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内蒙新华
  • 企业英文名: Inner Mongolia Xinhua Distribution Group Co.,LtD.
  • 实际控制人: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 上市代码: 603230.SH
  • 注册资本: 35352.3 万元
  • 上市日期: 2021-12-24
  • 大股东: 内蒙古新华控股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 66.46%
  • 董秘: 张瑞平
  • 董秘电话: 0471-6268890,0471-6603230
  • 所属行业: 新闻和出版业
  •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谢东良、王小芳
  • 律师事务所: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内蒙古农牧业现代流通网络服务大厦1号楼2号楼2号楼1层2号楼102等
  • 概念板块: 文化传媒 内蒙古 沪股通 国企改革 上证380 机构重仓 西部大开发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内蒙古
  • 成立日期: 1999-05-28
  •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0007014648448
  • 法定代表人: 秦建平
  • 董事长: 秦建平
  • 电话: 0471-6268890
  • 传真: 0471-6268890
  • 企业官网: www.nmgxhfxjt.com
  • 企业邮箱: nmgxhjt@126.com
  • 办公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内蒙古农牧业现代流通网络服务大厦1号楼2号楼2号楼1层2号楼102等
  • 邮编: 010010
  • 主营业务: 文化消费、教育服务、现代物流及其他文化相关业务
  • 经营范围: 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珠宝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教材教辅、教育装备的批发零售;林业产品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的批发零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用品批发零售;广告业;自有房屋租赁;自有物业管理;物流(除专营);其他仓储业(除危险仓储服务)。
  • 企业简介: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内蒙古自治区新华书店,成立于1947年9月1日。2006年,对全区新华书店和外文书店进行战略性重组,组建了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有成员企业20个,员工2000余人,总资产36亿元。集团以教育服务、文化消费、现代物流为主要业务。多年来,集团严格遵守国家出版发行法律法规,坚持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弘扬正版、诚信经营,在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集团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双效”统一,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七进”工程、送书下乡、全民阅读公益活动品牌化、规模化、常态化,“草原书屋”“彩云服务”“鸿雁图书悦读”计划等文化惠民工程社会影响深远。在坚守主责主业的同时,集团以市场为导向,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延伸产业链,拓展教育装备、教育培训、文创产品、互联网+等产业项目,为集团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2021年成功上市,成为自治区文化产业“第一股”。集团取得的成绩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先后荣获全国文化体制改革优秀企业、第四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先进单位、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自治区文化企业10强,旗下多家企业荣获全国及自治区先进集体、工人先锋号、中国最美书店等多项殊荣。
  • 发展进程: 发行人系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05年6月10日出具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内蒙古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内政字[2005]147号),由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和内蒙古爱信达教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出具《关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化股份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内文改发[2008]5号),同意股份公司吸纳百川华邮、科文剑桥各投资人民币100万元成为公司股东。2010年9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同意变更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的批复》(内政字[2010]174号),同意公司出资人由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变更为自治区财政厅。2016年6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东退股的批复》(内财科[2016]872号),原则同意内蒙新华向科文剑桥、百川华邮回购所持有公司0.374%、0.374%的股份,由公司按照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的回购价格,即按照认缴出资额原价100万元、100万元,回购上述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18年1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签署《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划转协议》,协议约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将出资内蒙新华的企业国有资产(注:实际为财政厅持有的内蒙新华99.62%的股权)划转至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由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2019年12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出具《关于将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9.62%股权作为出资投入内蒙古新华控股有限公司的决定》,决定将内蒙古国资委持有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9.62%的股权作为出资投入内蒙古新华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6月22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出具《关于同意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批复》,同意新华集团引进战略投资者。
  • 商业规划: 2024年,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稳进结合、立破结合、以稳增进、以实增进、以进促稳的工作总基调,转思想、优结构、促提升、夯基础、强考核、精落实,努力实现公司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新华力量。(一)持续发力,教育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在面临教材发行周期严重压缩的客观情形下,公司积极调整战略布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前谋划,主动作为,保质保量完成了“课前到书”这项艰巨任务。同时,公司引进并投入使用新教材报订系统,实现了教材订购、配送、使用的全程跟踪,提高了教材订购的便捷化和信息化,持续强化了业务整合与重点产品推广,不断提升教育产品市场占有率。为进一步拓展大中专教材业务,走进全区各地院校。通过深入一线举办精品教材巡展活动,不仅向广大师生展示了优质教材的魅力,更显著提升了教材业务的市场拓展能力。(二)创新发展,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充分彰显主动引入“阿拉善天驼”“中粮优选”等特色产品、“书店研学”等多元项目,“书店故事”“蒙新好物推荐”“翻阅北疆”等新媒体账号影响力增强,书店营销与店长培养双管齐下,主题出版物发行与馆配服务系统推进,塑造了实体书店专业化、特色化新优势。草原书屋与“阅旧知新”持续优化,上半年开展活动219场,挂牌基地26处,捐赠图书万余册;“阅见北疆书香青城”世界读书日活动全区联动,全民阅读公益推广活动1,248场、流动售书活动962场,组织“万家支部结新华”活动247场,扩大了“阅见北疆”的品牌传播力和影响力。(三)深化改革,经营管理质效显著提升22人通过公开竞聘走上管理岗位,12名青年员工上挂下派,3名优秀年轻干部进行复合型人才培养,2名业务骨干赴皖新传媒跟岗锻炼,两期复旦大学干部培训班与广州文化企业改革培训班圆满完成,全覆盖、分层级开展各类活动138场,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深入开展“提标、提速、提效”行动,持续推进“三多三少三慢”整治,保障企业合法合规、高效运转。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内蒙古新华控股有限公司 234,956,400 66.46%
2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8,559,900 5.25%
3 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 10,605,700 4.00%
4 内蒙古蒙盐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10,605,700 3.00%
5 刘桐同 1,896,900 0.54%
6 谭维 1,700,000 0.48%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541,257 0.44%
8 张斌 1,367,000 0.39%
9 内蒙古爱信达教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1,020,000 0.29%
10 蒲勇 675,000 0.19%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