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及专用助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a-甲基苯乙烯、聚丁基双酚、二乙烯苯、环保新型材料稳定剂、脱硫或脱硝固体催化剂、大气污染环保成套设备、二乙基苯、乙烯基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乙苯、亚磷酸三苯酯、盐酸、苯酚、苯、氯化氢(无水)、亚磷酸二苯一异辛酯、亚磷酸一苯二异辛酯、亚磷酸二苯一异癸酯、亚磷酸一苯二异癸酯、无毒亚磷酸酯、脂肪醇无毒亚磷酸酯、亚磷酸三异癸酯、亚磷酸季戊四醇双异癸酯、亚磷酸季戊四醇双十八烷基酯、二苯基亚磷酸酯、亚磷酸三邻甲酚酯、亚磷酸三间甲酚酯、亚磷酸三对甲酚酯、异辛酸盐催干剂、聚(二丙二醇)苯基亚磷酸酯、石油添加剂的生产、研发(上述产品涉及危险化学品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核准的内容生产);化工产品的销售(涉及危险化学品经营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核准的内容经营);提供化工产品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施工及相关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常青科技,股票代码:603125)成立于2010年,坐落于秀美的长江之滨——镇江大港国际化工园内,注册地位于镇江经开区青龙山路3号,是一家拥有自营进出口权,专业从事石油化工及其衍生物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科技外向型企业。
主要生产经营二乙烯基苯、甲基苯乙烯系列不饱和单体,亚磷酸三苯酯系列PVC助剂,催干剂系列涂料助剂和油田炼厂石油助剂。
常青树科技拥有国内前沿的技术力量和完善的质保体系,产品远销海内外,得到广大用户的认可。
常青树科技始终遵循“安全生产、绿色制造、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充分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努力提高企业内在动力和快速服务市场、服务客户的能力,使之成为广大客户值得信赖的战略合作伙伴,伴随客户共同成长。
2025年,受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周期波动影响,公司经营面临一定压力,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10.36亿元,同比下降4.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亿元,同比下降22.57%。
尽管短期业绩承压,公司资产规模与资本实力仍保持稳健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48亿元,同比增加4.94%,总资产达26.16亿元,同比增加2.33%,整体抗风险能力持续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一)聚焦战略布局,关键项目进展顺利2025年度,公司保持战略定力,聚焦关键项目的建设进展,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聚合材料助剂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及以自有资金建设的“七期(特种高分子单体二期)项目”均顺利建成投产,泰州生产基地也进入开工建设阶段。
前次募投项目和七期项目的投产完善了公司双稀交联剂、烷基苯乙烯等系列产品的产品矩阵,有助于打开公司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及专用助剂在电子化学品、关键尼龙材料、优质阻尼材料、环境友好材料等高分子新材料市场的空间,增强公司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与此同时,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建设的泰州生产基地,通过新建芳烃氧化、苯二酚等核心装置,利用现有技术优势向芳香族含氧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领域延伸,可加速高纯度苯二酚相关产品的国产替代进程,强化公司在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领域的市场地位,在满足国内产业链供给安全的同时,为公司长期发展打开增量空间。
(二)深化市场渗透,积极打开新品市场随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工投产,公司在报告期内推出多种性能优异的高分子特种单体新产品,为国内高性能特种高分子新材料的开发实现进一步技术性突破。
然而报告期内受到国际贸易形势与化工行业景气度影响,公司部分新产品对外销增量爬坡较缓;同时国内终端市场供给端竞争加剧,需求仍然有待持续挖掘。
面对新产品的市场导入期挑战,公司采取了灵活多元的营销策略,积极与客户进行深度交流,为客户产品迭代的定制化需求提供支持,解决国内外客户上游关键材料端供给不力的问题,为公司后续的业绩发力培育了新的增长点。
(三)优化资本路径,融资计划扬帆起航为实现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业务发展目标和经营规划》,满足公司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尤其是为泰州生产基地的后续建设及产能释放提供支持,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审慎论证并推进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该事项已于2025年10月29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于2026年3月25日完成审核问询回复,目前处于交易所审核后续环节。
此举将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资本实力,为下一阶段的战略实施蓄势赋能。
(四)完善治理体系,治理结构全面调整为适应新形势下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管理需要,2025年公司对治理结构进行了全面梳理与优化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4年7月1日施行)》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进一步厘清了“关键少数”的职责边界,全面修订了《公司章程》和配套的治理制度,聚焦治理结构优化与合规能力提升,撤销原监事会架构,整合监督职能至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强化公司治理层监督机构的专业性与独立性;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
优化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与运作机制,并强化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监督职能。
此次治理结构的调整,有效提升了公司的决策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为公司高质量、规范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青树有限系孙秋新委托外籍自然人AlanDavidPow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2010年6月,AlanDavidPow签署《公司章程》,设立常青树有限,注册资本3580.00万美元,以美元现汇出资,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出资额的15%,其余部分在两年内缴齐。
2010年6月27日,常青树有限取得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10]87249号)。
2010年6月30日,常青树有限取得了江苏省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21100400016563),法定代表人为孙秋新。
2020年9月30日,常青树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0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0)第8234号)和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0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20)第0550号),审议通过了《发起人协议》,同意常青树有限全体5名股东作为发起人,按照常青树有限2020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折合14,236.00万股股份,每股面值1元,将常青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各发起人以截至2020年7月31日的持股比例为准,界定其净资产份额,并以上述同一比例折合其认购股份数。
2020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备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通过<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等议案。
2020年11月3日,公司取得了镇江市行政审批局核发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91558014807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