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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 - 300187.SZ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1-03-08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实际控制人
刘正军
企业英文名
Yonke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ltd.
成立日期
2004-01-19
董事长
刘正军
注册地
湖南
所在行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永清环保
股票代码
300187.SZ
上市日期
2011-03-08
大股东
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46.72 %
董秘
蒲臻
董秘电话
0731-88270066
所在行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会计师事务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杨旭;伍华
律师事务所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430000760723375M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注册地
湖南
成立日期
2004-01-19
法定代表人
刘正军
董事长
刘正军
企业电话
0731-83285599,0731-88270066
企业传真
0731-88270066
邮编
410000
企业邮箱
zqb_yonker@163.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旺德府万象时代T1栋20楼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环境工程服务板块主要业务为土壤修复和大气治理业务,环境运营服务板块主要业务为固废运营、危废运营及新能源光伏项目,环境咨询服务包括环境咨询及环境检测业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打捞服务;城市绿化管理;物业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汽车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报废机动车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清环保”,股票代码:300187)成立于2004年,于2011年在深交所成功上市,是湖南省首家登陆A股市场的环保企业,同时也是环境治理技术及应用产业链中的“链主”企业。

公司以“双核(工程、运营)”+“双碳”为发展战略,在环保领域深耕土壤修复、危废运营、大气治理及环境咨询与检测等业务,同时在新能源与双碳领域积极拓展垃圾焚烧发电、光伏与风力发电、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投资运营、工程建设及相关双碳咨询服务,已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多个城市成立了分子公司。

永清环保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三大国家科研技术平台,依托涵盖研发、咨询、设计、制造、工程总承包、运营及投融资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合能力,公司致力于为地方政府、工业园区和企业客户提供覆盖环境治理、能源管理及AI智能体应用的“一站式”系统解决方案,持续推动绿色低碳与可持续发展。

商业规划

公司坚守“新能源优质资产运营商,减污降碳技术创新者”战略定位,秉承以技术创新驱动产业转型与升级,立足研发、咨询、设计、制造、总承包、运营及投融资全链优势,构建能源管理、治理高效、循环增值的一站式绿色低碳发展体系,形成了新能源、环境治理两大主要业务板块。

(一)公司主要业务板块1、新能源业务公司聚焦发展垃圾焚烧发电、智慧微电网、风光储充等新兴方向,构建了集投资开发、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综合服务于一体的全链条能源业务体系。

(1)垃圾焚烧发电:作为稳定运营收入与持续现金流的核心压舱石,公司以特许经营模式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资持有衡阳、新余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置规模合计2,400吨/日;参股长沙垃圾发电项目,处置规模5100吨/日。

经自主创新研制并集成应用国际先进的新能源发电及净零排放关键技术产品,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2025年,衡阳、新余两厂持续稳定运行,全年共处理垃圾超90万吨,发电3亿多度,吨垃圾发电量稳步提升,在运行效率、发电效益及精益管理等方面均位居行业前列。

(2)新能源投资建设运营:在投资运营方面,公司深耕湖南、湖北、江西、广东重点区域,自主投资运营光伏及储能电站30余座,打造了渔光互补、山地互补、填埋场+、工商业+、学院+等多场景覆盖、高效率运营的能源资产矩阵。

公司依托AI人工智能+技术融合,促进能源电站运营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能源配置效率与资产运营价值。

(3)新能源建设工程:公司聚焦城市公共机构、工商业园区、大型企业等核心客户,开展分布式光伏、风电、储能及综合能源系统工程建设与服务。

执行期内,公司先后中标江苏南通中集光储、南玻集团北海分布式光伏、华润物流零碳园区等重点项目,以全流程优质服务,全面彰显展示工程技术与交付能力。

2、环境治理业务公司可承接土壤修复、危废处置、烟气处理、咨询检测等环境治理业务,为客户提供高效可持续的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解决方案,助力客户达成环境合规要求、提升环境质量,为建设绿色可持续的未来贡献力量。

(1)土壤修复:作为国家首批重金属污染防治示范单位,公司牵头土壤防治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及国家标准多项,奠定行业技术基石。

公司以核心技术攻关为驱动,在复杂地质条件治理、多污染类型协同处置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系统解决方案,将环境治理“技术优势”转化为服务国家战略的“攻坚能力”。

2025年内,公司先后在广东、湖南、浙江等地,中标深圳玉龙填埋场环境修复工程、“锰三角”花垣电解金属锰企业腾退场地治理及宁波污染土壤修复项目,助力国家“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战略。

(2)危废处置:公司全资持有江苏永之清、甘肃禾希两大危废处置中心,年核准处置规模9.74万吨,区域市场地位稳固。

针对行业产能集中释放、处置单价承压的挑战,公司前瞻布局升级战略,依靠技术创新,聚焦危废资源化与贵金属高纯提取全链能力,培育危废运营第二增长曲线,提升盈利弹性。

(3)大气治理:公司积极拓展非电领域,依托自主“清洁岛”技术实现烟气近零排放。

报告期内,公司中标岳阳林纸脱硫塔侧进搅拌技改项目,通过新型侧进搅拌技术与流场优化,有效解决浆液沉积问题,有效降低能耗与维护成本;承接广西百色广投银海铝业20万吨电解铝烟气脱硫EPC项目,依托高效脱硫协同除氟工艺,二氧化硫近零排放,巩固了公司在电解铝烟气治理领域的市场地位。

(4)咨询检测:全资子公司华环检测具备权威CMA资质,检测能力覆盖水、土、气、固废、噪声等13大领域、2400余项检测参数,稳居湖南环境检测第一梯队。

报告期内,通过一站式服务,搭建智慧检测与AI数据管理平台,成功落地多个省市级重点项目,深度服务三一重工、惠科集团等优质客户。

(二)业务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BOT、EPC、服务付费等多种模式开展主营业务。

公司在项目获取、采购、执行等各环节采用科学有效的管理方式,保证公司的稳健经营及盈利水平。

1、盈利模式(1)BOT模式:公司固危废处置及新能源业务采用BOT模式运营。

自主投资的衡阳、新余垃圾焚烧发电厂已稳定运营,收入来自垃圾处置费和发电销售。

BOT模式权责风险清晰,公司通过长期运营收费回收投资并获利,危废项目可资源化提升效益。

公司将这一模式应用于新能源布局,围绕光伏、风电、储能等领域开展投资运维,以电力销售、储能调峰等收益形成与环保主业互补的盈利结构,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2)EPC模式:公司在新能源、土壤修复及大气治理等领域采用EPC模式开展业务,作为总承包方,提供从设计到移交的全流程服务,覆盖项目全周期。

该模式权责明确、流程规范、周期可控,公司依托专业能力,为客户统筹进度、控制成本、保障质量与安全,确保项目高质量落地。

(3)服务付费模式:公司规划咨询和环境检测业务采用服务付费模式,精准对接客户需求,分阶段提供定制化服务,涵盖全流程。

该模式清晰界定权责利,保障客户获得高质量服务,提升满意度,同时确保公司资金稳定回笼和利润,支持技术研发与业务拓展,推动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2、项目获取公司始终秉持科学严谨、合理利润、风险可控的原则,在项目获取环节充分评估决策。

公司制定《营销项目管理细则》《项目全面预算管理细则》《成本管理制度》等制度,项目获取阶段采用“备案—立项—决策”三阶段管理方式。

公司评估项目各方面后决定是否投标或签订合同,此举可控制风险、保证利润和现金流、确保交付,赢得客户认可。

3、采购模式公司设有采购管理部,统筹负责公司各项目的设备、材料、建设、安装、维修等采购管理。

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范采购流程及各项工作执行标准,建设并维护合格供应商库及成本管理库,并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保证所采购的设备、材料能够按时、保质交付给各项目,从而保证项目的实施。

采购管理为公司建立良好的产业链生态及合作伙伴关系、合理降低项目成本、保证项目质量和工期做出了关键贡献,有效提升公司在行业内项目实施方面的竞争力。

(三)业绩驱动因素1、政策引导支持在国家“双碳”目标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下,2025年产业政策支持力度显著增强,在新能源方面更加注重绿色低碳转型、多层次消纳与多维度一体化开发。

在固废处理方面,向系统化、精细化、市场化方向迈进,明确提出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标准与目标,这些政策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了明确指引和有力保障。

国家全面推动“人工智能+”行动,明确提出“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推动AI技术在负荷预测、虚拟电厂调度、电力交易等环节规模化应用,并鼓励在能源、电力、工业制造等领域打造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

此外,国家在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无废城市”建设、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等方面持续出台支持政策,为公司土壤修复、环境咨询、环境检测等传统优势业务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持续的政策保障。

2、市场空间广阔“十五五”规划建议将“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列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环保与新能源产业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

根据官方披露,2025年我国绿色低碳产业规模约11万亿元,未来五年具备翻倍增长空间;“十五五”时期力争建成100个左右国家级零碳园区,带动绿色低碳产业持续扩容。

我国能源转型正进入以高比例新能源为特征的关键阶段,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目标持续提升,垃圾焚烧发电、分布式光伏、用户侧储能等细分市场保持稳定增长。

据行业机构预测,2030年我国虚拟电厂市场规模有望突破千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超37%。

在“无废城市”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政策持续推进下,公司在大气治理、土壤修复、固危废处置等传统环保领域的市场空间依然广阔。

循环经济方面,《再生材料应用推广行动方案》明确再生材料量化利用目标,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由低值化向高值化升级,稀贵金属回收利用需求快速增长,为公司危废资源化业务带来结构性机遇。

危废行业在环保监管趋严下进入整合优化周期,政策着力提升收集效率、优化产能配置,行业逐步走出低价竞争阶段,向资源化、高值化转型。

整体来看,国家持续释放支持绿色转型发展、做强新能源与环保产业的政策信号,公司战略布局与国家战略高度同频共振,随着后续配套政策与实施细则落地,公司将持续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3、区域布局开拓广大市场2025年,公司布局多个区域级公司,包括华北、西北、华中、华东、华南、西南以及深圳、杭州等重点城市公司,形成多业务协同的综合服务机构,将公司新能源及环保两大业务板块融合发展,深入开拓区域市场,取得良好效果,为公司未来经营提供坚实基础,为持续开拓市场、进一步强化各业务之间的协同创造良好局面。

公司依托现有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技术与经验,围绕智慧能源调度、设备预测性维护、碳资产智能核算等方向开展技术攻关,积极把握“AI+”新业态的先发机遇,加快布局固危废资源化与稀贵金属循环利用,推动业务模式由“末端无害化处置”向“资源回收+价值再造”升级,在行业整合期抢占发展先机。

4、精益化管理提升公司利润公司以“全面预算管理”为主线,通过细化各个领域管理精细度,全面提升管理效能。

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通过“入炉垃圾质量控制、燃烧工况精准控制、余热利用最大化”等技术手段提升吨垃圾发电量;通过“设备可靠性管理、物资与库存精细管理”等措施提升项目利润水平。

在新能源建设项目上,以设计标准化及模块化为基础,全面提升采购、计划、建设、验收等各环节管理水平,实现提升项目整体质量、控制项目执行风险、提升项目利润水平的目标。

发展进程

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湖南永清脱硫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2008年1月2日审议通过的湖南永清脱硫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决议,以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湖南永清脱硫有限公司截至2007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53,173,906.35元按1.0618︰1比例折成股本5,008万股(差额3,093,906.35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2月3日,公司领取了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43018100000752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2年9月20日,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公司名称由“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交易

变动人 变动日期 变动股数 成交均价 变动后持股数 董监高职务
王峰 2025-12-18 -48800 5.03 元 1504700 董事、高管
戴新西 2025-12-18 -160000 4.97 元 740500 董事、高管
王峰 2025-11-30 -257900 5.46 元 1553500 董事、高管
王峰 2025-11-19 -39500 5.55 元 1811400 董事、高管
王峰 2025-11-18 -153700 5.45 元 1850900 董事、高管
戴新西 2025-11-10 -40000 5.53 元 900500 董事、高管
戴新西 2025-11-04 -40000 5.39 元 940500 董事、高管
陈凯 2024-12-15 140900 5.69 元 140900 监事
肖明智 2024-12-15 54200 5.69 元 187400 董事
王振国 2024-12-15 52500 5.71 元 52500 董事
李蓉 2024-12-15 138000 5.8 元 138000 监事
戴新西 2024-12-15 668600 5.69 元 980500 董事、高管
龙麒 2024-12-12 11000 5.77 元 1057500 董秘、高管
龙麒 2024-12-11 206500 5.83 元 1046500 董秘、高管
王峰 2024-12-11 865700 5.85 元 2004600 董事、高管
龙麒 2024-12-10 250000 5.78 元 840000 董秘、高管
王峰 2024-12-10 213900 5.75 元 1138900 董事、高管
龙麒 2024-12-09 400000 5.71 元 590000 董秘、高管
王峰 2024-12-09 300100 5.72 元 925000 董事、高管
龙麒 2024-11-14 140000 5.37 元 190000 董秘、高管
龙麒 2024-11-13 50000 5.33 元 50000 董秘、高管
肖明智 2024-06-12 133200 4.58 元 133200 董事
王峰 2024-06-12 215000 4.65 元 624900 董事、高管
戴新西 2024-06-12 257900 4.63 元 311900 董事、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