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凯龙股份
  • 企业英文名: HUBEI KAILONG CHEMICAL GROUP CO.,LTD.
  • 实际控制人: 荆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市代码: 002783.SZ
  • 注册资本: 49979.5666 万元
  • 上市日期: 2015-12-09
  • 大股东: 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 15.03%
  • 董秘: 孙洁
  • 董秘电话: 0724-2309237
  •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刘起德、方芳
  • 律师事务所: 炜衡沛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
  • 概念板块: 化学制品 湖北板块 参股新三板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预盈预增 民爆概念 氢能源 军民融合 新能源车 国企改革 燃料电池 生态农业 军工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湖北
  • 成立日期: 1994-06-30
  •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800271750145D
  • 法定代表人: 邵兴祥
  • 董事长: 邵兴祥
  • 电话: 0724-2309237
  • 传真: 0724-2309615
  • 企业官网: www.hbklgroup.cn
  • 企业邮箱: zbb@hbklgroup.cn
  • 办公地址: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
  • 邮编: 448001
  • 主营业务: 民用爆破器材、硝酸铵及复合肥、纳米碳酸钙及石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爆破服务
  • 经营范围: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纸塑包装制品、精细化工、化工建材(不含危化品)的生产销售,化工机械制造及安装服务(不含特种设备),化工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金属复合材料生产、加工、销售;机械电子信息系统整机及配套设备、智能移动设备的开发、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原省属军工企业——国营襄沙化工厂(代号第9615厂)于1994年主体改制组建的。经过50多年的创业发展,公司已从单一的地方军工企业壮大为多元构架的企业集团,是湖北省民爆龙头企业、全国民爆行业重点骨干企业。公司于2015年1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分(子)公司分布新疆、宁夏、山东、贵州、辽宁以及湖北省内武汉、荆门、云梦、广水、麻城等地。公司是全国民爆行业内为数不多具有完整产业链的企业,已形成合成氨、硝酸铵及复合肥、民爆器材、爆破服务、矿山开采和危险、危化货物运输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现生产经营业务主要有五大板块:民爆器材板块、化工产品板块、矿业产品板块、工程爆破服务板块和现代物流板块。民爆器材板块中工业炸药生产许可能力24万余吨/年(其中混装炸药产能7.91万吨),拥有乳化炸药、膨化炸药、改性铵油炸药、震源药柱四大品种;拥有数码电子雷管生产许可能力7008万发,导爆管雷管(仅限出口)生产许可能力500万发,塑料导爆管生产许可能力37000万米,工业导爆索生产许可能力2000万米,中继起爆具生产许可能力4500吨;化工产品板块中硝酸铵及复合肥综合生产能力80万吨/年,合成氨生产能力20万吨/年;矿业产品板块中建筑用石料生产能力为1600万吨/年,氧化钙(石灰)生产能力为100万吨/年,纳米碳酸钙生产能力为5万吨/年;工程爆破服务板块有各级资质爆破公司共14家,其中一级资质爆破公司3家;现代物流板块有11个物流公司,其中包含10个危险品运输公司、1个铁路专用线运输公司,运输车辆合计336辆,核定载质量2300吨左右。公司研发能力卓越,技术实力雄厚,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51人;组建了凯龙武汉研究院、武汉智慧农业研究院、碳酸钙产品研究院、爆破技术研究院等四大研发机构,打造了省级技术中心、湖北省民用爆破器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博士后凯龙产业基地和凯龙楚兴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四大技术平台;通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共开发新产品、新技术490项,取得专利296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承担了国家级火炬计划膨化硝铵型震源药柱、乳化系列震源药柱项目的研究,与南京理工大学首创研制了膨化硝铵震源药柱并被评为国家级新产品,与深圳金奥博公司合作研发的JK型乳化炸药工艺技术及设备填补了国内外空白,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公司科技创新成效显著,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并有5家子公司陆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2家子公司入选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子公司被授予“湖北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多次获得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省级科技进步二、三等奖、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等。公司建立健全了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体系认证。公司生产的“凯龙”牌炸药获“湖北省名牌产品”和“新中国60年湖北高科技产品优质奖”荣誉称号,“凯龙”商标获“湖北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称号,“凯龙”牌震源药柱获“全国用户满意产品”称号。公司牢固树立“安全是企业和员工的生存之本”的安全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安全,以健全制度维护安全,以严格检查考核保证安全,以加大投入提升安全,着力打造“安全下意识”的安全价值体系,该价值体系已成功申报管理专利。公司连续九届被湖北省政府授予湖北省安全生产红旗单位,荣获湖北省首届“十佳安全生产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被国家安监总局认定为“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公司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积极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行了清洁文明生产,通过了ISO14001:2015环境体系认证。公司紧紧围绕改革发展不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在秉承军工人团结奉献、坚忍不拔品质基础上,弘扬主旋律,塑造新形象,立志“百年企业,民爆旗舰”的企业愿景,提炼出“责任、敬业、创新、进取”的核心价值观,构建了公司中层正职及以上领导的“价值共同体”,并形成“价值共同体”的“共同价值观”,在全体员工中立起了“天天追求卓越,人人努力向上”的工作准则,使凯龙文化成为企业超常规发展的强大精神支柱。公司经济快速增长,经营业绩优良,曾获得“中国上市公司金牛奖”、“中国上市公司杰出产业链创新奖”、“湖北省企业改革开放三十年杰出贡献单位”、“湖北省长江质量奖”、“湖北省经济效益先进单位”、“湖北省同类产品最畅销金奖”、“湖北制造业企业100强”、“荆门市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企业”等荣誉;公司社会信用良好,曾被授予“中国上市公司诚信企业百佳奖”、“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省首届诚信纳税百佳纳税人”、“全国市场质量信用用户满意企业”、“湖北省优秀信贷诚信客户”、“湖北省消费者满意单位”、“湖北省优秀诚信企业”、“湖北省劳动保障诚信单位”、“湖北省文明诚信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公司愿同国内外朋友携手并进,共谋发展,以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回报客户和社会。
  • 发展进程: 经1994年6月8日原湖湖省体改委鄂改生[1994]86号、1994年6月9日原湖湖省国防科湖办鄂国企字[1994]46号批准,同意襄沙湖湖厂、湖湖信托、卫东机械三家作为湖起人,组建“湖湖科湖湖湖湖湖湖湖”(因暂定名与其他湖湖名称冲突,湖湖设立时定名为湖湖襄沙湖湖湖湖湖湖湖湖,1997年10月经湖湖省湖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湖湖名称变更为湖湖湖湖湖湖湖湖湖湖湖湖湖湖)。湖湖以定向募湖方式设立,总湖本2,498万湖,每湖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法人湖2,436万湖,包括襄沙湖湖厂认购1,025万湖、湖湖信托认购500万湖、卫东机械认购150万湖、社会法人定向募湖761万湖;另向内部职湖募湖62万湖。荆门市资产评估湖湖对襄沙湖湖厂出资资产进行了评估,于1994年4月18日出具《国营襄沙湖湖厂湖湖制改造资产评估结果报告行》(荆评字[1994]第8号),确认拟出资资产净值为1,024.67万元。原荆门市国湖资产管理局《关于对荆门市襄沙湖湖厂湖湖制改组资产评估确认的通知》(荆国企[1994]11号)对评估结果予以确认。1994年6月25日,荆门市审计事务所出具《关于湖湖科湖湖湖湖湖湖湖的资金验证报告》(荆审所字[1994]第37号),以原湖湖省体改委鄂改生[1994]86号文批复的湖湖数和湖权结构为依据确认湖湖设立时注册资本和湖本结构。湖湖于1994年6月30日在湖湖省湖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27175014-0(4-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因向社会法人和内部职湖募湖湖湖未足额募湖,湖湖于1995年4月10日申请将注册资本由2,498万元变更为2,098万元,并于1995年4月24日领取了注册号为27175014-0(4-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商业规划: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民用爆破器材、硝酸铵及复合肥、纳米碳酸钙及石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爆破服务。近年来,公司积极响应行业发展政策,紧抓发展机遇,一方面通过横向兼并收购,提升民用爆破器材的产能,完善民用爆破器材在生产和销售上的区域分布,增强公司在民爆行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延长产业链,完善业务布局,实现纵向一体化发展。一)主要产品与服务情况1.民用爆破器材民用爆破器材产品广泛应用于石油、煤炭、采矿、冶金、交通、水利、电力、建筑、国防工业等多个领域,尤其在基础工业、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公司生产的民用爆破器材产品主要包括乳化炸药、膨化硝铵炸药、改性铵油炸药、震源药柱和工业雷管,其主要性能和用途如下:2.硝酸铵及复合肥公司生产的硝酸铵主要作为工业炸药的原材料,还可用于硝基复合肥生产、尿素硝酸铵溶液生产及医药和其他硝酸盐生产。硝基复合肥适用于温室大棚作物、喜硝态氮大田作物及花卉、果树、蔬菜、烟草、棉花等经济作物,特别适合于旱地作物施用,适用于弱酸性、中性及偏碱性等各类土壤,可用作基肥和追肥。公司生产的硝酸铵部分为公司的工业炸药和硝基复合肥生产提供配套,部分外销。公司现有硝酸铵产品性能和用途如下:公司现有复合肥产品性能和用途如下:3.合成氨公司生产的合成氨是化工行业的源头,可广泛应用于氨水、双氧水、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尿素、硝酸铵等产品的生产。4.工程爆破服务公司目前在湖北、宁夏、贵州、山东、新疆、辽宁等地拥有从事工程爆破业务的子公司,上述子公司主要在其省内为公路、铁路、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矿山开采等提供工程爆破服务。5.石料公司生产的石料产品主要以不同规格型号的碎石组成集料的形式用于水泥、沥青、碎石稳定土等各类混凝土和稳定材料中;用于道路、桥梁、隧道、堤坝河岸等建筑工程的辅助工程中;同时可以以装饰材料的形式应用于各类建筑工程和带有美化效果的场合以及用于石灰石等生产。6.纳米碳酸钙公司目前生产的纳米碳酸钙主要为硅酮胶、汽车胶和光伏胶专用的活性纳米碳酸钙,具有白度高、比表面积大、活性好、吸油值稳定等特点,以及良好的触变性、分散性、可控可调的胶体流变性能。公司生产的纳米碳酸钙主要性能指标如下:二)主要经营模式1.采购模式公司设立集采中心,专门负责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工作,并建立统一的电子采购平台。公司对合格供方资格进行统一管控,每年底统一组织评审,综合考察供方规模、资质、供货能力及过往供货业绩决定是否将其纳入及保留在供应商网络管理体系内,每种原材料合格供方不得少于三家。公司执行物资采购计划制度,各需求单位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物资消耗定额及库存情况,编制月、周及临时采购计划。公司工业炸药的主要原材料中,硝酸铵主要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凯龙楚兴提供;包装材料主要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华新材料提供。硝酸铵主要原材料为合成氨,主要由凯晖化工自产;合成氨的主要原材料为煤,目前主要与大型煤炭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方式进行采购。纳米碳酸钙的主要原材料为石灰石和煤,主要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宝矿业自行进行招议标采购,公司集采中心进行监管。除上述情况外,凡有两家及以上单位使用或能形成较大采购批量的或进行储备采购的大宗物资,由集采中心按照公司“招(议)标管理办法”招标,根据招标结果确定供货方;其他情况则由需求单位采购部门按照“比质比价”原则采购,且两种方式下投标/询价单位必须不少于三家。公司执行严格的采购合同制度,其中大宗材料采购签订年度合同,供应商根据公司阶段性需求,分期、分批组织供货。2.生产模式公司每年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并列入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下发至各分子公司执行。公司在备有安全库存的基础上以销定产,并且工业炸药全年产量不能超过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能力。公司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下达的月计划编制月度生产计划、安排生产班次,根据销售部门下达的周计划和临时生产计划进行分解,形成每日的生产作业令,并下达给各生产班组,由各生产班组安排生产。生产过程中,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成本管理制度。合成氨和硝酸铵生产线具有连续化生产的特点,无特殊情况不会停车。复合肥生产则是在保证硝酸铵供应量的前提下以销定产,生产部门根据市场部提供的销售计划编制生产作业计划并组织生产。同时公司的复合肥存在部分委托第三方贴牌生产的情况,上述委托第三方生产模式均签订正式合同,并委派人员到受托企业实地考察受托方的生产装置及其他相关质量保证的软硬件措施。石料生产系按照生产能力并结合矿藏量、市场需求和天气情况等进行排产。氧化钙按照每月市场部门提供的销售计划及客户需求产品指标安排生产。纳米碳酸钙生产系根据市场需求,在保证一定库存量的基础上以销定产。3.销售模式目前,公司工业炸药、工业雷管产品采用直接向终端用户直销和通过民爆经营公司销售并重的模式,湖北省内则主要通过湖北联兴销售给终端客户。公司震源药柱产品直销给中石油、中石化等终端用户。在工业炸药、工业雷管销售流程上,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客户可根据需求节奏向公司提出具体订单,公司根据订单组织生产和发货。与此同时,客户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和《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在“两证”齐备的条件下公司向客户发货;货物运到后,客户向其所在地公安机关回缴两证。在买卖行为成交后的3日内,公司按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将交易的品种和数量向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销售出库备案。公司硝酸铵产品主要采取直销的方式,以工业炸药生产厂家为主要目标客户。购买硝酸铵的客户需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和《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流程与上述工业炸药流程基本一致。硝基复合肥主要采取全国各地农资公司代理销售模式和向大型化肥品牌商直销的模式。合成氨产能与公司硝酸铵生产装置相匹配,主要自产自用,基本不对外销售。石料主要直接或通过中间商销售给周边商混站、沥青站、水稳站、砖厂、机制砂生产企业及公路、高铁项目;氧化钙产品直接销售给荆门周边及河南部分地区的炼钢厂、漂白粉生产企业;纳米碳酸钙产品采取直接销售模式,销售给建筑密封胶行业、汽车胶粘剂行业、光伏胶行业的相关客户。公司对客户进行严格的信用管理,销售部门负责客户信用调查,并执行动态管理,每年至少更新两次,据此确认客户的信用额度、信用期限与折扣期限等。此外,公司执行严格的销售价格管控,针对工业炸药产品,各单位每年3月底前需将本年度产品销售价格、销售政策报公司民爆子集团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转综合管理部备案;针对硝酸铵及复合肥产品则执行原材料价格与产品销售价格挂钩联动管理;合成氨和石料产品则根据市场行情制定、调整价格。4.省内特殊的销售模式2006年7月,湖北联兴成立,省内除原有的少数大型直供客户外,工业炸药产品均通过湖北联兴中转销售给各地民爆经营企业。湖北联兴是由省内民爆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出资、并经原国防科工委批准成立的、负责掌握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的民爆安全管理平台。其职责是加强省内民爆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湖北联兴成立后,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原有的购销关系不变,购销意向仍由双方直接达成。实际操作中则通过湖北联兴进行购销的备案和票面中转。201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发布《关于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936号),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具体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2015年8月,湖北省物价局、省国防科工办、省公安厅发布《转发关于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工服〔2015〕108号),全面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取消民爆器材流通费率控制和爆破作业服务费管理,由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省物价局印发的《湖北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作价办法》(鄂价工农〔2008〕279号)停止执行。由于民爆行业的特殊性及多年来的销售惯例,公司在湖北省内民用爆炸物品的采购和销售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通过湖北联兴进行中转,湖北联兴收取3%的管理费。湖北省内民用爆炸物品通过湖北联兴交易的具体执行过程为:生产企业对湖北联兴的销售和湖北联兴对经营企业的销售同时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生产企业按照协商确定的销售价格向湖北联兴开具发票,湖北联兴按照销售价格的3%加收管理费后向经营公司开具发票,货款支付则由经营企业向湖北联兴支付,湖北联兴扣除管理费后将货款支付给生产企业。湖北联兴的设立主要是出于加强安全监督,便于掌握产品购销信息的考虑,湖北联兴作为一个产品购销、流向信息的统一汇集点,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购销行为从下单、发货、收货到结算,所有流程的信息均通过湖北联兴,湖北联兴基于该运作方式建立了湖北省民爆安全信息网,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民用爆炸物品购销及流向信息,因此湖北联兴在保障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方面具备明显优势,为主管部门提供了更加有效的监管手段,对行业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提高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三)公司产品市场地位公司系我国民爆行业优势骨干企业,是我国目前品种门类最齐全的民爆生产企业,也是行业内为数不多具有完整产业链的企业,可以给客户提供综合配套服务,同时公司各类产品性能优异,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四)公司主要销售区域市场份额变化情况民用爆炸物品属于危险物品,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存储、使用采取严格的管制措施,其安全管理及运输、存储成本高,因此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公司产能分布位于我国中部的湖北省(总部),以及山东、辽宁、宁夏、新疆等区域,良好的地理位置及合理产业布局使公司能够迅速、有效的应对市场需求。公司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已进入贵州、山东、甘肃、四川、重庆、陕西、福建、江苏、江西、广东、广西、湖南、河南、河北、宁夏、内蒙古、西藏、青海、云南、新疆、辽宁、浙江等全国绝大部分区域,是国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覆盖面最广的企业之一。特别是近年来西部区域市场需求增加,公司紧抓行业结构调整机遇,积极通过行业内兼并重组成功进入新疆市场,公司在新疆的民用爆炸物品产能从并购时的1.4万吨增加到目前的6.01万吨,市场份额逐步增加。五)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民用爆破器材仍是公司经济发展的支柱,其经营成果是公司整体业绩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通过继续优化民用爆破器材产品产能布局,促进公司产能得到释放,从而促使公司获得了更好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前期并购的几家子公司逐步走向正轨,为公司带来较为稳定的利润来源。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878.9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08.6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1.89%。主要是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波动及下游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周期性波动对公司盈利的稳定性带来一定的影响。(二)公司所属行业情况公司所属的行业为民爆行业,民爆行业是推进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重要基础性行业。一)民爆行业总体经济情况报告期内,民爆行业总体呈现缩量下行态势,但在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走低以及西部区域市场需求增加的带动下,行业总体利润保持稳定增长,企业安全投入得以保障。2024年上半年,生产企业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3.17亿元,同比下降10.62%;累计实现利税总额59.63亿元,同比增长14.66%;累计实现利润总额46.26亿元,同比增长18.92%;累计实现爆破服务收入145.72亿元,同比下降2.00%。销售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5.47亿元,同比下降14.18%;累计实现利税总额8.22亿元,同比下降9.09%;累计实现爆破服务收入5.10亿元,同比下降17.10%。截至报告期末,主要原材料粉状硝酸铵价格为2,609元/吨,同比下降9.85%;多孔粒状硝酸铵价格为2,662元/吨,同比下降10.43%;液态硝酸铵价格为2,456元/吨,同比下降10.66%。(数据来源于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工作简报)二)民爆行业上下游情况民爆行业的上游主要为生产所需的硝酸铵、乳化剂和油性材料等原材料供应行业,上述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民爆生产企业的利润会造成直接影响。其中硝酸铵为工业炸药最主要的原材料,其价格的波动对民爆器材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民爆行业被称为“基础工业的基础,能源工业的能源”,行业下游主要面向煤炭、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的开采等行业需求,与国民经济发展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紧密关联。在国民经济景气、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各类矿产需求旺盛时期,民爆行业也会处于相对较好的发展阶段。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进能源革命、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任务,加上“一带一路”倡议的走深走实,极大地带动矿产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进一步拉动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市场需求。三)行业监管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2018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信部安全[2018]237号),明确指出支持企业实施兼并重组,通过重组整合,减少危险厂点和危险源,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市场竞争力。除此之外,还提出民爆行业强化安全管理、化解过剩产能、提高产业集中度、延伸产业链,与矿产资源开采、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机衔接,推动技术进步和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的具体举措。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印发《“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联信发[2020]157号),明确民爆行业是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的重点行业之一,提出深化工业互联网和安全生产的融合应用,构建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生产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及评估体系,建立风险特征库、失效数据库、安全生产评估模型和工具集,提升企业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管控水平。2021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提高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深入推进智能制造,调整优化行业结构,严格执行工业雷管减量置换为工业数码电子雷管政策,全面推广工业数码电子雷管。同时,还提出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重组整合,支持民爆企业联优并强。2023年12月,工信部制定了《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该标准为民爆行业整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提供了有利依据。四)公司的应对措施公司在民爆行业中拥有较高行业地位,在规模、技术、安全生产管理能力、销售能力等衡量行业内企业竞争力的各项指标方面优势明显,在行业整合中占据优势地位;是我国目前品种门类最齐全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也是行业内为数不多具有完整产业链的企业,可以给客户提供综合配套服务,同时公司产品性能优异,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结合目前行业的产业政策、发展形势及监管要求,2024年下半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各生产线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提质增效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培育壮大公司新质生产力。进一步优化民用爆炸物品产能布局,将布局不合理、产能利用率低的产能转移至其他生产点,以获得更好的产能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5,118,352 15.03%
2 邵兴祥 40,701,864 8.14%
3 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3,960,000 22.30%
4 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7,662,835 1.53%
5 深圳市君丰恒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00,000 11.18%
6 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5,747,126 1.15%
7 湖南迪策鸿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08,556 1.02%
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02,704 0.76%
9 诺德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5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754,789 0.75%
10 诺德基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703,703 0.74%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