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永清环保
- 企业英文名: Yonke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ltd.
- 实际控制人: 刘正军
- 上市代码: 300187.SZ
- 注册资本: 64562.2165 万元
- 上市日期: 2011-03-08
- 大股东: 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 53.5933%
- 董秘: 龙麒
- 董秘电话: 0731-83285599
- 所属行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会计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康代安、刘卓
- 律师事务所: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长沙市浏阳市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319国道旁)
- 概念板块: 环保行业 湖南板块 创业板综 生物质能发电 预盈预增 新型城镇化 土壤修复 储能 碳交易 医废处理 纾困概念 雄安新区 充电桩 太阳能 智能电网 节能环保 新能源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湖南
- 成立日期: 2004-01-19
-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760723375M
- 法定代表人: 王峰
- 董事长: 王峰
- 电话: 0731-83285599
- 传真: 0731-83285599
- 企业官网: www.yonker.com.cn
- 企业邮箱: zqb_yonker@163.com
- 办公地址: 长沙市浏阳市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319国道旁)
- 邮编: 410330
- 主营业务: 环境工程服务板块主要业务为土壤修复和大气治理业务,环境运营服务板块主要业务为固废运营、危废运营及新能源光伏项目,环境咨询服务包括环境咨询及环境检测业务。
- 经营范围: 大气污染防治、新能源发电、火力发电、污染修复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的咨询、设计、总承包服务;工程相关的设备销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清洁服务;环保制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环保产品相关咨询服务;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垃圾车销售;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新能源发电、火力发电、污染修复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环境卫生管理;市政道路清扫保洁、维护;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垃圾分类服务;绿化管理;物业管理;城市水域垃圾清理;河道保洁;普通货物运输(货运出租、搬场运输除外)。
- 企业简介: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环保全产业链的综合服务企业,是“中国创新企业50强”公司,2011年上市,股票代码:300187,是湖南省A股上市环保企业,已在美国亚特兰大、北京、上海、南京等多个城市成立了分子公司。近年来,永清环保荣获“全国环境综合服务竞争力企业”、“全国大气污染减排突出贡献企业”等荣誉。永清环保已形成集研发、咨询、设计、制造、工程总承包、营运、投融资为一体的完整的环保产业链,已发展为以土壤修复为工程核心、以固\危废处置为运营核心,大气污染治理、环境咨询、新能源、双碳业务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环保产业平台。永清环保研发中心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三大国家科研技术平台。公司汇集了中、美等国环保专家和科研人员300余名,已在耕地污染治理、土壤修复、超低排放、垃圾发电等领域掌握了一批核心技术。公司在稳步推进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将继续发挥好公司模式创新和技术优势,紧抓国家双碳政策背景下电力、钢铁、化工等行业绿色发展变革中带来的战略机遇,重点布局“碳达峰、碳中和”相关业务领域,为碳排放企业提供双碳转型的一揽子解决方案。
- 商业规划: (一)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减污降碳综合服务企业,凭借在环保和新能源领域掌握的一批具有国际水准、国内领先水平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工程实施案例,可以为污染排放及碳排放重点行业的企业提供一揽子优质高效的污染治理修复,双碳咨询服务和新能源投资建设运营解决方案。公司积极探索产业资源与金融资本的良性互动,深化新能源相关业务研究和布局。公司打造“双核”(工程、运营)+“双碳”的发展路径,努力实现轻重资产相结合、形成保现金流又有综合技术服务能力的业务组合模式,聚焦“新能源优质资产运营商、减污降碳技术创新者”的战略定位,与公司传统环保业务形成互补与闭环,打造强竞争力的综合环保新能源平台。1、环保业务公司环保业务主要为土壤修复、危废运营、大气治理、环境咨询和环境检测业务等。公司作为湖南省环境治理领域的龙头,土壤修复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公司开展的土壤修复业务主要包括农田修复和场地修复。农田修复指通过源头控制、农艺调控、土壤改良、植物修复等措施,减少耕地土壤中污染物的输入、总量或降低其活性,从而降低农产品污染物超标风险,改善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场地修复指采用工程、技术和政策等管理手段,将地块污染物移除、削减、固定或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活动。目前公司已建立了覆盖环境修复规划咨询、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工程设计与施工以及药剂生产等全过程的完整产业链,业务范围涵盖了有机物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场地污染土壤修复、耕地安全利用及矿山生态恢复等全业务领域。在传统土壤修复领域,公司持续紧抓技术研发和市场布局,主要聚焦大型场地修复、农田修复、修复药剂供应领域。在农田修复领域,继续稳固当前行业地位;在大型场地修复领域,聚焦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成渝等四大都市圈,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先进可靠的项目管理能力。报告期内,虽然受市场环境受到宏观经济波动、政策调控及市场需求变化等多重影响,业务开展受到一定的影响,但公司积极调整发展策略,优化业务结构,致力于在环保和新能源领域实现战略转型以应对新增订单不及往年的情况。面对挑战,公司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致力于提升资产质量与效益,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不断优化客户管理,深化项目全周期管理,强化对存量项目的经营与维护。通过这些措施,公司力求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保持稳健发展。2024年1月,公司顺利通过重钢炼铁厂原址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场外验收,同月顺利通过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全面实现修复目标,为同类项目的开展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和模式,提升了公司在环保领域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江苏瑞和化肥有限公司的固体废物处置项目及周边地块已成功通过竣工验收。瑞和地块现已全面移交并投入使用,为推动当地经济的增长和环境保护做出了显著贡献。公司还成功牵头实施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的“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专项项目,即“中南有色金属冶炼场地综合防控及再开发安全利用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项目编号:2018YFC1802700)。该项目取得了重要成果,包括开发5项创新技术、17种新型材料和4套先进设备。通过这些成果,项目团队集成了一套经济、快速、高效和综合的土壤重金属复合污染修复技术模式。此外,项目还构建了一套冶炼场地污染的综合防控和再开发利用体系,并成功开展了集成综合应用示范。这为中南地区冶炼场地的综合防控和再开发安全利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项目已经顺利通过了由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组织的全面绩效评价,并获得了专家组的高度认可。项目形成的技术集成模式和有色金属场地修复体系已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广泛推广和应用,有效推动了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领域的发展。这不仅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还产生了显著的社会和环境效益。公司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场地土壤酸根态重金属钝化新型功能材料研发”(项目编号:SQ2020YFC180085),针对课题“典型酸根态重金属钝化材料生产工艺与产品应用”开展了研究,依据相关技术参数和生产线虚拟仿真模拟技术,组建破碎筛分、回转干燥、成品造粒、智能操控等功能模块,开发出多感知信息融合及原料连续输送、计量、混合及包装全过程协作的智能操控一体化先进生产工艺,建成可追溯产品质量生产各环节的年产量3000吨的酸根态重金属钝化材料智能化自动化药剂生产系统。课题核心研究成果申请1篇发明专利,形成1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已顺利通过科技部组织的课题绩效评价考核。危废无害化运营业务是指通过焚烧、填埋、物化等处理工艺,对危废物进行减量化、降低危害性,并最终实现消除危废物污染属性的过程。危废业务属于工业体系刚需,具有确定性更强、更为市场化、更容易体现优质企业长期价值的特点。公司目前拥有江苏永之清和甘肃禾希两个危废处置项目,核准处置规模为9.74万吨/年。近年来,危废行业竞争加剧,处置平均价格下滑,危废业务盈利性受到较大影响。公司将积极探索布局危废资源化及贵金属循环利用项目,增加危废运营业务的新盈利点。公司环境咨询及环境检测业务,包括环保管家、生态环保规划、污染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执法与监督性监测、企业自行监测及咨询、环保竣工验收等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环检测配备有大量先进的检测设备及专业的技术人员作为实力支撑。检测咨询业务为公司其他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作用。2022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土壤普查工作将从2022年开始持续到2025年。土壤检测是土壤普查任务中的重要环节,子公司华环检测成功入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单,并中标邵东试点项目。2024年至今承接了全省14个区县的内业测试化验项目,将助力公司土壤修复业务的发展。大气污染治理业务是公司的传统业务,公司在大气污染治理领域已积累了多年的技术优势和项目建设经验,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工程实力,在国内市场享有良好的声誉,曾被环保部委任参编钢铁脱硫标准。公司在大气治理领域,致力于为燃煤电厂、钢铁有色窑炉等生产设施提供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备的研究、开发、设计、安装、调试、运营等大气治理综合配套服务。在稳定推进火电烟气治理市场的同时,公司积极开拓非电领域的烟气治理业务,依靠领先的超低排放一体化技术,已实现“近零排放”标准。2、新能源双碳业务新能源双碳业务包括可再生能源投资运营、可再生能源建设工程和双碳咨询业务等,其中可再生能源投资运营业务主要为垃圾焚烧发电运营、新能源光伏发电投资运营和储能投资运营。未来,公司将利用环保与双碳咨询业务长期积累的优质工商业客户资源,投建运营一批优质的新能源运营类资产,以运营业务形成稳定现金流,以工程业务扩大规模稳健发展。同时,公司积极与杭州市富阳区政府、比亚迪等签署战略协议,打造科技创新体系与优质的产融平台,为企业在推进战略投资、市场开拓、科技创新方面提供内生动力,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垃圾焚烧发电是当前主流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和传统的堆肥、填埋等处理方式相比,焚烧具有处理效率高、占地面积小、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等优点,更能满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公司全资拥有的衡阳、新余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的垃圾处置规模合计2,400吨/日,参股的长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公司处置规模为5,100吨/日,投资建设的“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污泥(一期技术改造)”项目日处理污泥量100吨。公司的垃圾发电运营管理水平行业领先,多次被清气团智库选入知名环保品牌企业,在国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工况指标进行对比排名中,永清环保多项指标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精细化运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公司行业地位及市场竞争力。在新能源光伏发电领域,公司以新能源开发为核心,同步发展国内与海外市场。公司已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科研创新平台,在新能源工程的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方面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报告期内,在环保+分布式光伏业务的基础上,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边界,与杭州市富阳区富春湾智能安防制造园区成功签署了智能电网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共同打造智慧综合能源管理标杆园区。未来,公司计划将智能电网成功模式复制推广到长三角、珠三角、长江中游城市群等经济发达区域。公司还加快了海外尤其是东南亚市场拓展步伐,与德龙集团强强联合,已签下印尼青山工业园内德信钢铁厂66MW光伏项目。公司固废中心运营的益阳菱角岔、郴州兴胜、衡阳角山米业、衡阳白沙洲、长沙高岭、浏阳永清园区、湖北赤湾鄂州、长沙梅溪湖步步高、尔康制药、常德麒月香等光伏发电项目,报告期内发电量2129万度。另外公司中标了武冈城乡融合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光伏发电产业年度(运维)服务项目,项目装机规模21.65MW,服务期限2年,在光伏发电运维领域取得了新的拓展。同时,公司全面进军了电化学储能行业。储能业务是新能源发展的必经之路,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必要环节。公司利用多年来环保业务服务工业企业积累的客户资源优势,差异化选取为工业企业服务的用户侧储能作为公司储能业务主攻细分市场。用户侧储能电站的优势是利用能源需量管理和峰谷电价差的方式来实现削峰填谷,减少工业企业的电费支出,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公司已通过重庆第一批光储项目的标杆,将持续以重庆为重点、以其他经济效益高的地区的储能项目的投资。新能源双碳咨询业务也是公司响应国家号召,前瞻布局,近年来逐步切入的新赛道。在2021年成立双碳研究院、2022年成立永之清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旨在全面落地“双碳综合服务”业务,打造“双碳环保产业链”。已对双碳领域的政策、市场、技术、商业模式等进行研究,开展碳中和技术的研发和转化应用,为钢铁、石化、电力、建材、有色等碳排放重点行业的龙头企业提供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咨询服务和技术解决方案。包括对地方政府、工业园区、重点控排企业提供节能、减污、降碳、增效等双碳综合服务,主要包括前端的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编制,碳排放核算,后端的碳资产开发及碳交易等业务。双碳咨询业务作为业务入口,为公司光伏发电、储能、碳资产管理等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2023年,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市场各项政策、机制和项目方法学相继准备完毕。2024年1月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市场正式启动,6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机构资质的审批通过,标志着全国CCER市场完成所有环节准备工作,CCER项目开发将进入爆发期。公司也在加紧布局林业碳汇等碳资产开发业务。双碳研究院还就多能互补业务开展工作,筛选出多个多能互补方向的先进实用技术,包括相变蓄冷、中央空调高效机房、中温太阳能集热、空气源热泵、智能控制系统等技术;储备了多个优质的多能互补应用场景,包括商场、医院、酒店、写字楼、政府机关、食品加工、医药加工、酿酒行业、纺织、木材加工、冷链等。2024年已经在河北开展了1个预制菜产业园的多能互补技术示范项目,预计下半年呈现示范效果。(二)市场地位在政策向好叠加市场刚性需求的大背景下,公司将依托核心技术优势和持续创新研发实力,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在土壤修复、大气污染治理、固危废处置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并利用自身积累的优势和技术,积极推进危废资源化业务和双碳新能源综合服务相关业务。经过多年的行业深耕,公司在环保领域有一定的核心竞争优势,将继续发挥自身综合环保服务的优势,坚持“工程+运营”双轮驱动,以成为“新能源优质资产运营商、减污降碳技术创新者”为战略目标,面向全国积极拓展业务,已经从传统环保业务逐步向新能源建设运营和双碳综合服务等环保能源全产业链领域延伸,经营业绩和产业规模得以稳健发展。同时公司在环保+分布式光伏基础上,不断拓展业务边界,凭借决策链条短、部署拓展能力快速、项目上线快、项目管理敏捷等竞争优势,公司集虚拟电厂平台研发、城市微电网建设、碳资产开发、绿色金融融资于一体,对园区“源网荷储”资源整体托管,形成业务战略闭环,深化用户侧能源解决方案,为地方政府、园区和企业提供专业的双碳咨询、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碳资产“一站式”综合服务。公司面向国内外市场拓展业务、深耕技术创新、融合生态产业,现已从传统环保业务领域龙头,成功向新能源设计、投资、建设、运营与双碳综合服务交相融合的环保能源纵深发展,拥抱布局蓝海市场产业并实现成功转型。公司具有领先的研发技术和模式创新能力,构建从技术成果、技术应用和良好的客户基础及丰富的项目运营经验,保证良性的可持续发展态势。(三)业绩驱动因素1、法律法规体系日益完善、产业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随着环境形势的日益严峻,近年来国家加大对土壤和环境污染的监管力度和对相关污染治理与修复的支持力度,行业法律法规相关的制度建设也取得了重大进展,日益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逐步落地的产业政策、不断加大的政策、支持为环境修复行业的规范化和持续性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环境。2015年1月,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对环境规划、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环评、生态补偿、排污许可等基本制度作出了规定,完善了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强化了政府和企业的环保责任。新环保法的贯彻实施,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6年国务院出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了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制定也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2018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土壤污染防治法》,提出“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土壤污染防治原则,强调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义务。《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与实施,为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提供法治保障。2020年开始实施的新《固废法》,强化了地方政府治理责任和监管责任,明确了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联防联控、规划引导等制度,推动了固体废物末端处置能力建设。新《固废法》是健全最严格最严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和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明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并确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治理的影响深远。2022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提出排放镉等重金属的企业应依法对周边大气镉等重金属沉降及耕地土壤重金属进行定期监测,评估大气重金属沉降造成耕地土壤中镉等重金属累积的风险并采取防控措施,以进一步强化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控制,有效防控涉重金属环境风险。同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具备大规模工业化应用条件,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其中电化学储能技术性能进一步提升,系统成本降低30%以上。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同时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还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促进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多场景应用。2023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2023年12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多部门印发《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的通知,导则明确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之间须密切关联,在产业关联性上,新能源领域“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发展光伏”位列其中,新能源+环保的产业模式属于国家鼓励范畴。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强化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行的政策措施,加强新型储能试点示范跟踪评价,推动新型储能技术产业进步。2024年5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提出“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的改革“路线图”,新规将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市场主体纳入电力市场成员当中,这意味着这些新型市场主体在电力市场的地位将与发电企业、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并列,成为独立的经营主体,这一变化将有利于储能企业、虚拟电厂等新型市场主体更加独立自主地开展业务,推动电力市场的多元化和竞争性。除上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外,国家在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无废城市”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立激励机制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等方面也积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促进行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2、市场空间广阔“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作为指导今后五年及十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处理好发展和减排关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同时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202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明确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等方面的重点任务。同月CCER正式重启,CCER首批方法学覆盖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和造林碳汇四大领域。四类方法学的潜在CCER供应量将分批释放至市场,CCER短期内供给有限,或将刺激CCER开发和交易市场向好发展。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与强制减排市场互补衔接,将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2024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我国将推动金融系统逐步开展碳核算,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资本市场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力度,壮大绿色金融市场参与主体。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4年8月11日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首次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行系统部署,提出“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亿元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的量化工作目标。这15万亿级的量化目标,将为节能环保产业注入新动能,公司战略部署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高度契合,随着后期相关部委行业发展具体措施的陆续出台,必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发展机遇。随着政府工作报告和相关政策的出台,持续强化绿色发展、做大做强新能源、环保产业的信号愈发明显,与之相关的产业及板块有望持续受益。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主要股东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1 | 湖南永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9,815,000 | 59.62% |
2 | 欧阳玉元 | 3,000,000 | 4.49% |
3 | 申晓东 | 600,000 | 0.90% |
4 | 冯延林 | 600,000 | 0.90% |
5 | 中国建设银行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0,000 | 0.82% |
6 | 大通证券光大大通星海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50,000 | 0.82% |
7 |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50,000 | 0.82% |
8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0,000 | 0.82% |
9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 550,000 | 0.82% |
10 | 中国光大银行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0,000 | 0.82% |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