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市政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等领域的工程建筑施工;水力、风力、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风电塔筒、光伏支架、建筑材料等制造业务;勘测设计与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研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土地整治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水泥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东建工)成立于2001年,由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控股,是广东省属国有控股唯一一家建筑业上市公司。
2023年1月,广东建工完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4年2月7日,广东建工正式更名,证券简称由“粤水电”变更为“广东建工”(股票代码:002060)。
重组后的广东建工是广东省基础设施建设龙头企业,主要业务涵盖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等“建筑设计、技术研发、投资开发、施工建造、运营维护”于一体的“大建筑业”产业链条,以及水力、风力、太阳能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及装备制造业务。
拥有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等四类五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建筑工程咨询、水土保持编制甲级及专业配套齐全的资质体系;拥有五项(规划、勘察、建筑、市政、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国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
公司主要业务覆盖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等领域,拥有集“建筑设计、技术研发、投资开发、施工建造、运营维护”于一体的“大建筑业”产业链条,以及水力、风力、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发电及建筑装备制造业务。
(一)主要业务模式情况1.工程建筑施工建设经营模式主要为施工总承包模式、EPC模式、投资人+EPC模式等。
(1)施工总承包模式,公司在拥有的工程承包资质范围内提供施工总承包服务以及工程专业承包服务。
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收取工程款。
(2)EPC模式,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3)投资人+EPC模式,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地方基础设施投资,以EPC模式承担工程建设任务,项目后期运营通过使用者付费、项目经营性收入等方式收回项目投资。
该模式面临的主要风险:一是市场竞争风险,市场主体多、参与度高,市场竞争激烈。
二是材料、劳务、施工机械等价格变动导致的施工成本变动风险。
2.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模式主要为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收入主要来源于向电网公司售电及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公司在取得政府相关机构下发的清洁能源项目批复或备案证,通过项目可行性研究后,对项目进行投资建设;项目运营期,公司将所发电力销售给电力公司,通过其电网线路实现电力上网,按照市场化交易上网电量和市场化交易上网电价确认公司电力销售收入。
该模式面临的主要风险:一是政策波动风险,国家《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明确逐步取消燃煤标杆电价,推动煤电与新能源电价并轨,叠加绿电交易、碳市场等机制,可能引发电力市场价格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二是技术成本风险,光伏组件、风电设备成本虽有所下降,但储能系统成本仍占项目投资比重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新能源发电收益稳定性;三是消纳能力风险,新疆、内蒙古等新能源基地外送依赖特高压电网,跨省输电通道利用率不足时将导致弃风弃光,进而影响电站收益。
3.装备制造业务模式主要为承接项目、材料采购、加工制造、运输发货,收入来源为装备货款;承接项目后,公司采购生产原材料,加工制造成约定的成品,运输至合同约定的地点交货,收取货款。
该模式面临的主要风险:一是原材料涨价风险,承接项目后,钢材、水泥、连接法兰等主要生产原材料、外购设备的涨价,将缩小项目利润空间;二是产能风险,若承接业务量大于实际生产产能,将面临供货不及时的合同罚款。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业务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融资情况公司融资途径主要有银行贷款、票据等,均已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三)质量控制情况1.质量控制体系:(1)质量目标以合同约定为主,积极申报省级、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2)组织体系以公司管理者代表(总工程师)分管,科技信息与工程管理部为职能部门,项目经理/总工、项目专职工程师直接控制的管理体系。
2.执行标准:国家和行业规范、强制性标准。
3.控制措施:(1)现场控制体系包括项目内部三检制度、公司职能部门监督检查、第三方检测、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质监机构监督管理;(2)质量管理机制包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项目质量计划审批制度等。
4.整体评价:工程质量全面受控,能全要素发现并及时采取系统有效的措施排除质量隐患。
5.重大项目质量情况:在建重大项目未发生任何质量问题。
质量控制体系以质量计划为龙头,过程管理为重心,按照PDCA循环展开。
即:计划(Plan)——明确目标并制定实现目标的行动方案;实施(Do)——行动方案的交底和按计划规定的方法与要求展开施工作业技术活动;检查(Check)——对计划实施过程进行各种检查、防控质量事故;处置(Action)——对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四)安全生产情况2025年,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025年,公司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高质量快速发展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广东省重大战略,扎实推进广东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主责主业,落实创新驱动,围绕工程建筑施工和清洁能源投资两大主业,补链、强链,提升产业链的协同发展和驱动作用,加快推进“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总资产1,488.4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4.1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74%;营业总收入689.20亿元,同比增长0.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9亿元,同比减少5.07%。
(1)工程建筑施工经营情况2025年公司新签工程施工项目2035个,工程施工金额9,972,767.68万元;中标广州金融城东区车陂村集体物业复建项目施工总承包、深汕特别合作区蓝骏储能电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黄茅峡水库枢纽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
(一)发行人设立公司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发起设立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粤办函[2001]716号)、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发起设立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粤经贸函[2001]665号)以及广东省财政厅粤财企[2001]450号文件批准,由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现更名为“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为主发起人,同时联合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东泰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潮阳市新明峰贸易有限公司、原增城市山河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州山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六家发起人共同发起,在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基础之上,通过改组改制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800万元,并于2001年12月27日领取440000100996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行人历次股本变更及上市1、2006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根据公司2002年12月29日召开的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41号文核准,公司于2006年7月31日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09元,募集资金总额41,73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39,648.76万元,发行上市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2,000万元。
2006年8月4日,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股本变化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06]071号)。
2006年8月10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002060,股票简称“粤水电”。
2、2008年8月公开增发股票根据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2008年7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929号文核准,公司于2008年8月18日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52民币普通股(A股)5,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15元,募集资金总额40,75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36,286.65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27,700万元。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股本变化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08]150号)。
3、2008年末送红股根据公司2009年3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09年4月21日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0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元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34元);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
至此,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540万元,由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33,240万元。
4、2011年7月非公开增发股票根据发行人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2011年7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9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7月29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5,987,278股,募集资金总额82,461.8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9,223.64万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85,987,278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8,387,278元。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股本变化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11]0267号)。
5、2011年末送红股根据公司2012年3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2年4月20日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1年末总股本41,838.727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551,618.34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351,232,797.94元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50,206.4733万股。
公司已于2012年6月18日完成权益分派。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股本53变化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12]0170号)。
2024年2月6月.公司名称由“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全称由“GuangdongNo.2HydropowerEngineeringCompany,Ltd.”变更为“GuangdongConstructionEngineeringGroupCo.,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