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电力项目、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力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经营范围:电力项目、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力的生产和销售,电力行业技术咨询和服务。码头设施租赁;普通货物仓储、装卸、运输服务。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粤电力)于1992年9月8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函[1992]20号文及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股审[1992]54号文批准,由原广东省电力工业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信托投资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广东发展银行发起成立。
公司在1993年、1995年分别发行A股、B股,现今为一家同时拥有A、B股的大型电力上市公司。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电力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力的生产和销售,电力行业技术咨询和服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取资于民,用资于电,惠之于众”的经营宗旨和“办电为主,多元发展”的经营方针,充分发挥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致力于广东省的电力建设。
公司专注于电力主业,电源结构呈多元化发展,除从事大型燃煤电厂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外,还拥有LNG发电、风力发电和水力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
公司秉承“厚德善能,益邦惠民”的企业文化,经营稳健、运作规范,以优良的业绩给予股东丰厚的回报,在资本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和认可:自2001年起多次被《财富》杂志评为“中国上市公司100强”;2007年、2008年连续入选“广东上市公司最具成长性10强”;2008年被和讯评为“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投资者关系上市公司”。
同时,公司还连续多次入选“沪深300”、“深证100”、“中证红利“等重要指数样本股。
公司经过持续、快速发展,已成为目前广东省内最大的电力上市公司。
公司主要从事电力项目、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力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的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取资于民,用资于电,惠之于众”的经营宗旨和“办电为主,多元发展”的经营方针,专注于电力主业,电源结构呈多元化发展,拥有大型燃煤发电、天然气发电、生物质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和水力发电等多种能源项目,通过电网公司向用户提供可靠、清洁的能源。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可控装机容量4,774.10万千瓦,其中控股装机4,501.71万千瓦,参股权益装机272.38万千瓦。
其中:燃煤发电控股装机容量2,415万千瓦,占比53.60%;气电控股装机容量1,184.70万千瓦,占比26.32%;风电控股装机容量389.48万千瓦,占比8.65%;光伏控股装机容量489.25万千瓦,占比10.87%;水电控股装机容量13.28万千瓦;生物质控股装机容量10万千瓦;上述风电、水电、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控股装机容量合计902.01万千瓦,占比20.04%。
此外,公司受托管理装机容量904.55万千瓦(火电665万千瓦、水电229.55万千瓦、风电10万千瓦),以上可控装机容量、受托管理装机容量合计5,647.45万千瓦。
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为电力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广东省内。
公司销售电价分为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上网电价以及根据电力市场交易规则等文件实施市场交易产生的交易电价。
报告期内,公司上网电量657.14亿千瓦时,同比上升23.14%;合并报表平均上网电价为445.90元/千千瓦时,同比下降34.11元/千千瓦时,降幅7.11%;营业收入2,633,309万元,同比上升319,165万元,涨幅13.79%。
公司主营业务以火力发电为主,燃料成本在营业成本中占较大比重,煤炭、天然气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总燃料成本1,931,378万元,占营业成本的76.25%。
受发电量增长以及市场煤炭、天然气价格上涨影响,公司燃料成本同比增加432,561万元。
2026年上半年,得益于新增煤电项目的投产以及存量机组发电效能的提升,公司上网电量同比增长23.14%。
但由于综合上网电价持续下降,燃料成本同比上升,新能源项目利用小时不及预期,叠加新投产机组折旧、人工、利息等费用增加的影响,公司发电业务毛利持续收窄。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实现归母净利润-54,578万元,同比出现亏损。
其中,公司煤电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54,490万元;气电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25,655万元;水电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603万元;新能源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9,789万元;公司本部投资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19,464万元。
截至2026年6月,公司共计拥有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装机约878.73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约220.15万千瓦、陆上风电约169.34万千瓦、光伏发电约489.25万千瓦;2026年上半年,公司在建广东惠来石碑山、山西运城风电项目合计30万千瓦,在建海南、广东等光伏项目合计装机约50万千瓦;完成决策拟建的项目179万千瓦。
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把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加快能源转型的发展大势,贯彻落实广东省委“1310”具体部署,进一步拓展优质新能源项目资源,建设生态文明发电企业。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1992年9月8日,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函[1992]20号文以及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和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股审[1992]54号文的批复意见,粤电力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
设立时的总股本为35,625万股,其中:国家股23,750万股,法人股10,800万股,内部职工股1,075万股。
具体股东情况为:(1)国家股:广东省电力工业总公司以其所属的沙角A电厂(一期)经评估后的净资产781,920,283元(该资产评估结果经广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粤国资(1992)6号文批准),折成23,750万股,占总股份的66.67%。
(2)法人股:公司共募集了10,800万股法人股,占总股份的30.31%,认购价格为人民币6.4元/股。
其中,发起人法人股为3,906.25万股,占总股份的10.96%(具体包括: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信托投资公司1,562.5万股,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781.25万股,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781.25万股,广东发展银行781.25万股);其他定向法人股为6,893.75万股,占总股份的19.35%(具体包括:企业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1-1-71法人股4,526.85万股,事业法人股603.20万股,社团法人股1,763.70万股)。
(3)内部职工股:内部职工股的募股总数为1,075万股,占总股份的3.02%,认购价格为人民币6.4元/股。
1992年11月3日,粤电力取得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35,6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