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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钢气体 - 688548.SH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23-08-15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企业英文名
Guangzhou Guanggang Gases & Energy Co.,Ltd.
成立日期
2014-09-11
董事长
邓韬
注册地
广东
所在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广钢气体
股票代码
688548.SH
上市日期
2023-08-15
大股东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20.66 %
董秘
贺新
董秘电话
020-81898053
所在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潘新华;杨晓夏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440101304702693J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注册地
广东
成立日期
2014-09-11
法定代表人
邓韬
董事长
邓韬
企业电话
020-81898053
企业传真
020-81898053
邮编
510380
企业邮箱
IR@ggas.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芳村大道东2号广钢气体大厦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和销售以电子大宗气体为核心的工业气体

经营范围:主营项目类别:专业技术服务业。一般经营项目:环保技术推广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能源技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市场调研服务;环保设备批发;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公司实际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电子大宗气体综合服务商,是国务院“科改示范企业”及广州市国资委重点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企业。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研发、生产和销售以电子大宗气体为核心的工业气体。

公司打造了全方位、自主可控的气体供应体系,专业和能力涵盖从气体制备装置的设计到投产运行、气体储运、数字化运营、气体应用解决方案等全部环节,为客户提供现场制气、零售供气等综合服务。

公司拥有齐全的产品线,包括电子级超高纯氮气(N2)、氦气(He)、氧气(O2)、氢气(H2)、氩气(Ar)、二氧化碳(CO2)等气体品种,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显示、光纤通信等电子半导体领域以及能源化工、有色金属、机械制造等通用工业领域。

公司凭借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以及多年的气体生产运营经验,形成了ppb级超高纯电子大宗气体的制备及稳定供应能力,实现了超高纯电子大宗气体供应的国产替代,实现了国内电子大宗气体技术的自主可控,成为国内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显示行业龙头企业的重要供应商。

未来,公司将始终以客户需求和市场发展趋势为导向,以电子大宗气体为核心,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强化自主创新、扩大产品品类、提升气体品质和产能、持续提高气体供应的稳定可靠性,充分发挥综合性、平台型气体公司的优势,实现“广钢气智造中国芯,广钢气点亮中国屏”的战略发展目标,成为电子大宗气体的领军企业。

商业规划

工业气体是现代工业的基础原材料,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显示、光纤通信、新能源、LED、医疗、航天航空等新兴产业领域,以及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食品、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等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战略性的先导作用,被喻为“工业的血液”。

广钢气体自设立以来,始终致力于为电子半导体行业提供领先的电子大宗气体综合性解决方案,坚持差异化国际竞争和自主创新的发展战略,凭借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以及多年的气体生产运营经验,形成了ppb级超高纯电子大宗气体的制备及稳定供应能力。

公司自主研发的“Super-N”系列超高纯制氮装置,可以稳定生产并持续供应ppb级超高纯氮气,能够满足集成电路制造对气体供应能力的严苛要求,突破了外资气体公司的技术壁垒。

氦气是电子半导体产业不可或缺的关键材料。

全球的氦气资源几乎完全被美国、卡塔尔等少数国家拥有,外资气体公司凭借对氦气资源和供应链技术的先发优势,掌握了全球的氦气供应。

公司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出发,围绕氦气完整供应链形成了自主可控的技术能力,成为进入全球氦气供应链的第一家内资气体公司。

长期、大批量、多气源地直接采购能力,以及近百个ISO罐箱投入运营,使公司具备较强的氦气原料供应管理与风险控制能力,形成了应对供应链波动的战略缓冲能力,可为国内氦气市场的稳定及国内一线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面板等重点企业应用需求提供坚实支撑。

公司凭借领先的综合解决方案和优质的产品服务,已发展成为国内极少数超高纯电子大宗气体综合性服务商,产品得到众多国内外主流电子半导体厂商的认可,并取得良好的市场口碑,公司与林德气体、液化空气、空气化工三大外资气体形成“1+3”的竞争格局。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广钢气体实现营收、利润双位数稳健增长,提质又增效,增收更增利,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242,449.56万元,同比增长15.26%;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67.14万元,同比增长15.21%;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46.93万元,同比增长12.16%;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为890,823.3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00,067.8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布局,聚焦电子大宗气体核心主业,业务聚焦成效显著。

其中,电子大宗气体业务收入占比进一步提升至77.03%,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73,159.48万元,较2024年增长16.41%,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核心驱动力,为整体业绩稳步增长提供了坚实支撑。

盈利能力方面,电子大宗气体业务毛利率达29.97%,同比增加0.8个百分点,通过提质增效举措有效提升了运营效率,进一步降低了运营成本,核心业务盈利水平持续优化。

与此同时,通用工业气体业务作为重要补充,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1,628.12万元,较上年增长6.71%,有效完善了公司工业气体业务全链条布局,形成核心主业引领、辅助业务协同的战略发展格局。

(二)报告期内重点任务完成情况1、业务开拓方面(1)聚焦核心业务发展,夯实国内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以电子大宗气体业务为核心发展突破点,追求极致ppb级纯度,充分依托自身在电子行业积累的技术优势、丰富的项目执行及运行经验,以及自有品牌Super-N、Fast-N系列核心装备的竞争力,加速推进业务布局优化,着力构建覆盖全国核心半导体产业聚集区的完善业务网络。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斩获了第10个12寸芯片配套供气项目,进一步巩固并夯实国内电子大宗气体业务领域的领先地位。

同时,持续强化存量现场制气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把控在建工程质量,确保项目高质量交付,陆续实现安徽广钢电材电子大宗气站项目、广州广钢电材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青岛广钢电子超纯大宗气体供应项目的商业化运行。

凭借稳定可靠的供气能力,公司不断深化与现有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为经营业绩稳步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撑。

依托客户对公司综合实力的长期认可,公司已与华星光电携手合作十五载,为其配套的总制氮能力超100,000Nm³/h。

在半导体客户年度供应商大会上,公司多个现场凭借优异表现荣获半导体客户颁发的“金牌供应商”、“ESG社会责任奖”与“协同增效奖”等多项荣誉。

(2)推动业务多点开花,扩大市场影响力公司积极在广州、长沙、武汉、芜湖等地布局投资气体生产基地,依托自有液体生产基地及成熟供应链体系,面向全国制造业、食品、医疗、商业航天等各行业客户提供液体、管束气体等大宗气体零售供气业务。

同时,持续深耕金属冶炼、能源化工、新材料等业务领域,聚焦客户应用场景与行业特点,打造标准化、模块化核心解决方案,通过优化创新设计,实现成本与效率双提升,快速实现超10个小型现场制气项目落地复制,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现场制气领域的品牌影响力。

报告期内,赤峰的现场冶金制气项目顺利推进,预计2026年投产。

在新兴产业领域,公司全力服务保障海南商业航天发射任务,助力实现“十战十捷”。

(3)拓展电子特气业务布局,打造新的业务增长极电子特气方面,广钢气体结合市场发展趋势,依托现场制气业务积累的客户的粘性与对下游客户需求的深刻理解,持续拓宽电子特气业务布局。

目前,公司在合肥经开区、上海化工区、湖北潜江投资建设的电子特气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已基本完成机械竣工,并逐步推进生产调试及产品验证。

2026年公司将持续推进特气产品深度研发及生产工艺链条的优化,提升公司在电子特气领域的技术实力,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完善的气体产品及综合服务。

(4)完善全球氦气供应链,保障国内氦气战略资源需求公司通过持续加大投资建设、强化运营管理、拓展终端布局,逐步构建日趋完善的全球供应链体系,切实发挥国内氦气保供“稳定器”作用,全力保障国内高端产业对氦气这一战略资源的稳定需求。

在氦气气源保障上,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同时拥有大批量、长期协议及全球多地气源采购渠道的内资气体企业,可有效抵御单一气源供应波动带来的风险,保障气源稳定供给;在运输调配能力上,公司已投资部署近百个液氦冷箱,具备全球化氦气资源调配能力,可实现全球范围内氦气资源的高效流转;公司系国内主要液氦供应企业,在超高纯氦气供应上,公司已在上海、武汉、广州等地建成集智能化充装、混配、存储、回收纯化为一体的零损耗氦气绿色工厂,业务范围全面辐射全国。

同时,公司深化产学研协同,与中国科学院紧密合作,全力推进国内首个小分子深地存储项目建设,着力打造氦气储备“中华第一库”,进一步夯实国内氦气战略储备能力。

2025年,公司与卡塔尔能源签署氦气长期供应协议,成功新增全球氦气供应链布局,持续拓宽全球气源合作渠道。

依托现有氦气供应链体系,公司积极推动与中东、北美等核心气源地国家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不断强化原料供应的管理和维护能力,为公司在国内外氦气业务的拓展提供了坚实保障,重点支撑国内一线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面板等高端制造企业对氦气关键材料的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氦气销售量保持稳定增长态势,推动国内及国际氦气市场的影响力持续提升。

2、科技创新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紧抓下游重点客户实际用气需求以及工业气体行业发展趋势,通过不断改进和更新核心关键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和培育新质生产力。

坚持核心技术自主研发,加强技术攻关解决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助力工业气体行业实现国产替代。

(1)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本年度研发支出累计投入11,134.81万元,同比增长10.24%。

(2)知识产权公司注重技术创新成果的保护,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申请机制,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申请专利34项,已获得专利授权14项,截至2025年12月末累计获得专利授权157项。

(3)技术创新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完善以系统级制气技术、气体储运技术、数字化运行技术、气体应用技术为核心的技术研发体系,不断强化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升级。

①在核心装备与关键工艺研发方面,公司自主研发亚超临界二氧化碳输送技术,成功突破多项关键核心技术瓶颈,相关科技成果已在北京广钢、安徽广钢等项目实现产业化应用,为下游重点客户提供一体化、高品质气体综合解决方案。

依托FastN、SuperN系列制氮机技术积累,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与技术迭代,不断优化升级核心关键技术,丰富制氮机产品序列,有效匹配市场发展需求。

②报告期内,杭州建德智能制造基地建成投产,自主研发的国内最大规模电子大宗制氮装置SuperN50K在北京完成试运营,标志着公司在电子大宗气体装备领域的技术实力与工程化能力‑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③公司积极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在自主研发基础上,先后与华南理工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等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与华南理工大学共建学生就业创业实践基地,深化人才联合培养,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加入,为公司研发创新与生产经营提供人才保障。

双方合作研发的高效分离分子筛材料已完成实验室验证,可在低温吸附条件下将2N级氦气提纯至6N级超纯氦气,为高纯氦气制备技术升级奠定坚实基础。

④在数字化与智能化建设领域,公司已构建起以ROC远程控制系统、IDC大数据系统、SOD智驭引擎为核心的工厂数字化技术体系。

ROC远程控制系统实现全装置集中远程控制与统一调度;IDC大数据系统实现生产运行数据深度挖掘与智能应用,保障装置安全稳定运行、生产过程可控及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自主研发的SOD智驭引擎于2025年完成首个应用场景验证,涵盖空分‑智载恒控系统及空分在线算力中枢,工厂智能化运行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已进入应用场景深度开发与规模化推广阶段,为公司智能制造与高效运营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⑤在前沿储备技术方面,公司积极开展小分子气体大规模存储技术攻关,围绕水密封测试、气密封测试、盐穴收缩率监测、声呐测腔、气卤界面监测、库容库存实时在线监测等关键技术开展系统性研究,相关技术已通过实验验证及部分应用场景验证。

⑥为满足高端应用领域对基础介质的严苛要求,公司在芜湖生产基地成功开发出超高纯度二氧化碳提纯装置,产品纯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攻克SCO₂提纯装置设计制造关键技术,实现核心后端纯化装备国产化、自主化;同时对超临界二氧化碳整体生产工艺进行系统性优化升级,开发模块化、撬装化集成解决方案,进一步提升技术竞争力与市场适配能力。

3、国际品牌提升方面在巩固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走出去”战略,持续深化国际市场连接,广钢气体工程(杭州)有限公司成功荣获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SME认证,为公司打通全球市场、实现国际化布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ASME认证作为全球机械工程领域极具权威性与公信力的认证体系,被全球90多个国家采用,是进入全球主流市场的强制“入场券”,其认证标准严苛、审核流程严谨,涵盖设计、制造、检验、测试等全环节,不仅要求企业具备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先进的生产制造能力,对于技术研发水平、合规运营能力提出了极高要求。

此次ASME认证的获取,赋予了公司明星产品Fast-N、Super-N系列制氮机进入全球市场的“通行证”,助力公司逐步拓展海外业务布局,提升“中国智造”在全球工业气体领域的影响力。

4、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公司始终坚持人才“双培养”机制。

持续深化“1+4+N”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将“担当、合作、正直、创新、进取”的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着眼于长远战略发展,着力构建多层次、专业化的创新人才梯队,公司将人才成长纳入核心发展规划,畅通员工职业发展通道,以系统化培训赋能员工成长,推动人才价值提升与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

公司已建立长效激励机制,通过搭建员工持股平台将管理层、核心骨干的个人成长、长远利益与公司长期发展深度绑定,实现个人价值与企业发展同频共振,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为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公司制定并发布了《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培训管理办法》《科技成果考评奖励办法》等奖励、激励政策,通过多种形式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激励,增强公司对科技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5、内部治理方面合规体系完善公司持续构建具有广钢气体特色的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监事会的职权调整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及相关制度作出相应修订,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贯彻执行相关制度,及时发现风险并予以解决,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6、信息披露及防范内幕交易方面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将其作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资本市场公信力的核心举措,严格恪守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基本原则,持续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投资者沟通机制,不断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与规范运作水平。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通过法定信息披露公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上证e互动平台、电话会议及投资者邮箱等多种合规渠道,与投资者及市场各方开展常态化沟通交流。

公司依托上证路演中心、全景网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集体投资者会议,主动向市场全面、客观披露经营成果与发展态势,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与参与权。

此外,公司2025年发布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系统披露绿色低碳发展、供应链管理、员工权益保障等相关工作进展与实践成效,以多元化信息披露展现公司规范运营与高质量发展成效,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与社会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交易防范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规范内幕信息管理,明确内幕信息范围,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强化信息流转全过程管控。

公司持续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员工开展内幕交易警示教育,强化保密义务宣导,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切实防范内幕交易行为发生,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发展进程

发行人的前身气体有限设立于2014年9月,由广钢集团出资5,000万元设立。

2014年7月29日,广钢集团出具《关于印发广州广钢气体能源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钢企集发[2014]121号),决定以现金5,000万元出资成立气体有限。

2014年8月29日,广州市穗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穗晟验字(2014)第009号),验证截至2014年8月21日止,气体有限已收到广钢集团缴纳的注册资本5,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4年9月11日,气体有限取得广州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01000298985)。

发行人系由气体有限以截至2018年2月28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基础折股,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广钢集团出具《关于同意广州广钢气体能源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批复》(钢企集发[2017]216号),同意气体有限按照《广州广钢气体能源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方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9日,气体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气体有限以2018年2月28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0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广州广钢气体能源有限公司2018年第1月到第2月审计报告》([2018]京会兴粤分审字第59000257号),截至2018年2月28日,气体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60,501.26万元。

2018年4月1日,国众联出具《广州广钢气体能源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造所涉及广州广钢气体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价报字(2018)第2-0400号),截至2018年2月28日,气体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71,235.90万元。

前述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结果于2018年8月14日完成了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

2018年9月30日,气体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同意气体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的截至2018年2月28日的净资产60,501.26万元折股55,981.448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55,981.4484万元,净资产折股溢价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同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公司发起人广钢集团与广钢控股签署《发起人协议》,全体股东决议通过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制定《公司章程》。

2018年10月16日,广州市工商局向股份公司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04702693J)。

2018年11月20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2018]京会兴验字第59000004号),经审验,公司已将截至2018年2月28日的净资产60,501.26万元中的55,981.4484万元折为55,981.4484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截至2018年2月28日,公司已收到发起人股本55,981.4484万元。

2022年11月12日,容诚会计师复核了上述验资报告并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的[2018]京会兴验字第59000004号验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相关规定。

2020年3月,公司通过现金购买取得林德气体与普莱克斯合并时国家反垄断要求剥离的氦气业务和广州广钢、深圳广钢、珠江气体、粤港气体四家合资公司中林德气体持有的50%股权。

本次收购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一)重组原因及合理性2017年6月,原全球第二大气体公司林德气体和第三大气体公司普莱克斯宣布签署企业合并协议;2017年8月,林德气体和普莱克斯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报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2018年9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林德集团与普莱克斯公司合并案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认为此项集中在全球氦气等稀有气体、广东省液氮、液氧市场,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因此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集中,其中包括要求拟合并方剥离部分氦气业务以及剥离林德气体在广东省与公司设立的广州广钢、深圳广钢、珠江气体、粤港气体四家合资公司中持有的50%股权。

公司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出发,致力于建设国内自主可控的电子大宗气体供应链,于2019年获批成为国家反垄断要求剥离的氦气业务和四家合资公司50%股权的唯一适格买方,并以此为契机,逐渐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电子大宗气体公司。

(二)重组具体情况1、购买氦气业务2019年12月,公司与林德气体和普莱克斯签订氦气业务的《主购买协议》,主要内容包括:①客户合同的转让:向公司转让接近9,000万标准立方英尺的氦气客户合同;②氦气采购合同的背靠背安排:林德气体与公司签署氦气采购合同的背靠背协议,约定林德气体将其与澳大利亚达尔文、卡塔尔一期、卡塔尔二期、俄罗斯阿穆尔四个气源地的氦气采购合同中部分氦气产能转让给公司;③根据公司的需求提供相应辅助支持。

上述氦气业务的交易价格为14,500万元,2020年3月完成交割。

同时,根据《主购买协议》,公司与林德气体陆续签署了客户转让合同、采购的背靠背协议等。

2、购买林德气体持有的四家合资公司50%的股权2020年1月,公司分别与林德港氧、林德香港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四家合资公司50%股权的交易价格合计为59,049.62万元,2020年3月完成交割。

(三)重组履行的法定程序2019年6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关于同意林德与普莱克斯合并案拟剥离氦气资源买方的通知》(反垄断执行[2019]24号)、《关于同意林德与普莱克斯合并案拟剥离合营企业股权买方的通知》(反垄断执行[2019]26号),同意广钢气体成为拟剥离氦气业务和四家合资公司股权的买方。

2019年7月,广钢气体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氦气业务和四家合资公司各50%的股权。

2019年1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关于同意林德和普莱克斯合并案氦气资源出售协议等相关文件的通知》(反垄断执行[2019]43号)、《关于同意林德和普莱克斯合并案合营企业股权出售协议等相关文件的通知》(反垄断执行[2019]44号),同意关于氦气业务及合资公司股权剥离的相关文件。

2020年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61号),决定对广钢气体收购林德公众有限公司部分业务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截至2020年3月,四家合资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全部完成,本次收购相关的转让价款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广钢气体已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各项权益。

(四)重组后的整合情况公司重组完成后,对其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进行了有效整合,整体纳入公司体系进行统筹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业务体系,业务协同度亦显著提高,公司的经营规模、研发实力和运营能力进一步提高。

股东交易

变动人 变动日期 变动股数 成交均价 变动后持股数 董监高职务
贺新 2026-02-09 4596 21.66 元 4596 高级管理人员
邓韬 2025-12-18 514396 12.94 元 69883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邓韬 2025-10-15 100000 12.1 元 18444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姚展帆 2025-04-09 10100 11 元 10100 董事
邓韬 2024-09-23 84440 7.29 元 84440 董事
刘琼 2024-02-01 10000 9.94 元 30000 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