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安泰集团
  • 企业英文名: Shanxi Antai Group Co., Ltd.
  • 实际控制人: 李安民
  • 上市代码: 600408.SH
  • 注册资本: 100680 万元
  • 上市日期: 2003-02-12
  • 大股东: 李安民
  • 持股比例: 31.57%
  • 董秘: 郭全虎
  • 董秘电话: 0354-7531034
  • 所属行业: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杨爱斌、秦川
  • 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
  • 注册地址: 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义安村义安镇政府西100米
  • 概念板块: 煤炭行业 山西板块 低价股 破净股 预盈预增 煤化工 微盘股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山西
  • 成立日期: 1993-07-29
  •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113036931N
  • 法定代表人: 杨锦龙
  • 董事长: 杨锦龙
  • 电话: 0354-7531034
  • 传真: 0354-7536786
  • 企业官网: www.antaigroup.com
  • 企业邮箱: securities_dpt@antaigroup.com
  • 办公地址: 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义安村义安镇政府西100米
  • 邮编: 032002
  • 主营业务: 焦炭及其副产品、H型钢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焦炭、焦炭副产品、热轧H型钢、电力、矿渣细粉、碳素制品、化工产品(国家限制品除外);煤炭洗选;石灰石开采、加工;石料、石粉及白云石轻烧、加工、经营;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新产品开发;批发零售矿产品(除国家专控品)、化工原料(除易燃易爆易腐蚀危险品)、普通机械、汽车(除小轿车)、日杂百货、农副产品(除国家专控品);进出口: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山西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晋经改[1993]140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并于1993年7月29日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5号文核准,公司在2003年1月20日向境内投资者发行A股股票7,000万股,于2003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过派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股以及非公开发行等方式的股本扩张。自创业以来,公司对内秉承“爱我安泰,以诚相待”的人本管理原则,全面规范企业管理;对外奉行“诚信为本,互惠互利,广交朋友,共同发展”的经营宗旨,积极开拓公司经营。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外托山西的资源优势,内靠严格的科学管理,逐步发展成为集科工贸、产供销于一体,跨洗煤、焦化、型钢、建材、发电、国际贸易等多种行业的国家级乡镇企业集团。主要从事煤炭洗选、焦炭、型钢、电力的生产销售。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重点发展的大集团企业第一方阵中的唯一民营上市集团企业。自成立以来,安泰集团先后获得全国最佳效益乡镇企业、中国行业(焦化)最大经营规模乡镇企业第一名、“九五”期间全国出口创汇二十强乡镇企业、全国出口创汇先进单位、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全国文明乡镇企业、全国民办科技突出单位、山西省科技示范企业、全国诚信纳税先进企业等荣誉称号。2006年,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复函同意,以公司为主体建设的安泰生态工业园区将规划建设成为我国第一个炼焦行业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在山西省推动焦化产业结构调整实施蓝天碧水工程中,公司被山西省经济委员会和省焦炭行业协会共同评选为“首届山西省焦化行业‘十佳’企业”与“首届山西省焦化行业‘五十强’企业”。2007年,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以发改环资[2007]3420号文核准,公司被列入第二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公司将坚持以富民强国为理想,以焦化行业为核心,做强做大主业的同时积极向精细化工领域发展,进一步完善和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在清洁生产、综合利用的基础上,注重可持续发展,成为行业内循环经济的典范。
  • 发展进程: 公司前身山西安泰国际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山西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晋经改〖1993〗140号文批准,由介休市义安焦化厂、介休市义安镇洗煤厂和介休市义安镇精煤发运站共同发起设立的,并于1993年7月29日,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鉴于本公司的三家股东单位是李安民先生等185位自然人投资的私营企业,1996年12月28日,经山西省体改委晋经改(1996)58号文批准,本公司按《公司法》进行规范,将本公司的股东由三家法人变更为185位自然人并同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2000年8月18日,本公司自然人股东之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176名自然人股东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转让给李安民先生等9位自然人股东持有。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5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3年1月20日以每股人民币5.09元的价格向境内投资者发行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A股股票7,000万股,并于2003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商业规划: 针对近年来因受钢铁、焦化行业及市场波动的普遍影响而导致的经营性亏损,公司管理层积极制定并逐步落实相应的改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降本增效、技术研发、创新经营模式、加强供应链管理等措施,努力改善经营。2024年上半年,公司共生产焦炭80.80万吨(其中自产焦炭55万吨,为第三方代加工焦炭25.80万吨),自产焦炭销售55.88万吨;共生产H型钢61.76万吨,销售59.42万吨;实现营业收入36.94亿元,同比减少29.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3亿元,同比仍为亏损,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受钢铁和焦化行业市场波动影响,主要产品焦炭市场需求不足,产销量减少、销售价格持续下降,且降幅大于原料煤的降幅,焦炭产品持续亏损所致。分季度来看,2024年1-3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亿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4月份以来,焦炭及型钢市场有所好转,以及公司采取了各项经营改善措施,实现了二季度业绩同比减亏。下半年,公司将继续以生产经营改善为中心,密切结合市场形势,合理优化经营策略,全力保障公司生产稳定顺行,努力提升经营业绩。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李安民 317,807,116 31.57%
2 闫海滨 17,139,200 1.70%
3 郑帮雄 17,028,952 1.69%
4 黎咏璋 13,998,800 1.39%
5 吴绍金 11,188,880 1.11%
6 王春明 7,694,451 0.76%
7 徐开东 7,608,720 0.76%
8 冀虎 7,528,371 0.75%
9 谢建芳 5,646,560 0.56%
10 高少华 5,536,992 0.55%
企业发展进程