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聚乳酸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经营范围:生物材料、降解塑料的树脂及制品的生产、研发和经营;树脂专用设备的销售,树脂技术服务与咨询;增材制造装备制造、研发、销售,三维(3D)打印技术推广服务;实业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具体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生物”或“公司”)是一家专注于聚乳酸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一家掌握了纯聚乳酸制造和复合改性各关键环节核心技术,并实现多牌号聚乳酸的规模化生产和销售的公司。
公司秉承“开发植物资源,营造和谐社会”的价值观,以客户和市场为导向,打通了“乳酸-丙交酯-聚乳酸”的全工艺产业化流程、掌控了从材料合成到市场应用的各个环节,通过持续的研发创新,推动聚乳酸行业与下游材料应用行业的深度融合,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企业的力量。
在国内市场,公司取得了包括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内的“三体系认证”;在国际市场上,公司已完成了欧盟REACH注册,得到了澳大利亚、德国、美国和奥地利的可堆肥认证,取得了美国FDA的食品接触安全认证。
自成立以来,公司不断提升聚乳酸产能并提高品质,产品质量获得国内外众多客户的认可。
随着全球可降解塑料产业的进一步发展,聚乳酸制品应用日益广泛,海正生物未来将在聚乳酸制品的应用及推广的高科技产业化之路上不断前进。
202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经贸形势和持续加剧的业内竞争态势,公司全年坚定战略目标不动摇,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深度开拓新兴市场,并强化成本管控、提升内部协同,全年生产经营保持稳健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进以下工作:1、市场营销2025年,受美国“对等关税”等国际贸易政策的冲击,聚乳酸下游制品的出口业务承压明显;因“禁塑令”推行效果不及预期,叠加消费降级等影响,聚乳酸传统消费领域的市场需求也呈现萎缩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迎难而上,紧抓3D打印行业快速发展的新机遇,以良好的产品性能为依托,实现聚乳酸树脂销量同比增长9.42%,其中境内销量同比增长14.40%。
从应用端看,3D打印领域同比增幅约88.60%,得益于3D行业高速增长阶段及与头部企业的战略合作深化,订单持续放量。
2、生产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工艺技术智能化建设,对聚乳酸生产工艺及核心装置开展系统性数字化升级改造,产品品质实现显著提升。
同时,公司加快聚乳酸新应用领域产品的产业化落地与规模化生产,有效降低原材料及能耗消耗水平,推动生产成本持续优化。
公司不断健全与优化内部生产管理体系,保障车间生产连续、高效、稳定运行,成本费用精细化管控成效显著。
2025年全年,公司累计生产纯聚乳酸树脂5.49万吨,生产线产能得到充分释放。
3、项目建设2025年,公司募投项目“海创达年产15万吨聚乳酸”一期7.5万吨/年产线安装建设已经完成,并于2025年下半年进行了首次试生产,后对试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造、优化。
2026年公司将充分结合市场实际供需情况,合理把控推进节奏,稳步推动项目实现正式投产。
4、研发及专利公司已形成完整的乳酸-聚乳酸-改性聚乳酸-应用开发全产业链研发体系,形成了全面覆盖下游应用的10余种主要牌号、30余个细分牌号的纯聚乳酸树脂和改性聚乳酸树脂。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创新,不断开发新技术、丰富产品体系、开拓新的应用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2,958.9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49%,部分项目结题形成新牌号树脂,并进入终端客户试样或批量采购阶段,其中两款产品在报告期内进入全球领先的餐饮品牌供应体系,获得较大订单;报告期内,新申请发明专利12项,新获授权发明专利4项,参与10余项国家标准起草。
5、内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5年公司取消了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行使,同时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等二十多项规章制度。
公司根据监管机构等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2004年8月26日,海正生物由海正集团、长春应化科技、台州国投、椒江基投、苏州玮琪、边新超、陈志明、陈学思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2,000.00万元,股份总数为2,000万股。
其中,海正集团以货币出资200.00万元,并以无形资产出资200.00万元;边新超以货币出资400.00万元;陈志明以货币出资400.00万元;台州国投以货币出资200.00万元;椒江基投以货币出资200.00万元;苏州玮琪以货币出资200.00万元;长春应化科技以无形资产出资120.00万元,陈学思以无形资产出资80.00万元。
2004年2月25日,海正集团、台州国投、椒江基投、苏州玮琪、长春应化科技、边新超、陈志明、陈学思签订《发起人协议》,约定发起设立海正生物。
本次出资中,海正集团、长春应化科技、陈学思出资的无形资产为“聚乳酸生物降解塑料技术”。
2004年2月25日,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以下简称“长春应化所”)对于用于无形资产出资的“聚乳酸生物降解塑料技术”产权划分出具了声明:对于该无形资产,长春应化所与海正集团各拥有50%的产权;对于该无形资产中长春应化所拥有的部分,根据“应化所科字[2003]16号文件”规定的奖励办法,其中40%现已奖励给技术发明人陈学思,该部分由陈学思个人所有;另外60%由长春应化科技(长春应化所独资公司)所有。
2004年4月14日,台州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天评报[2004]第171号《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无形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聚乳酸生物降解塑料技术”在2003年12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400万元。
前述评估报告已经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于2004年5月13日出具的台椒财国[2004]9号《关于对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函》核准。
此外,海正生物委托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出具坤元评报[2021]第262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03年12月31日“聚乳酸生物降解塑料技术”评估价值为416.00万元。
公司设立时“聚乳酸生物降解塑料技术”出资价值充足。
2004年5月8日,浙江省财政厅于出具浙财国资字[2004]64号《关于浙江海正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海正集团作为主要发起人,并联合台州国投、椒江基投、苏州玮琪、长春应化科技、边新超、陈志明、陈学思共同发起设立海正生物。
2004年7月2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出具浙上市[2004]60号《关于同意发起设立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由海正集团、长春应化科技、台州国投、椒江基投、苏州玮琪等5名法人和陈志明、边新超、陈学思等3名自然人发起设立海正生物。
2004年7月16日,台州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天会验[2004]16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04年7月16日止,海正生物已经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整,各股东以货币出资1,600万元,以无形资产出资400万元。
2004年8月2日,发起人股东及股东代表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股份公司的报告》《关于股份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作价的审核报告》《关于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等与设立海正生物有关的议案,并选举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一届监事会。
同日,海正生物全体发起人签署了《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04年8月26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海正生物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海正生物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住所为浙江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经营范围为“生物材料、降解塑料的树脂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