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世纪竹邦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北京世纪竹邦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摘牌竹邦
- 企业英文名: Beijing Century Zubom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 实际控制人: 冯亚林
- 上市代码: 430360.NQ
-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
- 上市日期: 2013-12-25
- 大股东: 冯亚林
- 持股比例: 35.73%
-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 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李晓斐、张磊
- 律师事务所: 北京吉瀧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天竺家园17号17幢2层2823室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北京
- 成立日期: 2003-01-17
-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7467410405
- 法定代表人: 冯亚林
- 董事长: 冯亚林
- 电话: 010-84475001,010-84475005
- 传真:
- 企业官网: www.zubom.com.cn
- 企业邮箱:
- 办公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经路1号二层209单元
- 邮编: 100621
- 主营业务: 室内外照明节能服务项目的投资、设计、工程实施及运营管理。
-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推广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器设备、钢材、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专业承包;产品设计;委托加工。能源审计、合同能源管理;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电力设备的上门维修;新能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力设备、器材的批发、销售、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业务),电力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售电业务、转供电。
- 企业简介: 公司是一家为客户提供照明技术服务的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从事室内外照明节能服务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及运维管理。
- 商业规划: 本报告期内,公司在民航领域继续拓展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能源服务,凭借高效稳定的售维服务水平赢得了客户的信赖,于2017年底中标的中国民航大学照明节能改造二期项目。报告期内项目已完成灯具替换方案、施工组织计划、项目节能分析及产品比价、进场能耗基数测试等,报告期内正处于施工阶段。此项目建成后的收益期为6年,计划于2019年内建成并开始形成收益。公司在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7,206,922.20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9.20%。报告期内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798,602.63元,比去年同期下滑318.2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仍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1,712,854.70元;碳资产价值下跌,公司将持有的部分碳资产出售,导致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降低1,853,037.30元;另外公司持有碳资产价格下跌导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去年同期降低9,358,753.00元;部分终止项目发生的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比去年同期增加9,460,888.10元,因此导致净利润下降。同时,主营业务成本的大幅增加导致营业成本大于营业收入,因此毛利率为负。报告期内,公司增加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导致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945,055.95元;在建兰州中川机场清洁能源站项目在竣工后才能形成收益,部分已完成节能项目合同到期后节能款收入减少且新增项目不多;同时收入没有明显增加,因此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大幅下滑。公司重点建设项目即“兰州中川机场分布式能源站能源建设项目”于去年受到融资未到位的影响,未在计划期内完成整体项目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已开始与兰州机场一同联合供暖。公司在报告期内与战略合作伙伴云南省机场建设集团及甘肃省机场集团加深合作,并与新疆机场集团开展业务合作,进一步深入探讨分布式能源站的可行性及适用机场,并将持续为后续分布式能源站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在报告期内进一步对公司现有的ZUBOM能源系统管理平台进行开发升级,公司与“重庆特斯联云舟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形成战略合作,已共同将原有能源管理系统平台开发成智慧能源云平台,在实现原有的对照明系统的监测、计量、结算、控制等的功能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在公司新开发的分布式能源站项目上的应用,拟实现机场范围内冷、热、电、热水多种能源综合优化调度和控制、拟实现机场能源互联网的实时监测控制、动态组网自动监测和控制、拟实现提高能源供需协调能力,推动能源清洁生产和就近消纳、可支持将来的碳交易。本公司报告期内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持有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签发的中国核证减排量(以下简称“CCER”),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将其列示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项目期末金额为729,891.00元。一、节能行业分析1、国家及行业政策:报告期内国家现有的节能减排要求及扶持政策不变,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等。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到2020年能源消耗量相对于2010年降低31%,减排量相对于2005年降低40%。国家对节能减排的要求从严,这对节能行业是一个驱动,将促进节能行业的高速增长。2、行业发展生命周期:根据EMCA发布的节能行业的投资额和收入数据,节能行业整体的投资额以每年30%左右的增速增加,节能行业处在发展期,国家节能政策相继出台,节能力度逐渐增强,工业领域已出台明确的节能降耗指标。3、行业规模:在节能环保政策大力支持下,我国节能产业也得到快速的发展,合同能源管理也得到快速发展,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从事节能服务业务的企业总数达到5426家,比“十一五”期末增长近6倍,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从2010年836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3127亿元,年均增长率超30%合同能源管理投资从2010年的287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039亿元,年均增长率超29%。“十二五”累计合同能源管理投资3710亿元,形成年节能能力1.24亿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3.1亿吨。未来,受益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节能服务行业还会快速发展。行业从业人数超过50万人。各领域份额:工业领域节能占比最高为74.43%,建筑领域23.5%,交通领域2.07%。4、行业竞争五力分析:同业竞争程度低,行业门槛低,没有行业领袖,且地域性强;潜入者多而且实力强,国外的节能服务公司(飞利浦,ABB和西门子)以及国有企业(中节能、国网、中集集团公司);替代品新能源更新速度快,今后用户节能意识的增强,节能技术的更新,节能市场的容量会急剧减少;用户议价能力较弱;供应商议价能力强。5、发展趋势:节能公司向规模化、技术多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未来在建筑节能、工业节能、交通枢纽节能仍有很大的释放空间,根据十三五规划目标,未来三年行业每年增速仍维持在30%左右。二、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行业分析1、国家及行业政策:国家自2010年出台一系列支持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行业的政策,包括: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能源局(2011-2196号)《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第15号令《天然气利用政策》;财政部、住建部(2012-167号)《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家电网公司(2013)《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家发改委(2013-1381号)《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2013-37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年9月10日);国家发改委(2014-2382号)《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实施细则》;国家发改委(2014-300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管理的有关问题的通知》、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根据国务院《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到2020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将提高到10%以上,《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20年,在全国规模以上城市推广使用分布式能源系统,装机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发改委(中发〔2015〕9号)文公布《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实施意见》鼓励支持分步式电源发展,支持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节能降耗机组上网,这将是我国分步式电源、清洁能源项目的重大利好。2、行业发展生命周期:节能行业处在初始期,进入门槛低、具有一定不确定风险。截止到2015年底,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单机规模小于或等于50MW,总装机容量200MW以下)共计288个,总装机超过1112万千瓦。距离十二五的目标1000个,只完成了30%。受价格波动影响,2015年开始有明显增速。3、行业规模:根据《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20年,在全国规模以上城市推广使用分布式能源系统,装机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在市场、政策、能源、环境和社会等不确定性的发展条件下,2020年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市场装机规模可能在2700~3000万千瓦之间。按照投资2万元/kw,总投资额5000~6000亿元。交通枢纽、工业园区、数据中心、综合商业体是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首选用户,项目装机容量大,用户侧负荷稳定,有利于发展分布式能源项目。4、行业五力分析:竞争程度低,规模小而分散,且地域性强;潜入者,国外的制造商(GE)等,目前由于国内行业刚刚起步发展,行业标准尚不成熟,潜入者较少,不构成竞争威胁;替代品主要为新能源,如太阳能分布式发电、风能、以及可再生能源生物质能源等形成微能源网;由于行业从业者数量较少,用户选择有限,因此用户议价能力较弱;相反则供应商议价能力强,主要是进口供应商具有技术垄断。三、碳交易行业分析1、国家政策:2012年6月,国家发改委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认可CCER作为一种具有国家公信力的有价碳资产可交易,2015年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运行和开户相关事项的公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国家审批的7个交易试点中将CCER作为排放配额的抵消标的,规定1吨CCER等于1吨配额。各试点CCER的抵消比例为1%~10%不等。2、行业发展生命周期:碳交易行业处在初始期。截止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9个交易机构完成备案准许开展CCER交易业务,包括七个试点省市的碳排放权交易所。主要客户为控排企业以及碳资产管理公司等投资机构。3、行业规模及发展趋势: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已经于报告期内启动,预计全国碳配额价格将继续上涨。这个体系将会逐渐覆盖重要的工排放行业,包括钢铁,电力,化工,建筑,造纸,民航和有色金属等,预估每年将涵盖65亿吨的排放量。潜力巨大。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主要股东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1 | 冯亚林 | 14,293,000 | 35.73% |
2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做市专用证券账户 | 5,946,000 | 14.87% |
3 | 北京清新诚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000,000 | 12.50% |
4 | 英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3,000,000 | 7.50% |
5 | 康博 | 1,530,000 | 3.82% |
6 | 刘保顺 | 1,502,500 | 3.76% |
7 | 张荣芳 | 1,500,000 | 3.75% |
8 | 北京竹友兴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2,000 | 2.01% |
9 | 孙殿美 | 752,000 | 1.88% |
10 | 郭世忠 | 750,000 | 1.87% |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