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从事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汽车和摩托车零配件、电子产品、模具、仪表仪器的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房屋租赁、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88年,并于2005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专业从事中高档乘用车零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跨国集团公司,全球总部位于中国,并在北美、欧洲、南亚均拥有分支机构,全球拥有超过60家生产基地及3家区域研发中心,员工逾15,000人。
作为世界汽配五百强企业,我们为众多国际知名汽车品牌提供内外饰件、车身金属件、汽车电子等产品和相关服务。
我们的主要客户包括:大众、宝马、福特、通用、捷豹路虎、奔驰、丰田、沃尔沃、上海汽车、一汽轿车、东风日产等。
我们秉持“为每位员工创造能发挥价值的舞台”的理念,以“坚持持续的盈利能力,坚持稳健的财务政策;让股东受益,让客户满意,让合作者发展”为宗旨,致力于前瞻的技术创新并成为全球汽车行业优秀供应商。
(一)主要业务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汽车内外饰系统、车身金属件、电子电器附件等,其中汽车内外饰包括仪表板、门板、中控台、顶棚、地毯、装饰条、后视镜模块等产品,车身金属件包括车身结构件、电池盒壳体等产品,电子电器附件包括线路线束保护系统、高压防护塑料组件、储能模组塑料件等产品。
主要客户基本涵盖国内外主流传统OEM车企和智能电动车企。
此外,报告期内,为实现未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25年9月成立宁波华翔新三电科技有限公司切入智能底盘业务,于2025年6月成立宁波华翔启源科技有限公司切入具身智能业务,以期为公司打造新的增长曲线。
(二)经营模式1、采购模式公司采购采用总部和子公司两级分权分级管理的模式。
其中总部负责制定采购战略和总体目标,检查、指导、服务、监督各子公司的采购行为;子公司根据总部制定的《采购管理手册》在授权审批后实施具体采购任务,完成总部下达的采购目标。
总部采购统一管理集团的采购活动,子公司采购矩阵式汇报,控股子公司采购由集团强管控,合资公司采购由总部采购指导监管,大宗物资由总部采购公司集中管理,全部分子公司通过总部(“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SRM”)系统和采购竞价系统对采购活动进行管理。
采购行为主要分为市场采购和客户约定采购。
市场采购即公司根据对机器设备、基建工程、生产性物料等的产品需求和实际情况,在综合比较资质、信誉、产品品质、产品价格等因素后,进行供应商选择、招标、价格谈判。
符合要求的一家或几家供应商将被公司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与其签订《采购合同》《框架协议》等。
客户约定采购即由主机厂指定原材料供货商并负责供货合同条款的谈判,公司只负责执行采购即可。
2、销售模式公司为OEM工厂,即根据主机厂的需求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
首先,主机厂根据新车型开发计划向潜在供应商提出开发竞标邀请和发布询价信息。
公司在参与竞标前,对报价进行合理性分析,并对本身的研发能力以及产能情况进行评估,组织开发并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和多轮报价。
主机厂经过价格评定并考虑供应商的综合能力后,依次通过签订约定意向书、模具开发合同、销售订单合同等确定供应商为其提供产品。
3、生产模式物流部门根据客户的生产量纲,对接计划或生产部门制定排产计划,同时分析测算现有产能能否按时完成交付,是否需要新增投资(租赁厂房、购买设备、增加人工等)。
生产部门按照周和日排产计划安排生产,并根据客户要求及时调整。
质量部门按照产品作业指导书对员工行为和产品质量进行抽检,针对异常问题成立专人小组进行讨论,保证生产产品质量,并在产品完工后根据质量部门和客户要求再进行产品抽检或全检。
合格产品将入库并最终由物流部门交付客户。
4、研发体制公司研发工作主要由总部研发部门、全资子公司上海翼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和各子公司设立的研发部负责。
总部研发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汽车零部件前沿和创新产品的探索和研发,以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新兴产业相关产品的探索和研发。
上海翼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职责是提供整车研发、规划、同步工程、试制、试验等系统解决方案,并强调从研发到项目实施的闭环管理;对现有技术和工艺进行创新;以及为其他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子公司设立的研发部负责其公司对应特定产品、新产品的研发。
公司现已具备各种汽车内外饰产品,车身金属产品,电池存储系统,汽车后视镜,电子电器附件的研究和开发能力,并集中体现公司整体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公司研发主要聚焦于汽车智能化,轻量化,模块化,成本优化等发展方向,推动现有产品持续迭代升级,拓展具备发展潜力的产品品类。
零部件销售模式公司为OEM工厂,即根据主机厂的需求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
首先,主机厂根据新车型开发计划向潜在供应商提出开发竞标邀请和发布询价信息。
公司在参与竞标前,对报价进行合理性分析,并对本身的研发能力以及产能情况进行评估,组织开发并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和多轮报价。
主机厂经过价格评定并考虑供应商的综合能力后,依次通过签订约定意向书、模具开发合同、销售订单合同等确定供应商为其提供产品。
1、概述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1.8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0.53%;实现归母净利润4.18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6.1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13.47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6.43%;每股收益为0.51元;净资产收益率3.66%;公司总资产271.95亿元;归母净资产114.87亿元。
2025年主要盈利指标与上年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如下:1、2025年上半年公司完成欧洲及北美部分业务剥离,产生一次性非经常性损失,对归母净利润影响较大;同时下半年不再包含该部分资产对应的收入,导致营业收入小幅下降。
2、公司持续提升自主品牌的市场份额,通过客户结构多元化、产品结构转型升级、智能制造能力提升等举措,有效对冲了下游市场销量下滑与产品降价带来的双重压力。
公司系经宁波市人民政府甬政发[2001]112号文批准,在原宁波华翔电子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申请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5]48号文批准,本公司2,400万股社会公众股于2005年6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