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绿色动力
- 企业英文名: Dynagree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roup Co., Ltd
- 实际控制人: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上市代码: 601330.SH
- 注册资本: 139345.1983 万元
- 上市日期: 2018-06-11
- 大股东: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持股比例: 42.63%
- 董秘: 朱曙光
- 董秘电话: 0755-36807688-8009
- 所属行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陈志明、柳璟屏
-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美富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二楼东北楼
- 概念板块: 环保行业 广东板块 破净股 标准普尔 沪股通 上证380 转债标的 AH股 生物质能发电 绿色电力 医废处理 垃圾分类 PPP模式 国企改革 深圳特区 节能环保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广东
- 成立日期: 2000-03-29
-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52708132
- 法定代表人: 乔德卫
- 董事长: 乔德卫
- 电话: 0755-33607688
- 传真: 0755-33631220
- 企业官网: www.dynagreen.com.cn
- 企业邮箱: ir@dynagreen.com.cn
-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二楼,香港苏杭街104号秀平商业大厦1楼
- 邮编: 518057
- 主营业务: 垃圾焚烧发电业务
- 经营范围: 从事垃圾焚烧等环保产业的技术开发、相关设备设计开发及系统集成,垃圾处理项目工程管理、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相关的技术咨询(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管理或须取得相关资质证方可经营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 企业简介: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绿色动力集团)成立于2000年,是北京国资公司控股的专门从事循环经济、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国有上市企业集团,是中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内首家A+H股上市企业(601330.SH、1330.HK),总资产近300亿元,业务涉及城市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技术研发,核心配套设备的供应,以及顾问咨询等专业化服务,为城市垃圾处理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绿色动力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已获得“中国环保骨干企业、全国环保优秀品牌企业、垃圾处理行业十大标志品牌企业、中国固废十大影响力企业、中国垃圾焚烧发电产业领军企业、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国家AAA级生活垃圾焚烧厂”等众多荣誉称号,是国家行业标准的参与制定单位,拥有生活垃圾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绿色动力集团是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产业的先行者,在北京、天津、江苏、浙江、湖北、广东等20多个省市及自治区拥有70多份固废处理BOT、PPP特许经营合同,总垃圾处理规模每天达78000吨,每年达2600万吨,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绿色动力集团是中国最早引进国际先进垃圾焚烧技术进行国产化改造、升级和再开发的企业,目前取得专利70余件,其中自主研发的250吨—1000吨系列化“多驱动逆推式垃圾焚烧炉”是国家住建部推荐使用的核心技术。集团投资建设的城市垃圾处理项目是集垃圾收集、储运、焚烧、发电、供热、沼气利用和炉渣制砖于一体的综合性垃圾资源化项目,彻底消除生活垃圾的二次污染,真正实现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绿色动力集团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已获得“中国环保骨干企业、全国环保优秀品牌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是国家行业标准的参与制定单位。由集团投资建设的项目荣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国家AAA级生活垃圾焚烧厂、国家AAA级旅游景区等众多国家级荣誉和奖项。未来,绿色动力集团将继续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创造美好生活环境”的企业使命,与社会各界共同承担起改善中国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共创美好生活环境。
- 商业规划: 行业概述“十四五”以来,我国始终坚定推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各部门推出多项政策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绿色发展。202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加快“无废城市”建设,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到2035年“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垃圾焚烧发电作为城市环境治理的关键环节,可更有效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有助于推动“无废城市”建设进程,促进“双碳”目标达成。当前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已步入稳定发展期,新项目释放速度进一步趋缓,行业发展从规模扩张阶段逐渐转向精细化管理阶段。面对国补政策调整、环保监管趋严、市场增量空间有限等挑战,存量项目的高效运营及提质增效已成为行业内企业关注重点。业务回顾今年以来,我国国民经济稳步复苏,总体回升向好。公司秉承“创造美好生活环境”的企业使命,坚持贯彻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发展思路,聚焦垃圾焚烧发电主业,深化精细管理,持续推进运营项目提质增效,推动公司高质量健康发展。受建造项目数量减少影响,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6.61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2.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03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6.76%。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25.1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总额为人民币79.13亿元。具体如下:1、运营项目稳定运行,主要经营指标再创新高报告期内,公司各运营项目稳定运营,安全环保受控,主要经营指标均创历史新高。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处理生活垃圾700.73万吨,同比增长11.27%;累计发电量249,868.96万度,同比增长12.85%;实现上网电量207,202.02万度,同比增长12.90%;累计供汽量23.90万吨,同比增长22.51%;实现运营收入14.40亿元,同比增长10.66%,公司运营收入保持稳定增长。2024年上半年公司各区域主要运营数据2、多措并举,运营项目强化提质增效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公司聚焦提质增效,多措并举,持续提升运营项目运营管理水平,以逐步释放存量项目盈利能力。利用垃圾焚烧协同处理优势,大力拓展陈腐垃圾、餐厨(厨余)垃圾、污泥、一般工业固废等其他固体废物,做到应收尽收、能烧尽烧,不断提升产能利用率;供汽业务拓展再结硕果,泰州、四会以及蚌埠项目签署供汽合同,常州项目开展移动供热业务。常州公司斩获垃圾发电行业首个中国绿色电力证书,并在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成功上架;加大集中采购力度,逐步扩大集采范围,节约采购成本;通过贷款置换以及利率下调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不断提升存量项目经济效益。3、着力提升管理“数字化”水平,技术研发取得新成绩与阿里云技术合作,在通州项目开展智慧电厂建设;开展污泥回喷焚烧炉掺烧的研发和试验,在常州和章丘项目启动污泥直喷新工艺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在乳山项目开展垃圾焚烧烟气一体化超低排放新技术终试,节能减排效果显著;完成多驱动逆推式小型焚烧炉(100—200吨)研发的基本设计;推进“产学研”合作,与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等机构达成合作意向,共同研究垃圾发电项目AI、数字化、智慧化等新技术运用领域。业务展望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已步入成熟期,大中城市的市场已经趋于饱和。二零二三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对垃圾焚烧向县级地区下沉提出实施方案,要求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应建尽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到二零三零年,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技术、商业模式进一步成熟,除少数不具备条件的特殊区域外,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处理需求。政策导向明确了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市场增量空间。二零二三年七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明确将生物质发电(包括垃圾焚烧发电)纳入绿证核发范围,可参与绿电市场交易。二零二四年八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提出支持地方完善收费模式,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适时有序扩大交易行业范围;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加强绿电、绿证、碳交易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垃圾处理收费机制的完善,有利于垃圾焚烧发电行业逐步落实“产生者付费”原则,有助于降低国补退坡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影响。未来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有望参与碳市场交易,为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带来额外的收益;随着绿证交易市场化机制不断完善,通过市场机制为可再生能源环境价值定价,有利于提高国补到期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经济性。公司将妥善应对国家宏观环境和行业政策变化,聚焦主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势加强并购重组,多措并举强化提质降耗增效,坚定不移做精做优做大做强垃圾焚烧发电主业,探索打造低碳环保特色产业园,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把绿色动力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环保产业集团。二零二四年下半年,集团将继续聚焦垃圾发电主业,加强已运营项目垃圾拓展、供汽供热等非电业务拓展和应收账款催收,积极参与绿证交易,推进项目“数字化”建设;加强垃圾发电项目的开拓和投资并购,稳步推进环保特色产业园建设前期手续等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主要股东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501,189,618 | 47.96% |
2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379,460,000 | 27.23% |
3 |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84,265,896 | 6.05% |
4 | 安徽省江淮成长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49,725,295 | 4.76% |
5 | 保利龙马鸿利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889,610 | 2.67% |
6 | 北京国资(香港)有限公司 | 24,859,792 | 1.78% |
7 | 深圳市景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918,478 | 2.00% |
8 | 中商龙润环科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00 | 1.91% |
9 | 北京惠泰恒瑞投资有限公司 | 16,890,707 | 1.21% |
10 | 创金合信基金-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创金合信京鑫区域优选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3,624,304 | 0.98% |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