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浙江永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永峰环保
  • 企业英文名: ZHEJIANG YONGFENG ENVIRONMENTAL SCI&TECH CO.,LTD
  • 实际控制人: 李丹萍,石磊,石永丰
  • 上市代码: 838806.NQ
  •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 上市日期: 2016-08-12
  • 大股东: 李丹萍
  • 持股比例: 28.1%
  • 董秘: 韩亚莲
  • 董秘电话: 0574-88162869
  • 所属行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罗国芳、屠朝辉
  •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鄞县大道东吴段16号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浙江
  • 成立日期: 2005-02-03
  •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12768541445M
  • 法定代表人: 石永丰
  • 董事长: 石永丰
  • 电话: 0574-88361222,0574-88162869
  • 传真: 0574-88355175
  • 企业官网: www.yfchn.com
  • 企业邮箱: yfhb@yfchn.com
  •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鄞县大道东吴段16号
  • 邮编: 315114
  • 主营业务: 环境保护工艺研发、环保设备制造、环保工程总承包及环保设施运营服务
  • 经营范围: 环保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设备的设计、安装、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环保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养护检测;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公司是专业从事环境保护工艺研发、环保设备生产以及环保工程总承包等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营范围是“环保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设备的设计、安装、制造、加工、批发、零售;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恶臭气体收集治理系统一揽子解决方案、废水处理系统解决方案、环保设备等相关产品销售和服务。
  • 发展进程: 永峰环保前身为“宁波永峰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由石永丰、曾郴林、喻卫群、卢双娥、石威山五个自然人共同组建于2005年2月3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石永丰,经营范围为“环保机电设备的制造、加工、销售、安装”。2005年1月11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编号:(甬工商)名称预核[2005]第058425号,同意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为:“宁波永峰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2005年1月31日,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编号:正会验(2005)3026号,记录截至2005年1月20日止,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贰百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150.00万元,专利技术出资50.00万元。专利技术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25.00%。截至2005年1月20日,以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曾郴林尚未与公司办妥专利技术转让登记手续,但股东曾郴林与公司(筹)已承诺按照有关规定在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办妥专利权转让登记手续,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2004年12月10日,股东曾郴林委托连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其所拥有的专利技术海水淡化处理器(申请号:CN0277794.6)进行评估,经连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对委估资产在2004年11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确定评估价值为96.00万元,并出具连资评报字(2004)12030号评估报告。经全体股东确认价值50.00万元。后于2006年4月22日,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编号:正会审(2006)2272号,记录该专利权已于2006年4月21日办理完过户手续。2005年2月3日,公司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30227200408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企业名称为“宁波永峰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石永丰,注册资金为2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环保机电设备的制造、加工、销售、安装”。 2016年2月2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文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0547号《验资报告》对公司进行了注册资本验证,确认浙江永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已经收到发起人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整,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浙江永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资本公积。2016年3月9日,公司取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12768541445M,法定代表人为石永丰;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环保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设备的设计、安装、制造、加工、批发、零售;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商业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落实经营计划方针,以商务为龙头,以技术为核心,以工程为重点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在提高市场占有率的同时,理性选择优质客户及项目标的,进行风险把控及资源合理配置。公司抓住废水治理、恶臭气体收集和治理两大主营业务,在合同订单数量和金额上取得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在废水治理业务上,公司出于战略考虑,积极积累市政污水厂提标改造项目的业绩,参与承接了不少低利润率的废水项目,如慈溪市市域东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万吨/天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湖州南浔振浔污水处理有限公司4万吨/天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短期内降低了项目毛利率,但从长期看,为承接更多同类大规模废水处理项目,积极了项目业绩和实践经验。在恶臭气体收集和治理等废气类业务上,进一步推广了永峰环保品牌在行业内的知名度,“永峰环保”生物滤床等设备再一次被宁波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列入宁波市自主品牌推荐名录,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中获得了优先推荐和加分优势。同时,积极成为央企国企大企业的设备采购供应商,挖掘了苏美达、北控、华润雪花、盾安集团等新增订单合同。此外,为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发展能力,加强和国家级科研院所的技术人才合作,引进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国家重点生物冶金工程实验室的人才和技术力量,加强合作,形成机制,为公司进一步储备人才和技术,赢得在行业中的竞争力。公司在继续专注主营业务经营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实现业务领域的扩展。1、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改进工作流程,加强基础管理,提升工程质量,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期间费用,提高公司生产效益,保证公司发展速度与质量并行。2、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13.29万元,较2017年略有所下降了27.88%,主要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订单减少所致。3、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5,573.53万元,较期初下降了12.48%,主要系存货和预付款项减少所致。2018年末,公司存货相对期初减少845.37万元,为公司已完工已办理结算的价款;预付账款下降68.87万元,主要为公司预付供应商的材料采购款。本期期末总负债为4,890.90万元,较期初减少183.33万元,下降比例为3.61%,主要系短期借款和应付帐款的减少所致,2018年,公司加大业务开拓,资金需求增加,2018年末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110.25万元,应付账款减少204.38万元。2018年期末资产负债率由期初的79.68%上升为89.36%。4、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51万元,主要系本年度公司多采用现金与供应商进行结算,票据使用增加所致;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9.87万元,较去年同期983.90万元减少824.03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短期借款减少所致,2018年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2,255.55万元。报告期内,本公司业务、产品或服务等无重大变化。(二)行业情况2015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环境保护法》开始施行。环保产业,正处于一个政策密集出台期和治理投资加大期。“十三五”将是“气十条”、“水十条”以及预期将于2016年出台的“土十条”深化实施的阶段,其中大气、水污染治理将往更加精细化方向发展,土壤污染将从顶层设计全面建立到落实初步治理。“十五”时期以来,我国的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逐年攀升。截至2014年,“十二五”前四年的实际投资额已达到3.40万亿,仅以2011年至2014年7.70%的年均增长率推算,2015年单年的投资额将超过1.00万亿元,“十二五”时期的投资总额将大幅超过“十二五”环保规划中提出的3.40万亿元的投资预期。预计“十三五”期间,我国环保投资需求将进一步扩大,达到或超过10.00万亿元。在大气污染治理领域,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气十条”)突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主线,明确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提升地方政府对空气质量改善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力度和透明度。大气污染排放监管领域也进一步拓宽至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颗粒物、二氧化碳、氨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在水处理领域,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的目标明确,从工业废水、市政污水到水环境,均以量化指标进行了要求,强化从效果出发的环境治理需求落实,涉及多领域,建设需求巨大。“水十条”将直接购买环保产业产品和服务超过1.40万亿,间接带动约5,000.00亿元,涉及工业污染治理、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农村污水治理、污泥处理处置、水生态环境治理等重点子领域。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的污水排放总量持续增长。1998年至2013年我国污水排放量由395.00亿吨上升至695.00亿吨;工业废水排放量基本保持不变且有下降趋势;生活污水排放量由1998年的195.00亿吨增长至2013年的485.00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占全国污水排放总量的比重亦由2000年的53.21%上升至2013年69.76%,未来随着我国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城市化进程的继续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污水排放量将继续增长,成为新增污水排放量的主要来源。2018年,环保行业的整体营收和利润规模偏小。中国环保行业上市公司中的领头企业的业务最终规模,理论上不应该和国外的龙头企业差距这么大(中国营收最大的环保上市公司三聚环保,业绩仅为国外最大环保上市公司威立雅的9%),A股的环保公司依然面临着巨大的成长空间。由于环保督查带来的全国需求性增长,引发了新一轮的环保企业抢占市场、攻城略地。过去几年,行业内营业增速的年化增长率为21%,还呈现出进一步上涨的趋势。在环保业务板块上,环境修复板块的增长势头最猛,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上半年环比增加79.80%,其次是节能减排板块,环比增加74.80%。固废处理、环保监测、水务处理和大气治理增量分别为50.00%、21.20%、19.00%和3.40%。在水务处理板块,行业竞争如火如荼,水务处理盈利情况在过去几年略有下降,毛利略有收窄,这主要是竞争加剧,调价机制不畅,加上成本端压力持续增加导致的。公司所处行业为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所处行业发展空间依然巨大,属于国家鼓励行业。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李丹萍 3,107,000 31.07%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