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艾叶文化艺术品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浙江艾叶文化艺术品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艾叶文化
  • 企业英文名: ZHE JIANG AIYE CULTURAL ART CO.,LTD
  • 实际控制人: 叶克锋
  • 上市代码: 839131.NQ
  • 注册资本: 2128 万元
  • 上市日期: 2016-09-13
  • 大股东: 叶克锋
  • 持股比例: 49.91%
  • 董秘: 叶克锋
  • 董秘电话: 0577-63723898
  • 所属行业: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 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田翠、杨金山
  •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浙江平阳县昆阳镇工业园区环城西路23号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浙江
  • 成立日期: 2010-01-14
  •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26699542590P
  • 法定代表人: 叶克锋
  • 董事长: 叶克锋
  • 电话: 0577-63723898
  • 传真: 0577-63720627
  • 企业官网: www.ai-ye.net
  • 企业邮箱: 526431621@qq.com
  • 办公地址: 浙江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工业园区环城西路23号
  • 邮编: 325400
  • 主营业务: 文创项目开发、运营、策划;文创产品的设计、生产及销售
  • 经营范围: 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文艺创作;文具制造;办公用品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服装制造;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出版物零售;食品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公司作为丝绸与中国传统文化及时尚相结合的文化衍生品生产商,依托完善的设计、研发体系以及标准化的生产、销售流程,通过设计新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及技术含量,使得公司部分核心产品在技术含量上处于业内先进水平。
  • 发展进程: 叶文化的前身艾叶有限成立于2010年1月14日,系由自然人叶克朋、黄晓怀、叶克锋共同出资设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12月11日,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温工商)名称预核内字(2009)第648463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拟设立的公司使用“温州市艾叶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2010年1月4日,叶克朋、黄晓怀、叶克锋共同签订的《温州市艾叶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艾叶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叶克朋以货币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黄晓怀以货币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叶克锋以货币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平阳正益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艾叶有限设立的注册资本进行审验,并于2010年1月11日出具“平正会验字[2010]第008号”《验资报告》,确认艾叶有限全体股东已按认缴的比例缴纳注册资本1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2010年1月14日,艾叶有限取得平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其核发的注册号为33032600004104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2月5日,艾叶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作出一致决议:①同意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由艾叶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②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艾叶文化艺术品股份有限公司”;③同意确定2016年1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④同意聘请兴华会计师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审计机构;⑤同意聘请国融评估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评估机构,并确定2016年1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2016年3月12日,兴华会计师出具(2016)京会兴审字第05000055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1月31日,艾叶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1,690,123.04元。2016年3月13日,国融评估出具国融评报字[2016]第010102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1月31日,艾叶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32,017,319.37元。2016年4月14日,艾叶有限取得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2016]第330000300056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使用名称为“浙江艾叶文化艺术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4月15日,艾叶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作出一致决议:①根据兴华会计师2016年3月12日出具的(2016)京会兴审字第05000055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1月31日,艾叶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1,690,123.04元。②根据国融评估于2016年3月13日出具的国融评报字[2016]第010102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1月31日,艾叶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32,017,319.37元。③同意艾叶有限以截至2016年1月31日,经兴华会计师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21,690,123.04元为基准,其中21,280,000.00元按照1:1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21,28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由叶克朋、黄晓怀等44位自然人股东共同持有,净资产大于股本的金额410,123.04元计入变更后的股份公司资本公积。2016年4月16日,艾叶有限全体股东叶克朋、黄晓怀、叶金生、鲍银松、周建尧、吴传雀、陈贤志、夏珺、游如玉、金伟、白蕾蕾、刘爱国、胡雪晴、胡项波、李冬梅、上官爱萍、陈小霞、王震、贾艳霞、谢国华、傅旭成、高文刚、韩勤、郑燕、朱晓玉、边平远、陈春芳、范良伟、赖松金、罗健、武丽萍、俞新根、陈新、费彩云、李艳梅、陈亨庄、陈伟、林旭健、金新亮、王锋、薛丽强、俞军、曹勇、单勤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约定艾叶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艾叶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名称定为“浙江艾叶文化艺术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128万元,全体发起人以艾叶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准对股份公司进行出资,并按其在艾叶有限的持股比例确定其对股份公司的出资比例。2016年4月16日,艾叶文化召开创立大会首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艾叶文化艺术品股份有限公司筹备情况报告》、《关于浙江艾叶文化艺术品股份有限公司筹建费用开支情况的报告》、《关于创立浙江艾叶文化艺术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发起人抵作股款的财产作价的报告》、《关于选举浙江艾叶文化艺术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浙江艾叶文化艺术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关于审议〈浙江艾叶文化艺术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与股份公司设立有关的议案。同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公司注册登记等事项。2016年4月17日,兴华会计师出具(2016)京会兴验字第05000015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4月17日,公司注册资本2,128万元已经缴足。2016年4月19日,艾叶文化在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326699542590P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商业规划: (一)经营计划报告期间,公司围绕长期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通过老客户维护与积极开拓新客户渠道,通过加大新品开发,优化产品结构实现年度经营计划。由于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同时人力和管理成本上升。面对上述不利的经营局面,公司通过调整业务结构,优化人员配置,保证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公告编号:2019-010122018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25,752,687.57元,较上年减少了23.47%。2018年由于持续受政策影响,企事业单位对礼品类采购量下降,导致营业收入减少。2018年继续加大服装项目的设计开发,计营业收入8,077,880.58元,占全年营业收入31.38%,较上年增加了16.95%;各店铺合计营业收入12,176,032.31元,占全年营业收入44.16%。(二)行业情况2016年3月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文件,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提出了具体的意见。近年来随着社会对文化复兴的热潮,人们对文化产品的需求进一步扩大,文化衍生品已经进入了生活的各个方面,公司所处的行业市场广阔,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产品体系,结合多种营销模式,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叶克锋 10,619,816 49.91%
2 黄晓怀 2,975,008 13.98%
3 鲍银松 755,397 3.55%
4 梁卫平 500,000 2.35%
5 周建尧 460,010 2.16%
6 陈贤志 369,995 1.74%
7 夏珺 369,995 1.74%
8 游如玉 369,995 1.74%
9 叶金生 347,908 1.64%
10 金伟 330,010 1.55%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