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冠亿碳环境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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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武汉新冠亿碳环境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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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新冠亿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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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英文名:
NCOC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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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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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430275.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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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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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201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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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新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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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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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顾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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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027-85487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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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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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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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王劲松、郑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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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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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6号江汉经济开发区汉口创业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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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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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0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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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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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3666785326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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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杨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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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杨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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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27-85487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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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7-8584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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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www.whnco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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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guleilei22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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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临江大道96号万达中心写字楼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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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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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收集并利用垃圾填埋气等富含甲烷的气体进行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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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的许可证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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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为在国内属于较早投身气候变化应对领域的能源公司。公司致力于新能源与节能环保行业,碳减排量达百万吨以上,为改善人类环境做出了贡献。根据不同市场的状况进行有效的结合,逐步形成绿色能源、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节能减排业务三大业务体系。公司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在填埋气收集方面具有技术、施工工艺和实践经验,气体收集率处于同行业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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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1)有限公司成立2007年10月30日,武汉市江汉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江外资办[2007]31号《关于成立武汉新冠亿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新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荷兰亿碳公司(OneCarbonB.V.)根据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相关规定,成立武汉新冠亿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对拟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申请、合同、章程及有关文件予以审查,对企业名称、地址、类型、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及期限、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予以批准,并在收到批复后,按规定期限到市外资办、工商、税务、海关、外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按期进资,依法经营。2007年11月30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有限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20100400002928)。
(2)有限公司第一期实缴注册资本2007年12月24日,湖北公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鄂公信验字[2007]第290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7年12月19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股东新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亿碳公司(OneCarbonB.V.)第一期缴纳的投资款合计人民币29,831,900.05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全部为注册资本。其中中方股东新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缴纳人民币21,000,000.00元,外方股东荷兰亿碳公司(OneCarbonB.V.)缴纳欧元831,355.02元,折合为人民币8,831,900.05元(按到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欧元兑人民币10.6235元)。
(3)有限公司第二期实缴注册资本2008年2月27日,湖北公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鄂公信验字[2008]第018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8年2月20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股东新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亿碳公司(OneCarbonB.V.)第二期缴纳的投资款合计人民币9,956,710.66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全部为注册资本。其中股东新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缴纳出资人民币7,000,000.00元,荷兰亿碳公司(OneCarbonB.V.)缴纳出资欧元280,917.29元,折合为人民币2,956,710.66元(按到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0欧元兑人民币1052.52元)。
(4)有限公司第三期实缴注册资本2008年6月10日,湖北公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鄂公信验字[2008]第10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8年5月27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中方股东新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外方股东荷兰亿碳公司(OneCarbonB.V.)第三期缴纳的投资款合计人民币10,212,840.69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5)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2009年9月30日,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荷兰亿碳公司(OneCarbonB.V.)将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30%的股权以1,127,754.00欧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法国罗地亚能源公司(RhodiaEnergyGHG),重新修订合同和章程。股东新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6)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2011年3月31日,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罗地亚能源公司(RhodiaEnergyGHG)将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30%股权全部转让给股东新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类型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7)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2012年12月2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将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新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中的5%以人民币250万元转让给杨立德;将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中的2%以人民币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邹原;将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中的2%以人民币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赵虎;将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中的2%以人民币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顾蕾蕾;将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中的1%以人民币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孙河川;将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中的1%以人民币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马新才;将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中的1%以人民币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朱忠平;将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中的1%以人民币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幸生。
(8)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3年1月18日,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国浩审字[2013]503A0001号《审计报告》,确认在审计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51,008,503.79元。2013年2月8日,公司取得了武汉工商行政管理局江汉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2010040000292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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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规划:
2013 年,面对碳减排 CER 价格持续低迷,可能影响到公司 CER 收入的不利因素,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以技术创新提高资源利用率,以科学运行管理确保发电量稳定增长,以个性化的营销方式获取较理想的 CER收入, 同时注重继续加强内部管理力度和风险防控, 使经营业绩和各项管理工作都实现了预期目标201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690 万元(其中发电收入 2250 万元,同比增长 10%;CER 收入 440 万元) ;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为 1315 万元、1036 万元。截至 2013 年12 月31 日, 公司总资产为 7751 万元, 净资产约为 7456 万元。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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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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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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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2,500,000 |
85.00% |
2 |
杨立德 |
2,500,000 |
5.00% |
3 |
顾蕾蕾 |
1,000,000 |
2.00% |
4 |
赵虎 |
1,000,000 |
2.00% |
5 |
邹原 |
1,000,000 |
2.00% |
6 |
李幸生 |
500,000 |
1.00% |
7 |
马新才 |
500,000 |
1.00% |
8 |
孙河川 |
500,000 |
1.00% |
9 |
朱忠平 |
500,0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