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绿水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绿水股份
- 企业英文名: Greenwater Co.,Ltd.
- 实际控制人: 刘富稳,程爱晓,刘俊稳,刘建宗
- 上市代码: 836352.NQ
- 注册资本: 5838.0073 万元
- 上市日期: 2016-04-06
- 大股东: 浙江青田天邦投资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 52.42%
- 董秘: 刘富稳
- 董秘电话: 0578-6851157
- 所属行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 会计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上官胜、王晗
- 律师事务所: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浙江省青田县侨乡工业园区绿水路1号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浙江
- 成立日期: 1996-10-08
-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1001484512465
- 法定代表人: 刘建宗
- 董事长: 刘建宗
- 电话: 0578-6851157
- 传真: 0578-6855958
- 企业官网: www.lsflsb.cn
- 企业邮箱: 34913226@QQ.COM
- 办公地址: 浙江省青田县侨乡工业园区绿水路1号
- 邮编: 323903
- 主营业务: 卧式螺旋卸料沉降离心机、污泥干化机以及配套装置的生产与销售;从事以自产环保机械装备为基础而开发的污泥离心脱水成套系统、污泥干化焚烧系统等相关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与运营
-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市政设施管理;环保咨询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金属制品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企业简介: 绿水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80年,1996年完成改制,厂房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为高标准现代化厂房。公司以固液分离为核心技术,具备污泥干化焚烧发电、污水处理、化工石油处理、食品与制药生物质提取、废气生物处理等环境工程设计、施工、运营及其装备制造能力。现为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理事单位、骨干企业。公司一直注重科技的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建有"省级固废装备研究院"、"上海研发中心"、"杭州工程中心"和"省级分离机械研发中心"三个科技研发中心,建有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并与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共建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已获得国家授权专利50多项,专业技术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成立至今,已服务过3000余个工程项目,涉及市政污水处理厂、大豆蛋白厂、橄榄油厂、造纸厂、制药厂、化纤厂、钢铁厂、石化厂等。绿水股份有限公司,坐落于享有中国"石雕之乡、华侨之乡、名人之乡"之称的浙江省青田县境内,是家集环保装备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为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销售和服务网络遍及全国各地,产品已广泛应用于食品、化工、石油、制药、选矿、煤炭、水处理等行业,并出口至欧盟、美国、泰国、马来西亚、越南、哈萨克斯坦、香港等国家和地区。
- 商业规划: (一)经营计划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92万元,同比上升54.99%;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为3081万元和2658万元,同比上升1503万元和1344万元。公司离心机业务保持稳定,并积极开展新业务污泥干化焚烧的开展。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3245万元,净资产约为12616万元。多年来公司污泥焚烧技术的开发与运用已在国内取得不小的知名度,北京顺义焚烧项目的签订对公司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对未来产品与技术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打下坚实基础。(二)行业情况环境问题逐步凸显,国家对环保的重视亦在逐步提升。尤其是在“十一五”、“十二五”期间,污水处理能力翻番,城市污水处理率由“十一五”期初的55.9%增长至“十二五”期末的91.9%,市政污水处理能力快速提升。但值得注意的是,与此同时,污泥量的快速增长以及安全、稳定的无害化处置问题正在加速凸显。《“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中提出要加快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并计划到2015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要达到80%,其他设市城市达到70%,县城及重点镇达到30%。然而到“十二五”末期,我国城镇污泥处理率在31%-35%左右,远没有达到规划中的要求。《“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再次针对污泥无害化处置提出了较高要求,目标是到2020年底,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其他城市达到75%;县城力争达到60%。2016年全国城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约为39.5%,截止2017年11月,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在45%左右,预估40%~50%污泥仍未经合法化的无害化处理处置,去向不明。2016年城镇湿污泥产生量达到4083万吨,2020年将攀升至5292万吨,假设预计2020年城市及县城的湿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均达到60%,折合每吨湿污泥的无害化处置成本300元,按此计算,十三五期间污泥的运营市场空间将达到350亿元左右。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十二五”末期我国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达到3.74万吨/日(不含建制镇),按照“十三五”规划要求,到2020年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新增及改扩建总规模6.01万吨/日,总运营规模达到9.75万吨/日。粗略计算,“十三五”期间平均每年增长规模为1.20万吨/日,复合增长率约为21.1%。截止到2017年11月,全国污泥无害化处置已运营总规模在5.5万吨/日左右,相比2015年增加1.76万吨/日,年均增长率为21.3%,目前完成建设规模增速与规划要求涨幅接近。按照规划,后“十三五”时期的污泥建设余量空间为4.25万吨/日。“十三五”期间国家计入规划的污泥新增或改造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投资逼近300亿元,按照上述建设进展,预计后“十三五”市场余量超过200亿待释放。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主要股东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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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青田天邦投资有限公司 | 30,600,000 | 52.42% |
2 | 刘建宗 | 18,054,000 | 30.92% |
3 | 青田县丽青华侨生态经济投资有限公司 | 7,380,073 | 12.64% |
4 | 程爱晓 | 2,346,000 | 4.02% |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