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以火电为主的发电、供热业务以及风电和太阳能等为主的新能源发电业务,并经营煤炭生产及销售等业务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供应,蒸汽、热水的生产、供应、销售、维护和管理;风力发电以及其他新能源发电和供应;对煤炭、铁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对煤化工、煤炭深加工行业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对石灰石、电力生产相关原材料投资,与上述经营内容相关的管理、咨询服务。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内蒙古自治区首家上市企业。
1994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4]6号)文件批准上市,公司股票于1994年5月20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是全国电力系统首批上市公司。
公司简称:内蒙华电,股票代码600863。
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公司从包头第二热电厂发展为拥有19个发电主体、可控装机容量1,324.69万千瓦的大型综合性能源公司。
公司发电资产遍布内蒙古自治区九个盟市,项目主要处于电力、热力负荷中心或煤炭资源丰富区域,分别向蒙西电网、华北电网、蒙东电网供电。
公司控股股东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秉承华能“三色公司”使命,用“心”保障安全生产;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用”爱“感化、温暖员工;用“情”践行社会责任,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加快“清洁能源转型”发展,努力协调产业结构布局,着力打造有竞争力的能源上市企业。
公司近年来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单位标兵”、“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奖”、“金牛上市百强奖”、“内蒙古自治区资本市场融资奖”、“金牛投资者关系管理奖”、A股主板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奖和金质量优秀党建奖等多项殊荣。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连续六年获得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A级(优秀)。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69,436.64万元,较上年同期追溯调整后减少24.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追溯调整后下降6.82%。
主要原因如下:(一)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电量127.83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追溯调整后减少4.40%,其中火电发电量104.97亿千瓦时,同比减少4.73%。
主要原因是,受区域内新能源发电量挤压,公司火电机组调峰次数增加,使得火电机组利用小时下降。
(二)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平均售电单价331.09元/千千瓦时(不含税),较追溯调整后的上年同期数据下降7.63%。
电价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持续攀升及电力市场化交易深化影响,市场供需宽松,竞争加剧,发电侧报价整体下探,使得公司平均售电单价下降。
(三)报告期内,煤炭销售平均单价完成269.65元/吨(不含税),同比下降24.84%。
主要原因为,一是公司所属魏家峁煤矿原煤热值阶段性下降问题尚未解决;二是报告期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魏家峁煤矿煤炭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调。
(四)报告期内,公司入炉标煤单价489.40元/吨,同比减少50.39元/吨,同比下降9.34%。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内蒙古自治区股份制工作试点小组内股份办通字[1993]11号文批准,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内蒙古发电公司作为发起人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股票于1994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26年3月9日,公司证券简称由“内蒙华电”变更为“华能蒙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