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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新能002310.SZ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Beijing Orient EcoEnergy Co., Ltd. · 地方国有企业 · 北京
深圳证券交易所 已上市
上市日期
2009-11-27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注册地
北京
控股股东
国联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国朝东方绿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实际控制人
-
股票代码
002310.SZ

上市信息 以交易所披露为准

企业简称
东方新能
股票代码
002310.SZ
上市日期
2009-11-27
大股东
国联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国朝东方绿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比例
13.33 %
董秘
于旸
董秘电话
010-50873878
所在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闫宏江;崔亚兵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来源:最新年报

企业全称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110000102116928R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注册地
北京
成立日期
1992-07-02
法定代表人
刘拂洋
董事长
张浩楠
企业电话
010-59388888,010-50873878
企业传真
010-59388885
邮编
100022
企业邮箱
dfxn-irm@orientee.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6号楼21F-22F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 / 经营范围 / 公司概况

主营业务:新能源电站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为核心的主业范围,并围绕此构建了全新的商业模式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核材料销售;建设工程设计;公路管理与养护;旅游业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测绘服务;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污染治理;花卉种植;水生植物种植;橡胶作物种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专业设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建筑材料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缝制机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玩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批发;母婴用品销售;企业形象策划;建筑砌块销售;规划设计管理;平面设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刀剑工艺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态资源监测;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图文设计制作;绣花加工;软件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日用杂品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日用产品修理;工程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10),创立于1992年,2009年成为中国园林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2019年北京市朝阳国资委成为东方园林实际控制人。

公司作为生态城乡与美好生活运营商,致力于提供城乡高质量发展全套解决方案。

依托生态环境、产业运营及环保产业三大板块,东方园林深耕艺术造园、水系治理、矿山修复、生态造林、生态农业、活力文旅、公共产品、产品创新、环保工厂、污水治理、再生资源、低碳智慧十二大产品线,整合规划、设计、工程、运营、资源化再利用等多维度优势,提供领先的全产业链服务。

目前业务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打造了100多个生态、环保精品项目;累计造园1万公顷,园内植被已累计吸收二氧化碳约2千万吨。

东方园林作为行业领先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拥有300多项生态修复与水环境治理专利,并掌握逾200项固(危)废处理技术专利,以领先的综合技术体系持续引领生态环保行业创新发展。

“心系地球致敬美好!”东方园林将持续深耕生态环境、产业运营、环保产业三大板块,为我国的城乡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商业规划 来源:招股说明书

公司完成司法重整后全面转型新能源赛道,确立了以新能源电站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为核心的主业范围,同步适度优化整合存量生态环保业务,积极培育多元配套业务,构建多板块协同发展格局。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1、可再生能源建设和运行。

2026年上半年,新能源发电延续较快增长,行业处于“装机规模化扩张、上网电价全面市场化、消纳约束趋紧”的阶段。

据国家能源局新闻发布的数据,截至2026年6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24.55亿千瓦,同比增长13.7%,约占我国总装机的60.7%;其中,水电装机4.54亿千瓦,风电装机6.79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12.74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48亿千瓦。

风光装机合计19.5亿千瓦,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48.3%,太阳能发电装机与燃煤发电装机(12.75亿千瓦)基本持平。

上半年风电新增并网3,862万千瓦、光伏新增并网7,207万千瓦;规模以上风电、光伏累计发电量分别达5,984亿千瓦时、6,555亿千瓦时,风光发电量合计1.25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4.6%。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首次超过四成(41.2%),煤电半年发电量占比首次降至50%以下(49.7%)。

消纳方面,2026年上半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0.9%、光伏发电利用率91.4%,较2025年(风电94.3%、光伏94.8%)有所下降,新能源装机高速扩容带来消纳压力明显上升。

2、重点行业政策(1)2026年2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6〕4号),明确了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各类型电源和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功能进一步成熟完善,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稳中有升。

《意见》要求打通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经营区之间市场化交易渠道,尽快实现跨经营区常态化交易;同时健全电力市场的各项功能,完善容量电价与调节性资源保障机制,扩大并有序推动各类主体参与市场。

(2)2026年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全文发布。

《十五五规划》强调加力建设新型能源基础设施,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实施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动。

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建设“三北”风电光伏、西南水风光一体化、沿海核电、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加强分布式能源就近开发利用,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

(3)2026年6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26〕884号)。

《规划》锚定2030年核心量化目标: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58亿吨标准煤;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5%;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超50%、成为电力装机主体,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50%、成为电量主体;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析公司布局分布式光伏与陆上风电项目,长期持有优质电站获取稳定发电现金流;同步对外输出新能源EPC工程,配套布局电源侧、用户侧储能业务,培育电力市场化交易等增值业务,形成轻重资产互补、双向赋能的盈利体系。

公司持续推进风光优质资产外延并购,快速做大并网装机体量,新能源板块已成为公司营业收入与利润的核心增长支柱。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海城锐海100%股权、电投瑞享80%股权收购工作,并于2026年5月起将两家标的公司纳入合并报表。

本次并购落地后,公司新增分散式风电、集中式光伏优质资产,风光总装机规模提升至约1.26GW;2026年1-6月实现总发电量4.19亿千瓦时、上网电量4.17亿千瓦时。

公司业务覆盖京津冀、河南、海南、福建、湖南、广东、辽宁等多省市,以中东部高电价分布式光伏为基本盘,同步拓展分散式风电项目,不断完善综合能源服务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亿元,同比增长115.49%;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10.04万元,实现扭亏,标志着自2024年底完成司法重整、全面转型新能源以来,公司战略转型已取得阶段性实质成果。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如下:(1)新能源发电运营。

涵盖分布式户用/工商业光伏、分散式陆上风电自持运营。

同时,公司积极探索推进风光配套储能布局,规划配套储能提升电站消纳能力与调峰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发电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1亿元,占上半年营业收入的94.50%。

(2)EPC工程建设服务。

承接分布式光伏、小型风电场、储能电站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务,面向工商业园区、地方平台、产业园区提供一体化建设交付服务,与自持电站业务形成协同:一方面对外输出工程能力获取施工收入,另一方面通过EPC项目锁定优质电站并购储备标的,打通“开发-建设-持有运营”完整产业链。

(3)生态环保业务。

持续优化整合生态修复、油泥处理等存量项目,加快PPP项目回款与资产盘活;挖掘生态项目差异化收益空间,探索生态治理与新能源主业在技术研发、客户资源、应用场景等多维度协同路径,推动两大板块双向赋能、优势互补,形成互促共生、循环联动的绿色产业融合发展体系。

2、主要经营模式(1)项目开发与资产并购。

公司采用“自主开发+股权并购”双轮扩张。

聚焦高负荷区域开发分布式光伏,同步跟进地区优质风电资源,持续挖掘并储备高禀赋新能源项目,夯实主业发展底盘。

(2)采购与工程建设。

公司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集中招标采购管理体系,光伏组件、风机、储能设备、建安施工以公开集中招标为主,严控设备与施工成本;项目建设实施全流程闭环管控,从设计、土建、设备吊装、系统调试到并网验收建立标准化作业流程,保障工程交付质量、缩短并网周期,加快电站转固并产生电费收益,持续提升项目整体投资回报率与运营稳定性。

1、本报告期,公司综合毛利7,154.35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综合毛利率47.96%,较上年同期约提升3.28个百分点。

综合毛利率上行主要源于高毛利率的新能源发电业务占比由72.69%升至94.50%,主业切换带来盈利水平结构性抬升。

新能源发电毛利率50.08%(其中光伏49.92%、风电51.21%)有所下降,主要受赤壁威士达并表周期变化与新增资产结构影响:赤壁威士达于2025年4月纳入合并范围,上期毛利率仅包含光伏效益较高的第二季度,本报告期赤壁威士达完整并表,叠加光伏一季度及新并表资产结构影响,整体毛利率阶段性回落。

2、本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811.05万元,较上年同期由负转正。

其中信用减值损失转回1,264.02万元(上年同期转回154.40万元)。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净利润754.39万元,其中少数股东损益444.35万元(主要为电投瑞享20%少数股东权益),归母净利润310.04万元,扣非后净利润51.58万元,两项同步扭亏。

前期应收款项等资产质量持续改善、历史包袱加速出清,对当期利润形成正向贡献;叠加并表标的自身盈利,扭亏基础得到夯实。

3、管理费用同比增长52.45%、财务费用同比增长164.87%,主要因业务扩张带来人员成本增加及筹融资规模扩大提升利息支出。

随着存量资产稳定运营、收入完整并表及债务结构优化,财务费用率有望逐步摊薄。

4、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0.76亿元,较期初增加26.93亿元。

其中固定资产由12.55亿元增至37.29亿元,比重增加24.07%。

主要原因是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并表;负债增量集中于长期融资科目,有息负债具体构成如下:5、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9,969.66万元,同比增长196.10%,收现比1.34倍,新能源发电业务收入回款良好、现金保障程度较高。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8,830.98万元,主要为业务扩张、并表及前期投入形成的营运资金前置使用。

报告期末账面保留一定规模货币资金,公司将通过资金集中归集、置换高成本负债等方式,持续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与财务弹性。

2026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围绕核心主业,依托现有项目储备与产业合作资源,多措并举夯实经营基本盘。

一是加速并购资产整合,充分释放经营协同效能。

高效完成两项标的资产交割后的一体化梳理工作,推动财务核算、电站运维、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全面统一落地;打通新增资产与存量电站在区域布局、运维技术、电力客户及交易资源层面的联动共享,提升发电资产整体利用效率与盈利水平。

二是多措并举挖掘经营潜力,改善经营性现金流水平。

对自持风光资产实施精细化运营管理,稳步压降单位发电量运维成本;科学统筹新增项目资本开支规模与投放节奏,确保投资节奏与经营性现金流入合理匹配。

三是布局多元增值业务,培育新增长极。

依托自有风光电站资源落地储能配套项目,推动储能业务独立成板,布局电源侧、电网侧及用户侧的储能配套解决方案,实现增量收益。

四是拓宽融资渠道,优化整体财务结构。

推进内部资金集中归集与统筹调度,盘活存量闲置资金,提升内部资金使用效率;置换存量高息负债,持续压降财务利息支出;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寻求多元化的低成本资金渠道,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发展进程 企业历史沿革

本公司是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8月21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关于同意北京东方园林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京政体改股函[2001]48号)批准,北京东方园林有限公司以2001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366.13万元,按1:1的比例进行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后,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数为3,366.13万股,每股面值1元,股本总额为3,366.13万元。

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为何巧女、唐凯、刘骅、陈允中、傅颀年、桑俊和程慧琪等七名自然人。

自2026年1月13日起,中文名称由“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由"BeijingOrientLandscape&EnvironmentCo.,Ltd."变更为"BeijingOrientEcoEnergyCo.,Ltd.",证券简称由"东方园林"变更为"东方新能",英文简称由“”OrientLandscape”变更为“OrientEcoEner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