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玉兔蓬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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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杭州玉兔蓬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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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玉兔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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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高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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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Q180072.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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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88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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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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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高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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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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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韦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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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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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其他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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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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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于洋、肖中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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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浙江广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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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七古登208号B座三楼3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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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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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0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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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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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575953719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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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高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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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高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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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71-8833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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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571-88354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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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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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hzyutu1104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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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电动推拉蓬,普通推拉蓬,固定蓬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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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批发、零售:帐篷、体育用品、健身器材、日用百货、五金材料、钢材;服务:家政服务,帐篷、雨蓬的设计、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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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批发、零售:帐篷、体育用品、健身器材、日用百货;家政服务,帐篷、雨篷的设计、租赁。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是为电动推拉蓬、普通推拉蓬、固定蓬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子公司丹阳高盛主要负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母公司玉兔蓬业负责产品。公司成立于2004年,以节约、节能、环保为出发点,几十年来一直致力于推拉蓬、遮阳蓬、固定蓬、帐篷、智能移动车库等遮阳、防雨系列的专业生产与研发,主要应用于大型化工企业、物流企业、农贸市场、超市、餐饮、景区、停车场等,大至大型集团仓储,小至居民住宅遮阳防雨,应用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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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2003年12月23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拱墅分局出具了(杭)名称预核字2003第048649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杭州玉兔遮阳蓬有限公司。玉兔有限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30.00万元,由自然人高国华、李杭秀共同出资设立,其中高国华出资2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李杭秀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全部由货币出资。根据玉兔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三年内注册资本不能按承诺全部到位,则公司自动注销。浙江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浙中磊验字(2004)第17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4年4月5日止,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首期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国华,住所为杭州市拱墅区长乐路20弄5号,营业期限自2004年4月12日至2007年4月12日,经营范围:遮阳蓬、雨伞、窗帘制造、加工,五金加工;家政服务;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2004年4月12日有限公司设立,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拱墅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052104851。
2004年12月29日,有限公司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本次追缴注册资本的总额为20万元,追缴资本价款在2004年12月29日前到位;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杭州金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杭金汇验字(2004)第2500号《验资报告》。经验证,截至2004年12月29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第二期出资合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各股东均以为货币出资;连同第一期出资,公司共收到全部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2016年1月18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企业名称变更核准【2016】第330100037470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公司名称为“杭州玉兔蓬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4月3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本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2016年1月31日作为审计、评估基准日;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审计机构,聘请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评估机构。2016年5月3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6年1月31日为基准日对玉兔有限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6】第304137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1月31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价值为人民币7,065,857.61元。2016年5月5日,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6年1月31日为基准日对玉兔有限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万隆评报【2016】1378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6年1月31日,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人民币7,110,341.93元。2016年5月5日,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有限公司现有股东高国华、韦军华股份公司发起人;由股份公司2名发起人按照各自在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2016年5月5日,股份公司的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就拟设立股份公司的名称、宗旨、经营范围、股份总数、股本设置和出资方式、发起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201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部发起人出席会议,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5,5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以2016年1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确认(审计报告书)有限公司净资产人民币7,065,857.61元中的5,500,000.00元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其余净资产1,565,857.61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500,000.00股。股东大会表决同意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相关事宜,审议通过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选举产生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6】第304091号”的《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6年1月31日止,公司已将杭州玉兔遮阳蓬有限公司2016年1月31日的净资产中的7,065,857.61元折合为股本伍佰伍拾万元,其余未折股部分记入公司资本公积。2016年5月27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股份公司颁发了《营业执照》。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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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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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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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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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国华 |
5,940,000 |
67.50% |
2 |
杭州聚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20,000 |
15.00% |
3 |
韦军华 |
880,000 |
10.00% |
4 |
杭州众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60,000 |
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