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浙江阳光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阳光文化
- 企业英文名: Zhejiang Youngod Culture Co.,Ltd
- 实际控制人: 张朝斐,卢西
- 上市代码: 871698.NQ
- 注册资本: 1576.9201 万元
- 上市日期: 2017-07-20
- 大股东: 卢西
- 持股比例: 40.14%
-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 会计师事务所: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薛娅、宋锋岗
- 律师事务所: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1幢1008-1室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浙江
- 成立日期: 2004-09-13
-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67654768872
- 法定代表人: 卢西
- 董事长: 卢西
- 电话: 0571-89921236
- 传真: 0571-89921389
- 企业官网: www.chinayoungod.com
- 企业邮箱: youngod@163.com
-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7层
- 邮编:
- 主营业务: 整合营销策划服务及影视剧制作与投资
- 经营范围: 服务: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承办会展,文化信息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演出及演出中介);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 企业简介: 公司依托优秀的策略创意能力、高效的执行管理能力、广泛的全国合作媒体网络、丰富的行业营销经验和先进的精准营销方法等核心竞争优势,为客户提供整合营销策划服务。公司整合营销策划服务分为整合营销服务和广告制作,公司客户主要来自政府、房地产、快消品、互联网、影视等行业,通过为这些企业定制品牌及产品推广计划和专业广告片制作,帮助客户实现预定品牌及产品推广目标。
- 商业规划: (一)经营计划报告期公司围绕以优质内容的原创能力为核心,确保整合营销策划业务稳健发展的同时,着力影视文化主题乐园业务。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922.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0.75%;实现净利润55.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3.93%。收入和净利润增长主要是因为公司广告创意业务报告期内增长较大。毛利率由上期的45.36%降为31.19%,主要是因为本期广告创意业务中广告推广业务比重增加,该类业务毛利较低所致。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321.36万元,较本报告期初增加8.70%;净资产5,367.23万元,较本报告期初增加1.04%。(二)行业情况1、广告服务行业是我国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充分竞争市场。在中国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从外需到内需、从投资到消费大势所趋,传统的加工制造企业将更加重视技术研发和品牌建设。未来5-10年,中国本土消费品牌将逐渐崛起,品牌建立阶段将促使企业广告支出超过营业收入增速,宏观上表现为广告支出/GDP的比重持续提高,中国广告支出/GDP的比重还具有巨大的提升空间。2、随着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对电影、电视剧在内的文化体制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高度重视,为影视剧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随着居民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居民对文化产品的购买欲望和消费能力为电影、电视剧行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虽然我国经济近年来持续快速增长,居民的生活水平迅速上升,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文化消费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影视剧市场加速繁荣,但文化作为非日常必需品,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公司的业绩。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主要股东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1 | 卢西 | 6,330,000 | 40.14% |
2 | 张朝斐 | 1,145,000 | 7.26% |
3 | 珠海华叶国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756,197 | 4.80% |
4 | 张书浩 | 749,000 | 4.75% |
5 | 徐丰翼 | 736,189 | 4.67% |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