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酮肟系列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润滑油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酮肟产业链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已构建“酮/醛肟-肟基硅烷-羟胺”绿色循环产业链,主要产品有肟基硅烷、羟胺系列、酮/醛肟系列三个品类。
公司产品结构完整,技术和产能规模行业领先。
公司是国家级科改示范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石油化工行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浙江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浙江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浙江省绿色工厂、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浙江省国有重点企业创建管理提升标杆企业。
截至报告期末,参与制定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1项,团体标准1项。
公司获2022年度中国石油和化学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获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
2025年,在全球经济复苏不均衡、地缘政治博弈加剧、行业内卷持续的背景下,公司聚焦主业,积极谋划部署各项工作。
充分发挥自身在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方面的核心优势,围绕核心技术与产品,持续突破提升产品性能,积极落实电子化学品市场开拓计划,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酮肟硅新材料领域的市场地位。
1.持续保持行业领先。
科学配置要素资源,充分发挥绿色循环产业链优势,根据市场动态及时调整产销策略,发挥龙头企业成本与产能优势,全年实现安全稳定运行;新增40kt/a羟胺盐装置,开展集成电路关键材料羟胺水溶液中试并实现规模销售。
公司入选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
2.技术创新持续发力。
公司获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羟胺水溶液入选国家首批次新材料;肟基硅烷通过浙江制造标准,盐酸羟胺入选浙江制造精品、优秀工业产品;创建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3.数智变革持续赋能。
聚焦智能制造+智慧管理,持续抓好“零手动、零备机、零距离”三零工程提面扩质,拓展“零手动”应用场景,无人巡检实现盆景打造;深化“精良装置”建设,减少停车大修次数攻关、动设备在线状态监测运用提质升级;“零距离”深挖各领域数据价值,建成以EPR为核心的企业大脑及以数据中台为核心的数据底座,构建业务财务风控一体化管理体系。
公司成为国家5G工厂、浙江省智能工厂,入选浙江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4.安全高效绿色发展。
坚持“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全员参与”安全工作主线,强化安全文化和领导力建设,深化实施安全细胞细化,实施属地安全环保管理积分制考核,持续实施安环隐患互查活动。
公司通过国家绿色工厂年度审核。
5.改革攻坚深化推进。
深化“科改行动”改革专项工程,公司被评为国家科改示范标杆企业;开展“无样装置”创建成效显著,分析减量90%以上;持续优化精益体系建设,变革案例在第16届全球精益高峰论坛上作为优秀案例分享。
问题:市场竞争加剧。
对策:加快已有产品的技术迭代和新产品技术开发,培育新的增长点,尤其是加大集成电路、风光新能源等关键材料的研发和培育;持续开展挖潜降本增效改善活动;多渠道加大市场开拓,提高营销创效和机遇把握能力。
锦华新材的前身衢州锦华化工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设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联创投资、南京匹亚、张志德、徐雨土、巨化集团、海南电通分别认缴1,020万元、840万元、540万元、360万元、150万元、90万元注册资本,持股比例分别为34%、28%、18%、12%、5%、3%。
张志德以氯醚树脂专有技术作价300万元及现金240万元出资,其他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2007年11月20日,衢州广泽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衢广泽评字[2007]第63号《张志德拥有的氯醚树脂专有技术评估报告》,氯醚树脂专有技术评估价值为336.00万元。
公司聘请了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沃克森评估对本次评估进行了复核。
沃克森评估2021年10月15日出具沃克森国际咨报字[2021]第0435号《<张志德拥有的氯醚树脂专有技术资产评估报告>复核咨询报告》,经复核,原报告采用收益法对专有技术的评估结果较为合理。
2007年12月27日,衢州广泽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出资进行审验,并出具衢广泽验字[2007]第299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2007年12月26日,锦华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以货币出资2,700万元,知识产权出资300万元。
公司聘请了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天职国际对本次验资进行了复核。
天职国际2022年9月20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38534号专项复核报告,复核意见为上述验资报告不存在瑕疵。
2007年12月27日,衢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锦华有限的设立,并颁发了注册号为33080000000800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由锦华有限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19日,锦华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更名为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并根据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登记的程序和要求,考虑拟定转型方案、进行资产评估和变更公司章程等各项筹备工作。
2009年4月9日,锦华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根据2008年12月19日股东会做出的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委托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公司净资产进行评估,确定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4月30日。
2009年6月16日,衢州中瑞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衢瑞评字[2009]50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09年4月30日,锦华有限账面净资产值为人民币3,277.11万元,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3,158.37万元。
沃克森评估2021年10月15日出具沃克森国际咨报字[2021]第0434号《<衢州锦华化工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复核咨询报告》,复核结论为:原报告采用成本法对整体资产的评估结果较为合理。
2009年6月19日,锦华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锦华有限截至2009年4月30日以评估值净资产3,158.37万元中的3,000万元以每股1元的价格折合为股份3,000万股,其余158.3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设立股份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
2009年6月30日,衢州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衢瑞验字[2009]96号《验资报告》,对股份公司股本进行审验确认。
天职国际2022年9月20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38534号专项复核报告,复核意见为上述验资报告不存在瑕疵。
2009年7月10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整体变更为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备情况的汇报》《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推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议案》等议案。
2009年7月13日,锦华有限就上述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