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从事染料、染料中间体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机电设备、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化肥的销售。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980)始创于1990年,总部坐落于驰名中外的钱塘江之滨。
集团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精细化工领域的领军企业,系“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业内公认的全球第三大染料生产基地”。
集团现拥有3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主持起草国家、行业(团体)标准近50项。
2026年上半年,国际环境依然复杂多变,地缘政治冲突、贸易摩擦等多重挑战相互交织,为染料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显著的不确定性。
在此背景下,行业内部竞争态势依然激烈,同时安全与环保的政策门槛持续提升,进一步压缩了企业的运营空间。
面对如此严峻的内外部形势,公司始终聚焦主营业务,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反内卷、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号召,以“服务客户拓市场、优化工艺稳生产、创新管理求转型、守住安环保底线”为总体工作基调,全面部署并扎实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与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依托自身扎实的运营基础与灵活的战略调整,展现出较强的抗压能力与经营韧性,成功克服多重挑战,最终实现营业收入与利润的双增长,取得稳健的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640.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16.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35.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63.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2.61%。
2003年8月15日,锦辉机电、萧工集团以货币出资5,000万元,设立吉华有限,设立时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机电设备、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的销售”。
2003年8月5日,杭州萧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杭萧会验字(2003)第1194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出资进行了验证。
2011年12月15日,吉华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吉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一致同意以2011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对吉华有限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并以审计结果作为吉华有限整体变更的依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2)第110117号《审计报告》,全体发起人以吉华有限截至2011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96,782,035.96元为基础,按照1:0.6739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2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股本200,000,000元投入整体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股本200,000,000元由全体股东按原持股比例持有,其余96,782,035.96元作为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按原持股比例享有。
2012年2月18日,吉华有限各股东签署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12年2月2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110234号《验资报告》,证明股东的出资已经足额缴纳。
2012年2月20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宣告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2012年2月28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发行人的变更登记,吉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同日,发行人领取了注册号为330000000060861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