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经营范围:化妆品、餐具洗涤剂、牙膏、日用化工产品的生产、研发和技术服务、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除外;机电安装和维修;实业投资(不直接参与经营的投资);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56年,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塘路399号,是国内大型的表面活性剂、洗涤用品专业研发和生产企业,是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
公司建成了长沙、上海和东莞三个先进的生产基地。
公司下设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丽奥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日用化学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丽臣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丽威达供应链有限公司等七个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成为长沙市第75家、湖南省第124家A股上市公司。
公司被授予“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全国轻工业企业信息化先进单位”“中国洗涤用品行业最具影响力原料供应商”“湖南省纳税信用A级单位”“湖南制造业100强”“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中国日化百强”“中国轻工业200强企业”“优秀原料供应商”“2022年湖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连续10年合格企业”等荣誉。
子公司湖南丽臣奥威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湖南省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湖湘精品中小企业品牌能力提升试点企业”;上海奥威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级绿色工厂”;广东奥威被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丽奥科技公司马头小苏打生姜祛味洗洁精(1.019kg/瓶)被认定为国家绿色设计产品。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棕榈仁油是脂肪醇的主要生产原料,脂肪醇的生产成本与其价格紧密相关。
2025年受到供需面利多提振,棕榈仁油价格整体偏强运行,脂肪醇生产成本随之提高,导致公司主要原料脂肪醇平均采购价格较上年大幅上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商业特许经营权。
公司及子公司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取得如下主要上海奥威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书将于2026年8月15日到期,广东奥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将于2026年6月18日到期,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到期换证工作,预计能够按时取得换发的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1、概述报告期内,在复杂多变的全球政治经济格局以及行业加速重塑的大背景下,公司锚定“对内精益管理、对外稳健扩张”的经营方针,凝心聚力、精准施策、迎难而上,开辟出一条持续向上发展的道路,交出了一份振奋人心的答卷。
2025年度,公司不仅实现了规模与效益的跨越式增长,更推动了核心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的战略性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83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6.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7.99%。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1.21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8.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3.41亿元,较年初上升6.1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到7.14%,同比上升2.16个百分点。
主要经营情况如下:(1)表面活性剂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表面活性剂产品营业收入46.76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8.49%,实现产品销售毛利率9.73%,较上年同期下降1.10个百分点。
(2)洗涤用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洗涤用品营业收入2.43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2.88%,实现产品销售毛利率24.66%,较上年同期上升1.00个百分点。
本公司系由丽臣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1日,丽臣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丽臣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有限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经天健正信湖南分所审计的净资产9,402.82万元为基准,按照1:0.6381的比例折合股本6,000万股,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各发起人按照各自在有限公司所占出资份额的比例,确定各自在股份公司所占的股份比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2010年6月22日,天健正信湖南分所对股份公司的设立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50001号)。
2010年6月28日,有限公司就本次整体变更事项在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
公司前身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湖南日用化工厂”。
1956年9月,湖南日用化工厂经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关于日用化工厂初步设计的批复》([56]会三字第919号)批准设立。
1985年,经长沙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将“湖南日用化工厂”更名为“湖南日用化工总厂”的批复》(长政字[1985]1号)同意,湖南日用化工厂更名为“湖南日用化工总厂”。
1993年,根据长沙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增设“湖南丽臣实业总公司”的批复》(长经经[1993]57号),湖南日用化工总厂启用“湖南丽臣实业总公司”名称,同时保留原“湖南日用化工总厂”作为第二名称。
1995年3月1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方案》的通知(湘政发[1995]7号),选择包括湖南丽臣实业总公司在内的50户大中型企业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
根据《湖南省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方案》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公布的湖南省现代企业制度试点配套政策(湘政发[1996]8号)的有关规定,湖南丽臣实业总公司于1997年11月完成公司制改造,改制成为多元化投资主体的湖南丽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过程如下:1995年7月15日,湖南丽臣实业总公司召开第十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同意湖南丽臣实业总公司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996年3月17日,湖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长沙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湖南丽臣实业总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湘经贸企函[1996]24号),同意湖南丽臣实业总公司按上报的改制方案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湖南丽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
1997年3月5日,湖南丽臣实业总公司召开第十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资产量化购置方案,由湖南丽臣实业总公司工会代表全体员工认购200万元出资额。
1996年7月29日,长沙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资产评估立项通知书》(长国资评立字[1996]21号),同意湖南丽臣实业总公司委托评估机构按立项申报的待估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1997年5月22日,湖南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湘资[1997]评字038号),截至1997年3月31日,湖南丽臣实业总公司经评估净资产为113,374,766.51元。
1997年7月17日,长沙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资产评估结果确认通知书》(长国资认字[1997]35号),确认截至1997年3月31日湖南丽臣实业总公司净资产为113,374,766.51元,扣除经批准(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国资局长国企字(1997)54号)核销资产损失19,343,344.53元后的净资产为94,031,421.98元。
1997年10月27日,长沙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产权界定通知书》(长国资产界字[1997]26号),将湖南丽臣实业总公司经评估确认的至1997年3月31日止的净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1997年10月22日,湖南湘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湘资(97)验内A字第039号《验资报告》,验证湖南丽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和实际投入资本均为9,603万元,其中,湖南丽臣实业总公司已实际投入9,403万元,占总投入资本的97.92%,湖南丽臣实业总公司工会已实际投入200万元,占投入资本的2.08%。
1997年11月24日,湖南丽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工商登记并取得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8384350-1/5)。
2010年6月1日,丽臣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确定以经天健正信湖南分所审计(天健正信审(2010)NZ字第050017号)的截至2009年12月31日净资产94,028,154.54元为基准,按照1:0.6381的比例折合股本6,000万股,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0年6月2日,公司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约定各方发起人以其出资比例对应的经审计的有限公司净资产折成股份公司股数。
2010年6月1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议案》等议案。
2010年6月22日,天健正信湖南分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50001号),验证发起人注册资金全部到位。
2010年6月28日,公司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201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与会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新增注册资本620万元,由天津捷真以6,818万元货币出资认缴。
201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与会股东一致同意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29.55万元,由丽臣投资以998.83万元货币出资认缴。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丽臣投资于2017年10月注销。
2017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根据丽臣投资公司章程和清算报告,将丽臣投资解散清算后剩余的资产,即持有的公司710.55万股股份按照其股东在丽臣投资的持股比例分配给其全部股东,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