术投入,并已开发出多款适用于海上风电机组叶片及其模具生产用的产品。

2.我国传统材料行业在经过十几年的快速成长期后,已进入成熟期,行业将进入整合阶段,而复合材料作为一种新兴材料,将迈入行业成长期,未来行业整体盈利水平将呈现出稳步持续上升的态势。

复合材料在应用中所具有的节能、环保等性能符合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传统能源储量在不断减少,复合材料具有较大的替代空间,被广泛应用到电子、家电、汽车、体育休闲、风力发电、轨道交通、船舶、航空航天、建筑节能等应用领域,发展潜力巨大。

全球复合材料市场中,美国、欧洲以及日本等地区市场相对饱和,增长较为缓慢,而亚太地区需求量不断增长,带动了全球复合材料生产能力不断提升。

根据新思界产业研究中心发布的《2018-2022年复合材料行业深度市场调研及投资策略建议报告》显示,中国作为全球复合材料的主要生产地之一,2011-2018年间,我国复合材料整体市场逐年增长。

碳纤维作为一种高性能复合材料,它具有加工能耗低、轻质高强、耐腐蚀、容易成型等优点,将成为汽车轻量化的理想材料。

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汽车将突破1.5亿辆,年耗油量将突破2.5亿吨。

我国汽车的二氧化碳(CO2)排放量大约占总排放量为10%,再加上其他有害气体和颗粒物,汽车与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

汽车质量降低10%,燃油效率可提高约7%。

因此,面对节能减排和低碳的双重压力,汽车轻量化是解决我国汽车环保方面的有效途径之一。

碳纤维复合材料可应用于汽车车门、座舱、制动片、燃料储罐、座椅、传动轴和轮毂等部件,从碳纤维复合材料汽车部件的发展趋势来看,碳纤维复合材料将取代金属用于汽车其他结构中。

碳纤维复合材料既能够满足汽车减重、高强度和减振降噪的功能性要求,又能实现设计模块化、高效生产,以及降低生产成本。

随着国产纤维产量和质量逐步提高,低成本碳纤维在量产汽车里的应用比例将逐步扩大。

碳纤维复合材料的应用可使汽车车身和底盘减轻质量50%。

英国材料实验室研究表明,碳纤维增强材料车身重172kg,而钢制车身为368kg。

碳纤维复合材料已得到汽车行业的青睐,如宝马i3新能源汽车就是采用轻质的碳纤维材料,使整车减轻质量50%多,大大提高了能源利用和驾驶性能。

碳纤维复合材料将成为未来汽车材料发展的主流,需求量不断增加,前景广阔。

目前,公司已在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车身开发出多款树脂或半成品产品,并取得了客户的认可和试用,有望在未来几年爆发巨大潜力。

3.周期波动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风电平均弃风率为7%,同比下滑5个百分点,其中,2018年三季度和四季度,弃风率已分别降至5.03%和5.29%。

同时全国主要限电大省弃风率均出现大幅改善,推动了红色预警区域的解除。

2018年10月,国家能源局发布《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到2020年基本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并对各省区清洁能源消纳目标做出规定。

要求2019年,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高于90%(力争达到92%左右),弃风率低于10%(力争控制在8%左右)。

2020年,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力争达到95%左右),弃风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力争控制在5%左右)。

2018年9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一批输变电重点工程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拟于2019年年底前核准12条特高压线路,其中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提升清洁能源的消纳能力。

在多重利好因素刺激下,未来我国风电市场可期。

我国复合材料行业于20世纪50年代末期开始起步,80年代以来产业链不断完善,行业迅速壮大。

现阶段我国复合材料行业生产技术及产品质量不断提升,部分产品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仍有部分高端产品依赖进口。

相较于北美地区的复合材料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及汽车工业领域,产品附加值较高,我国复合材料产品附加值较低,主要应用在中低端领域,未来发展产业结构还需不断调整。

随着市场逐渐向优势企业靠拢,以及环保政策的趋严,我国复合材料产业结构正在不断调整优化,行业集中度有望提升。

发展进程 企业历史沿革

2005年11月29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文《关于成立外资 企业广州海士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批复》(穗开管企[2005]690号),同意加 拿大公司Polystar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设立外资企业广州海士达电子材 料有限公司,批准投资方于2005年11月8日签订的章程生效。

公司投资总额 为630万美金,其中180万美金作为流动资金,230万美金用于设备投资,220 万美金用于土地、厂房投资;注册资本为500万美金,全部以外汇现金方式投入,投资方应在领取营业执照起90日内缴付注册资本的15%,其余部分在3年 内缴清。

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差额部分的资金,由公司投资者自行解决,公 司经营期限为50年 2005年12月5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向广州海士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颁发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编号为“商外资穗开外资证字 【2005】0101号”。

2005年12月12日,广州海士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独粤穗总字第101389 号),注册资本为500万美金。

2007年11月20日,公司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 记管理实施办法》,向广州市行政管理(总)局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007年11月22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企业集团)名称 变更核准通知书》(穗:名变核外字【2007】第0820071113012号),核准“广 州海士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广州聚合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1日,广州海士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同意公司 名称由“广州海士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聚合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

2015年5月28日,聚合电子召开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 组织形式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2015年5月31日作为 公司股份制改制的审计和评估基准日,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本次改制审计机构,聘请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改制 的评估机构。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7月6日出具的 “亚会B审字(2015)412号”《审计报告》,截止2015年5月31日,聚合 电子账面净资产为45,443,682.59元。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羊城评估2015年7月6日出具的“中联羊城 评字﹝2015﹞第VHMQD021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止2015年5月31 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聚合电子的资产评估总额为10,591.65万元,负债 评估总额为4,706.10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5,885.55万元,较经审计过的账 面价值增值1,341.18万元。

公司未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

2015年7月13日,聚合电子召开董事会,确认变更后股份公司名称为“广 州聚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了亚太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羊 城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公司截止2015年5 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45,443,682.59元为基础,折成股份公司的股份,共计36,023,000股,每股面值1元,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023,000元, 余额9,420,682.59元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各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其各自所持有的 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认购股份公司的股份。

同日,聚合电子各股东签署了《广州聚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 议》,就共同出资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公司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

2015年7月28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中外合资 企业广州聚合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穗开管企 [2015]326号),同意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广州聚合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7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出具“亚会(粤)验字﹝2015﹞007号”《验资报告》,确认截止2015年5月 31日,聚合电子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的规定,以其拥有的广州聚合电子 材料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5月31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45,443,682.59元, 作价人民币45,443,682.59元折股投入,其中人民币36,023,000.00元折合为公 司的股本,股本总额共计36,023,000股,每股面值1元。

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 余额人民币9,420,682.59转为资本公积。

201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一致同意设立 股份公司,审议通过股份公司筹备情况、设立费用的报告,通过了股份公司的章 程,选举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股东监事,并通过了相关内控制度。

2015年8月21日,公司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广州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名称为广州聚 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住所 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贤堂路12号;法定代表人为谭军;注册资本 为36,023,000.00元;成立日期为2005年12月12日;经营范围为材料科学研 究、技术开发;其他合成材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涂料制造 (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商品信 息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