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歌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北京朝歌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朝歌数码
- 企业英文名: Sunniwell Co.,Ltd.
- 实际控制人: 王彤,蒋文
- 上市代码: A11035.SZ
- 注册资本: 14600 万元
-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 大股东: 蒋文
- 持股比例: 23.93%
- 董秘: 孙北平
- 董秘电话: 010-82885908
-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田玉川、于长江
- 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29号海泰大厦17层1717号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北京
- 成立日期: 1993-02-03
-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1020829162
- 法定代表人: 蒋文
- 董事长: 蒋文
- 电话: 010-82885908
- 传真: 010-82883009
- 企业官网: www.sunniwell.net
- 企业邮箱: IR@sunniwell.net
-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29号海泰大厦17层1717号
- 邮编: 100083
- 主营业务: 智能机顶盒、智能摄像头、云桌面终端、商显解决方案等终端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的软硬件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
- 经营范围: 计算机、通信、广播电视、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网络传媒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与工程服务;销售计算机、通信设备、广播电视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北京朝歌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朝歌科技)是一家专业的融合视讯终端产品的设计与制造服务提供商,公司主营IPTV终端、DTV/IPTV混模终端、家庭媒体中心等网络终端设备及信息家电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致力于以创新并富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为全球运营商、系统集成商、行业应用客户提供网络融合与增值业务的应用解决方案。 为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朝歌科技长期专注并保持在数字音视频产品领域的高比例研发投入,积极参与标准制订,已加入多个产业联盟及国际标准组织,并在嵌入式系统、视频服务器系统、网络协议、应用协议、底层驱动、编解码算法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开发经验,且取得大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朝歌科技开放的、跨平台的终端产品架构及完整的技术支撑体系,能够基于最新SoC方案快速完成机顶盒的软硬件协同设计,并实现与中间件系统、内容保护系统的应用集成,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通过在质量控制、供应链管理、业务流程优化等方面的的持续改进,朝歌科技已同全球一流的系统平台厂商以及中间件、内容保护等第三方供应商建立起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成为IPTV机顶盒市场领先的解决方案提供商及设备供应商之一.产品已为众多运营商采用,同时还广泛应用在宾馆酒店、企业政府等行业应用领域。 朝歌科技的所有产品与服务旨在增进网络运营商、数字传媒机构向用户提供增值业务的能力,并为普通消费者带来更加丰富的内容和体验。 朝歌科技立志通过日积月累、坚持不懈的技术创新和经营努力,成为融合视讯终端产品设计与制造服务领域的专家,成为客户长期信赖的合作伙伴,并将朝歌发展成为知名的创新设计与专业服务品牌,进而成为一个在推进网络融合、多重播放以及增值业务发展进程中充满活力、创造力并具有领先地位的优秀组织。
- 商业规划: 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在全球电视新媒体产业快速发展、国内三网融合进程加速的大背景下,公司把握机遇,围绕产品创新和专业化能力提升两条主线实施既定企业战略,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经营计划与目标,经营业绩实现了较快增长,各项经营指标大幅提升,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459.28万元,同比增长93.66%;实现净利润7,177.70万元,同比增长59.93%。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83,966.52万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2,840.11万元,分别比期初增长40.48%和22.5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55.80万元,同比增长500.15%。公司业绩较大幅度增长,一方面是由于国内IPTV业务整体加速发展、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得到了相应的市场体现;另一方面公司持续推行全流程成本管理,在产品开发、采购、制造、交付等各环节采取有效的成本降低措施,在帮助客户不断降低总成本的同时保持了稳定的盈利水平。 行业情况 1、行业分类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在三网融合及电视新媒体产业发展的时代大背景下,公司的主营业务面向传统电视行业“互联网+”、面向以IPTV、OTTTV、智慧家庭为代表的新应用、新业态,公司的产品与服务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经营发展与通信产业、数字电视产业、文化产业、智能硬件产业、智慧家庭产业的发展密不可分,与IPTV、OTTTV、DVB+OTT等互动电视新业务的发展密切相关。多样化的互动电视业务形态的出现,极大的丰富了电视内容和电视使用方式,丰富了消费者对内容传播媒介的选择空间,为电视大屏市场注入活力,也为设备厂商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根据公司主要产品功能及服务对象的特点,公司所处行业具体为互动电视设备行业。互动电视设备行业面向互动电视业务运营,是随着三网融合以及IPTV、OTT等互动电视业务的快速发展而出现并成长起来的一个细分行业。2、行业产业链概况互动电视产业链由业务运营、技术与设备两条主线组成。整个产业生态系统的参与者们围绕着以优质内容和丰富应用服务于最终家庭用户的目标,共同进化、联动发展,并越来越多地参与到运营服3、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1)上游行业发展情况上游行业发展时间长,竞争较为充分,其产品的技术更新和升级对本行业的技术进步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互动电视智能终端产品:硬件生产主要以各类主芯片、存储芯片及电子元器件为原材料,这些原材料所在的半导体行业、电子元器件行业均为已充分竞争的成熟产业,有利于公司控制采购成本、根据计划安排生产,对本行业发展不存在不利影响。网络视频行业应用系统及解决方案:除终端产品所需原材料外,其他少量采购服务器、存储设备、显示设备,供应商集中在国内外大型IT企业,采购选择空间较大。(2)下游行业发展情况下游行业未来的快速发展将带动本行业的发展,下游行业对视频应用产品的需求与市场规模的持续增长以及这些行业自身的发展,为公司的产业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基础。影响市场需求变动的主要因素包括行业监管政策、下游运营商业务推广力度、技术进步等。在电信运营商驱动下,面向家庭应用的互动电视终端行业目前处于成长期向成熟期过渡阶段。务中。4、行业经营的特点与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围绕着运营商业务推广的共同目标,终端设备商的生产和销售均直接或间接的以电信运营商订单为导向,终端企业通常按照订单模式按需生产,报告期内整体市场需求稳步提升。(1)行业周期性公司所属行业是一个新兴的行业,主要面向家庭娱乐和信息消费,市场规模一直处于稳中有升的状态,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明显,与国内或国际经济波动弱相关,因此行业不具备明显的周期性。(2)行业区域性由于不同电信运营商在国内不同区域IPTV业务推广的力度不同,本行业表现出一定的区域性特点,四川、广东、浙江、江苏、河北等互动电视业务推广力度较大的地区终端产品需求量较大,而随着三网融合进入全面推广阶段,行业区域性特征未来将会弱化。(3)行业季节性由于第一季度中国节假日较多,各电信运营商促销活动力度较大,因此从提前备货角度考虑,每年第四季度为全年终端设备需求高峰期,本行业表现出一定的季节性特征。5、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政策本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工信部。工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以及信息产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统筹推进国家信息化工作,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本行业下游的运营商及内容集成播控牌照商在开展互动电视业务运营与内容运营时,均受广电总局相关政策的指导与制约,因此,广电总局的政策导向和行政管理将对行业产生重要影响。广电总局的主要职能包括:负责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在政策方面,符合可管可控要求的IPTV获得了政策的支持,发展速度较快,随着政策逐步规范对OTTTV的管理,目前国内电信运营商结合OTT内容集成播控牌照商推广OTTTV业务的模式也得到了政策认可。三网融合是国家重要的产业政策,也是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发展趋势和历史机遇国家主管部门颁布的这一系列推动行业发展的政策,为互动电视全产业链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公司业务的经营与发展提供了有利环境条件,公司将把握时机,加强关键技术的研发与产品的创新力度,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加速公司业务的发展。 财务分析 总资产:较上年末增加24,196.90万元,同比增长40.48%,主要是由于公司2017年度业务规模大幅提升,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相应大幅增加。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5,832.73万元,同比增长40.78%,主要是由于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发展,公司营业收入不断增长且客户回款情况良好,以及向银行借款增加流动资金所致。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14,415.61万元,同比增长74.42%,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8.83%,而去年同期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0.90%。主要是由于本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度增长,应收账款同步增长所致。存货:较上年末增加8,545.34万元,同比增长50.7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订单较为充盈,公司预期未来智能终端产品的销量仍将保持较快速度的增长,加强了原材料的备货,导致期末存货大幅增长。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3.66%,主要是由于公司主要产品互动电视智能终端的销售收入持续增长所致。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01.56%,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营业成本同比增长所致。管理费用:同比增长33.8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引进技术人才加强新产品研发,加大了研发投入,其中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同比增长350.03%,主要是由于公司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对流动资金需求增加,公司通过银行综合授信贷款、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相应的增加利息费用所致。营业利润:同比增长101.79%,净利润:同比增长59.93%,其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了60.45%。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虽然产品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但由于规模效应,三项期间费用未同比例增长,同时营业外收入和其他收益大幅增长所致。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96.08%,主要是由于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新准则的要求,公司2017年增值税退税款计入其他收益所致。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57.99%,主要是2016年营业外支出包括相关部门罚没2万元,2017年公司无此类支出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构成的比例变化不大,其中互动电视智能终端产品增幅较大:互动电视智能终端产品:收入同比增长98.28%,一方面由于国内IPTV、OTTTV业务整体加速发展、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公司加强对核心客户的维护和新客户的开发,使得公司终端产品销售数量大幅提升所致。网络视频行业应用系统及解决方案:收入同比增长61.60%,一方面由于公司对DMX公司的销售稳步增长,一方面公司向华为公司销售部分网络教育系统中的前端系统软件和终端硬件产品所致。互动电视系统平台产品及平台运营相关服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1.04%,收入减少主要原因系iTalkTV从公司采购平台运营服务金额下降所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7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大幅增加,较上年度增长4,319.43万元,但与净利润7,177.70万元差额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应收帐款相应增加,同时公司预期未来智能终端产品的销量仍会保持较快速度的增长,因此主动增加了原材料的备货,以上因素增加了营运资金占用,导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差额较大。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增加了1,254.60万元,主要是由于本年度减少了固定资产购建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减少了8,672.25万元,主要是由于2017年公司偿还上年到期银行借款,同时现金分红比上年度有所增加,导致2017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为负2、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金额22,6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已全部赎回,当期收益19.71万元。上述理财产品均属于短期,相关投资行为已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收益。 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积极履行企业公民应尽的义务,在致力于生产经营、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充分尊重员工、客户、供应商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各方合作,加强沟通与交流,实现股东、员工、上下游合作者、社会等各方力量的均衡,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主要股东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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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阳光共创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2,020,415 | 8.23% |
2 | 安徽科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399,559 | 3.70% |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